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股票投資者可要求賠償損失嗎
Ⅰ 炒股損失索賠的計算方法,索賠的步驟是什麼
股票索賠步驟就是民事訴訟的程序過程,可以參考我之前的網路知道問答。
股票索賠計算方法比較復雜,損失包括投資差額損失、利息、印花稅。
Ⅱ 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暴雷,股票連續跌停,投資者可以提起索賠嗎
A股市場最大的缺陷就是沒有出台賠償機制,並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可以讓投資者們進行索賠,所以投資者們可以自己收集證據進行起訴,提起索賠,但最終能否賠償成功,存在很大未知數。
如果A股真的出台賠償機制,並且完善好賠償機制的各項條例,讓投資者有法律依據,這樣可以提高投資者進行賠償的成功概率,這樣也是對投資者最大的保護,同時也可以抑制上市公司各種暴雷事件,也不會讓投資者為上市公司的過錯進行買單。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之前由於財務造假的康美葯業、康得新等之類的,這些上市公司存在財務造假,但最終披露財務造假之前買入股票的投資者,又有誰能順利賠償損失呢?
所以可以肯定一點,投資者是有權利進行提起訴訟,通過訴訟要求賠償損失,但投資者即使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最終又有誰能真正得到賠償呢?
通過這個業績預告暴雷事件告訴所有投資者,自己才是最好的保護傘,只有遠離股市,根本不存在什麼財務造假、違規信息披露、業績暴雷等等事件,更不存在讓投資者為上市公司的錯誤買單。
保護財產,遠離股市!
Ⅲ 證券投資分析師推薦的股票可以要求賠償嗎
不能要求賠償的。推薦的股票只是證券投資分析師對於股票的一種分析判斷行為,並將判斷的結果匯成一份報告和建議供投資者進行參考,並不是強制投資者必須進行購買該股票,買或不買的權利在於投資者。股市是風險很大的投資,在做出任何一筆投資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不能因為看了一些推薦的股票就輕易購入。
Ⅳ 康得新股票宣布終止上市,那之前持股的股民們該怎麼辦
關於這個問題,我可以簡單粗暴的回答各位,之前持股的股民只能自求多福了,因為投資有風險是每個投資者必須上的必修課,如果連這點意識都沒有,那麼就別投資。在我以往的經驗來看,股市宣布終止上市必然存有不可控的內幕,這種內幕無非就是公司內部為了利益問題所產生,因為一個好的生產線尚未完全設置好,所以出現這種問題也是理所當然的,康得新股票距離上市依然還有幾年的時間,如果公司內部人員出現挪用公款那麼就是另外一個問題了。
在不久前就聽說過康得新股票的內部管理混亂,基於公司當前內部控制不力,以及控股股東挪用借款的風險,這些持股的股民,他們的借款應該也會被重新封閉或凍結,一個公司的財務決定了這個公司是否有實力,當然了,老闆跟股東如果沒有大格局,那麼他們的公司發展自然也不會長遠,因為大股東正在佔用公司的資金池。
Ⅳ 何時買入萬家文化的投資者能索賠
這次收購最為市場詬病的是,雖然交易失敗,但趙薇近乎全身而退,萬家集團放棄向龍薇傳媒討要1.5億元違約金,並主動退還其前期支付的2.5億元股權轉讓款,而介入收購大戲的投資者損失慘重。截至7月21日,萬家文化收盤價為9.03元,較1月17日股價最高點25元下跌63.88%,較首次停牌前下跌45.20%。
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則認為,在1月12日至11月9日之間買入祥源文化,且在2017年11月9日持有的投資者,具備索賠資格。吳立駿說:「由於11月9日祥源文化的股價更低,對股民索賠的金額將更為有利,從保護中小股民的利益出發,我們定在這個時間。」
此次索賠會不會對祥源股份的經營造成影響?祥源控股入主時,萬家文化已經被立案調查。而為了能順利完成這一轉讓,萬家文化實控人孔德永公開承諾,如因個人違反證券法律法規導致上市公司需承擔任何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及民事賠償責任而遭受經濟損失的,均由其無條件向上市公司進行賠償。對於孔德永的承諾,祥源控股還進一步承諾對此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也就是說,如果孔德永不能賠償,則由祥源控股來賠。
