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合股對投資者
Ⅰ 一般合夥人和股資合夥人的區別
一般合夥人又叫普通合夥人
普通合夥人是指在合夥企業中對合夥企業的債務依法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合夥企業法》規定,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2006年新公司法大幅度限縮了國有獨資公司的出資人范圍,只有「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有限責任公司」才屬於國有獨資公司(如2007年9月成立的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沒有聽過股資合夥人的說法,你指的是不是有限合夥人
有限合夥人,即參與投資的企業或金融保險機構等機構投資人和個人投資人,這些人只承擔有限責任。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
普通合夥人與有限合夥人的區別:
普通合夥人不得同本企業進行交易,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全體合夥人另有約的除外;有限合夥人可以同本企業進行交易,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2.普通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有限合夥人可以,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3.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有限合夥企業不得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4.普通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有限合夥人可以將其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Ⅱ 股票合股是有利還是無利
看是資金量吧
Ⅲ 股票合股會有什麼後果
股票有拆股也有合股,合股也稱縮股。
國內市場合股在上市發行前出現的比較多,上市後出現的比較少。
上市發行前合股往往是好事,主要是為了縮小原始股本,提高每股凈資產,再通過發行溢價多圈錢,對原始持有者一般是利大於弊。
上市公司的股票合股往往是迫不得已的。
要麼是凈資產小於1元,要麼股價低於1元,尤其是後者,會影響股票上市地位,合股可以形式上保住上市資格。
滬深市場鮮有合股實例,但是外圍市場拆分,合股比較多見。
上市後的公司拆股往往是蒸蒸日上,當然也有出於炒作目的,但總要有分拆的資本。
股市裡的合股就反過來了,每股資產大縮水可能最大,為了維護公司形象,避免仙股情形出現,不得已而為之。
合股盡管證明公司的困境,但也是公司的主動進取的行動,能夠使公司獲得上市地位,維護一定形象,獲得喘息之機,謀求下一步的業績好轉。
Ⅳ 為什麼一些上市股票會並股(合股)
ItemId=134946 (以下內容為引用)_____合股,又稱併股,是指多股面額較低的股票合併為一股面額較大的股票的行為,屬於拆股的相反操作。股票合併後,發行在外的股數減少、每股的面額、盈餘增加;而公司市值、股東權益總額、股東權益各項目的金額及其相互間的比例,亦和拆股一樣,保持不變。併合的建議亦需要得到董事會及股東大會的批準。 上市公司合股的目的是為了提高股價,根據香交所的交易規則,港股的最低交易價為$0.01,若某股票在該價位附近連續多日沒有成交,該股票將會被停牌,甚至除牌,不少上市公司為了保障上市地位,合股就是其中的一種自救方式。如某股票合股前每股價值為$0.01,十股合一股,復牌後的理論價格則應為$0.1。
Ⅳ 合股是利空嗎
取決於股價的位置 再好的消息 股價到位了 對股價也是利空
但對公司會是利好有利於經營的延續 那是後話除非你是投資者而不是投機者;看好未來的發展另當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