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計算公式
❶ 企業所得稅計算方法(公式)
企業所得稅四步計演算法:
第一步,計算應交所得稅
應交所得稅=[利潤總額+費用(會計-稅法)-收入(會計-稅法)]×現行稅率
第二步,計算暫時性差異(公式符號性質)
暫時性差異=(資產類)賬面價值-計稅基礎
暫時性差異=(負債類)(賬面價值-計稅基礎)×(-1)+X=應納稅X;-X=可抵扣X
第三步,計算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增長額
=期末應納稅暫時性差異×預計轉回稅率-遞延所得稅負債期初余額
第四步,做分錄(根據四科目平衡計算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的簡演算法
所得稅費用=(利潤總額+永久性差異)×現行稅率
永久性差異=費用(會計-稅法)-收入(會計-稅法)
成立條件:預計轉回稅率=現行稅率
特殊情況:預計轉回稅率≠現行稅率,則公式不成立。
【例】A公司2013年度利潤表中利潤總額為3000萬元,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不存在期初余額。與所得稅核算有關的情況如下:
2013年發生的有關交易和事項中,會計處理與稅收處理存在差別的有:
(1)2013年1月開始計提折舊的一項固定資產,成本為1500萬元,使用年限為10年,凈殘值為0。會計處理按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稅收處理按直線法計提折舊。假定稅法規定的使用年限及凈殘值與會計規定相同。
(2)向關聯企業捐贈現金500萬元。假定按照稅法規定,企業向關聯方的捐贈不允許稅前扣除。
(3)當期取得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的股票投資成本為800萬元,2013年12月31日的公允價值為1200萬元。稅法規定,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市價變動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4)違反環保法規定應支付罰款250萬元。
(5)期末對持有的存貨計提了75萬元的存貨跌價准備。
要求:完成A公司2013年所得稅的會計處理。
注會
❷ 投資收益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投資收益計算個人所得稅的方法:金融投資收益所得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包括各類金融投資品中所獲得的利息、股息和紅利所得,都屬於個人11類應稅項目中的同一類,該類稅率一般為20%。
投資收益是對外投資所取得的利潤、股利和債券利息等收入減去投資損失後的凈收益。嚴格地講所謂投資收益是指以項目為邊界的貨幣收入等。它既包括項目的銷售收入又包括資產回收(即項目壽命期末回收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的價值。
❸ 關於應稅所得額的計算、投資收益的計算
你好。
根據原稅法的有關規定,題中(假設適用法定稅率33%):
1、會計利潤 = 4 000 + 200 + 1 000 + 500 + 300 – 3 000 – 6 – 150 – 30 – 240 – 100 – 120 + 34 = 2 388萬元
註:這里假設管理費用不包含研發費用。
2、納稅調增額
1)罰款支出
罰款支出納稅調增額 = 20萬元
2)工資費用
工資費用納稅調增額 = 200 – 180 = 20萬元
3)工資附加費用
准予扣除的工資附加費用限額 = 180 * (2% + 14% + 1.5%) = 31.50萬元
工資附加費用納稅調增額 = 35 – 31.5 = 3.50萬元
4)投資收益
投資收益納稅調增額 = 34 / (1 - 15%) * 15% = 6萬元
註:企業取得的該投資收益,為被投資企業稅後利潤的分配額,因此,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將該稅後利潤還原為稅前利潤。由於會計利潤中已包含了該稅後利潤,因此,這里應當將被投資企業已繳納的所得稅稅額作為納稅調增額。
5)納稅調增額合計 = 20 + 20 + 3.5 + 6 = 49.50萬元
3、納稅調減額
1)國債利息收入納稅調減額 = 500萬元
2)研發費用納稅調減額 = 100 * 50% = 50萬元
註:稅法規定,符合規定的研發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的50%,加計扣除。該加計扣除額加上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合計為研發費用的150%。
3)納稅調減額合計 = 500 + 50 = 550萬元
4、納稅調整後應納稅所得額 = 2 388 + 49.5 – 550 = 1 887.50萬元
5、應交所得稅 = 1 887.5 * 33% - 6 = 616.88萬元
需要說明的是,在原稅法下,所得稅法定稅率為33%,分回利潤的投資收益需要補稅;而在新稅法下,所得稅法定稅率為25%,分回利潤的投資收益無需補稅(特殊情形除外)。而題中「試卷」答案將新老稅法的不同規定結合在一起使用,值得商榷。此外,題中「試卷」答案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結果不等,應納所得稅計算公式中的「+34/(1-15%)×15%」也是錯誤的(既然是「補稅」,應當將原已納稅額扣除,而不是再加上)。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體系(2006)的有關規定,題中:
1、2007年3月15日購入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425萬元
借:投資收益 1萬元
借:應收股利 30萬元
貸:銀行存款 456萬元
2、2007年6月30日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 455 – 425 = 30萬元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0萬元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0萬元
3、2007年8月11日出售
借:銀行存款 435萬元
借:投資收益 20萬元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425萬元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0萬元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0萬元
貸:投資收益 30萬元
由此,投資收益累計發生額 = -1 – 20 + 30 = 9萬元
關於補充問題。
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國債利息屬於免稅所得。因此,應當在利潤總額的基礎上作納稅調減。
至於題中的「財政撥款」,嚴格來說,僅憑「財政撥款」字樣,不能確定計入當期損益(即當期利潤總額,下同)。但是題中給出了這一因素,因此,原回答中暫按「財政補貼」對待,即計入當期損益。而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財政補貼」除另有規定以外,應當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中。由此,在利潤總額的基礎上,無需調整這一因素。
❹ 投資收益如何繳納企業所得稅