Ⅵ 康得新被強制退市的五大熱點問題,分別是什麼呢
主犯死刑或無期,從犯根據情節確定!這樣才能警示現有的經營者們:經營應守法,犯罪當從罪!我認為,這個過程中,投資者的損失應該由康得新管理層全部承擔,並負責及時全額賠償!顛覆了大家的三觀,其造假數額,比上市後所謂的凈利潤總和還多。也就是說,根本沒盈利,全是假的。康得新將被強行退市已經沒有懸念,但強行退市後留下的一堆問題,的確值得深思。
公司公告等各方面信息都顯示,公司有122億元在北京銀行,前後兩任董事長都承認,是大股東挪用,突然說119億元造假,讓人根本無法接受等等等等,裡面情節曲折,內容豐富多彩現在的任務除了加大懲罰措施和力度,首要問題是堵住市場的制度和法律方面的漏洞,完善救濟措施,給無辜的股民以經濟損失補償,重新恢復股民對市場的信心並著手解決人們對市場的整個信任危機。
Ⅶ 如果買了股票,股民的損失能索賠嗎
炒股虧損是由上市公司虛假陳述引起的炒股損失,可以找律師,在虛假陳述期間買入的股票才可索賠,若是因上市公司違規導致的:中捷股份因虛假陳述,被股民索賠,有因果關系,這是索賠的前置條件。
炒股損失,若是因上市公司違規導致的,可以依法索賠。
索賠的方法:上市公司被證監會行政處罰,有行政處罰決定書,這是索賠的前置條件。
炒股虧損是由上市公司虛假陳述引起的,有因果關系。意思就是,在虛假陳述期間買入的股票才可索賠。
索賠的計算,最高人民法院有專門規定。如果讀不懂,可以找律師。
例:中捷股份因虛假陳述,被股民索賠。中捷股份總共賠了1800多萬元。
Ⅷ 炒股損失索賠的計算方法是什麼索賠的步驟是什麼
1、股票索賠條件范圍(時間):實施日到揭露日期間買入,並沒有賣出的股票。其中揭露日確定的非常關鍵,決定著是否能夠獲賠,賠償多少問題,但也最為復雜,對此韓友維律師有專門文章論述,在此不再涉及。
2、差額損失計算方法:買入平均價減賣出價(或基準價)
其中買入平均價的計算方法最為復雜,下面將專門論述。賣出價一般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確定。基準價也較好確定。
3、印花稅目前為千分之一,傭金按照實際收取金額計算,利息按照銀行活期利率計算,計算期間從買入到賣出或基準日。以上計算基數為差額損失金額。
4、關於買入平均價的計算方法和計算標准
如果投資人只進行了一筆股票買賣,其投資差額損失就不會存在計算差異。司法實踐中,投資人進行股票交易往往很復雜,不同的計算方法就會得出不同的損失金額。
《若干規定》對買入平均價格如何計算,並沒有做出詳細的規定。最高法院通過公布案例的方式變相認可了股票索賠差額損失計算方法屬於法院自由裁量范圍。各地法院計算方法標准不一、千差萬別,同一個案件如果由不同的法院審理,損失認定金額會相差很大。韓友維律師團隊綜合當前各方觀點,將股票索賠投資差額損失計算方法歸納為三類、六種:三類是指算術法(不計算賣出股票)、沖抵法(沖抵賣出股票)、加權法(計算賣出股票);以上每類下分2種共6種。
(1) 簡單算術平均法:即不考慮投資人每次買入股票數量,單純考慮每次買入股票的單價,將所有單價根據投資人買入股票次數做平均化處理,確定買入均價。
(2) 綜合算術平均法:即不考慮賣出股票,將買入股票的總金額與買入股票的總數量相除得出買入平均價。如南京中院、成都中院、寧波中院。
(3) 先進先出法:即投資人最先賣出的股票推定為其最先買入的股票,兩者進行沖抵,將未沖抵的買入股票依據買入價進行均價計算。如南寧中院、廣州中院。
(4) 後進先出法:即投資人最先賣出的股票推定為其最後買入的股票,兩者進行沖抵,將未沖抵的買入股票依據買入價進行均價計算。如濟南中院。
(5) 普通加權平均法:即投資人將其所購買的所有股票總價與其在揭露日前出售的所有股票總價相減,同時,將其所購買的股票總量與賣出股票總量相減,最後,將股票總價之差與股票總量之差相除,計算出每一股對應的均價,如豐華股份案。如上海一中院、上海二中院、北京二中院等。
(6) 移動加權平均法:即將投資人每筆買入與下一筆買入進行加權計算,將得出的結果再與下一筆買入進行加權計算,如此循環,直至計算至最後一筆買入。如廣西高院。
Ⅸ 股票維權索賠可以獲賠多少錢
有很大一部分投資者想當然的認為索賠金額就是賬面虧損,其實法律有規定了計算方法,今天教大家快速學會如何計算索賠金額。
首先股票損失認定應當知道幾個關鍵概念:
計算投資差額損失要先確定虛假陳述行為的幾個時間點:實施日、揭露日、基準日及基準價。
