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出售股票的分錄
1. 最下面分錄出售其他權益工具投資為什麼還要做其他綜合收益分錄這兩科目有關系
其他權益工具投資,除了獲得的股利,計入當期損益外,其他相關的利得和損失均應當計入其他綜合收益,且後續不得轉入當期損益。當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之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利得或損失應當把其他綜合收益反向轉到留存收益。
根據《金融負債與權益工具的區分及相關會計處理規定》(財政部財會[2014]13 號,在所有者權益類科目中增設「4401 其他權益工具」科目,核算企業發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歸類為權益工具的各種金融工具。本科目應按發行金融工具的種類等進行明細核算。
(1)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出售股票的分錄擴展閱讀:
(一)屬於其他綜合收益的情況包括以下情況:
一是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也包括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重分類日公允價值與賬面余額的差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部分。
以及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為採用成本或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對於原記入資本公積的相關金額進行攤銷或於處置時轉出導致的其他資本公積的減少。
二是確認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資單位其他綜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額導致的其他資本公積的增加或減少。這里需區分兩種情況:
(1)對合營聯營企業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確認的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導致的其他綜合收益的增加,不是資本交易,是持有利得。因此,不論是在投資單位的個別報表還是合並報表,均應歸屬於其他綜合收益。
(2)對子公司投資,在編制合並報表時,只有因子公司的其他綜合收益而在合並報表中按權益法確認的其他資本公積和少數股東權益的變動才是其他綜合收益,
子公司因權益性交易導致的資本公積或留存收益的變動使得合並報表按權益法相應確認的其他資本公積和少數股東權益的變動不是其他綜合收益。
2. 取得其他權益工具投資的會計分錄如何做
權益法核查的長期股權投資分取得、持有與處置三個過程分別寫會計分錄:
1.
長期股權投資取得時:
初始投資成本大於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公允價值份額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貸:銀行存款
初始投資成本小於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公允價值份額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公允價值份額)
貸:銀行存款
營業外收入(差額)
2.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期間:
被投資單位實現凈利潤: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投資收益
被投資單位發生凈虧損:
借:投資收益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以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減記至零為限)
被投資單位以後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或成本
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綜合收益
貸:其他綜合收益(或相反分錄)
3.長期股權投資處置時
借:銀行存款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以計提的減值)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損益調整(或借記)
——其他綜合收益(或借記)
應收股利(尚未領取)
投資收益(差額,或借記)
借:其他綜合收益
貸:投資收益(或相反分錄)
3. 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部分出售股權轉變為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原來的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視為實現
是的。
權益法轉為金融資產(減資):長期股權投資按出售處理,權益法下確認的其他綜合收益等,在轉換日結轉。思路:由於資產性質改變,相當於長投全部處置。具體分錄: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公允價值)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
貸: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損益調整
——其他綜合收益
其他權益變動
投資收益(或借記)
借:其他綜合收益/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貸:投資收益
希望幫助到你。
4. 出售其他權益工具 自購買至出售未繳納所得稅
1.先說稅法角度。如果公司為盈利的,需要繳納所得稅。
不因會計處理是計入損益還是直接轉入留存收益而不同。
應納稅所得額等於處置價款減去當初的投資成本。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三條:「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於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後,為股權轉讓所得。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2.分錄。單就這一筆業務來說,不做所得稅費用和應交所得稅的分錄也是可以的。一個所得稅計算期間還有其他業務,綜合看所有業務的損益情況再做所得稅費用和應交所得稅的分錄也可以。
如果題目說就只有這一筆業務,則肯定需要做繳納所得稅的分錄了。
5. 長期股權投資下出售部分股權怎麼做會計分錄
長期股權投資出售部分股權可以分為一下三種情況來看。
1、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核算;
2、成本法轉變為金融資產核算;
3、權益法轉為金融資產進行核算。
具體的出售的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股權投資
具體各個情況下,當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時,要對之前的長期股權投的相應變動進行調整,視為剛開始持有時便是權益法核算;當成本法或權益法轉為金融資產時,要將剩餘的長期股權投資轉化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或者其他金融資產,並將權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綜合收益等轉入投資收益。
(5)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出售股票的分錄擴展閱讀: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包括購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權投資等。
二、小企業對外進行長期股權投資,應當視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程度,分別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
小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採用成本法核算;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採用權益法核算。
通常情況下,小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的20%或20%以上,或雖投資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採用權益法核算。
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的20%以下,或對其他單位的投資雖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的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採用成本法核算。
三、長期股權投資在取得時,應按實際成本作為投資成本。
(一)以現金購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作為投資成本。
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應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後的差額,作為投資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金額,借記「應收股利」科目,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應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等科目。
6. 出售股票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當將該金融資產出售時的公允價值與其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借記「銀行存款」,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投資收益」;同時按初始成本與賬面余額之間的差額確認投資收益/損失,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
在處置時 首先應該將帳面價值與處置價格作為投資收益入帳 其次要將之前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數額轉入投資收益 交易金融資資產處置
1.若增加:
借:銀行存款(實際售價)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投資收益——交易性金融資產投資收益
同時:將之前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金額轉入「投資收益」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損益
貸:投資收益——交易性金融資產投資收益
2.若減少
借:銀行存款(實際售價)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投資收益——交易性金融資產投資收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同時:將之前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金額轉入「投資收益」 借:投資收益——交易性金融資產投資收益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損益
7. 購買股票的會計分錄
您好!您的題目還不是很完整,我幫您完善一下,這樣方便解決您的疑惑。
一、假設用銀行存款1萬元購買股票(包含手續費),購買時,股票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1000元,公司將其劃分為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則分錄為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9 000
應收股利 1 000
貸:銀行存款 10 000
二、若是已經購買,支付了1萬元,股票中未包含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的現金股利。而後,該股票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1000元,則分錄為
1.購買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10 000
貸:銀行存款 10 000
2.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時
借:應收股利 1 000
貸:投資收益 1 000
補充一下:實際收到現金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 1 000
貸:應收股利 1 000
希望對您有用!
8. 出售可供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一般會計分錄如下:
1、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
如果是股權投資則分錄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買價-已宣告未發放的股利+交易費用)
貸:銀行存款
如果是債券投資則此分錄調整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面值)
--應計利息
--利息調整(溢價時)
應收利息
貸:銀行存款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折價時)
2、可供出售債券的利息計提
同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核算,只需替換總賬科目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3、資產負債表日,按公允價值調整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價值:
(1)如果是股權投資
期末公允價值高於此時的賬面價值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
期末公允價值低於此時的賬面價值時:
反之即可。
(2)如果是債券投資
①期末公允價值高於攤余成本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其他綜合收益
貸:其他綜合收益
如果是低於則反之。
②需特別注意的是,此公允價值的調整不影響每期利息收益的計算,即每期利息收益始終用期初攤余成本乘以當初的內含報酬率來測算。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的一般處理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其他綜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
反沖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如果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股票等權益工具投資的(不含在活躍市場上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
貸:其他綜合收益
5、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
見金融資產重分類的講解
6、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
(1)如果是債券投資
借:銀行存款
其他綜合收益(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貸方)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貸方也可能列借方)
--利息調整
--應計利息
投資收益(倒擠額,可能借方也可能貸方。)
(2)如果是股權投資
借:銀行存款
其他綜合收益(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貸方)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貸方也可能列借方)
投資收益(倒擠額,可能借方也可能貸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