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成立公司投資股票
⑴ 小弟想成立個公司,有朋友想入股,怎麼算股呢
一、應明確技術出資的標的
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技術入股的法律規定,技術方可以用專利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以及計算機軟體著作權作為出資標的。在交易中,當事人首先必須明確:他們究竟是在對什麼東西進行交易?是專利權還是計算機軟體著作權?以專利權出資的,是否還附帶相關的技術訣竅?以非專利技術出資的,技術包括哪些具體內容?比如,它究竟是一種產品、一種工藝,還是一種設備,或者是幾方面的內容都兼有?對此需要在合同中清晰、明確地界定交易標的內涵和外延。然而,在大多數情況下,當事人都希望用一個非常簡單的名稱來概括雙方交易的技術,例如籠統地將其稱為「XX技術」等,這恰恰為日後的爭端埋下了伏筆。
二、弄清技術出資人是否擁有技術的處分權
技術出資人必須是有權處分該技術的人。即使是技術的發明人,也未必都擁有技術的處分權。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單位的職工執行本單位工作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開發出來的技術,其權利歸職工的單位擁有。有些技術投資項目,投資方沒有弄清對方是否擁有技術的處分權就盲目簽約,結果不但投資收不回來,甚至還必須與技術方一起承擔侵權賠償責任。所以,在與技術人員個人洽談技術入股時,一定要注意審查對方的技術權屬是否清晰。如果權屬方面還存在未解決的糾紛,投資方就應慎重考慮自己的投資打算,以免「為他人做嫁衣裳」。
以專利技術出資的,必要時可請技術方出具專利證書及其他專利資料,很容易查明其是否真正的專利權人。但以非專利技術出資的,要查明其是否該技術的權利歸屬則必須費一番功夫了。當然,比起投資失誤可能導致的數百萬、上千萬損失來說,在簽約前多花一點時間和費用去核實被交易技術的權利歸屬,無疑還是非常必要的。
三、詳細約定技術方的出資義務
1.辦理權利轉移手續。這種情況以專利入股居多,由於專利文獻是可以公開查閱的,如果專利文獻對發明內容披露得足夠詳細的話,就可能只需要技術方協助辦理權利轉移手續就行了,無須做更多的事情。我國《專利法》規定,專利權的轉讓必須經中國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後才能生效。實踐中當事人往往忽視了這一點,雖簽訂了轉讓合同但未去辦理登記和公告手續,結果專利權仍持在技術方手中。
任何技術轉移都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知識轉移,二是權利轉移。前些年很多企業引進技術人才,人才帶來技術並把它在企業中實施,企業往往認為自己已經獲得了技術。但這僅僅是實現了知識轉移,在法律上企業並沒有獲得使用技術的權利。如果以後該人才離開企業,就很可能在是否允許企業繼續使用技術的問題上發生糾紛。實踐中這樣的例子不少。
3.進行技術指導,傳授技術訣竅。許多技術(特別是非專利技術)並不能充分體現在圖紙資料中,往往還包括某些存在於發明者大腦之中的無形技藝、技巧或訣竅等。即使是專利技術,發明人也可能把實施發明的最佳方案秘而不宣。以這些技術投資入股的,就需要由技術方進行指導,傳授有關的技術訣竅。有的還要由技術方作出樣品或進行試機。
就某個具體項目而言,技術方可能承擔以上一項或幾項出資義務。究竟承擔哪些義務,承擔程度如何,都需要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約定不同,承擔的義務和驗收標准也就不同。但是,如果合同約定由技術方承擔一些與技術轉移無關的工作(如生產管理或產品銷售等),即使技術方未履行義務,也只是一般的違約,不影響技術出資到位與否的認定。
四、要重視技術出資的驗收
對於貨幣出資和實物出資,一般以注冊會計師的驗資報告來確定出資到位與否。但技術出資義務履行與否、履行程度如何,則不能由會計師來判定。例如,《深圳經濟特區技術成果入股管理辦法》規定:出資期滿,各方應當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應當共同簽署驗收征明文件,並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驗收不合格的,技術出資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約定技術價值變動後的利益調整
絕大多數技術投資項目,投產後的實際收益都會與當初預計的情況有很大差別。歸納起來,造成技術價值變動的原因有:1.市場發生變化;
2.生產條件發生變化;
3.新技術替代;
4.法律上存在瑕疵。
綜上所述,以技術出資入股由於是「把不是錢的東西當成錢」,因而存在著較為復雜的法律問題。保障技術投資成功的關鍵,是要訂立內容完備的合同。技術交易的各方不宜過分依賴現有的各種標准合同。標准合同只能規定交易中帶有共性的事項。而技術交易中最為重要的內容恰恰是那些沒有共性的事項,比如技術交易標的、技術資料清單、權利轉移形式、技術指導的標准等等,都是無法標准化的。
⑵ 想開家公司投資股票(和朋友合資)如何合法化,律師回答
股票是沒有規模效應的行業,對普通人而言,合資做股票不具備公司存在的基本需求,又不用開發票,不需要固定場所辦公,所以我的建議是,不要合資炒股,將來的糾紛會非常多,朋友最後都沒的作。
⑶ 幾個朋友成立合夥企業,用於投資股票期貨等,收入應繳哪些稅
如果你們是按正規的流程公司簽約是要交的,但很多民間的方式是可以避免的.