實施日是指作出虛假陳述或者發生虛假陳述之日。例如超華科技(002288)因虛增2014年的利潤,受理法院認定2014年的年報發布日為虛假陳述實施日。
揭露日是指虛假陳述在全國范圍發行或者播放的報刊、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上,首次被公開揭露之日。
在俞強律師代理的案件中,我們總結了一下,通常以立案調查公告日認定為揭露日,但有些案件也將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告日認定為揭露日。
基準日是指虛假陳述揭露或者更正後,為將投資人應獲賠償限定在虛假陳述所造成的損失范圍內,確定損失計算的合理期間而規定的截止日期。基準日分別按下列情況確定:
1、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被虛假陳述影響的證券累計成交量達到其可流通部分100%之日。但通過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的證券成交量不予計算。
2、按前項規定在開庭審理前尚不能確定的,則以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後第30個交易日為基準日。
3、已經退出證券交易市場的,以摘牌日前一交易日為基準日。
4、已經停止證券交易的,可以停牌日前一交易日為基準日;恢復交易的,可以本條第1項規定確定基準日。
基準價就是指揭露日至基準日收盤價的平均價。
計算投資差額損失,需要搞清楚投資差額損失計算的基準日、基準價。基準日,是指虛假陳述揭露日起,至被虛假陳述影響的證券累計成交量達到其可流通部分100%之日;基準價,則是從虛假陳述揭露日到基準日之間,根據每天的收盤價格計算得出。
虛假陳述行為人在證券交易市場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范圍,以投資人因虛假陳述實際發生的損失為限;投資者實際損失包括投資差額損失,及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傭金和印花稅及利息。
如果投資人只進行了一筆股票買賣,其投資差額損失就不會存在計算差異。司法實踐中,投資人進行股票交易往往很復雜,不同的計算方法就會得出不同的損失金額。
賠償的損失由哪些部分組成?
投資人實際損失包括:
1、投資差額損失
2、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傭金
3、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印花稅
4、前款所涉資金的利息,自買入至賣出證券日或者基準日,按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在這四項里,傭金、印花稅、活期利息占索賠比例不到0.5%,所以我們重點來看投資差額損失的計算。
只有在虛假陳述實施日至揭露日之間買進的,並且在揭露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的才具有索賠資格。
具體演算法是(買入均價-賣出均價)*可索賠數量=投資差額損失(僅限於揭露日至基準日賣出的情形),如果是實施日至揭露日之間買進,一直到基準日之後賣出或者沒有賣的,投資差額損失=(買入價-基準價)*可索賠數量。
Ⅹ 股票因為信息披露違法,股民應該如何索賠
股民可以找證券會舉報索賠。目前,我國法律支持對投資者權益的法律保護,法律也明確規定,投資者因證券虛假陳述蒙受個人損失的,那麼相關上市公司及其責任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近年來,投資市場的金額越來越龐大,也能直接證明,現在許多人的生活水平已經達到了想要的生活水平,這些人,手上有多餘的資金。
但是,無奈自己對投資的門路不懂,所以,各種被公司詐騙的信息不斷出現,因上市公司違規信息披露引發的雷爆事件也層出不窮,不久給投資者造成了巨大損失,還對社會造成了負面影響,眾所周知,康得新企業因為120億財務造假,新倫科技300億財務造假,他們的後果跟結局我們都清楚,只能說他們的個人行為是觸目驚心的。
以上的問題,是我個人的想法,如果各位還有其他的想法,都可以在下方評論或者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