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股票的核心權利用
❶ 可以以行權價購買股票的權力。什麼是行權價
行權價分為認購和認沽
你所說的可以以行權價買進就是說你擁有了在特定時間按照規定的價格買進股票的權利.這個價格就是認購的行權價.
比如,你擁有的行權價是10元,行權時間是9月1日,那麼到了這一天,無論股價是多少你都可以以10元的價格買進這只股票.當然,如果股價當時第於10元,你可以放棄你購買的權利,而如果是高於10那你就賺了.比如當時市場上該股價格是20元,那你就可以10元買進再馬上20元在市場上賣出,你就賺了10元.
而認沽則剛好相反,他是以特定價格賣出一定股票的權利.這個特定價格也叫行權價
❷ 股票有哪些權利
一,買入了股票就成為了股東。作為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1,獲取股東身份憑證權
股份公司的股東所持公司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因此,股東手中的股票就是證明股東身份最有力的證據。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份公司的股票可以是記名股票,也可以是無記名股票。也就是說,股票上可以不記載股東的姓名,公司的股東名冊上也可能沒有股東的名字,只要手中擁有公司簽發的股票就是股東。因此,公司不能以股東名冊上未記載該股東姓名來對抗股票的持有者。但是,在實踐中,一些股份公司的運作並不規范,有的未向股東交付股票,有的甚至根本未印製正式的股票。對於這種情況,可以綜合發起人協議、公司章程、股款繳納證明、股東名冊和注冊登記文件等各種形式來確認其具有股東資格,股東也可以請求法院要求公司履行股票交付義務。
對於上市公司的股份,因其已經採取無紙化形式,股東所持股份的證明形式就是中央證券登記公司的股票登記。因此,股東的身份可以通過股票交易記錄予以證明,如果股東起訴請求公司交付股票的,就不能夠得到法院的支持。
2,知情權
根據新《公司法》第98條的規定,股份公司的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表。並未規定股東有對公司會計帳簿的查閱權,這是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股東在知情權上存在的最大差異。
對於上市公司而言,不僅股東有權知道公司的財務狀況,而且還要向社會公眾、證券監管部門、證券交易所定期披露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見《公司法》第146條:「上市公司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公開其財務狀況、經營情況及重大訴訟,在每會計年度內半年公布一次財務會計報告。」《證券法》第65條:「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二個月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記載以下內容的中期報告,並予公告:(一)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和經營情況;(二)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事項;(三)已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變動情況;(四)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重要事項;(五)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3,召開股東大會臨時會議、董事會臨時會議的提議權
雖然每一個股東不管出資數額、股權比例多少,都有權參加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但由於公司的控制權往往牢牢掌握在大股東手裡,股東大會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會及董事長的話語權同樣掌握在大股東手中。為了防止大股東將股東大會、董事會流於形式,長期不按期召開股東大會,或者發生了臨時重大事項故意不召開股東大會、董事會,致使小股東的知情權和參與決策權不能實現,《公司法》從保護小股東利益出發,賦予10%以上股份的股東在特定情況下有權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董事會臨時會議。這里的10%股份可以是單個股東的持股比例,也可以多個股東合並持有的共同比例,目的是方便廣大小股東將團結起來,將股權集中起來行使。參閱《公司法》第101條、第111條。
4,股東大會召集權
修訂前的《公司法》規定,股份公司的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只能由董事會召集,由董事長或者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實踐中,常常發生董事長既不召集和主持也不指定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情況,使得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無法正常行使職權,嚴重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損害其他股東的權益。
為此,新《公司法》第102條和110條對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召集程序做了完善,規定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5,股東大會提案權
