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股票分配紅股怎麼做賬
Ⅰ 收到股票股利如何入賬
稅法規定,股份制企業在分配股息、紅利時,以股票形式向股東個人支付應得的股息、紅利(即派發紅股),應以派發紅股的股票票面金額為收入額,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由於股份公司分派股票股利時,只是企業所得者權益內部結構的變化,並不涉及貨幣資金的減少,因此,對股票股利征稅在實際操作中難以到位。
依據現行稅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向個人股東分派股票股利,以及有限責任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法定公積金和仍意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均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對此,只能這樣理解,即股份制企業分派股票股利,或者有限責任公司以盈餘公積轉增資本,實際上是該公司將盈餘公積金向股東分配了股息、紅利,股東再以分得的股息、紅利增加註冊資本。因此,有必要對此征稅。如果公司以現金股息分配時已經對個人股東代扣了20%的個人所得稅,則個人股東再以相同的金額投資時,必然要補足與已納個人所得稅款一致的金額,這樣才不會使公司所有者權益減少。另一方面,由於法人股東的存在,如果個人股東不補足這部分金額,公司的股本結構必然會發生變化。
Ⅱ 向投資者分配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的會計分錄分別是什麼
宣告現金股利的時候
借:利潤分配
貸:應付股利
發放
借:應付股利
貸:銀行存款
宣告股票股利不做賬,實際發放
借:利潤分配
貸:股本
(2)投資股票分配紅股怎麼做賬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發放現金股利主要出於以下原因:
1、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定,若要公開增發證券,當前三年累計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凈利潤不少於公司當前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
2、保持分紅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回饋股東,一些運行成熟、盈利穩定的上市公司,暫時未有較為有利的項目投資,為提振股價、回饋投資者等因素,傾向於發行現金股利。
3、IPO時章程的規定。
4、當前證監會要求新近申報的IPO明確現金分紅政策,各擬上市公司均在招股書和公司章程中明確了現金分紅計劃,未來正常條件下,現金分紅可期。
派發現金股利的賬務處理:
現金股利是以現金方式向股東派發的股利,也是最常見的一種股利派發方式。投資者之所以投資於股票,主要是希望得到較一般投資者多的現金股利。發放現金股利,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 有足夠的留存收益;
2 有足夠的現金;
3 有董事會的決定。
例1:A公司董事會於某年12月1日宣布發放股利,優先股1000股,每股2元,普通股10000股,每股1元。過戶截止日為該年度12月20日,股利開始發放日期為次年1月5日。會計處理如下:
宣布發放股利時:
借:利潤分配12000
貸:應付股利———應付優先股股利2000
———應付普通股股利10000
派發現金股利時:
借:應付股利———應付優先股股利2000
———應付普通股股利10000
貸:銀行存款12000
股利處理
投資方持有股票期間被投資方宣告發放現金股利的處理
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時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時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劃分為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時
成本法下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權益法下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被投資方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時的處理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等
股票股利對公司來說,並沒有現金流出,也不會導致公司的財產減少,而只是將公司的留存收益轉化為股本。但股票股利會增加流通在外的股票數量(股數),同時降低股票的每股價值。它不會改變公司股東權益總額,但會改變股東權益的構成結構。從表面上看,分配股票股利除了增加所持股數外好像並沒有給股東帶來直接收益,事實上並非如此。
Ⅲ 股票分紅一般什麼時候入賬
股票分紅一般什麼時候到帳:
一般分紅都是除權除息日當天就能到賬,不過也有例外。這個看上市公司安排,一般半月之內肯定會到賬。分紅送股都會自動進行,不需要任何操作,只要耐心等待就可以了。
比如,像盤子比較大的股票,分紅涉及的金額很大,結算就需要比較多的時日,這樣公司就會有個具體公告,公告上會說明分紅具體到賬日期。
Ⅳ 分配股票股利如何做分錄
1.股票股利與股票分割都會使股票股數增加,但股票回購是減少股票股數
2.股票股利與股票分割會使市價降低,但股票回購會提高股票價格
3.股票股利與股票分割使每股收益降低,但股票回購使每股收益增多
4.股票股利與股票分割不會改變資本結構,股票回購會使資本與所有者權益減少
5.股票股利與股票分割不會改變公司的控制權,但會使控制權分散,而股票回購反而會鞏固和轉移公司的控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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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股利對公司來說,並沒有現金流出,也不會導致公司的財產減少,而只是將公司的留存收益轉化為股本。但股票股利會增加流通在外的股票數量(股數),同時降低股票的每股價值。
它不會改變公司股東權益總額,但會改變股東權益的構成結構。從表面上看,分配股票股利除了增加所持股數外好像並沒有給股東帶來直接收益,事實上並非如此。因為市場和投資者普遍認為,公司如果發放股票股利往往預示著公司會有較大的發展和成長,這樣的信息傳遞不僅會穩定股票價格甚至可能使股票價格上升。
另外,如果股東把股票股利出售,變成現金收入,還會帶來資本利得在納稅上的好處。因為相對於股利收入的納稅來說,投資者對資本利得收入的納稅時間選擇更具有彈性,這樣,即使股利收入和資本利得收入沒有稅率上的差別,僅就納稅時間而言,由於投資者可以自由向後推資本利得收入納稅的時間,所以它們之間也會存在延遲納稅帶來的收益差異。所以股票股利對股東來說並非像表面上看到的那樣毫無意義!
