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資收入登記一般納稅人
『壹』 股票投資收入要不要交個人所得稅
按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規定,股票等金融證券投資收益,免徵個人所得稅。
『貳』 今年新開立的企業,年收入沒有達到5000萬元,可以申請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嗎
可以,新開立的納稅人可以申請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沒有條件限制。
『叄』 營改增後一般納稅人收入達到多少必須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收入達到年銷售超過500萬為一般納稅人。
『肆』 銷售收入達到多少要轉一般納稅人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以該業務為主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萬元;
2、營業稅改增值稅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以及現代服務、生活服務、餐飲服務等行業,年應稅服務銷售額超過500萬元(含500萬元)的納稅人;
3、其他行業年應稅銷售額超過80萬元。
根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
第三條 增值稅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除本辦法第五條規定外,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本辦法所稱年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免稅銷售額。
第四條 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准以及新開業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對提出申請並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應當為其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一)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
(二)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能夠提供准確稅務資料。?
第五條 下列納稅人不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一)個體工商戶以外的其他個人;
(二)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非企業性單位;
(三)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
第六條 納稅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第七條 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的許可權,在縣(市、區)國家稅務局或者同級別的稅務分局(以下稱認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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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納稅人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按照下列程序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一)納稅人應當在申報期結束後40日(工作日,下同)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二)認定機關應當在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並由主管稅務機關製作、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
(三)納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在規定期限結束後20日內製作並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
納稅人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應當在收到《稅務事項通知書》後1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不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表》,經認定機關批准後不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認定機關應當在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批准完畢,並由主管稅務機關製作、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
第九條 納稅人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按照下列程序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一)納稅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申請表,並提供下列資料:
1、《稅務登記證》副本;
2、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員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3、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明或者與中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賬協議及其復印件;
4、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協議,或者其他可使用場地證明及其復印件;
5、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有關資料。
(二)主管稅務機關應當當場核對納稅人的申請資料,經核對一致且申請資料齊全、符合填列要求的,當場受理,製作《文書受理回執單》,並將有關資料的原件退還納稅人。
對申請資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應當當場告知納稅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三)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申請以後,根據需要進行實地查驗,並製作查驗報告。
查驗報告由納稅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業主)、稅務查驗人員共同簽字(簽章)確認。
實地查驗時,應當有兩名或者兩名以上稅務機關工作人員同時到場。
實地查驗的范圍和方法由各省稅務機關確定並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四)認定機關應當自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並由主管稅務機關製作、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
『伍』 一般納稅人登記標準是什麼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18號)與其他相關政策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實行登記制,且個體工商戶以外的其他個人、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非企業性單位、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不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
將一般納稅人登記歸集為責令登記與依申請登記:(一)責令登記增值稅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標準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進行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
一般納稅人年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稅務機關代開發票銷售額和免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規定標准,這是什麼意思呢?假如某工業企業連續12個月銷售收入為30萬元,但期間被稅務機關查補稅款30萬元,因此判定該企業連續12個月收入為60萬元,達到一般納稅人登記標准,需被責令登記。
一般納稅人登記的具體標准:1.工業企業年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上;2.商業企業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上;3.營改增納稅人年應稅服務銷售額在500萬元以上。
(二)依申請登記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標准以及新開業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
『陸』 個人買賣股票取得的收入要繳納增值稅嗎
根據京財稅[2002]2424號文件規定,對個人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取得的差價收入,在對個人買賣股票的差價收入未恢復徵收個人所得稅以前,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柒』 銷售收入達到多少要轉一般納稅人
轉為一般納稅人的標准如下:
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以該業務為主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萬元;
營業稅改增值稅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以及現代服務、生活服務、餐飲服務等行業,年應稅服務銷售額超過500萬元(含500萬元)的納稅人;
其他行業年應稅銷售額超過80萬元。
達到以上標准就要轉為一般納稅人。
『捌』 年銷售額滿500萬必須申請一般納稅人登記,這個500萬是指含稅金額嗎
不是,這個500萬是指不含稅銷售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附件1《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應稅服務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稱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一般納稅人,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
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其他個人不屬於一般納稅人;不經常提供應稅服務的非企業性單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第二十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當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一般納稅人會計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夠提供准確稅務資料的。
(二)應當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而未申請的。
財稅〔2013〕37號文件附件2《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六)項對於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作出規定,《試點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的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標准為500萬元(含本數)。
根據上述規定,個體工商戶經營公路運輸業務不屬於「不經常提供應稅服務」情形,如果年銷售額達到500萬元(含本數),不能選擇適用小規模納稅人的納稅方法,必須按規定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
未申請的,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11%計算應納稅額,同時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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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說明
如果您的企業是僅僅繳納增值稅的,那麼兩個名稱是同一個意思。
如果您的企業不僅僅繳納增值稅,那麼年應稅銷售額的范圍要比年應納增值稅銷售額范圍廣,因為年應稅銷售額有些收入如果分別核算,比如服務行業,混合經營等情況,繳納其他稅種,那麼就不僅僅是增值稅的。但有的教材在增值稅這一章節中就簡化了稱呼,是屬於同一個意思。
看下面這個例子:您的公司是以銷售貨物為主繳納增值稅的a企業,同時又提供勞務等涉及服務b企業繳納營業稅,雖然屬於同一個公司,卻分別核算,那麼納的稅種就不一樣。a企業核算出的銷售額是應納增值稅銷售額。而ab兩個企業合起來的全部收入就是該公司的年應稅銷售額。
舉例二:
某公司當月銷售商品10萬件,每件不含稅售價50元,另外,將本公司商品1 000件發放給公司員工作為福利。這樣,在會計報表上,主營業務收入(銷售額)為100 000*50=5 000 000元,
而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用於職工福利的商品視同銷售,則應稅銷售額=5 000 000+1 000*50=5 050 000元,如果該商品的增值稅率為17%,且該公司為一般納稅人的話,則當月的銷項稅額為5 050 000*17%=858 500元。
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比如企業從2月份開始經營,就是指從2月份至次年的1月份這段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
『玖』 我公司是一般納稅人繳的是增值稅,對外投資收益要交什麼稅
之前的回答都不完全正確的。
對外投資收益我估計你所述應該是指被投資公司稅後分配的股息、紅利,稅前是不能分配的。對於取得投資收益的企業,主要是企業所得稅的問題,不涉及流轉稅(即營業稅或增值稅等)。
分兩種情況:
(1)根據08年的新稅法,如果從居民企業(即國內注冊的企業)獲得的稅後投資收益,屬於免稅收入。稅法依據為:「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管雙方企業有沒有地方稅率的差異,不用補繳稅。
(2)如果是直接投資國外的公司(不是單純持有上市股票那種),然後分回的稅後收益,這些收益在國外已經繳納的稅款,可以作為「可抵免境外所得稅稅額」,在抵免額內抵扣後才交企業所得稅。稅法依據為:「第二十四條 居民企業從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外國企業分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外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外國企業在境外實際繳納的所得稅稅額中屬於該項所得負擔的部分,可以作為該居民企業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稅稅額,在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抵免限額內抵免。」
抵免限額的具體計算按《關於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 [2009] 125號)》操作。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