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資到期要還本付息
㈠ 股權投資怎樣還本付息。
股權投資不是銀行存款,沒有還本一說。
㈡ 股權投資怎樣還本付息
股權投資不是銀行存款,沒有還本一說,除非你投資的這家公司清盤。
投資收益來自於公司的日常分紅,以及公司未來上市後的股價上漲,但股價上漲也需要你的股權部分可以被解禁,才能賣出套現。
所以股權投資的風險還是很大的,並不是所有的公司都能順利上,而且上市前一般也基本沒什麼分紅,上市後你也要准備股價長年不漲,甚至跌破發行價都不是什麼稀罕事。
上面說的都是正規的股權投資,還有些是打著股權投資的旗號,實施欺詐,那你的投資更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
所以這種高風險的投資,還是要三思而後行。
㈢ 持有至到期投資一次還本付息的要每年計提 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 嗎
一次還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資應於每年末(或合同規定的計息日)計提利息,也就是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
㈣ 持有至到期投資核算(一次還本付息)
利息收入=持有至到期投資攤余成本×實際利率:應收利息=票面金額100萬元×票面利率10%=10(萬元)。 各年利息收入計算表
項目 應收利息
利息收入
溢價攤銷
(還本)
本金(攤余成本)
①=面值×票面利率 ②=上一期④×實際利率 ③=①-② ④=上一期④
-③
2007.1.1 106
2007.12.31 10 8.15 1.85 104.15
2008.12.31 10 8.01 1.99 102.16
2009.12.31 10 7.84 2.16 100
合計 30 24 6
㈤ 投資一些東西,說是按日付息,到期換本,這里的到期換本是什麼意思
不是到期換本,正確的說法是到期歸還本錢。請您給我一個好評吧!
㈥ 按月還本付息合適,還是按月付息,到期還本合適
具體哪種還款方式,需要根據投資者投資的項目期限、個人理財能力,時間精力等各方面來選擇,以下列出兩種還款方式的優劣點,進行判斷:
1.先息後本
優點:P2P網貸平台上最「熱門」的還款方式。投資人所有獲取的收益完全和平台所公開披露的項目年化收益相同,直觀、方便,且每個月(有些平台是每日或者每個季度)都能拿到收益,讓投資人在心理上可以得到「投資有回報」的愉悅感並且還可以將每個月的利息進行「再投資」獲取額外收益。
缺點:這種還款方式在借款期限上跨度很大,如果借款期限較長的話,則變數較多,平台有可能無法及時跟蹤和控制風險,且借款人最後一期還款壓力巨大,造成逾期壞賬幾率大大增加。
2.按月還本付息
優點:投資人可以每個月都拿到一筆回款,提高了資金流動性,可將回款「再投資」、「錢生錢」;也便於借款人合理安排每月的生活和進行理財,減少借款人壓力從而減少了逾期壞賬率的發生。
缺點:收益無法從平台所公開披露的年化收益中直觀的顯示出來,投資人往往會損失相對前兩種還款方式將近一半的收益。如果每個月的回款不進行「再投資」,那收益無疑遠少於「到期還本付息」和 「先息後本」。
㈦ 企業股權融資怎樣還本付息
企業股權融資,一般不能還本(還本需要辦理減資手續),可以依法分紅(支付股息)。
一、分紅
分紅是股份公司在贏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投資回報。分紅是將當年的收益,在按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等項目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通常股東得到分紅後會繼續投資該企業達到復利的作用。
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紅,而優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紅。股份公司只有在獲得利潤時才能分配紅利。
二、還本(減資)
減資是股份公司減少注冊資本額的行為。其主要目的在於: 一次性償付債務;調整過多的資本; 分派股利; 公司合並;分離部門。分為實質性減資和名義性減資兩類。實質性減資,是在減少公司賬面資本的同時,減少與此等額的公司資產,並將這些資產返還股東或劃轉他人。名義性減資,只是減少賬面資本數額,而公司財產並不相應減少,故不能向股東作任何返還,也無法向他人劃轉資產。減資的操作方法有兩種: 減少股份數量和減少股票面額。
(一)減資的方法有兩種:
1、減少出資總額,同時改變原出資比例。
公司通常採用回購的方式來減少出資或者股份。但應當注意的是,根據《公司法》第143條規定,通過回購方式減少資本,應當在回購後10日內將所回購的股份注銷。 [2]
減資還可以以返還出資的方式減資,或者以免除出資義務的方式減資,或者以銷除股權或者股份的方式減資。
2、以不改變出資比例為前提,減少各股東出資。
減資後,各股東出資比例保持不變。有兩種做法:發還,對已繳足的出資,將其一部分返還給股東;合並,在公司虧損時,依出資比例減少每一股東出資,以抵消應彌補的資本虧損。
(二)程序
股東大會作出減資的決議,並相應對章程進行修改,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同時,對於減資,公司減資後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
1、股東會決議,其內容大致有:
1) 減資後的公司注冊資本。
2) 減資後的股東權益、債權人利益的安排。
3) 有關修改章程的事項。
4) 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等。
2、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05年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第一款)
3、通知或公告債權人。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05年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第二款)
公司減資後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
4、辦理減資登記手續。自登記之日起,減資生效。
㈧ 持有至到期投資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情況下的攤余成本問題
①持有至到期投資為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
借:應收利息(債券面值×票面利率)
貸:投資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資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差額,或借記)
此時,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本金)-[現金流入(面值×票面利率)-實際利息(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已發生的資產減值損失,這里可以將期初攤余成本理解為本金,而每期的現金流入可以理解為包含了本金和利息兩部分,其中「現金流入-實際利息」可以理解為本期收回的本金。
②持有至到期投資為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投資: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債券面值×票面利率)
貸:投資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資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差額,或借記)
此時,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本金)+實際利息(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已發生的資產減值損失,因為是一次還本付息,所以此時的現金流入為0,則實際利息增加期末攤余成本。
㈨ 持有至到期投資若為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攤余成本怎麼算 是否不用再扣減本期收回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資若為到期一次還本付息不用再扣減本期收回的利息。持有至到期投資若為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攤余成本演算法: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應計利息+(-)利息調整.
附註:
1.《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第十三條規定,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後的結果:①扣除已償還的本金;②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③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僅適用於金融資產)。准則規定的攤余成本,對於分期付息到期還本債券來說,沒有疑義,但對於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而言,其攤余成本按上式計算就出現了一定的偏差,尤其是投資日與發行日不同步的情況下,偏差就更大。
2.例:A公司於2013年1月1日在證券市場上購入B公司於2011年1月1日發行的一次還本付息債券進行投資,該債券面值為1 000萬元,票面利率為5%,5年期,購買價款為990萬元,不考慮其他相關費用。
(1)不考慮投資前期應計利息的賬務處理。
投資當日: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1 000
貸:銀行存款 990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10
持有期間:990=1 250×(P/F,i,3),利用插值法計算實際利率i=8.08%
(2)考慮投資前期應計利息的賬務處理。
投資當日: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1 000
應收利息 100
貸:銀行存款 990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110
持有期間:990=1 250×(P/F,i,3),利用插值法計算實際利率i=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