⑷ 朋友公司投資一間公司的原始股我能買嗎
我朋友是在一家風險投資公司的職員,最近他們公司准備投資一家企業並預計在4年內上市,他們公司內部職員現在准備購買原始股,公司給我朋友的限度金額是40萬.我朋友叫我投資,就是等於給錢他幫我購買原始股.如果我給錢他幫我夠買,那應該怎樣才能保證我的利益,或者說是有什麼協議書之類的,又或者如果給我買的話,到時候是他的名下的,能轉回我的名嗎(因為他們公司也是規定他們的公司的職員才能給買的),是可以委託他幫我買或.......誠心請教專業人事的建議和答案。謝謝!
⑸ 朋友的公司如何參股
1、參股的方法要根據公司的性質而定,如果是上市公司,則持有某上市公司一定數量的股票,就可叫參股某公司。但如果是還沒有上市的公司,又分為有限公司和合夥企業。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凡是投資人,都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記載於股東名冊上,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有權按照出資比的百分比來算。如果是合夥公司,參股所佔的公司比例則要看雙方的協商。
2、參股,簡單地說是持有某上市公司一定數量的股票,也可叫參股某公司。詳細地說,控股公司是指通過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而對該公司進行控制。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為純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純粹控股公司不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業務,只是憑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進行資本營運。混合控股公司除通過控股進行資本營運外,也從事一些生產經營業務。
⑹ 有幾個朋友想合資請人炒期貨和股票,他們想成立一個公司,請問應該成立為什麼樣的公司
你好,你們這可以成立一個私募基金。
你們要是單純的做股票和期貨,這就是一個投資的話,可以是這方面的,這方面資金起步是200w,人數不能超過50個人,應該設立一個公共的賬戶,以公司的名義注冊,不能以個人的名義注冊,如果你要是想私募基金的資料 我可以給您一份。
⑺ 我和一些朋友想合夥開一家投資公司,主要做股票方面的投資.
做股票方面的投資不用開公司的,除非你開的是證券公司。原因:
1、你的操作肯定要掛在證券公司門下,其實就相當於你是證券公司的員工。
2、你再開家公司,等於為同一業務開了兩家公司,交兩道稅,冤不冤?
3、炒股賺不賺錢與開不開公司毫無關系。
⑻ 朋友注冊成立新公司,要我投資入股,股份怎麼計算呢
恕我直言,首先你這個朋友做的事情就怪怪的,如果他能籌集到50萬做運營資本,多數人會將公司的注冊資本注冊為50萬,這樣對於他的經營以及其他一些方面來說是很有便利的,這點你要多加思考。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
如果按照正路來說,5萬注冊的,然後他又准備了一些錢(比方45萬)最後公司實際擁有50萬資本,你要入股10萬,很容易,你們這些應該是貨幣形式出資吧,給公司辦增資,流程是:
首先,公司形成一份書面文件,允許你入股,這份文件你可以保留一份復印件。然後形成股東會決議,你簽署。
然後,公司去工商局辦增資,初步手續齊備以後,你的10萬打入公司增資的驗資賬戶,並凍結,會計事務所出審計報告,工商局走流程,將公司的注冊資本
增加到60萬,你是股東之一,他也是股東之一,他是董事長佔83.33%。。
--繼續
「花5萬注冊一個公司」是什麼概念? 注冊資本是多少?
