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投資股票涉及稅費
『壹』 關於股票投資收益個人所得稅
國內炒股盈利暫不徵收個稅,不過前段時間說的「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要是炒股盈利超過12萬的要申報。
好像美國要交,不過沒找到確切答案,但是我知道美國有句話叫"世上有兩件事你逃不過:一件是死亡,另一件就是繳稅",在美國幾乎每分錢都要交稅
『貳』 購買股票有哪些稅
你好,交易過程中的稅費包括券商交易傭金、過戶費以及印花稅。其中券商交易傭金中還包含著經手費和證管費(深交所稱監管費)。
股票交易稅費的多少是根據我們所完成的交易額所決定的。券商交易傭金一般不超過成交金額的0.3%。最低標準是5元,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印花稅按股票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收取,國家稅收不容浮動。過戶費深圳不收上海收,按1000股一元收取的,起點一元。
經手費和證管費一般都包含在傭金裡面的。經手費A股是按照0.0087%收取的。B股是按照成交額的0.026%所收取。證管費無論是a股還是b股都是按照額的的0.004%收取的。
股票是要交稅的,每次賣出股票都需要交印花稅,但投資者的股票交易盈利收入是不需要交稅的。因為根據《個人所得稅法》來看,股票交易盈利收入屬於財產轉讓所得,所以不用交個人所得稅。而印花稅的稅率一般是成交金額的1‰
打個比方來說,A打算賣出10000支股票,每支按15元的價格賣出,那麼A在賣出股票時需要交的印花稅=10000×15×1‰=150元。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叄』 企業買賣股票要繳哪些稅
企業買賣股票要繳哪些稅
在2014年全國稅收專項檢查的指令性檢查項目中,「股權轉讓交易的企業及個人」赫然在列。加強對股權轉讓、股票買賣等資本交易事項的稅款徵收,再次成為近期關注的熱點。本文梳理企業從事股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涉及的相關稅收政策,幫助納稅人理解和適用。
營業稅
政策依據
◆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商品轉讓業務有關營業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3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
操作提示
●納稅主體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第四項以及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的規定,納稅人從事股票等金融商品的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同時,財稅〔2009〕111號規定,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從事股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
據此,自2009年1月1日起,所有單位納稅人從事股票轉讓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收益,均應繳納營業稅。原非金融機構買賣金融商品不徵收營業稅的規定取消。
●營業額的確定
按照相關稅收政策規定,股票買賣業務的營業額為股票賣出原價(不扣除任何費用和稅金)減去買入原價(不包括各種費用和稅金)的差價收入,適用5%的稅率。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3號規定,納稅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業務,不再按股票、債券、外匯、其他四大類來劃分,統一歸為「金融商品」,不同品種金融商品買賣出現的正負差,在同一個納稅期內可以相抵,按盈虧相抵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若相抵後仍出現負差的,可結轉下一個納稅期相抵,但在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該規定改變了原將金融商品按股票、債券、外匯、其他四大類劃分,只有同一大類中的金融商品買賣出現的正負差,才可以在同一個會計年度內相抵的規定。
●營業額(買賣價差)的計算
1.對納稅人買賣股票時,實際操作中可以根據不同取得方式和價格確定股票買賣價格,主要存在以下確定方式:
(1)二級證券交易市場買賣股票:價格以納稅人買賣成交價格為依據,即以納稅人交易交割單據記錄價格來確定買入價和賣出價。
(2)以合同、協議方式買賣股票:價格以合同、協議中記載交易價格為依據,確定股票買賣價格。
(3)以拍賣、抵債方式買賣股票:拍賣方式以拍賣成交價格作為雙方股票買賣價格為依據,而抵債的以抵債金額為依據,確定股票買賣價格。
(4)參與新股、增發申購、配股認購取得股票:以發行和增發價格確認為買入價格,而配股認購方式主要是以公司股東所持有股票為基礎,以較低價格進行一定比例配股,以配股價格為買入價。
(5)原始股東的原始股權投資在公司上市後所形成股票(限售股):因存在股權變為股票過程,一種觀點認為應以上市公司發行價作為買入價。另外一種觀點認為應當以實際投入成本作為股票買入價。現有天津市、浙江省、廈門市等省市的地方稅務機關相繼發布公告,對此類限售股的買入價規定為「以該公司獲准上市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為買入價。買入價的扣除憑證為股份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招股說明書」。
2.對於納稅人所持股票因上市公司分紅派息出現除權或除息,導致股票數量和價格有所變動,不能直接以所持股票賣出價減買入價來計算價差收入,應根據財稅〔2003〕16號「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的規定,或採取復權的方法,還原為股票購入時的價格。
