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資比例相應的權利
Ⅰ 長期股權投資包括對子公司的投資,持股比例要佔50%以上,那可不可以正好等於50%,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嗎 謝
可以,沒有明文規定。
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被投資單位為本企業的子公司。通常,當投資企業直接擁有被投資單位50%以上的表決權資本,或雖然直接擁有被投資單位50%或以下的表決權資本,但具有實質控制權時,也說明投資企業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
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是否具有實質控制權,可以通過以下一項或若干項情況判定:
1、通過與其他投資者的協議,投資企業擁有被投資單位50%以上表決權資本的控制權。
2、根據章程或協議,投資企業有權控制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
3、有權任免被投資單位董事會等類似權力機構的多數成員。這種情況是指雖然投資企業擁有被投資單位50%或以下表決權資本,但根據章程、協議等有權任免董事會的董事,以達到實質上控制的目的。
(1)股票投資比例相應的權利擴展閱讀:
1、重大影響
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的,被投資單位為本企業的聯營企業。當投資企業直接擁有或通過子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單位20%以上但低於50%的表決權股份時,一般認為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
2、無控制
投資企業直接擁有被投資單位20%以下的表決權資本,同時不存在其他實施重大影響的途徑。投資企業直接擁有被投資單位20%或以上的表決權資本,但實質上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
Ⅱ 在股票投資時持股比例的問題
從二級市場持續買入一隻股票,如果買入者資金量巨大,當持股數超過5%時,買入者是要通知上市公司的,這成為舉牌,但是其買入的股份是不會變成非流通股的;而對於流通股持有者的持有數一般是不會有任何限制的,只要不超過股票總的流通數就是可以的,也就是說,只要你有足夠資金,可以一直買入,但是事實上一般是不會有人這么傻的,因為當你買入到一定程度時,因為籌碼都到了買入者手裡了,賣盤就會很少了,估計再很難買到了,股票會天天漲停,而買入者的成本也會越來越高,如果這個股票是全流通的話,而那時這個買入者很肯能就成為公司的大股東了,也就是實際控制人了。
要說明的是,這樣成為公司實際控制人的方式成本會相當高的,對於普通小盤股恐怕沒有幾十億的資金也是辦不到的,所以不如資產重組更劃算
還有一點需要說明的是,一個公司的社會公眾股的比例是不能低於最低比例的,深市是25%,一個普通公眾花幾億資金持股達到5%後一般也就不再是社會公眾股了
Ⅲ 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的權利有( )。
【答案】A、B、C、E
【答案解析】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公司決策參與權、利潤分配權、優先認股權及剩餘資產分配權等基本權利。
Ⅳ 股權持有人和股票持有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有什麼不同
這個沒有什麼不同的,只是文字上的差別而已,沒有實質的區別\n如果您還有什麼想咨詢,歡迎來電~\n華泰證券武漢民族大道營業部-----一切只為了客戶\n\n
[金斧子股票問答網 專業-實時-權威]
Ⅳ 一個人要擁有一家上市公司百分之多少的股份才能擁有它的控制權
1、絕對控股
是指股東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
2、相對控股
相對控股是指在企業的全部實收資本中,某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本(股本)所佔的比例雖未大於50%,但根據協議規定擁有企業的實際控制權(協議控股);或者相對大於其他任何一種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所佔比例(相對控股)。
(5)股票投資比例相應的權利擴展閱讀:
1、股權與股份
在《公司法》中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權利多用股權,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多用股份。
股權通常指因出資而享有的股東權利,也指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出資比例;而股份則僅存在於股份有限公司,屬於可以計量的股票數。
2、股權與股票
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力。而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支股票背後都有一家上市公司。
Ⅵ +第二十五章+投資方對被投資方是否擁有權力
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力。
融資方就是出讓一部分股權得到現金,投資方以出讓資金換取將來時期一定數量的股票購買的權利。
Ⅶ 請問對公司的實際控制權指的是持股50%以上還是51%以上呢
這個看具體約定。有限責任公司在自由約定時務必把握好「過半數」與「半數以上」、「二分之一以上」的區別,過半數不包含50%,而後兩者包含50%。
(7)股票投資比例相應的權利擴展閱讀:
一、絕對控制線——67%
【釋義】一些重大事項的如公司的股本變化,關於公司的增減資,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並、變更主營項目等重大決策,需要2/3以上票數支持的。
1、絕對控制既適用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也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大會,二者相比較而言,股東大會要求的是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並不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一定要佔比三分之二以上。
2、三分之二含本數,也就是說,絕對控制線為67%不確切,三分之二以上也可以是66.7%、66.67%等。
3、《公司法》第四十二條有但書陷阱,即公司章程可以約定股東會是否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如果約定為否,67%的絕對控制線也就失去了相應的意義。
二、相對控制線——51%
【釋義】一些簡單事項的決策、聘請獨立董事,選舉董事、董事長、聘請審議機構,聘請會計師事務所,聘請/解聘總經理。如果公司要上市、經過2-3次稀釋後,還可以控制公司。
1、公司法僅有股份有限公司中的過半數表決條款。換言之,對於有限責任公司而言,公司法並未明確規定股東會普通決議的程序,而是讓股東們自行通過章程確定。
2、有限責任公司在自由約定時務必把握好「過半數」與「半數以上」、「二分之一以上」的區別,過半數不包含50%,而後兩者包含50%。章程中必須避免出現「半數以上」、「二分之一以上」的約定,否則可能造成出現股東會決議矛盾。
3、同時,自由約定時還需明確說明是「股東人數過半數」還是「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兩種不同的局面也不需過多解釋。
三 、安全控制線——34%
股東持股量在1/3以上,而且沒有其股東的股份與他沖突,叫否決性控股,具有一票否決權。
1、與絕對控制線相對,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關於公司生死存亡的事宜,那麼如果其中一個股東持有超過三分之一的股權,那麼另一方就無法達到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那麼那些生死存亡的事宜就無法通過,這樣就控制了生命線,因而表述為安全控制權。
2、但是,所謂一票否決只是相對於生死存亡的事宜,對其他僅需過半數以上通過的事宜,無法否決。
3、同理,33.4%、33.34%等均可作為「安全控制線」。
四、上市公司要約收購線——30%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收購人持有一個上市公司的股份達到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時,繼續增持股份的,應當採取要約方式進行,發出全面要約或者部分要約。
Ⅷ 請問,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表決權和出資比例都是什麼關系啊
有限公司股東表決權一般按照出資比例行使,但是公司章程可以另行規定,也就是說,可以不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有限公司股東表決權按出資比例行使的例外,股權轉讓按人頭表決,這是公司法規定的唯一按人頭表決的情形。
股份公司是純資合性的公司,表決表和股份相關,一股一權,同股同權,屬於法律強制性規定,章程不得另行規定。
(8)股票投資比例相應的權利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8)關於股東表決權的規定:
第四十二條規定,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七十一條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第一百零三條規定,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 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