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股票市場上的案例分析
① 求 巴菲特購買我國內地股票的案例及分析!~~
中石油
巴菲特在2003年4月開始,逐步吸納中石油股份(H股),累計買入23.84億股,08年金融危機前成功出逃。
買入時機
買入時,市凈率1倍,市盈率8倍,股息率6%,有極大的安全邊際。 且當時正在SARS期間,香港指數大幅下跌,石油價格在25美元左右,被極大的低谷。
等待持有
中間波動期間,巴菲特一直沒有操作,從03年5月到07年6月,4年多,巴菲特一直沒有操作。
賣出時機
賣出時,市凈率3.5倍,市盈率約17倍,賣出價格在11~15港幣/股,之後,中石油H股創出20.25港幣的歷史最高價後一路下跌。
當時背景是次債危機愈演愈烈,迅速蔓延,且中石油新發A股,當時石油價格大漲。加上2007年8月,中國外管局宣布了「港股直通車」計劃,港股大漲,香港恆指23000點。
這些都說明當時市場處於高位。
最終,巴菲特成功投資中石油。
② 請問在股票市場上有哪些經典案例
比較經典的就是上海楊懷定,人稱楊百萬。他是中國最早的股民,歐美股市都知道中國股民楊百萬。可見他的知名度,他最早抄真空電子,一張單子下來就凈掙幾十萬,後來他有一大堆人跟他學抄股,就是看他買進就跟著買進,看他賣出就跟著賣出,到後來股市下跌到三百多點,別人有的血本無歸,有的改行賣茶業旦,他依然在股市馳吒風雲。
③ 股票實戰案例分析
推薦你幾本書 買回去看幫助會比較大 當當網買就好 折扣蠻多。戰壕的黃金游戲4本。江恩華爾街45年。日本蠟燭圖 希望對你有幫助
④ 證券投資學 案例分析 以A股市場為例,運用基本面分析法
最近最好的案例就是中國南車和中國北車啊,你應該就是學證券的吧,這政策面肯定非常了解,國家領導人一直在推銷中國高鐵,同時加上國內鐵路建設的規劃。至於圍觀宏觀中觀按照套路套上就行。
⑤ 我國股票市場上的違規案例,最好是2000年以後的
《藍田造假案回顧》
2007年11月15日 07:33 上海證券報
藍田造假案之所以被曝光,源自當年中央財經大學研究員劉姝威的一篇文章。
這篇題為《應立即停止對藍田股份發放貸款》的金融內參研究文章,首次揭開藍田股份財務造假丑聞,此後藍田股份資金鏈斷裂。
2002年1月12日,藍田總公司總裁瞿兆玉、總會計師黎洪福、董事會秘書王意玲等11名中高層管理人員被公安機關拘傳,隨後進入司法程序。
次年7月,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藍田一案進行了首次公開審理。2004年11月,湖北省高院作出判決:瞿兆玉犯提供虛假財務報告和提供虛假注冊資本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2005年5月29日,中共中央組織部研究室原主任兼政策法規局局長王法雄,因接受藍田股份董事長瞿兆玉的賄賂,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由北京市一中院開庭審理。
沈陽藍田公司成立於1994年8月,歸農業部管理。1996年6月18日,該公司以「藍田股份」之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為農業部首家推薦上市的企業。1999年12月,瞿兆玉將其資本運作大本營從沈陽遷至老家湖北。「沈陽藍田」由此變身為「湖北藍田」。
資料顯示,作為一家主要從事水產品開發的農業企業,藍田股份1996年股本為9696萬股,2000年底擴張到4.46億股,股本擴張了360%;主營業務收入從4.68億元大幅增長到18.4億元,凈利潤從0.593億元快速增長到令人難以置信的4.32億元。歷年年報的業績都在每股0.60元以上,最高達到1.15元。即使遭遇了1998年特大洪災後,其每股收益也達到了不可思議的0.81元,這被當時的媒體稱為「藍田神話」。
「藍田造假案」堪稱中國證券史上一個較大的財務造假案例,其餘波遠未結束,今年4月23日,河北省投資者張先生曾起訴湖北江湖生態農業股份有限公司(藍田股份)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在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⑥ 中國股票走勢分析報告怎麼寫
股票對於現在的我們已經完全不再陌生,至今,股票市場已然有四百餘年的歷史。自90年代初,改革開放以來,股票市場進入中國雖然短暫,但卻引發了軒然大波!經歷數次大的起落,造就了許多「一夜暴富」的案例,人們認識到股票市場的巨大商機。但也蘊含了巨大的風險,正所謂股票有風險,投資需謹慎!股票市場,風雲變幻,能正確把握股票市場走勢,則顯得至關重要!
我們僅從宏觀形勢來回顧分析中國股票市場至今的發展形勢。
首先,從1992年開始,鄧小平南巡講話,股票正式立足中國,甫一開始,便進入牛市,持續暴漲階段,1992年開市100點1429點1992年底400點,僅僅一年。1992年底400點1993年(3個月)1500點左右1995年500點,周期更新之快如同跑馬。
而自1996年初,中國股票市場進入了一個相對漫長的增長期,及至2001年沖到了2000多點之後最終達到了它的陽極點,陽極則陰,進入了一個回落期,到2005年跌破1000點。其實,中國股票市場1996年之前的股票行情不能稱為真正的股票市場,其漲跌循環之快,令人瞠目結舌!1996年之前的股票市場是以政府為主導的股票市場,而那時中國正處於經濟轉型的一個歷史階段,人心浮躁,任何風吹草動都可能導致股票市場的大起大落!