股東提案權是指股東可以向股東大會提出供大會審議或表決的議題或者議案的權利。該項權利能夠保證少數股東將其關心的問題提交給股東大會討論,有助於提高少數股東在股東大會中的主動地位,實現對公司經營的決策參與、監督與糾正作用。為使小股東的提案權能夠得以實現,新《公司法》第103條規定:「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股份達到3%以上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十日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後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容應當屬於股東大會的職權范圍之內,並有明確議題和其他決議事項。」這樣既能保證小股東能夠有機會提出議案,同時,也能確保股東大會及其他股東有充分的時間審議、表決議案。
6,委託他人行使表決權
股份公司的股權一般都比較分散,股東人數眾多,許多小股東出於時間、精力、成本和話語權又不多等方面的考慮,往往沒有動力親自參加股東大會行使股東權利。這樣勢必更容易造成所有者缺位,大股東以及經營者把持公司,公司治理結構畸形等不良現象,公司法為了鼓勵小股東積極維權,願意參與公司治理,賦予小股東以書面授權方式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大會,由被委託人代為小股東根據授權委託書制定的許可權在股東大會上對股東大會議案和相應決議做出與委託人意思相同或相近的意思表示。被委託人也可以接受多個股東的委託,集中行使表決權。這樣,小股東既完整表達了本人的意願,維護了自己的權益,同時又節約了成本費用。而且也有利於股東會中所要討論的議案的通過和具體執行。(見《公司法》第107條)
7,以累積投票方式行使董事、監事選舉權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份公司的非職工董事、監事均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由於股東大會採取簡單資本多數決原則,控股股東完全可以通過控股地位占據選舉的多數或全部席位,使得董事會、監事會完全成為控股股東的代言人。為了避免控股股東操縱公司,就必須引進累積投票制度,使中小股東有機會通過股東大會選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發言人。為此,新《公司法》第106條規定,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監事,可以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決議,實行累積投票制。所謂累積投票制,是指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或者監事時,每一股份擁有與應選董事或者監事人數相同的表決權,股東擁有的表決權可以集中使用。按照這種方式,一個股東在選舉董事或者監事時所投的總票數等於他所持有的股份總數乘以所選的董事或者監事人數。股東既可以把所有的股票權集中選舉一人,也可以分散選舉數人。最後按得票多寡決定當選的董事或者監事人員。這樣可以有效地保障少數股東將代表其意志和利益的代理人選入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大小股東之間的利益關系和權力關系。這種投票制度賦予了小股東與大股東抗衡勝出的機會,改變了一股一票制度下大股東的絕對話語權,有利於社會公正價值的體現。
8,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
新《公司法》143條規定了異議股東股份收買請求權,即股東對於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等持異議的,可以要求公司以公平合理價格收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股份公司的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比有限公司更嚴格,只能在一種情況下使用,而有限公司相對較寬,共計有三種情形,包括(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見《公司法》第75條)。兩者有所差別的原因在於:股份公司股東以自由轉讓股份為原則,以限制轉讓為例外,股東退出公司的途徑較多。而有限公司以限制轉讓為原則,在內部股東之間才可以自由轉讓股權,股東退出公司的途徑較少。
❸ 股票投資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投資股票即代表成為公司的股東。股東可享有以下的權利:
一、盈餘分配權
二、剩餘資產分配權
三、優先認股權
四、出席會議權
五、檢查帳務權
六、須承擔經營的風險
股東的義務:
一、遵守公司章程的義務,作為股東是公司的部分所有者,為使公司經營活動順利進行,必須遵守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在章程的約束下行使自己的權利。
二、承擔經營風險、對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一旦公司經營虧損或宣告破產,應對公司債務直接承擔責任
三、承受股本的非返還性義務,股本作為公司經營的資本金需要長期使用下去,只要公司不解散不倒閉,股本永遠存在於公司中。
❹ 股權激勵制度的核心目的是什麼
股權激勵制度的核心目的:
一、建立企業的利益共同體
一般來說,企業的所有者與員工之間的利益是不完全一致的。所有者注重企業的長遠發展和投資收益,而企業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受雇於所有者,他們更關心的是在職期間的工作業績和個人收益。二者價值取向的不同必然導致雙方在企業運營管理中行為方式的不同,且往往會發生員工為個人利益而損害企業整體利益的行為。實施股權激勵的結果是使企業的管理者和關鍵技術人員成為企業的股東,其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趨於一致,因此有效弱化了二者之間的矛盾,從而形成企業利益的共同體。
二、業績激勵