----我給你設想一下\並且說幾個關鍵的地方:
1、親兄弟明算賬,公私分明,這是必須做到的。所以一些事情最好按照規矩來否則你會很有
你沒在HI上啊 ?我在和你說話呢 沒見你回答
⑼ 想和幾個朋友一起設立一家有限合夥企業,主要是做股票投資,請問,合夥協議書等之類的怎麼寫
個人合夥協議書範本
個人合夥協議書範本
姓 名________,性 別________,年 齡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伙、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夥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夥人對入伙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萊蕪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有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⑽ 我朋友想成立一個證券投資咨詢公司,需要什麼資料
假設您有一筆錢想投資債券、股票啦這類證券進行增值,但自己又一無精力二無專業知識,三呢錢也不算多,就想到與其他10個人合夥出資,雇一個投資高手(理論上比我還高點的),操作大家合出的資產進行投資增值。但這裡面,如果10多個投資人都與投資高手隨時交涉,那事還不亂套,於是就推舉其中一個最懂行的牽頭辦這事。定期從大夥合出的資產中按一定比例提成給他,由他代為付給高手勞務費報酬,當然,他自己牽頭出力張羅大大小小的事,包括挨家跑腿,有關風險的事向高手隨時提醒著點,定期向大夥公布投資盈虧情況等等,不可白忙,提成中的錢也有他的勞務費。上面這些事就叫作合夥投資。
將這種合夥投資的模式放大100倍、1000倍,就是基金。
這種民間私下合夥投資的活動如果在出資人間建立了完備的契約合同,就是私募基金(在我國還未得到國家金融行業監管有關法規的認可)。
如果這種合夥投資的活動經過國家證券行業管理部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審批,允許這項活動的牽頭操作人向社會公開募集吸收投資者加入合夥出資,這就是發行公募基金,也就是大家現在常見的基金。
基金管理公司是什麼角色?基金管理公司就是這種合夥投資的牽頭操作人,不過它是個公司法人,資格要經過中國證監會審批的。基金公司與其他基金投資者一樣也是合夥出資人之一,另一方面由於它牽頭操作,要從大家合夥出的資產中按一定的比例每年提取勞務費(稱基金管理費),替投資者代雇代管理負責操盤的投資高手(就是基金經理),還有幫高手收集信息搞研究打下手的人,定期公布基金的資產和收益情況。當然基金公司這些活動是證監會批準的。
為了大家合夥出的資產的安全,不被基金公司這個牽頭操作人偷著挪用,中國證監會規定,基金的資產不能放在基金公司手裡,基金公司和基金經理只管交易操作,不能碰錢,記帳管錢的事要找一個擅長此事又信用高的人負責,這個角色當然非銀行莫屬。於是這些出資(就是基金資產)就放在銀行,而建成一個專門帳戶,由銀行管帳記帳,稱為基金託管。當然銀行的勞務費(稱基金託管費)也得從大家合夥的資產中按比例抽一點按年支付。所以,基金資產相對來說只有因那些高手操作不好而被虧損的風險,基本沒有被偷挪走的風險。從法律角度說,即使基金管理公司倒閉甚至託管銀行出事了,向它們追債的人都無權碰大家基金專戶的資產,因此基金資產的安全是很有保障的。
如果這種公募基金在規定的一段時間內募集投資者結束後宣告成立(國家規定至少要達到1000個投資人和2億元規模才能成立),就停止不再吸收其他的投資者了,並約定大夥誰也不能中途撤資退出,但以後到某年某月為止我們大家就算帳散夥分包袱,中途你想變現,只能自己找其他人賣出去,這就是封閉式基金。
如果這種公募基金在宣告成立後,仍然歡迎其他投資者隨時出資入伙,同時也允許大家隨時部分或全部地撤出自己的資金和應得的收益,這就是開放式基金。
不管是封閉式基金還是開放式基金,如果為了方便大家買賣轉讓,就找到交易所(證券市場)這個場所將基金掛牌出來,按市場價在投資者間自由交易,就是上市的基金。