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
◆企業所得法及其實施條例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清算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0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損失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6號)
◆《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
操作提示
●收入總額的確定
根據企業所得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企業的收入總額為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包括轉讓財產(股權、債權等)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等。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稅法同時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但是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股權轉讓所得和權益性投資收益收入的確認
國稅函〔2010〕79號規定,股權轉讓所得為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股權轉讓所得=轉讓股權收入-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企業權益性投資取得股息、紅利等收入,應以被投資企業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出利潤分配或轉股決定的日期,確定收入的實現。被投資企業將股權(票)溢價所形成的資本公積轉為股本的,不作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息、紅利收入,投資方企業也不得增加該項長期投資的計稅基礎。
●投資企業撤回或減少投資的稅務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規定,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撤回或減少投資,其取得的資產中,相當於初始出資的部分,應確認為投資收回;相當於被投資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按減少實收資本比例計算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息所得;其餘部分確認為投資資產轉讓所得。
被投資企業發生的經營虧損,由被投資企業按規定結轉彌補;投資企業不得調整減低其投資成本,也不得將其確認為投資損失。
●企業清算所得或損失的確認
財稅〔2009〕60號規定,被清算企業的股東分得的剩餘資產的金額,其中相當於被清算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中按該股東所佔股份比例計算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息所得;剩餘資產減除股息所得後的余額,超過或低於股東投資成本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東的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
被清算企業的股東從被清算企業分得的資產應按可變現價值或實際交易價格確定計稅基礎。
●企業股權投資損失的稅務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6號規定,企業對外進行權益性(簡稱股權)投資所發生的損失,在經確認的損失發生年度,作為企業損失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一次性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規定,企業按照市場公平交易原則,通過各種交易場所、市場等買賣債券、股票、期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產品等發生的損失可以清單申報的方式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扣除;除此以外的股權、債權等投資損失應以專項申報的方式辦理稅前扣除申報手續。
印花稅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證券交易印花稅改為單邊徵收問題的通知》(財稅明電〔2008〕2號)
操作提示
國稅發〔1991〕155號規定,「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財稅明電〔2008〕2號規定,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從2008年9月19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徵收方式,將現行的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對雙方當事人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調整為單邊征稅,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的出讓方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征稅。
『肆』 關於投資股票收益的稅收問題
