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又挪用工程款投資股票
㈠ 挪用公款炒股判多少年
犯挪用公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於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l998年5月9日施行)的規定,對挪用公款案量刑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給他人使用。挪用公款給私有公司、私有企業使用的,屬於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
2、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但在案發前全部歸還本金的,可以從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給國家、集體造成的利息損失應予追繳。挪用公款數額巨大,超過三個月,案發前全部歸還的,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3、挪用公款數額較大,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的,構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時間和是否歸還的限制。在案發前部分或者全部歸還本息的,可以從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挪用公款存入銀行、用於集資、購買股票、國債等,屬於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所獲取的利息、收益等違法所得,應當追繳,但不計人挪用公款的數額。
㈡ 挪用公款進行股票投資的非法收益如何計算
計算啥啊,違法的~~
㈢ 甲挪用公款20 000元從事股票買賣,2個月後歸還了所有本息。構成挪用公款罪嗎
挪用公款2萬元從事股票買賣,2個月後歸還了所有本息,請問甲構成挪用公款罪嗎...有效性是必須的。答案是錯誤的。 6公款,包括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
㈣ 合作投資,錢被人挪用了,可以用報警么
直接把她抓到地下室看他還能怎樣,真是一點辦法都沒有,上次有個欠老闆二十多萬比他還牛逼結果還不是吐出來了
㈤ 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投資的產業和股票,在雙方離婚時是否可以以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去法律...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一般來講是可以分割的。首先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需要結合公司的類型具體分析。結合《婚姻法》解釋二第十五條夫妻雙方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時,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第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二)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後,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用於證明前款規定的過半數股東同意的證據,可以是股東會決議,也可以是當事人通過其他合法途徑取得的股東的書面聲明材料。
第十七條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合夥企業中的出資,另一方不是該企業合夥人的,當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其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對方時,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的,該配偶依法取得合夥人地位
(二)其他合夥人不同意轉讓,在同等條件下行使優先受讓權的,可以對轉讓所得的財產進行分割
(三)其他合夥人不同意轉讓,也不行使優先受讓權,但同意該合夥人退夥或者退還部分財產份額的,可以對退還的財產進行分割
(四)其他合夥人既不同意轉讓,也不行使優先受讓權,又不同意該合夥人退夥或者退還部分財產份額的,視為全體合夥人同意轉讓,該配偶依法取得合夥人地位。
第十八條夫妻以一方名義投資設立獨資企業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該獨資企業中的共同財產時,應當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一方主張經營該企業的,對企業資產進行評估後,由取得企業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二)雙方均主張經營該企業的,在雙方競價基礎上,由取得企業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願意經營該企業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㈥ 丈夫投資股票的資金投入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十一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所得的收益;……」。 股票屬於投資所得收益,因此一方以個人財產炒股賺的錢,依據法律應屬夫妻共同財產。
㈦ 老公犯涉嫌挪用資金罪,妻子股票賬戶需要凍結嗎
肯定會,
㈧ 8、某市民政局幹部劉某將上級撥付的救濟款50萬元,挪用於自己買賣股票。半年後劉某害怕事發入獄,將手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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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劉某挪用救濟款50萬元用作營利性活動——買賣股票且數額巨大,已構成挪用特定款物罪;但劉某攜款逃跑導致其犯罪目的由非法佔用轉化為非法佔有,則定貪污罪。
㈨ 合夥人未經對方同意,私自拿錢投資自搞工程,己佔有三年還不還
你說的這個問題,屬於挪用資金的問題。
1、不知道你說的「合夥企業」是什麼形態;如果是依法設立的合夥企業或者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單位」),那麼,其他合夥人或者出資人沒有履行法定程序、私自將單位的資金挪用去搞工程,長期不歸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根據現行的刑法和相關法律規定,挪用單位資金具備如下情形之一的,就會構成涉嫌挪用資金罪——
(1)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這是較輕的一種挪用行為。其構成特徵是行為人利用職務上主管、經手本單位資金的便利條件而挪用本單位資金,具用途主要是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使用,但未用於從事不正當的經濟活動,而且挪用數額較大,且時間上超過三個月而未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違反公司法受賄、侵佔、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挪用本單位資金一萬元至三萬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2)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這種行為沒有挪用時間是否超過三個月以及超過三個月是否退還的限制,只要數額較大,且進行營利活動。所謂"營利活動"主要是指進行經商、投資、購買股票或債券等活動。這里的"數額較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違反公司法受賄、侵佔、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是指挪用本單位資金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
(3)挪用本單位資金進行非法活動的。這種行為沒有挪用時間是否超過三個月以及超過三個月是否退還的限制,也沒有數額較大的限制,只要挪用本單位資金進行了非法活動,就構成了本罪。所謂"非法活動"。就是指將挪用來的資金用來進行走私、賭博等活動。
3、你說的情形,建議你咨詢專業律師或者司法機關,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㈩ 婚後我拿著父母的錢去投資股票和基金了,這筆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如果是以父母的姓名在股市上開戶交易的,因為錢也是父母的,所以贏虧所得都是父母的,如果是自己的姓名開戶交易的,則要有資金來源於父母的證據下,所蠃虧都是夫妻共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