現在我們再來讀下面的基金的概念,就不太暈頭了吧。
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投資於證券的集合投資理財方式,即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託管人託管(一般是信譽卓著的銀行),由基金管理人(即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的投資。基金投資人享受證券投資的收益,也承擔因投資虧損而產生的風險。我國基金暫時都是契約型基金,是一種信託投資方式。
證券投資基金的特點:
1、 專家理財是基金投資的重要特色。基金管理公司配備的投資專家,一般都具有深厚的投資分析理論功底和豐富的實踐經驗,以科學的方法研究股票、債券等金融產品,組合投資,規避風險。相應地,每年基金管理公司會從基金資產中提取管理費,用於支付公司的運營成本。另一方面,基金託管人也會從基金資產中提取託管費。此外,開放式基金持有人需要直接支付的有申購費、贖回費以及轉換費。上市封閉式基金和上市開放式基金的持有人在進行基金單位買賣時要支付交易傭金。
2、 組合投資,分散風險。證券投資基金通過匯集眾多中小投資者的資金,形成雄厚的實力,可以同時分散投資於很多種股票,分散了對個股集中投資的風險。
3、 方便投資,流動性強。證券投資基金最低投資量起點要求一般較低,可以滿足小額投資者對於證券投資的需求,投資者可根據自身財力決定對基金的投資量。證券投資基金大多有較強的變現能力,使得投資者收回投資時非常便利。我國對百姓的基金投資收益還給予免稅政策。
附帶解釋下證券基金有關的部分問題。
什麼是基金的認購費和申購費?
就是你投資入伙時要交的費用,因為基金公司宣傳吸收投資人的活動是要費不少錢的,這些費用自然不能他一家出,另外通過提高你入伙的成本,降低你入伙不久就想離開的慾望。
什麼是基金的贖回費?
就是你撤回投資和收益是要交的費用,原因與上面類似。還有一條,就是有人撤資走的時候,為了還給你現金,基金可能不得不賣掉一些債券股票,這是對基金資產不利的動作,對其他不撤資的合夥人的利益有不良影響,所以讓你留下點費用作補償。
什麼是基金的轉換費?
就是同一家基金公司操作著多個基金,你持有其中一個基金,想把這個基金按同等資產數量換成該基金公司操作的另一種基金,應向基金公司交付轉換的費用,原因也與上兩條同理,主要為了提高你變動的成本,不願讓你頻繁變動。
什麼是基金交易傭金?
就是上市的基金在交易所市場轉讓時,為你提供交易服務的證券公司營業部向你收的勞務費。
證券投資基金為什麼有那麼多種?
這是因為不同的基金自己規定的主要投資方向和投資對象有區別。
股票型基金就是絕大部分資金都投在股票市場上的基金;
債券型基金就是絕大部分資金都投在債券市場上的基金;
混和型基金就是根據情況將部分資金投在股票上而另一部分資金投在債券上的基金(當然這種投資比例是可變化調整的),甚至根據事先的規定也可以部分投資在其他品種上;
貨幣市場基金就是全部資產只投在貨幣市場上的各類短期證券(風險很低但收益也低)的基金。
這些基金的投資風險由高到低的順序大致是,股票型基金、混和型基金、債券型基金、貨幣市場基金。
由於風險高低不同,所以投資者應根據自己對風險的承受能力來選擇風險水平適合自己的基金投資入伙,也可以通過低風險基金、中等風險基金和高風險基金都投資一部分的辦法來分散風險和平衡收益水平,這種行為就叫作投資組合。
不同的基金在自己的名稱上冠以什麼「增長」、「價值」、「行業」、「藍籌」、「小盤」、「周期」、「消費品」等等的字型大小,是將自己的主要投資策略風格標在名稱上以便投資者一目瞭然,當然也不排除部分基金只是當初為了找個好名頭切入點以便中國證監會容易批准成立。
上面講的主要是證券投資基金。基金還有專門投資於房地產的房地產基金,專門投資於期貨期權的期貨和期權基金,專門投資於黃金市場的黃金基金,專門投資於實業的產業基金。這些基金對我們初涉基金投資的人來說投資機會不多,先搞通上面幾種最常見的證券基金後再說。
基金分紅並不是基金獲取收益的主要方式
基金的收益主要是取決於基金凈值每天的漲跌,這跟股票是差不多的,也就是低時申購高點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