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規定,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法26條第2款「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稅」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沒有控制許可權制,但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居民企業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應並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徵收企業所得稅。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88號)規定,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通過證券交易場所、銀行間市場買賣債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產品等發生的損失,屬於由企業自行計算扣除的資產損失,應按照企業內部管理控制的要求,憑資產會計核算資料和原始憑證及內部審批證明等相關證據,稅前自行扣除。
❺ >>投資收益如何計算補繳企業所得稅
對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一律先就地繳納所得稅,稅後利潤按協議或合同規定的分配比例分給投資各方,投資方從聯營企業分回的稅後利潤,如投資方所得稅稅率與聯營企業的適用稅率相同,不再補繳所得稅;低於聯營企業的,不退還所得稅;高於聯營企業的,要補繳所得稅。補繳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補繳所得稅=應納所得稅額-稅收扣除額: 應納所得稅額=來源於聯營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投資方適用稅率; 稅收扣除額=來源於聯營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聯營企業稅率。 代入化簡,上列公式為: 應補繳所得稅額=投資方分回利潤/(1-聯營企業稅率)×(投資方稅率-聯營企業稅率)。 也就是說,投資方分回的利潤額,首先要還原為來源於聯營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以還原的應納稅所得額乘投資方稅率得出投資方的應納稅額,減去按聯營企業稅率計算的應納稅額,即得出應補繳的所得稅稅額。 例如:某聯營企業稅率為24%,投資方從聯營企業分回的稅後利潤額為100萬元,其適用稅率為33%。 應補繳所得稅額=100/(1-24%)×(33%-24%) =11.8萬元。 投資方從聯營企業分回的利潤額應補繳的所得稅,也可以與投資方本身的應納稅所得額一並計算繳納所得稅,其公式是: 投資方企業應繳所得稅額=(投資方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來源於聯營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投資方稅率-從聯營企業分回利潤認可的納稅額 從聯營企業分回利潤認可的納稅額=投資方分回利潤/(1-聯營企業稅率)×聯營企業稅率 例如:某聯營企業稅率為24%,投資方企業本身經營利潤200萬元,又從聯營企業分回稅後利潤為100萬元,適用稅率為33%。 該投資方企業應繳納所得稅=[200+100/(1-24%)]×33%-100/(1-24%)×24%=77.8萬元。上述補稅問題,僅指對地區間所得稅稅率差異的補稅。「地區間」主要指內地與國家批準的經濟開發區、經濟特區之間。不包括內地與內地和企業之間不同的適用稅率的差異。 這里,還要提出幾點注意:一是對聯營企業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而實際執行稅率低於投資方企業的,投資方從聯營企業分回的利潤不再補稅;二是企業對外投資參股分回的股息、紅利收入,比照從聯營企業分回的利潤規定進行納稅調整,補繳所得稅;三是企業對外投資分回的利潤、股息、紅利等投資收益,在聯營企業通過應付利潤進行財務處理時,應分配給投資方的利潤、股息、紅利等,無論投資方企業是否收到,均應及時按照投資方從聯營企業分回利潤的補稅辦法補稅;四是投資方從聯營企業分回的利潤彌補本企業虧損,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字[1997]22號文規定,關於分回的投資收益彌補虧損問題,為了簡化手續,聯營企業投資方企業發生虧損,對其從聯營企業分回的投資收益(包括股息、紅利、聯營分利等)允許不再還原為稅前利潤而直接用於彌補虧損,彌補虧損後仍有餘額的再按有關規定征稅。如企業既有需要補稅的投資收益,也有不需要補稅的投資收益,可先用需要補稅的投資收益直接彌補虧損,如不夠彌補,再用不需要補稅的投資收益彌補虧損,彌補虧損後還有餘額的,對這部分不再徵收企業所得稅。
❻ 投資收益和所得稅怎麼計算
你好,首先解答下這兩個名詞:投資收益是企業在一定的會計期間對外投資所取得的回報。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所分得的股利和收到的債券利息,以及投資到期收回或在到期前轉讓債權得款項高於賬面價值的差額等。而所得稅是所得稅又稱所得課稅、收益稅,指國家對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一定時期內的各種所得徵收的一類稅收。 接下來粗略解釋下,按你的問法應該指的是簡便的演算法。這里的投資收益指的就是對外投資所分得的股利和收到的債券利息,以及投資到期收回或在到期前轉讓債權得款項高於賬面價值的差額等。對於比較簡單的演算法,就是指的你的投資獲利的那部分,然後如果損失就叫投資損失,投資收益減去投資損失就是投資凈收益。而所得稅,是在公司毛利潤的基礎上,去掉銷售,管理費用,得出經營利潤,然後減掉貸款利息,剩下的稅前利潤來計算的
❼ 企業所得稅計算公式
計算公式: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費用-以前年度虧損
1、不征稅收入:就是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等其他被列入的不征稅收入。
2、免稅收入:包括國債利息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的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7)股票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計算公式擴展閱讀
各項扣除費用項目:
(1)成本:包括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營業外支出。
(2)費用:包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相關費用。
(3)稅金:所有已交計入稅金及附加的稅費。
(4)損失:包括財產盤虧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損失等。
損失的扣除額是實際發生的損失扣除保險公司賠償和責任人賠償後的金額。如果企業已經做為損失處理的資產,在以後年度又全部或部分收回的,應計入收回當期收入。
❽ 投資收益所得稅計算
600000/(1-15%)是回到被投資單位未交稅前的金額.
33-15是因為地方稅率不一樣,或是單位的所得稅率不一樣,所作的補數,他們單位應該交33,但是被投資單位已經交納了15,就只再補33-15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