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資主體結構
㈠ 股票按其投資主體不同劃分有
就我國的股票而言,按投資主體劃分為4種,即:國家股、法人股、社會公眾股和外資股。
㈡ 下列股票中,屬於按投資主體的性質劃分的是( )。
正確答案為:C選項
答案解析:按投資主體的性質,股票分為國家股、法人股和社會公眾股。
㈢ 按股票投資主體分類,股票分為哪些
1.國有股
國有股是指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部門或機構以國有資產向公司投資形成的股份,包括公司現有國有資產折算成的股份。
2.法人股
法人股是指企業法人或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資產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
3.社會公眾股
社會公眾股是指社會公眾依法以其擁有的財產投入公司時形成的可上市流通的股份。
4.外資股
(1)含義。
外資股是指股份公司向外國和我國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投資者發行的股票。這是我國股份公司吸收外資的一種方式。
(2)分類。
1)境內上市外資股。境內上市外資股原來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資者募集並在我國境內上市的股份,投資者限於:外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我國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等。這類股票稱為B股。
2)境外上市外資股。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資者募集並在境外上市的股份。H股是指注冊地在我國內地、上市地在我國香港的外資股。
在紐約、新加坡、倫敦上市的外資股分別被稱為N股、S股、L股。
紅籌股是指在中國境外注冊、在香港上市,但主要業務在中國內地或大部分股東權益來自中國內地公司的股票。
㈣ 股市的主體是什麼
二級市場上買股票,你把錢交給了賣你股票的那個人,就如那個人有一隻雞賣給你了,他得了錢,你得了這只雞(股票),那些錢在干什麼是那個人的事了。你現在只剩下股票,只祈禱它能漲上去再賣給哪個倒霉鬼就好了。
㈤ 股票投資結構分析研究什麼內容
投資結構分析、回收率和風險 投資有各種機會:國家的公債、銀行存款、股票、實物和不動產等。每種投資機會都各有利弊。由於資金有限,不可能利用所有的投資機會。為了取得高效益,投資應當有一個合理的結構,因此有必要對投資結構進行分析。 現代投資結構分析理論認為,投資的決定因素有兩個:一是投資回收率;二是伴隨投資的風險。 回收率R=(期末價值一期初價值)、期初價值。很多投資都會引起現金流(如股票的股息和紅利所得等),這在回收率公式中必須有所反映,故回收率R=(期末價值一期初價值+現金流)*期初價值。但是,投資回收往往是不確定的,因此採用期望回收率即平均回收率為宜。期望回收率二藝(回收的概率)(可能的回收率),即ER=藝(Pi)(Ri)。若存在通貨膨脹,回收率應該用除以(1+f)的方法來調整,f是通貨膨脹率。 風險被認為是由投資回收的不確定性所致。很明顯,不確定性越大,回收的離散越大,風險也就越大。風險的具體度量是回收率分布的方差或方差的平方根—標准偏差。
㈥ 按投資主體的不同性質,可將股票分為哪幾種類型
指的是主力屬性的不同分類吧
國家隊,主要做為主力購買股票的意義在於權重股身上,控制大比例的權重股流通股份,可以起到平穩市場,平穩指數,防止避免發生金融風險的事情。
法人機構,公募私募各種基金,作為主力主要偏向基本面情況好,中大盤股票,流動性好,方便進出,一般是沿著某條慣性的均線或者趨勢線上漲下跌。
外資,目前在中國A股的所佔比例不高,只有2%左右,但是隨著加入MSCI,QFII額度放開,滬港通深港通等等,將來比例會越來越高,操作手法和法人機構類似。
游資,社會上的游動資金,由金主找操盤手操作和操盤手自己借貸資金操作為主,主要標的是小盤股,大多數急拉急跌的股票都屬於這種主力操作。
㈦ 股票按購買主體和投資主體劃分是否一樣,如不同各分為什麼
分類方式混了啦,投資主體劃分為基金公司 保險公司 證券公司 自然人 法人機構呢?那個是主要是針對限售股權,你自己整企業那原始股,上市後有限售期,一般二級市場個人買不到限購股,除非你通過注冊一個家公司承接那些股份,那叫資本私有化,也稱MBO,現在限售股需要繳納稅收也是這個原因,防止國有資本被變相私有化了!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㈧ 股票中的股權結構分為那幾種
股權結構是指各投資主體(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所持有股票的數量在股權投資對象中的分布結構,表現了以財產所有權為基礎的各不同持股主體間的所有權結構。
㈨ 股市的投資主體有哪些
總體來講分為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
個人投資者包括國內自然人和可投資B股的外籍人士。
機構投資者分為金融機構(基金(公募、私募(投行或投資公司)、社保、QFII(海外投資主體))、保險、信託、券商)和非金融機構(企業自營或參股、政府持股或出入政策而購入股票)等。
投資主體是三權的統一體:
決策主體:擁有投資決策權 責任主體:承擔政治、法律、社會道德等風險 利益主體:享受收益權(包括盈利性的收益和非盈利性的收益)投資主體的實質是經濟要素所有權在投資領域的人格化。
我國在經濟體制改革以前,投資基本上屬於國家。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投資主體呈多元化趨勢。目前我國的投資主體有:
(1)中央政府作為投資主體,其投資重點一般為公用事業、基礎設施、基礎工業、極少數大型骨幹企業和國防、航天、高技術等戰略產業的投資。
(2)地方政府作為投資主體,主要從事區域性公用事業、基礎設施、教育、衛生、社會福利等方面。
(3)企業作為投資主體。企業作為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根據市場需求和企業更新技術,改進工藝等要求,作出相應的投資決策,進行投資活動。
(4)個人作為投資主體。相對於前三個投資主體而言,它具有范圍廣,數額小,靈活性強等特點。
(5)外國投資主體。指外國政府、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對我國進行的直接投資、包括外商獨資、合資和合作經營等。
不同的投資主體擔負不同的投資任務,採取不同的投資方式。它們既是獨立的,又是相互聯系的,既可單獨投資,又可以不同投資主體聯合投資,由此構成了我國有機的多元化的多層次的投資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