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用8000元投資於股票和債券
⑴ 年初,王鑫提取了5萬元存款,投資於一個股票和債券的組合,其中兩萬元投資於股票
這個組合包含股票和債券,投資比例應該在產品介紹里有說明,只是到個人帳戶資金不一定就是完全按規定的比例去投資,投資比例也是針對整體組合來說的。
⑵ 各位大神,求助(運籌學)題目
第一題答案,用mathematica編程:
⑶ 某人把60000元投資於股票和債券,其中股票的年回報率為6%,債券的年回報率為10%。如果這個人一年的
15000元買債券,45000元買股票
⑷ 某公司本年度打算投資8000萬元於某項目,其資金來源如下:發行債券籌資2400萬元,年利率10%,
不可行。1600萬稅後才1200萬主要籌資來自債券股票。占項目總投資50%以上。屬於高風險了。股市波動太大。留存資金不足以應對突然事件。新股增長率預測過於樂觀。再加上債券,優股年利率占凈利潤25%以上。最樂觀情況下不到50%的年利率。還不論該項目的市場前景如何。國內經濟處於非常態轉型過渡敏感時期。大部分產業面臨資源整合。重新洗牌階段經濟體結構還未清晰穩定。
⑸ 數學期望的股票習題 某人用10000元投資於某股票,該股票當前的價格是2元每股,假設一年後該股票等可能
是錯誤的,因為誰也不知道一年後的股價是多少。如果是一元每股的話,現在買就貶值了,如果是4元每股,那麼以同樣的價錢,一年後再買就不會比現在買的多。
⑹ 假設某人用一千萬元炒股(只用自己的一個股票賬戶),頻繁的高拋低吸共賺到了五千萬元,那麼此人犯法嗎
你好,操縱市場又稱為操縱行情,是指行為人以謀取利益或減少損失為目的,利用資金、信息等優勢,以各種不正當手段,故意通過交易扭曲證券交易價格或交易量,製造證券市場假象,誘使投資者對證券價值產生錯誤判斷,誘導其跟進買入或賣出的行為。
操縱證券市場通過人為哄抬或者壓低證券價格,虛構市場供求關系,製造證券市場假象,誤導投資者作出錯誤判斷,誘導或致使投資者基於錯誤認識進行證券交易,使投資者利益遭受嚴重損失。該行為破壞了證券市場定價機制和競爭機制,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這也是我國對操縱市場行為進行監管和規制的根本原因。
根據我國《刑法》第182條的相關規定,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可以參考一下這個,具體還是看情況吧,畢竟不是專業學法的
萬一流程可以發給你 私信
⑺ 某人用600000元投資買債券和股票,買債券收益率10%,買股票收益率6%,一共收到420
問題不完整
假設購買債券x萬元,則購買股票就是60-x萬元,
x*10% +(60-x)*6%=4.2
10x + 360 - 6x = 420
4x=60
x=15
所以購買債券15萬元,購買股票=60-15=45萬元。
⑻ 某人將10000元投資於一項事業,年報酬率為8%,經過5年時間,其終值為多少
那要看這個投資有沒有復利,沒有復利的話:10000×(1+8%)×5=14000元
有復利的話:10000×(1+8%)^4=14693.28元
所以,每年有復利的話你可以多賺693.28元
⑼ 拿一萬元買二級債券與拿8000買債券2000買股票基金有什麼區別
二級債基是指可以最高配置20%股票倉位的債基。這里20%倉位是指上限,不一定必定配置20%倉位的
同理,股票基金也不一定是全倉股票的。
所以,你問這二者什麼區別,最主要的區別就是1個基金和2個基金的區別,其次倉位比例有基金經理決定,不一定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