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投資股票損失
⑴ 公司購買股票,然後虧損賣出怎麼做會計分錄
公司購買股票,然後賣出(虧損)的相關會計分錄如下:
1、購入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
應收股利(價款包含的股利)
投資收益(交易費用)
貸: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2、收到股利利息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貸:應收股利/應收利息
3、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變動。
借或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借或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4、出售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借或貸:投資收益(借方為虧損)
同時:原記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金額轉出到投資收益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投資收益
(1)企業投資股票損失擴展閱讀
會計分錄的方法有以下:
1.層析法
將事物的發展過程劃分為若干個階段和層次,逐層遞進分析,從而最終得出結果的一種解決問題的方法。利用層析法進行編制會計分錄教學直觀、清晰,能夠取得理想的教學效果。
2.業務鏈法
根據會計業務發生的先後順序,組成一條連續的業務鏈,前後業務之間會計分錄之間存在的一種相連的關系進行會計分錄的編制。對於連續性的經濟業務比較有效,特別是針對於容易搞錯記賬方向效果更加明顯。
3.記賬規則法
利用記賬規則「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進行編制會計分錄。
⑵ 企業股權投資損失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問:企業股權投資損失是否可以稅前扣除?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57號)第六條規定:“企業的股權投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減除可收回金額後確認的無法收回的股權投資,可以作為股權投資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一)被投資方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被撤銷,或者被依法注銷、吊銷營業執照的;(二)被投資方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累計發生巨額虧損,已連續停止經營3年以上,且無重新恢復經營改組計劃的;(三)對被投資方不具有控制權,投資期限屆滿或者投資期限已超過10年,且被投資單位因連續3年經營虧損導致資不抵債的;(四)被投資方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累計發生巨額虧損,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過3年以上的;(五)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因此,貴公司發生的股權投資損失如符合上述文件規定的,可稅前扣除。
⑶ 求助:關於公司投資股票虧損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賣了嗎?沒買的話,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⑷ 企業炒股損失可否稅前扣除
企業炒股損失計入了投資收益((損失為「-」號填列),可以稅前扣除的。
⑸ 股票投資損失是否可在所得稅前扣除
1、《國家稅務總局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稅發[2009]88號)第三十七條規定,企業符合條件的股權(權益)性投資損失,應依據下列相關證據認定損失:(一)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簽章證實有關投資損失的書面聲明;(二)有關被投資方破產公告、破產清償文件;工商部門注銷、吊銷文件;政府有關部門的行政決定文件;終止經營、停止交易的法律或其他證明文件;(三)有關資產的成本和價值回收情況說明;(四)被投資方清算剩餘資產分配情況的證明。
第三十八條規定,企業的股權(權益)投資當有確鑿證據表明已形成資產損失時,應扣除責任人和保險賠款、變價收入或可收回金額後,再確認發生的資產損失。
2、可以申請退稅,也可以申請抵稅,《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條 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 但是手續比較麻煩:
首先你要提出申請,然後稅務管理員調查核實並報上級管理機關,再由稽查局核定多繳數額,再由分管徵收的領導,然後就可以抵稅,如果要退稅,那麼還要分管計會的領導簽字,再去財政部門簽字,人民銀行簽字,並且需要金庫當月有企業所得稅稅款才能退出
⑹ 企業股票買賣損失要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嗎
1.先看你這股票是長線還是短線,長線為一年以上,短線為一年一下
2.短線造成的損失,如果確實產生了,而且股票也賣掉了,可以調減
3.如果繼續持有,那不需要動,繼續放在你賬面上,等實際發生時再調增調減。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⑺ 企業股權投資損失如何稅前扣除
企業的股權投資減除可收回金額後確認無法收回的股權投資,可以作為股權投資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具體按以下材料確認:
1、股權投資計稅基礎證明材料;
2、被投資企業破產公告、破產清償文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銷、吊銷被投資單位營業執照文件;
4、政府有關部門對被投資單位的行政處理決定文件;
5、被投資企業終止經營、停止交易的法律或其他證明文件;
6、被投資企業資產處置方案、成交及入賬材料;
7、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簽章證實有關投資(權益)性損失的書面申明;
8、會計核算資料等其他相關證據材料;
9、資產清償證明或者遺產清償證明;
10、屬於超過三年以上且未能完成清算的,另提供不能清算的原因說明。
⑻ 企業購買股票的損失的分錄怎麼編
損失計入「投資收益」借方。
比如:
股票賬面價值10萬,只賣了8萬:
借:銀行存款 80000
投資收益 20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或其他科目) 100000
⑼ 股權投資損失是什麼意思
股權投資通常是為長期(至少在一年以上)持有一個公司的股票或長期的投資一個公司,以期達到控制被投資單位,或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為了與被投資單位建立密切關系,以分散經營風險的目的。
如被投資單位生產的產品為投資企業生產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場上這種原材料的價格波動較大,且不能保證供應。在這種情況下,投資企業通過所持股份,達到控制或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使其生產所需的原材料能夠直接從被投資單位取得,而且價格比較穩定,保證其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
但是,如果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不佳,或者進行破產清算時,投資企業作為股東,也需要承擔相應的投資損失。這就是股權投資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