實施股權激勵後企業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成為公司股東,具有分享企業利潤的權力。經營者會因為自己工作的好壞而獲得獎勵或懲罰,這種預期的收益或損失具有一種導向作用,它會大大提高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員工成為公司股東後,能夠分享高風險經營帶來的高收益,有利於刺激其潛力的發揮。這就會促使經營者大膽進行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採用各種新技術降低成本,從而提高企業的經營業績和核心競爭能力。
三、約束經管者短視行為
傳統的激勵方式,如年度獎金等,對經理人的考核主要集中在短期財務數據,而短期財務數據無法反映長期投資的收益,因而採用這些激勵方式,無疑會影響重視長期投資經理人的收益,客觀上刺激了經營決策者的短期行為,不利於企業長期穩定的發展。引人股權激勵後對公司業績的考核不但關注本年度的財務數據,而且會更關注公司將來的價值創造能力。此外,作為一種長期激勵機制,股權激勵不僅能使經營者在任期內得到適當的獎勵,並且部分獎勵是在卸任後延期實現的,這就要求經營者不僅關心如何在任期內提高業績,而且還必須關注企業的長遠發展,以保證獲得自己的延期收人,由此可以進一步弱化經營者的短期化行為,更有利於提高企業在未來創造價值的能力和長遠競爭能力。
四、留住人才,吸引人才
在非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有利於企業穩定和吸引優秀的管理人才和技術人才。實施股權激勵機制,一方面可以讓員工分享企業成長所帶來的收益,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認同感,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另一方面,當員工離開企業或有不利於企業的行為時,將會失去這部分的收益,這就提高了員工離開公司或「犯錯誤」的成本。因此,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有利於企業留住人才、穩定人才。
❺ 股票的投資核心要點有哪些
股票的投資核心要點有哪些
1:長期投資並不自動等於價值投資,但價值投資一般都是長期投資。
2:價值投資者容易抄底抄在半山腰,花旗銀行的股價從60美元跌至1美元的過程中就套牢了一大批試圖抄底的價值投資者。抄底就是投機,為什麼被套牢後就成了價值投資了?老巴被套citi了嗎?為什麼沒有?所謂的價值投資者不是口裡喊幾句價值投資就會成為價值投資的。真正的價值投資者是骨子裡相信價值的。
3: 公司的價值取決於其未來的凈現金流(的折現)。賬上的現金在「未來」不一定還在,所以不能簡單用現金來衡量,除非馬上清算。
4: 學巴菲特最重要和人們能夠學的東西其實是他不做什麼!絕大多數人學的是相反的東西,就是他在做什麼,那是沒辦法學的,因為每個人的能力圈不同。巴菲特說知道自己能力圈有多大比能力圈有多大要重要的多。當然,能力圈的大小也是可以學的,但那是每個人自己的經歷包括學歷等,巴菲特不教這個。
5: 蘋果:「我從不希望你問我會怎麼做。只需要做正確的事情。」
做對的事情和把事情做對!
在把事情做對的過程當中沒有人可以避免犯錯誤,這是好的投資者必須明白的道理。
去年一月我決定買蘋果的時候,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想明白了沒有喬布斯的蘋果依然強大。
強大的生意模式加上強大的企業文化,加上過得去的價格,持有者可以睡得好哈。
突然覺得自己這么多年投資表現不錯確實是有道理的,當然自己能想明白投資的道理確實可能是運氣,順便感謝一下老巴的點醒。---當年問老巴:什麼東西您會首先考慮?「生意模式」!對呀,就這么簡單。
不過,明白什麼叫生意模式是非常難的,簡單的東西都很難哈。
球友們在准備扔雪球之前好好想一下吧。
6: 沒有焦點的公司早晚會有麻煩。
7: 買股票就是買公司指的就是這個意思。做過企業家的人本來可以有一個優勢,那就是更容易看懂公司,更容易知道自己的能力圈在哪裡。但我發現我認識的很多企業家對股市並沒有任何認識,和普通人無異,同時大多數人是不碰股市的(因為他們認為自己不懂)。不懂不碰的就是好的投資者,哪怕一點都不碰也是對的。
8: 看看老巴怎麼做的就會明白這種風險實際很小,關鍵在不懂就是不碰的原則。多數人錯在一知半解時由於害怕失去機會而急急忙忙出手了。
9: 再看一遍哈,學巴菲特最重要和人們能夠學的東西其實是他不做什麼!絕大多數人學的是相反的東西,就是他在做什麼,那是沒辦法學的,因為每個人的能力圈不同。巴菲特說知道自己能力圈有多大比能力圈有多大要重要的多。當然,能力圈的大小也是可以學的,但那是每個人自己的經歷包括學歷等,巴菲特不教這個。
10:做對的事情和把事情做對。做對的事情的意思就是錯的事情不做,發現是錯的事情就馬上改。老巴也說過類似的(大意),如果你發現自己已經在坑裡了,至少不要再往下挖了。這里特別強調一下,在把事情做對的過程當中是會犯很多錯誤的,因為把事情做對是個學習的過程。很多人會在這個地方搞混。舉幾個例子:不誠信是錯的事情,所以不要做;借margin做股票是錯的事情,所以不做。也許有人會問,難道明知錯的東西還會有人去做嗎?這個世界很有意思,往往不對的事情是有很多短期誘惑的,連食品都這樣,好吃的東西往往對身體不好。
11:我理解的所謂投資其實和「市場」(短期)沒關系,所以沒有誰比誰聰明的問題,但有每個人了解的東西不一樣的概念。我認為的投機就是認為自己可以比市場快一步。我認為的投資和市場沒關系(意思就是別人短期怎麼看沒關系)。如果一個投機分子認為市場比自己聰明的話,從一開始他就不會介入(來小玩玩的不算哈),當然最後大部分人確實證明了市場確實更聰明。從長期的角度看,市場是絕頂聰明的!其實很多「購買並持有」的人們實際上就是投機分子,因為他們自己其實不知道自己買的是什麼,所以買了以後需要整天問別人怎麼看,在被套時就拿出「長期投資」來安慰自己。要知道,沒什麼比買錯股票並長期持有傷害更大的了。
12:任何時候,只要你還想著要空一把誰,那就表示你還是個投機分子(以為自己比市場聰明)。早點收起做空頭的念頭吧,老老實實去找那些可以讓你睡得好覺的deal!不過,投機是件非常好玩的事情,就像偶爾去下賭場一樣,如果你做好輸錢的准備的話(賭點小錢?)
