保險公司股票投資能力標准
❶ 怎麼知道一家保險公司有沒有股權投資能力
看保險公司每年保費收入和資金盈餘。
❷ 保險公司資產如何投資股市
《辦法》規定,保險資金投資的股票,主要包括公開發行並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而對於投資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和以外幣認購及交易的股票將由中國保監會另行規定。
第一,投資於銀行活期存款、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銀行債券和貨幣市場基金等資產的賬面余額,合計不低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
第二,投資於無擔保企業(公司)債券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
第三,投資於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險資投資基金與股票的比例不得超過公司總資產的20%,而調整後將改為投資股票型基金與股票的比例合計不得超過20%。
第四,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4%,兩項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
第五,投資於不動產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投資於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3%,兩項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
第六,投資於基礎設施等債權投資計劃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
第七,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對其他企業實現控股的股權投資,累計投資成本不得超過其凈資產。
❸ 保險公司的實際資本和最低資本是怎麼確定的
一、《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中「保險公司應當具有與其風險和業務規模相適應的資本,確保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00%。償付能力充足率指保險公司的實際資本與最低資本的比率。」
二、最低資本的評估標准:
1、財產保險公司應具備的最低資本為非壽險保障型業務最低資本和非壽險投資型業務最低資本之和。
2、非壽險保障型業務最低資本為下述兩項中數額較大的一項:
(1)最近會計年度公司自留保費減營業稅及附加後1億元人民幣以下部分的18%和1億元人民幣以上部分的16%;
(2)公司最近3年平均綜合賠款金額7000萬元以下部分的26%和7000萬元以上部分的23%。
3、非壽險投資型業務最低資本為其風險保費部分最低資本和投資金部分最低資本之和。其中投資金部分最低資本為下述兩項之和:
(1)預定收益型非壽險投資型產品投資金部分期末責任准備金的4%;
(2)非預定收益型非壽險投資型產品投資金部分期末責任准備金的1%。
4、人壽保險公司最低資本為長期人身險業務最低資本和短期人身險業務最低資本之和。一年以上長期人身險業務最低資本為下述二項之和:
(1)投資連結保險產品期末責任准備金的1%和其他壽險產品期末責任准備金的4%。
(2)保險期間小於3年的定期死亡保險風險保額的0.1%,保險期間為3年到5年的定期死亡保險風險保額的0.15%,保險期間超過5年的定期死亡保險和其他險種風險保額的0.3%。
5、再保險公司最低資本等於其財產保險業務和人身保險業務分別按照上述標准計算的最低資本之和。
(3)保險公司股票投資能力標准擴展閱讀:
設立保險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主要股東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二億元;
2、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3、有符合本法規定的注冊資本;
4、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5、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與經營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7、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❹ 中國平安保險公司的股票有投資價值嗎
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第一家以保險為核心的,融證券、信託、銀行、資產管理、企業年金等多元金融業務為一體的緊密、高效、多元的綜合金融服務集團。
中國平安是中國金融保險業中第一家引入外資的企業,擁有完善的治理架構,國際化、專業化的管理團隊,集團高層管理團隊超過1/2來自海外。中國平安擁有中國金融企業中真正整合的綜合金融服務平台,實現了公司戰略、企業文化、品牌傳播、IT技術、人力資源、資產管理、計劃管理和風險控制等集中統一,可以為個人客戶和企業客戶提供系列的個性化產品和服務。
中國平安擁有強大的綜合投資能力,業績穩定,是許多基金和機構投資者的重倉品種,也是許多海外投資者青睞的大盤藍籌股,現在估值較低,潛力大,風險小,值得長期投資。
❺ 保險公司所有的A股上市公司股票都可以投資嗎
市場投資者偏好不同,h股市場的投資者比較落偏好於金融股,你看一下銀行、保險類的股票多數是h股比a股貴,而資源類或其他類別的股票多數是a股比h股貴。
