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通過港股通投資股票免稅
㈠ 我們公司通過深港通取得香港公司的股權,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居民企業連續持有H股滿12個月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於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27號)第一條第(四)款第1點規定,對內地企業投資者通過深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計入其收入總額,依法計征企業所得稅。其中,內地居民企業連續持有H股滿12個月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依法免徵企業所得稅。
因此,符合上述文件規定的可以免徵企業所得稅。
㈡ 通過港股通投資港股需要繳納稅款嗎
您好,香港地區與內地在稅收安排方面存在差異,投資者買賣港股通股票,應當按照香港地區相關規定繳納稅款。
㈢ 分別通過港股通與滬港通下港股通買入相同標的的證券,其公司行為的申報是否可通過滬港通下港股通合並申報
若您咨詢的是深港通和滬港通下港股通賬戶是否可以交叉申報,則深港通和滬港通採用「雙通道」獨立運行機制,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滬港通下的港股通證券賬戶股票不能交叉賣出,同一交易主體需分別通過深港通下的港股通賬戶或滬港通下的港股通賬戶進行交易和行權。如果投資者要行使該港股標的公司的股東權利(如股東大會投票等),只能通過原買入賬戶進行意願申報。
參考資料:《港股通投資者指南》
㈣ 港股通投資者可以免費獲得聯交所提供的股票交易行情嗎
聯交所通過上交所向內地證券公司的客戶提供免費一檔行情。該行情覆蓋港股通股票范圍(包括可買賣證券和僅可賣證券)。
㈤ 通過滬港通投資股票收取紅利稅的標准
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的股息紅利所得稅收取標准如下:
1、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紅利,H股公司應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提出申請,由中國結算向H股公司提供內地個人投資者名冊,H股公司按照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
2、個人投資者在國外已繳納的預提稅,可持有效扣稅憑證到中國結算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稅收抵免。
3、對內地證券投資基金通過滬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按照上述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
㈥ 投資者通過港股通買賣港股通股票需要支付哪些稅費
通過交易港股通交易費用稅費損失算小的,匯率損失要佔大頭,還是直接開個港股賬號比較劃得來。
㈦ 通過港股通買賣股票有哪些稅費
你好,港股通交易費用明細
香港市場與內地在稅費安排方面存在差異,投資者買賣港股通股票,應當按照香港市場相關規定繳納稅費。具體來講,投資者主要需支付交易稅費、結算及交收服務費用、存管和公司行為服務費用等稅費以及證券公司收取的手續費即傭金。
1.交易稅費是交聯交所或由聯交所代收,包含:
(1)印花稅:雙邊,按成交金額的0.1%計收(取整到元,不足1元港幣按1元計);
(2)交易征費:雙邊,按成交金額的0.0027%計收,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兩位;
(3)交易費:雙邊0.005%(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兩位);
(4)交易系統使用費:雙邊,每筆交易0.5元港幣。
2.結算收費交香港結算,包含:
(1)結算及交收服務:股份交收費,雙邊,按成交金額的0.002%計收,每邊最低及最高收費分別為2元港幣及100元港幣(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兩位);
(2)存管及公司行為服務:證券組合費,根據持有港股的市值設定不同的費率。
證券組合費是指香港結算根據中國結算名義持有賬戶每自然日日終港股持有市值,按逐級遞減的費率標准,所計收的存管和公司行為服務費用。
3.證券公司收取的手續費,建議咨詢對應券商具體收費標准。
另外,若投資者在滬港通下的港股通與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持有同一隻港股,其所需繳納的稅費按兩個市場分別收取。
㈧ 「滬港通」買賣股票涉及哪些稅收政策
1、內地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投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的所得稅問題
(一)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自2014年11月17日起至2017年11月16日止,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二)對內地企業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計入收入總額,征企業所得稅。
(三)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紅利,H股公司應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中國結算)提出申請,由中國結算向H股公司提供內地個人投資者名冊,H股公司按照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紅利,由中國結算按照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個人投資者在國外已繳納的預提稅,可持有效扣稅憑證到中國結算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稅收抵免。
(四)對內地證券投資基金通過滬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按上述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
(五)對內地企業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計入其收入總額,依法計征企業所得稅。其中,內地居民企業連續持有H股滿12個月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依法免徵企業所得稅。
(六)香港聯交所上市H股公司應向中國結算提出申請,由中國結算向H股公司提供內地企業投資者名冊,H股公司對內地企業投資者不代扣股息紅利所得稅款,應納稅款由企業自行申報繳納。
(七)內地企業投資者自行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對香港聯交所非H股上市公司已代扣代繳的股息紅利所得稅,可依法申請稅收抵免。
2、香港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投資 上交所上市A股的所得稅問題
(一)對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投資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暫免徵收所得稅。
(二)對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投資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不執行按持股時間實行差別化征稅政策,由上市公司按照1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並向其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扣繳申報。
對於香港投資者中屬於其他國家稅收居民且其所在國與中國簽訂的稅收協定規定股息紅利所得稅率低於10%的,企業或個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代扣代繳義務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稅務機關提出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予以退稅。
3、內地和香港市場投資者通過 滬港通買賣股票的營業稅問題
(一)對香港市場投資者(單位和個人)通過滬港通買賣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差價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
(二)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買賣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差價收入,按現行政策規定暫免徵營業稅。
(三)對內地單位投資者通過滬港通買賣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差價收入,按現行政策規定征免營業稅。
4、內地和香港市場投資者通過滬港通轉讓股票的印花稅問題
香港市場投資者通過滬港通買賣、繼承、贈與上交所上市A股,按照內地現行稅制規定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內地投資者通過滬港通買賣、繼承、贈與聯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稅法規定繳納印花稅。中國結算和香港結算可互相代收上述稅款。
㈨ 對香港市場企業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投資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於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規定:二、關於香港市場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投資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上市A股的所得稅問題
......2.對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投資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在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結算)不具備向中國結算提供投資者的身份及持股時間等明細數據的條件之前,暫不執行按持股時間實行差別化征稅政策,由上市公司按照1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並向其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扣繳申報。對於香港投資者中屬於其他國家稅收居民且其所在國與中國簽訂的稅收協定規定股息紅利所得稅率低於10%的,企業或個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代扣代繳義務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稅務機關提出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應按已征稅款和根據稅收協定稅率計算的應納稅款的差額予以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