13:順便說下我對「估值\"的一點。我發現大部分人說到估值時其實指的都是市場應該給股票一個什麼價。個人沒對這個術語研究過,但自己現在「估值」時總是在試圖搞明白自己付出什麼「價」才能5年10年都不操心,或者說擁有的股權在5年10年以及未來帶來的實際回報值不值我付出的價錢。這里最大的不同是,我不考慮市場因素,或者說,不管市場目前願意給什麼價。
14:「持有是否等於買入」,這是個非常普遍但又非常有意義的問題,我相信幾乎所有投資的人都被這個問題或長或短地困擾過,而且絕大多數人在投資生涯里大概都解決不了這個問題。
個人認為其實這個問題最終不會困擾真正的「價值投資者」,也就是說想不通這個問題的都還不算「價值投資者」,不管他們看過多少投資的書或做過多少年的投資。
「持有是否等於買入」其實在每個時點都是對的,時間越短對的概率越大。這也正是困擾很多人的地方。
老巴在講when to sell a business的時候其實講得蠻清楚了,大家不要希望看一遍就能真的看明白的哈,老巴自己也說他花了好多年才大致明白的,我自己現在大概也是在大致明白的階段。
15:問: 資產價格圍繞價值波動。我一直在想是什麼原因,造成資產價格圍繞價值波動呢?大道可以談談理解嗎 ? 答:其實供求決定價格在每個時點都是對的,但用這個結論去投資卻經常是錯的。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所以價格是由價值決定的。所謂的資產的價值取決於其能夠產生的未來(凈)現金流。這一點就是所謂價值投資里的「you must believe\"的唯一的一點,關鍵時刻往往很管用。不是骨子裡信這點的人其實都還不是真的價值投資者。
❻ 股票是什麼概念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隻股票的背後都會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概念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差價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
❼ 股票投資人和股東其身份和權益方面有何區別
基本的大區別是沒有的。或者說「股票投資人」=「股東」。
但是要說的話,小區別還是有小小。
例如「股票投資人」里有一類就叫做「優先股股東」,他們相對於其他股東而言,擁有分紅優先破產清算優先等權利,而沒有經營管理權。又例如「大股東」和「小股東」的區別,前者擁有絕對的控制力,後者只能聽任之;但是又例如某些事項在股東大會來討論的時候(私有、吸收合並之類的),就輪到只有小股東才有投票權了。
❽ 股票交易型客戶投資方式是以什麼為核心
大多都是蹦著盈利去的。
特別是下文中的第五種方式,或會讓不少的朋友豁然開朗。
1. 買賣上市公司股票,這是最常見的股票投資方式,投資者通過證券公司開設證券賬戶,就可以買賣在交易所上市的各種股票,遵循低買高賣的原則進行獲利。這種投資方式下,交易標的是真實的股票,購買某隻股票後,投資者會成為該上市公司的股東,並享有投票權和股息分紅的權利。
2. 投資股票型基金,這是一種間接性的股票投資方式,即投資者將錢投入某隻基金,交由基金管理人管理進行投資,而股票型基金管理人會將基金中大部分(或全部)資金投資於多隻不同的股票。投資者可以在基金公司開設賬戶或通過代售點申購基金,也可以通過證券賬戶買賣在交易所掛牌的ETF基金。
3. 股票期權,股票期權一直被當作企業激勵員工的一種方式(企業和員工之間簽署的一種內部協議),然而,在我國A股市場上,尚未開放可在交易所內進行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目前已有的是試點上證50ETF期權。股票期權也支持杠桿交易,直接杠桿倍數即可達到10倍左右,並也是雙向交易,因而多被專業交易者所青睞。
