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賣出存在未償還合約股票所得
㈠ 所謂「裸賣空」,是指投資者沒有借入股票而直接在市場上賣出根本不存在的股票
「裸賣空」是種信用交易,憑空賣,如果價格跌了你再買回來,差價就賺了,這期間沒有向證券公司或者金融公司融券(借股票)
如果向證券公司或者金融公司融券(借股票)賣出股票再在價格下跌後買回來還掉,就叫賣空,但是不是「裸賣空」
信用交易概述
所謂信用交易又稱"保證金交易"(Margin Trading)和墊頭交易,是指證券交易的當事人在買賣證券時,只向證券公司交付一定的保證金,或者只向證券公司交付一定的證券,而由證券公司提供融資或者融券進行交易。因此,信用交易具體分為融資買進和融券賣出兩種。也就是說,客戶在買賣證券時僅向證券公司支付一定數額的保證金或交付部分證券,其應當支付的價款和應交付的證券不足時,由證券公司進行墊付,而代理進行證券的買賣交易。其中,融資買入證券為"買空",融券賣出證券為"賣空"。
保證金交易分為保證金買長交易和保證金賣短交易兩種。保證金買長交易,是指價格看漲的某種股票由股票的買賣者買進,但他只支付一部分保證金,其餘的由經紀人墊付,並收取墊款利息,同時掌握這些股票的抵押權。由經紀人把這些股票抵押到銀行所取的利息,高於他向銀行支付的利息的差額,就是經紀人的收益。當買賣者不能償還這些墊款時,經紀人有權出售這些股票。
保證金賣短交易,是指看跌的某種股票,由股票的買賣者繳納給經紀人一部分保證金,通過經紀人借入這種股票,並同時賣出。如果這種股票日後價格果然下跌,那麼再按當時市價買入同額股票償還給借出者,買賣者在交易過程中獲取價差利益。
[編輯本段]信用交易的特徵
股票信用交易最顯著的特點是借錢買股票和借股票賣股票。通俗地講,本錢少的也可以炒股票,手裡沒股票的也可賣股票。這同投資辦實業一樣,由於投資者手中的自有資本金有限,大部分資金都必須向銀行申請貸款有類似之處。具體地說,股票信用交易包含以下幾個特徵:
1、股票信用交易內的雙重信用股票交易者以部分的價款以及向經紀人借入的其餘部分買入,其不足部分,即向經紀人借入的墊付款是建立在信用的基礎上的。經紀人墊付部分的差價款,是以日後投資者能夠償還這部分差額價款及墊付部分價款利息為前提的。這是經紀人同投資人雙方之間的一層信用關系。
另一方面,經紀人墊付的差額價款是如何得來的呢?為此,經紀人得向銀行借款以支付這部分的金額,這樣銀行與經紀人之間同時也存在一層信用關系。銀行在放貸時,也以日後作為貸款借入方的經紀人能夠償還這部分款項及由本金所孳生的借款利息為信任基礎。
因此,如果這兩重信任關系缺少一層,股票信用交易就沒有成立的可能。
2、股票信用交易中的墊付款利息投資人在通過信用交易訂立買賣合同之後,投資人與證券公司之間繼續存在一種借貸關系,具體而言,為投資人代理墊付買進款項的證券公司對其代理墊款項要徵收一定比例的利息,叫做墊付款利息;同樣,為投資者代墊股票賣出的證券公司對賣出後代為保存的賣貨價款也要求顧客支付一定比例的利息。
3、股票信用交易以現貨交易為原則股票信用交易雖然有其特殊的買賣方式,但是從交割方式的角度來講,這種交易方式與現貨交易基本一致。墊頭交易成交之後,買賣雙方都必須即時清結交割,另外在交割期買賣雙方都以現款或現貨(股票)進行交割,這與現貨交易的方式一樣。其差別只是在現款(或股票)中有一部分是借來的。例如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規定的「例行日」交割結算,即指在成交之後第五天下午進行交割,如果投資人全部以自己的錢和股票進行買賣,結算時當然也以自己的錢和股票交割,這就是現貨交易。如果投資人自己出一部分錢,其餘不足由經紀人墊付,或者沒有足夠股票而由經紀人墊付的,那麼這時就屬於信用交易。
4、股票信用交易的交易量與保證金比例進行保證金信用交易,交易者必須交納一定數量的現款(交股票也按當時市價折算成現款)作為保證金。這一定數量的現款是由保證金比例來確定的。