會計法規定:在成本法下,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超過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後產生的累計凈利潤的部分應沖減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按應享有的部分確認當期投資收益
稅法規定:按被投資方做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但在計算所得稅時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收益免徵所得稅
上段所說的符合條件是指:
1、持有的所有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債券所取得的股息紅利
2、持有的上市公司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12個月以上取得的股息紅利
3、是居民企業
4、是直接投資
下面回答你的問題
1、假設你公司分得的1000萬*0.1=100萬的現金股利就是你公司應享有的,那麼你公司確認的投資收益為100萬。
如果你單位持有該股票沒有超過一年就取得了這100萬,你要繳稅,稅率25%(假設你公司沒有其他優惠政策)
如果你單位持有該股票超過一年才取得了這100萬,你公司不繳稅
如果你單位持有該股票是一家非上市公司的,你公司不繳稅
2、對方宣告分派時
借:應收股利 100
貸:投資收益 100
月末結轉利潤
借:投資收益 100
貸:本年利潤100
收到股利時,你該會吧,繳稅的問題你參考1
3、假如甲乙兩公司所得稅率不同,是不是有補繳稅款的部分
原稅法規定,低稅率企業分配給高稅率企業要補稅率差,新企業所得稅法明確不再要求補稅率差,參考教材見所得稅實施條例
4、
借:銀行存款12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10000
貸:投資收益 2000
這2000萬的收益要交所得稅(因為這不是股息紅利收入),稅率25%,(假設你公司沒有其他優惠政策)
5、
借:銀行存款 8000
借:投資收益 2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10000
虧損的2000萬,可以沖減應納稅所得額,少交所得稅
『伍』 買賣股票要交什麼稅
目前來說國家在股票市場中徵收的稅主要有三種:
證券交易印花稅
股息紅利所得稅
股票轉讓所得稅(暫停徵收)
其中證券交易印花稅屬於投資者最熟悉的稅種,當投資者賣出股票時,清算的時候會自動扣款,目前徵收方式是賣出總額的0.1%。一般來說我們會把這個計入交易成本,屬於完全不會影響投資決策的因素。
第二種股息紅利所得稅比較麻煩,由於目前徵收規則和實際持股天數有關,所以事前只能估算大概的金額,可能會和實際徵收情況有出入。目前股息紅利所得稅主要是根據財稅[2015]101號以及財稅[2012]85號這兩個文件進行徵收。
對於境內投資者來說,有的時候股息紅利所得稅還是會影響操作的,稅務成本比較高的主要是下面兩種:
現金紅利特別高的,一般來說超過5%就應當重點關注了;
送股,因為送股的時候會按照股票的面值,每股1元,來計算應稅額。所以對於所有股價低於20元的股票來說,都應該重點關住。
以上就是目前股票投資中需要考慮的稅賦因素,基本上千萬左右規模,一年下來稅大概能控制在萬元的級別,也就是不足資產總額的千分之幾的水平。當然,如果換手率特別高或者持股特殊的話,遠高於這個水平也是很常見的。
『陸』 公司投資股票所得的收益,如何納稅
股票交易過程中要收取一些稅費,很多人不了解具體有哪些費用,簡單的說,交易過程中的稅費包括傭金、過戶費以及印花稅。其中傭金中還包含著經手費和證管費(深交所稱監管費)。
費用內容
1.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 。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雙邊徵收改為向出讓方單邊徵收。受讓者不再繳納印花稅。投資者在買賣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
2.證管費:約為成交金額的0.002%收取
3.證券交易經手費:A股,按成交金額的0.00696%收取;B股,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01%;基金,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975%;權證,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45%。
A股2、3項收費合計稱為交易規費,合計收取成交金額的0.00896%,包含在券商交易傭金中。
4.過戶費(僅上海股票收取):這是指股票成交後,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由於我國兩家交易所不同的運作方式,上海股票採取的是」中央登記、統一託管「,所以此費用只在投資者進行上海股票、基金交易中才支付此費用,深股交易時無此費用。此費用按成交金額的0.002%收取
5.券商交易傭金:最高不超過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
一般情況下,券商對大資金量、交易量的客戶會給予降低傭金率的優惠,因此,資金量大、交易頻繁的客戶可自己去和證券部申請。另外,券商還會依客戶是採取電話交易、網上交易等提供不同的傭金率,一般來說,網上交易收取的傭金較低。
另外,部分地方還收委託費。這筆費用主要用於支付通訊等方面的開支,一般按筆計算(由證券公司營業部決定收不收,證券公司多的地方,相互競爭,大多取消這項,比如大城市,證券公司少的地方,營業部可能收你成交一筆收一元或五元,比如小城鎮)
『柒』 股票交易都要收取哪些稅
跟你說說吧:稅,不是你應該關心的,因為你無法改變.印花稅,是單邊收的,也就是賣收,買不收.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過戶費,深圳不收上海收...成交面額的千分之一(一千股一塊)
最重要的是傭金:傭金是證券公司收的.國家規定不超過千分之三...可以調.但是如果你是菜鳥的話,那麼華泰也不會跟你調.因為你什麼都不懂..我說話直,別介意.