4. 股指期貨。股指期貨的投資標的是股票指數,而並非股票,它是一種股票的衍生品。我國的中金所目前有三個股指期貨產品:滬深300股指期貨、中證500股指期貨、上證50股指期貨。最低保證金比率均是8%(最大杠桿1:12.5),也支持雙向交易。不過,股指期貨也對普通投資者設立了一系列的投資門檻,如資金門檻:申請開戶前連續5個交易日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余額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重點來了!我們這里要提到的是第五種股票投資渠道——股票CFD。到目前為止,股票CFD對於很多投資者而言是一個完全陌生的概念。股票CFD是一種新興的金融衍生工具,泛指不涉及實物商品或證券的交換、僅以結算價與合約價的差額作現金結算的交易方式。它可以和各種浮動價格的資產標的(如黃金、期貨、股指、個股、債券)結合,形成一個新的金融投資品種(如黃金CFD、期貨CFD、股指CFD、個股CFD、債券CFD)。股票CFD就是眾多CFD產品中的一個
❾ 股票投資者有什麼義務和權利
投資者投資上市公司股票可依法享有公司經營決策投票權,經營利潤紅利分享權,公司經營重大事項知情權等權利,至於義務,如果不在公司上班工作則沒什麼明確的義務。
❿ 投資有什麼權力
風險投資商進行風險投資首先要選擇風險投資的目標公司,通過商業判斷來決定是否對該目標公司進行投資。一旦風險投資商初步作出投資決定,便開始與目標公司進行商業談判。
一般情況下,風險投資商會選擇一個或者幾個主要投資商作為「牽頭投資人」與目標公司進行談判,而牽頭投資人將代表所有投資人的利益。這種商業談判一般有一定的程式。以處在美國的風險公司的第二輪融資為例,在公司進行第二輪融資時,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是投資人權利協議。
投資人權利協議主要規定了所有投資人,包括以前各輪的投資人和該次融資的投資人在公司的決策和經營管理過程中所享有的權利。該協議非常重要,且非常具有操作性。
證券轉讓的限制和注冊權利在風險投資交易中購買的股票通常都會受到轉售的限制。而關於注冊權的規定則為投資人提供了一種重要的方式,使投資人可以通過向公眾進行股票的注冊發售而使他們的投資實現最終的流動性。
當然,使用144規則是另外一個獲得流動性的重要方式,但由於144規則的要求較麻煩,因而注冊權對於投資人,尤其是保證的持有人非常重要。注冊本身是非常費時而且昂貴的,尤其是如果證券涉及到被承銷的公開上市;而且,注冊也會使公司及其關聯機構遭遇到極大的責任風險。
因此,公司不願意給予投資人大量的要求注冊權(即,在股東的要求時,公司開始進行注冊並使其發生效力);而拖帶注冊權(即,在公司進行發售時,必須拖帶股東的股票)則是不同的情形,因為公司將已經確定了承銷發售證券的時間、費用以及在注冊證券中可能涉及到的風險。注冊權條款通常是風險投資交易中的談判熱點之一。要求注冊權,盡管很少被使用,但是它為投資人提供了一個有利的工具,用以對付公司發起、注冊的性質和時間等管理問題。而拖帶注冊權則是經常被使用,尤其是直至公司股票的交易趨於成熟。
通常,本部分主要包括以下條款:轉讓的限制;要求的注冊;公司注冊;注冊程序;注冊權轉移或轉讓;「市場迴避」協議。主要規定在公司或者承銷商的要求下,股票持有人在一定的時間期限內不得出售或者轉讓、處置其持有的股票。同時規定了履行上述義務的條件。這是典型的「查找協議」。承銷商要求一段時間,來查找市場中是否有足夠的資金來吸納公司股票的大部分發售;注冊延遲;注冊權終止。
公司的承諾部分是公司對投資人就公司的狀態和經營活動的承諾。它的內容可能會由於不同的牽頭投資人和在交易中涉及的證券的不同類型而有很大的變化。
公司作出的承諾應該符合牽頭投資人習慣要求的承諾方式。一般,最極端的情形是投資人購買的是債權,並且沒有投票權,因此也無法控制公司。這些投資人一定會明確公司的主要職責(稱為積極的承諾),和公司的禁止行為(稱為消極的承諾),以通過這種方式來實施他們對公司最低程度的控制。再其次,則是購買了擁有投票權的股票的投資人,但是當公司正式同意採取某些行動時,他們也無法控制公司的行為,也沒有安全感。因此,投資人通常都會要求公司提供財務信息和其他附加信息。另外,許多投資人,即使是擁有公司控制權的投資人,還會在新一輪融資中要求獲得第一拒絕權。
通常,公司的承諾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基本財務信息;附加的信息和權利;第一拒絕權;保險;員工和其他股票協議;董事會;承諾的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