㈡ 境外投資者轉讓持有境內股票,是否代扣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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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股權吧,如果是上市公司股票的話,是不涉及所得稅的。
境外投資者是直接持有股權賣出還是通過基金類平台持有股權的呢,如果是前一種,稅務問題歸境外投資者進行申報,如果是平台類的,那麼平台在分配的時候有代扣義務。
㈢ 融券賣出所得資金可以買入其他股票嗎
可以。
賬戶中可用余額夠買股票就可以,擔保品買入其實就是在信用賬戶上以普通的方式買入股票,也就是說用兩融賬戶做普通股票交易,交易模式也發生變化,跟普通證券賬戶一樣是T+1單向交易模式,但可以交易滬深兩市所有的股票。
1、買券還券;
2、償還融資融券相關利息、費用和融券交易相關權益現金補償;
3、買入或申購證券公司現金管理產品、貨幣市場基金以及交易所認可的其他高流動性證券;
4、證監會及交易所所規定的其他用途。註:目前,在我司融券賣出所得資金在此負債未了結前,融券賣出所得資金可用於買券還券和購買場內貨幣基金(可買入的貨幣基金品種必須在我司的擔保品范圍內)。
(3)投資者賣出存在未償還合約股票所得擴展閱讀
融資買入+融券賣出=當日沖銷 又稱為日內交易,投資者日終清算後的總頭寸不變,但可以通過日內交易攤低成本,利用融資資金賺取日內股價上漲帶來的收益。
融資T+0沖銷交易又稱日內交易,同一交易日買賣同一股票,投資者當天並沒有持有股票B,當日低開普通買入或者融資買入股票B,沖高融券賣出同等數量的股票B,T+1日以現券還券償還融資負債、直接還款償還融資負債進行平倉。
操作要點: 同一日,對同一隻股票、進行相同數量的低點融資買入、高點融券賣出,T+1日平倉。 適用情形: 投資者未持有股票B,當日預計該股票走勢中至少有一個低點和一個高點。
㈣ 融資融券交易的償還方式有哪些
你好,一、通常情況下償還融資債務的方式有下列兩種:
1.通過在證券交易所賣出證券的方式將賣出證券所得的價款用來償還融資款項和利息。
2.直接還款。也就是指投資者將與融資數量加應計利息相等的現金存入信用資金賬戶之後,通過證券公司交易系統申報融資還款指令,從而償還融資款項與利息。
值得投資者注意的是,投資者將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賣出所得的資金,必須先用來償還融資欠款。
二、償還融券債務的方式有下列兩種:
1.買券還券
可以通過申報「買券還券」指令,買進和融券相同品種的證券,之後再在結算的時候償還融券證券。這種方式有一個條件,也就是投資者買券還券的申報數量必須小於融券餘量+100股(份)。
2.直接還券
這種方式是指投資者將與融券相同品種的證券從普通證券賬戶向信用證券賬戶轉入,或直接用信用證券賬戶買入與融券同品種的證券後,通過向證券公司交易系統申報直接還券指令。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會根據指令把有關證券從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劃轉到證券公司融券專用證券賬戶,並相應維護投資者信用證券賬戶的明細數據。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
㈤ 融資股票為什麼賣掉後合約還在,需要繼續付利息嗎
融資買入的股票賣出後需要做的是買券還款的操作,如果光賣了股票而沒有做還款的操作就會這樣了。
融資交易是指,投資者向證券公司交納一定的保證金,融(借)入一定數量的資金買入股票的交易行為。投資者向證券公司提交的保證金可以是現金或者可充抵保證金的證券。證券公司向投資者進行授信後,投資者可以在授信額度內買入由證券交易所和證券公司公布的融資標的名單內的證券。投資者信用賬戶內融資買入的證券及其他資金證券,整體作為其對證券公司所負債務的擔保物。