❻ 保險公司旗下的資產管理公司投資的各類資產大概是個什麼比例,有多大的比例進去股市
這個不能一概而論的,要看各家保險公司的資產配置情況以及獲批投資領域以及保險公司的投資風格來安排的。
比如說,一般的保險公司,直接參與股市投資的比例不會高於20%,其餘有購買國債(無風險穩健)、銀行定期存款(穩健)、協定存款(穩健+收益)、銀行理財產品(保本+收益),同業拆借市場等,該類穩健型投資佔到絕大多數比例,大約在70%-80%,剩下的進行一些收益性投資,比如參與股市一級市場申購、債券市場操作、貨幣市場投資、黃金投資,甚至於直接參與股市二級市場投資等,另有一部分參與股權、實體投資(屬於風險投資,高收益高風險,且比例相當小)。
所以不能一概而論,總體的可投資方向要根據保監會的相應規定執行。
保險公司的資金總體來說還是追求穩健為主。
❼ 保險公司通過證券公司投資股票市場是如何操作
保險公司的資金投資於股市主要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可直接從事股票投資的保險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保險公司,經中國保監會批准,可以直接從事股票投資:(一)償付能力額度符合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二)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符合《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控制指引》的規定;(三)設有專業的資金運用部門;(四)設有獨立的交易部門;(五)建立了股票資產託管機制;(六)相關的高級管理人員和主要業務人員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條件;(七)具有專業的投資分析系統和風險控制系統;(八)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投資記錄;(九)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種情況是不能直接從事股票投資的保險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保險公司,經中國保監會批准,可以委託符合本該辦法第五條規定條件的相關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從事股票投資:(一)償付能力額度符合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二)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符合《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控制指引》的規定;(三)設有專門負責保險資金委託事務的部門;(四)相關的高級管理人員和主要業務人員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五)建立了股票資產託管機制;(六)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投資記錄;(七)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上只是說明,現在回答你的問題。根據《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保險機構投資者應當通過獨立席位進行股票交易。獨立席位即保險資金股票投資的專用席位,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可向證券交易所申請辦理專用席位。保險機構投資者也可向證券經營機構租用專用席位;向保險機構投資者出租專用席位的證券經營機構,應當向中國保監會提供符合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等,保監會從資產規模、公司治理、內部控制、誠信狀況等方面對其進行評估並出具審核意見書。證券交易所應當依據中國保監會出具的席位確認函辦理相關手續;證券交易所、證券經營機構應當協助保險機構投資者採取相關措施,確保專用席位一切交易委託和成交回報數據的信息安全。證券經營機構進入風險處置的,保險機構投資者在該機構專用席位的全部業務,可整體轉託管到新的專用席位,不因證券經營機構的關閉、清算受到影響。
也就是說,出於資金安全和交易成本的考慮,保險機構投資者一般都不通過證券公司進行股票交易,而是直接進場交易。
需要注意的是,保險機構投資者從證券公司租用席位交易和在證券公司開戶交易不同,前者是保險機構投資者租用證券公司席位,直接交易,向證券公司繳納租金,後者則是通過證券公司下單,並向證券公司繳納手續費。
❽ 保險公司的保費收入幾成能投資於股票國家有沒有規定
保監會規定:保險公司直接投到資本市場,以股票的形式投資比例是控制在10%以內,也可以通過證券投資基金向資本市場、股票市場投資,但是比例是在15%
❾ 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暫行辦法的第四章 投資規范
第十四條保險公司投資企業股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實現控股的股權投資,應當運用資本金;
(二)其他直接投資股權,可以運用資本金或者與投資資產期限相匹配的責任准備金;
(三)間接投資股權,可以運用資本金和保險產品的責任准備金。人壽保險公司運用萬能、分紅和投資連結保險產品的資金,財產保險公司運用非壽險非預定收益投資型保險產品的資金,應當滿足產品特性和投資方案的要求;
(四)不得運用借貸、發債、回購、拆借等方式籌措的資金投資企業股權,中國保監會對發債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五條保險公司投資企業股權,應當符合下列比例規定:
(一)投資未上市企業股權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投資股權投資基金等未上市企業股權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4%,兩項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
(二)直接投資股權的賬面余額,不超過本公司凈資產,除重大股權投資外,投資同一企業股權的賬面余額,不超過本公司凈資產的30%;
(三)投資同一投資基金的賬面余額,不超過該基金發行規模的20%。
第十六條保險公司投資企業股權,應當按照監管規定和內控要求,規范完善決策程序和授權機制,確定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的決策許可權及批准許可權。根據償付能力、投資管理能力及投資方式、目標和規模等因素,做好相關制度安排。
決策層和執行層應當各司其職,謹慎決策,勤勉盡責,充分考慮股權投資風險,按照資產認可標准和資本約束,審慎評估股權投資對償付能力和收益水平的影響,嚴格履行相關程序,並對決策和操作行為負責。保險資金投資企業股權,不得採用非現場方式表決。
保險資金追加同一企業股權投資的,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履行相應程序。
第十七條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涉及關聯關系的,其投資決策和具體執行過程,應當按照關聯交易的規定,採取有效措施,防止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關聯方,利用其特殊地位,通過關聯交易或者其他方式侵害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利益,不得進行內幕交易和利益輸送。
第十八條保險資金直接投資股權,應當聘請符合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專業機構,提供盡職調查、投資咨詢及法律咨詢等專業服務。
間接投資股權,應當對投資機構的投資管理能力及其發行的投資基金進行評估。投資管理能力評估,應當至少包括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內容;投資基金評估,應當至少包括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內容。
間接投資股權,還應當要求投資機構提供投資基金募集說明書等文件,或者依據協議約定,提供有關論證報告或者盡職調查報告。
第十九條保險資金投資企業股權,應當充分行使法律規定的權利,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維護保險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重大股權投資,應當通過任命或者委派董事、監事、經營管理層或者關鍵崗位人選,確保對企業的控股權或者控制力,維護投資決策和經營管理的有效性;其他直接股權投資,應當通過對制度安排、合同約定、交易結構、交易流程的參與和影響,維護保險當事人的知情權、收益權等各項合法權益。
間接投資股權,應當與投資機構簽訂投資合同或者協議,載明管理費率、業績報酬、管理團隊關鍵人員變動、投資機構撤換、利益沖突處理、異常情況處置等事項;還應當與投資基金其他投資人交流信息,分析所投基金和基金行業的相關報告,比較不同投資機構的管理狀況,通過與投資機構溝通交流及考察投資基金所投資企業等方式,監督投資基金的投資行為。
投資基金採取公司型的,應當建立獨立董事制度,完善治理結構;採取契約型的,應當建立受益人大會;採取合夥型的,應當建立投資顧問委員會。間接投資股權,可以要求投資機構按照約定比例跟進投資,並在投資合同或者發起設立協議中載明。
第二十條保險公司投資企業股權,應當加強投資期內投資項目的後續管理,建立資產增值和風險控制為主導的全程管理制度。除執行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外,還應當採取下列措施:
(一)重大股權投資的,應當規劃和發展企業協同效應,改善企業經營管理,防範經營和投資風險;選聘熟悉行業運作、財務管理、資本市場等領域的專業人員,參與和指導企業經營管理,採取完善治理、整合資源、重組債務、優化股權、推動上市等綜合措施,提升企業價值;
(二)其他直接投資股權的,應當指定專人管理每個投資項目,負責與企業管理團隊溝通,審查企業財務和運營業績,要求所投企業定期報告經營管理情況,掌握運營過程和重大決策事項,撰寫分析報告並提出建議,必要時可聘請專業機構對所投企業進行財務審計或者盡職調查;
(三)間接投資股權的,應當要求投資機構採取不限於本條規定的措施,提升企業價值,實現收益最大化目標。
第二十一條保險資金投資企業股權,應當參照國際慣例,依據市場原則,協商確定投資管理費率和業績報酬水平,並在投資合同中載明。投資機構應當綜合考慮資產質量、投資風險與收益等因素,確定投資管理費率,兌現業績報酬水平,倡導正向激勵和引導,防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
第二十二條保險資金投資企業股權,應當聘請符合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專業機構,採用兩種以上國際通用的估值評估方法,持續對所投股權資產進行估值和壓力測試,得出審慎合理的估值結果,並向中國保監會報告。估值方法包括但不限於基於資產的賬面價值法、重置成本法、市場比較法、現金流量折現法以及倍數法等。
第二十三條保險資金投資企業股權,應當遵守本辦法及相關規定,承擔社會責任,恪守道德規范,充分保護環境,做負責任的機構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