參考資料:
股票股利-網路
Ⅳ 長期股權投資在成本法核算下,被投資單位分配股票股利,如何賬務處理呢
新企業會計准則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規定:「收到被投資企業宣告發放的股票股利,不進行賬務處理,但應在備查簿中登記」。
Ⅵ 公司開股票投資戶,買賣股票,怎麼做賬
銀行轉帳至證券戶不用做分錄,因為資金與銀行存款無差別。
購入股票,要根據公司的投資性質選擇會計科目,如果是短期以獲得資本利得的,進和科目應該是交易性金融資產,如果是長期持有的股票進長期股權投資。
印花稅是在賣出時,證券帳戶扣除掉了,證券公司代繳,企業不用做帳。
如果是短線交易,屬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以按月計。
可以根據證券公司列印的交割單或資金流水做帳。裡面能看出盈虧金額。
看你是長期還是短期投資了,短期的一般是要確認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話按月也要調整損益的。
Ⅶ 向投資者分配股票股利的會計分錄
向投資者分配股票股利的會計分錄為:
借:利潤分配—應付普通股股利
貸:股本
宣告分配現金股利的分錄:
借: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
貸:應付股利
發行股票的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Ⅷ 長期股權投資被投資單位發放股票股利如何做帳
股票股利會增加流通在外的股票數量(股數),同時降低股票的每股價值,所以B公司認購的股票份額增加,但所佔總份額的百分比不變。
Ⅸ 股票投資中 紅股入賬 ,紅利入賬,利息收入 怎麼做會計分錄
1。收到紅股時,只引起股票持有數量的變化,沒有資金數量變化,所以只要在投資股票的明細帳上增加配送的紅股數理就行,不需要做會計分錄。
2、收到紅利或利息時:如果是企業購入時是屬於短期投資的:則分計分錄為: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投資;
如果是企業購入時是屬於長期投資的:則分計分錄為: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Ⅹ 發放股票股利的會計分錄如何做了
對於發放股票股利的方案,董事會的方案是作為非調整事項是不作帳務處理,對於股東大會決定發放的股票股利則應當是作為當年的事項來進行處理,(宣告股票股利時投資方和被投資方都不進行處理,實際發放股票股利時投資方不需要進行處理‚)實際發放時被投資方的分錄是:
借:利潤分配-轉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股票的面值×股數)
貸:股本(股票的面值×股數)
如果是採取市價發行的則應當是:
借:利潤分配-轉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股票的市價×股數)
貸:股本(股票的面值×股數)
資本公積(市價與面值的差額×股數)
應付股利的會計處理
概念
應付股利的概念:
應付股利是指企業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確定分配的現金股利或利潤。獲得投資收益是出資者對企業進行投資的初衷。企業在宣告給投資者分配股利或利潤時,一方面將沖減企業的所有者權益,另一方面也形成「應付股利」這樣一筆負債;隨著企業向投資者實際支付利潤,該項負債即行消失。
會計處理
應付股利的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分配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企業分配的股票股利,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投資者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應根據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按應支付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利潤分配」科目,貸記本科目。
實際支付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
四、企業董事會或類似機構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中擬分配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不做賬務處理,但應在附註中披露。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核算
應付股利的核算:
為了核算應付股利保險公司應設置「應付股利」科目,確認應付投資者股利或利潤時:
借:利潤分配—應付股利
貸:應付股利
向投資者支付利潤時:
借:應付股利
貸:現金
檢查
應付股利的的檢查:
企業的應付股利,是指按協議規定應該支付給投資者的利潤。由於企業的資金通常有投資者投入,因此,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實現的利潤,在依法納稅後,還必須向投資人分配利潤。而這些利潤在應付未付之前暫時留在企業內,構成了企業的一項負債。
對企業而言,這顯然是抵減企業財務成果的經濟事項,從負債角度看,它又是企業資產的抵減事項,因此對應付股利進行正確核算,可保障投資人的利益,也可確保企業資產的安全,還可以有效地防止企業出現賬外資金和資金體外循環的舞弊現象。
企業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應當按照以下順序進行分配:
⑴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
⑵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
⑶提取公益金。
⑷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並入本年度一起向投資者分配。
上述利潤分配的邏輯關系是:企業以前年度的虧損未補完,不得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和公益金;在企業未提取盈餘公積金和公益金以前,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因此,對應付股利的業務檢查應重點檢查企業是否按照以上原則和規定順序進行,分配方法與數額是否與投資協議和經濟合同的規定一致,有無弄虛作假、隱瞞或虛增可供分配利潤,從而少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或向投資者轉移利潤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