融資交易為投資者提供了一種新的交易方式。如果證券價格符合投資者預期上漲,融入資金購買證券,而後通過以較高價格賣出證券歸還欠款能放大盈利;如果證券價格不符合投資者預期,股價下跌,融入資金購買證券,而後賣出證券歸還欠款後虧損將被放大。因此融資交易是一種杠桿交易,能放大投資者的盈利或者虧損,參與融資融券交易要求投資者有較強的證券研究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
㈥ 「投資者賣出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所得資金,須優先償還其融資欠款。」這句話怎麼理解
不是,仍在你的信用資金賬戶里,仍然可以買賣其他證券
「投資者賣出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所得資金,須優先償還其融資欠款。」這句話的意思是當你逾期不還的時候,證券公司將強行賣出你的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得到的資金優先償還其融資欠款
打個比方:你欠了很多外債,強行賣出你的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得到的資金不能用來償還你的其他債務,而是優先償還其融資欠款
懂了嗎?
㈦ 投資者融資買入某隻證券後,如果證券價格下跌,則投資者要承擔投資損失,投資者融券賣出某隻證券後,如果
1.融資,就是你以證券抵押換來資金,去買相對應的股票,假設你的抵押物價值100萬,你全部買了股票,但是行情不好,股票下跌,跌倒80萬,那麼你就要承擔20萬的損失。
2.融券,就是你以100萬的自有資金去換取當時價值100萬的股票,今天的股票價值是100萬,但是到明天這個股票跌了20%,那麼你就要承擔20%的損失,也就是20萬。
你說的融券賣出,其實就是一種反向操作,以資金融股票,同時你感覺這個股票要跌,所以你賣出了這個股票,但是股票確上漲了,那麼等於你少賺了錢,對於被融券方是虧損的,你要承擔。
㈧ 投資者融券賣出所得資金 a,可以自行考慮是否歸還融資欠款 b,只能買券償還該
你好,A是正確的,賣券所得資金,可以自行考慮是否歸還其他融資合約的欠款。並沒有指定必須用於買券還券。
㈨ 融券賣出的股票當天可以買券還券嗎
融券不能當天還券,需要第二個交易日才能還券,目前我國股票市場實行的都是T+1交易,當天買入需要第二個交易日才能賣出,目的是為了防止過度投機。
融券是看空交易,投資者向證券公司借入股票賣出,在約定的期限內,買入相同數量和品種的證券歸還券商並支付相應的費用。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項規定對於目前利用融券業務變相實現日內多次回轉交易的投資者進行了一定限制,在不影響融資融券正常業務需求的前提下,進一步規范了融券交易秩序,有利於維護市場穩定和融資融券業務的平穩健康發展。
據分析,融資融券業務作為資本市場一項創新業務,給市場帶來更多交易方式和交易策略。投資者通過對融資融券基本交易功能以及不同負債償還方式進行組合,可以衍生出多樣的交易方式和策略,實現不同的投資目的。例如,對於融資融券標的證券,投資者可以在同一交易日內,通過買入標的證券及融券賣出同一標的證券,並使用當日買入的證券償還當日融券負債,從而以較低成本變相實現日內多次回轉交易。在當前市場情況下,過於頻繁的此類交易行為可能會對市場秩序造成不利影響。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修訂主要對投資者融券賣出後了結負債的相關條款進行了調整,明確要求投資者融券賣出後,自次一交易日起方可通過直接還券或買券還券的方式向會員償還融入證券,主要為防止部分投資者利用融資融券業務,變相進行日內回轉交易,加大股票價格異常波動,影響市場穩定運行。該項調整有利於進一步規范融券業務,不會影響融資融券業務的正常開展,有助於維護市場穩定以及融資融券業務的平穩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