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短期股票投資相比長期股權投資的特點
⑴ 長期股權投資的特點有哪些
長期股權投資具有如下特點:
1、長期持有;
2、獲取經濟利益,並承擔相應的風險;
3、除股票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通常不能隨時出售;
4、長期股權投資相對於長期債權投資而言,投資風險較大。
⑵ 長期股權投資和金融資產的區別
長期股權投資:第四條,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
但是如果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活躍市場中有報價,公允價值可以可靠計量,就成了金融資產了。
長期股權投資依據對被投資單位產生的影響,分為以下四種類型:
(1)控制,是指有權決定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能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 被投資單位為本企業的子公司
(2)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約定對某項經濟活動所共有的控制。 被投資單位為本企業的合營企業
(3)重大影響,是指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但並不決定這些政策。 被投資單位為本企業的聯營企業
(4)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
⑶ 交易性金融資產與長期股權投資的區別
1)長期股權投資與金融資產的區別主要在於:
①持有的期限不同,長期股權投資著眼於長期;
②目的不同,長期股權投資著眼於控制或重大影響,金融資產著眼於出售獲利;
③長期股權投資除存在活躍市場價格外還包括沒有活躍市場價格的權益投資,金融資產均為存在活躍市場價格或相對固定報價。
(2)長期股權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轉換可能。
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定義,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通常情況下,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應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故長期股權投資不會被分類轉入交易性金融資產及其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進行核算。並且一旦確認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及其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後,不得轉為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進行核算。
長期股權投資只能轉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與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以轉為長期股權投資。
⑷ 長期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有什麼區別
1、長期投資是指不滿足短期投資條件的投資,即不準備在一年或長於一年的經營周期之內轉變為現金的投資。
長期投資按其性質分為長期股票投資、長期債券投資和其他長期投資。
2、為了核算長期股票投資業務,企業應設置「長期股權投資」科目
長期股權投資是指通過投資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股份。企業對其他單位的股權投資,通常是為長期持有,以及通過股權投資達到控制被投資單位,或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為了與被投資單位建立密切關系,以分散經營風險。
長期股權投資目的是為長期持有被投資單位的股份,成為被投資單位的股東,並通過所持有的股份,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或為了改善和鞏固貿易關系,或持有不易變現的長期股權投資等。
⑸ 下列屬於「短期投資、長期債券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支付的現金」項目的是
第一題,我個人認為是D,但在進行東奧會計繼續教育時,最後給出的准確答案卻是A。
⑹ 投資收益與長期股權投資有何區別
投資收益指納稅人對投資所分的利潤、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投資收益在稅收上是作為企業所得稅的應說項目,應依法計征企業所得稅。投資方企業從被投資的聯營企業分回的稅後利潤,如投資方企業所得稅稅率低於聯營企業,則不退還已繳納的所得稅,如投資方企業的適用稅率高於聯營企業的稅率,投資方企業分回的稅後利潤應按規定補繳企業所得稅。補繳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公式如下:
來源於聯營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投資方分回的利潤額÷(1-聯營企業所得稅稅率)
應納稅得稅額=來源於聯營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投資方適用稅率
稅收扣除額=來源於聯營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聯營企業所得稅稅率
應補繳所得稅額=應納所得稅額-稅收扣除額
上述聯營分回利潤補稅的規定僅限於地區稅率差異,如果聯營企業因享受稅收優惠而適用稅率低於投資方適用稅率的,則不需補稅。
企業對外投資分回的股息、紅利收入,比照聯營企業的補稅辦法進行納稅調整。企業中途轉讓對外投資所取得的款項,高於其賬面價值的差額,應計入投資損益,依法繳納所得稅。其低於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損失。
⑺ 凡是持有時間超過一年的原短期股票投資,都應轉入「長期股權投資」賬戶核算。
長期投資與短期投資的界定標准主要是根據公司的投資取向。持有時間超過一年,是不種現象,是否轉為長期股權投資,要看公司的持有目的是否已經變化。
⑻ 長期股權投資與交易性金融資產有什麼區別
(1)長期股權投資與金融資產的區別主要在於:
①持有的期限不同,長期股權投資著眼於長期;
②目的不同,長期股權投資著眼於控制或重大影響,金融資產著眼於出售獲利;
③長期股權投資除存在活躍市場價格外還包括沒有活躍市場價格的權益投資,金融資產均為存在活躍市場價格或相對固定報價。
(2)長期股權投資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轉換可能。
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定義,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通常情況下,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應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故長期股權投資不會被分類轉入交易性金融資產及其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進行核算。並且一旦確認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及其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後,不得轉為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進行核算。
長期股權投資只能轉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與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以轉為長期股權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