最後一項是規費:通常是千分之零點二一七五..規費中包括:證券交易監管費,證券交易所經手費,風險金...OVER
『捌』 請問買賣股票都是扣哪些稅費
買進費用:
1.傭金0.2%-0.3%,根據你的證券公司決定,但是擁擠最低收取標準是5元。比如你買了1000元股票,實際傭金應該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2.過戶費(僅僅限於滬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說你買賣一千股都要交1元。
3.通訊費。上海,深圳本地交易收取1元,其他地區收取5元。
賣出費用:
1.印花稅0.1%。
2.傭金0.2%-0.3%,根據你的證券公司決定,但是擁擠最低收取標準是5元。比如你買了1000元股票,實際傭金應該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3.過戶費(僅僅限於滬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說你買賣一千股都要交1元。
4.通訊費。上海,深圳本地交易收取1元,其他地區收取5元。
大概就是這樣,具體的你可以給你的證券公司打電話咨詢。
投資順利!
『玖』 股票投資所涉及的稅項有哪些
每次股票交易,買賣股票時需要交納手續費、印花稅、過戶費。
手續費的收取比例,不同的券商各不相同,但國家規定不得超過交易金額的千分之三(每次不低於5塊),比如我在國泰君安開戶,手續費就是千分之2,我的一個朋友熊市時在光大證券開戶,合同簽了5年,當時的手續費是千分之0.2,當現在牛市的時候,他的交易成本大幅下降,不得不佩服他的先見之明啊!
印花稅的收取比例,是千分之一.
過戶費的收取極低,通常交易金額接近10萬元,才收取1元。可忽略不計。(編者註:目前滬市有過戶費而深市沒有)
如果你買1000股8.13元的股票,那麼要交納:
手續費(這里按千分之三計算):(1000*8.13)*0.3%=24.39
印花稅:(1000*8.13)*0.1%=8.13
過戶費:按1元算。
24.39+8.13+1=33.52元。
賣股票時計算方法相同。但要把股票價格換成賣出價。
註:查詢每一筆交易的印花稅和手續費可以在相應交易軟體中的「交割明細」中找到!
『拾』 買股票稅怎麼算
1、印花稅:1‰(賣的時候才收取,此為國家稅收,全國統一)。
2、過戶費:按成交金額的0.02‰人民幣。
3、交易傭金:最高收費為3‰,最低收費5元。各家劵商收費不一,開戶前可咨詢清楚。
假設你買入10000股,每股票價格為10元,以此為例,對其買入成本計算:
買入股票所用金額:10元/股×10000股=100000元;
過戶費:0.02‰×100000=2元(滬市股票計算,深市為0);
交易傭金:100000×3‰=300元(按最高標准計算,正常情況下都小於這個值);
買入總成本:100000元+300元+2元=100302元(買入10000股,每股10元,所需總資金)。
(10)關於投資股票涉及稅費擴展閱讀:
費用內容
1、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 。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雙邊徵收改為向出讓方單邊徵收。受讓者不再繳納印花稅。投資者在買賣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
2、證管費:成交金額的0.002%雙向收取
3、證券交易經手費:A股,按成交金額的0.00487%雙向收取;B股,按成交額0.00487%雙向收取;基金,上海證券交易所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45%,深圳證券交易所按成交額0.00487%雙向收取;權證,按成交額0.0045%雙向收取。
A股2、3項收費合計稱為交易規費,合計收取成交金額的0.00687%,包含在券商交易傭金中。
4、過戶費(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這是指股票成交後,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根據中國登記結算公司的發文《關於調整A股交易過戶費收費標准有關事項的通知 》,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此費用按成交金額的0.02‰收取。
5、券商交易傭金:最高不超過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
一般情況下,券商對大資金量、交易量的客戶會給予降低傭金率的優惠,因此,資金量大、交易頻繁的客戶可自己去和證券部申請。另外,券商還會依客戶是採取電話交易、網上交易等提供不同的傭金率,一般來說,網上交易收取的傭金較低。
另外,部分地方還收委託費。這筆費用主要用於支付通訊等方面的開支,一般按筆計算(由證券公司營業部決定收不收,證券公司多的地方,相互競爭,大多取消這項,比如大城市,證券公司少的地方,營業部可能收你成交一筆收一元或五元,比如小城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