我們再看2005年之後的股票市場,2005年六月,股票市場以1000點左右起航,2006年11月達到2000點,2007年二月達到3000點,5月達到4000點,10月達到最高紀錄6000多點!2005年至2007年股票暴漲,受到當時國際國內政策形勢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股票持續暴漲。根據蔣氏平衡分析法,陽極則陰,經過近乎兩年的暴漲,股票已然達到了陽極點,其後必然是陽極則陰,進入急劇跌落期。
事實也是從2007年末,2008年初,股票市場進入了一個暴跌階段,其後受全球金融危機影響,到2011年,其最低點已然跌倒2000多點,從西方經濟學規律來講,是價值規律的作用,暴漲後的股票價值嚴重高於其實際價值,進入跌落階段是必然,從蔣氏平衡分析法理念來講,就是一個陽極則陰的過程,是不可不免的。
而根據蔣氏平衡分析法,陰極則陽,陽極則陰,綜合中國近二十年的股票市場發展走向規律,預計中國股票市場將在2012年下半年見底,然後進入穩步的回升階段其持續時間不少於5年!從經濟學角度講,盛衰相繼(陰極則陽,陽極則陰)是資本市場的必然體現,自2009年預計至2012年下半年,這些新出現的問題必然逐步緩解,資本市場對於其擔心的問題必然有了一個充分的反應。這些都將促進中國股票市場向著樂觀方向前行。而中國也必然會尋求更好的機制增加經濟發展活力,這都對中國股票市場的回升產生積極影響!
綜合以上中國股票發展歷程,我們可以將其劃分為如下幾個階段:
一:初創階段(1991年以前),這個階段,中國剛剛接觸股票這個概念,由於受偏激的共產主義思想,認為只有資本主義才有股票,股票市場受到抵制,在中國幾乎完全沒有市場!根據蔣氏平衡分析法,這個時期股票處於陰極點。
二:初創發展階段(19911995年),改革開放,鄧小平南巡講話初步確定了股票市場在社會主義社會發展地位,股票市場初步發展,購買人數少,其供應量小,流動性差,有漲跌停板限制,因此只要購買人數一增多,其便會急劇上漲,反之則會下跌,加上經濟轉型的特殊歷史時期,從而造成了在幾個月內漲跌幾倍的現象,根據蔣氏平衡分析法,這個時期處於陰極則陽,陽極則陰的快速往復循環階段。
三:步入正常發展階段(1996年後),隨著經濟法規的不斷完善,資本市場自我調節能力成熟,中國股票市場進入正常發展階段,即不會出現19911996年之間股票市場漲跌循環時間極短的狀況。
預測上升期(2012下半年之後至少5年內),中國中國股票市場經過2005年至2007年的持續迅速上漲之後,在2008年開始暴跌至今,將於2012年下半年見底,結束其持續下跌階段,開始進入穩步上升階段,持續時間將不少於5年!的推論是結合根據蔣氏平衡分析法結合中國股票市場二十多年發展規律,綜合當前國際國內未來形勢走向給出的論斷!
作者介紹:蔣健才先生於1956年出生.70年代中後期響應號召,上山下鄉。到80年代和90年代初,重新回到城市,供職於大型國有企業,1993自己下海經商。自幼非常喜愛中國傳統文化,特別是其優秀代表中醫文化。二十年磨一劍,在中醫陰陽平衡理論的基礎上,成功獨創了蔣氏平衡分析法,成為中國將中醫陰陽平衡理論全面、系統地應用於社會各行各業發展趨勢分析第一人。
⑦ 以中國股票市場為題,該如何分析
、 投資性的市場,投機性的交易 股票市場是一個投資的場所。股票的投資價值, 取決於上市公司紅利的高低。然而,在中國的股票市場, 絕大多數股民是抱著投機的心態去面對這個股市的。 股價波動的原因在大多數情況下, 是由於主力利用散戶希望在最短的時間內獲取最大的收益的心理特徵 ,進行誘導所造成的。因此,股票的市場價格, 並不能真實地反映上市公司的投資價值。 按照價值理論,股票越跌就越有投資價值。從這個意義上來說, 股民在股市中追漲殺跌的行為,是一種錯誤的行為。但是, 由於絕大部分股民是抱著投機的心態參於股票炒作的, 他們為了在最短時間內,獲得最大的收益,在操作過程中常常「 追漲殺跌」。而這種「追漲殺跌」的錯誤行為, 促成股票的漲與跌卻是真實的。從這個角度來講, 股市永遠是正確的。既然錯誤的行為能促使股票真實的漲跌, 我們就不能不遵守股票市場這種「追漲殺跌」的游戲規則。 關鍵的問題是,投資者必需掌握好「追漲殺跌」的技能, 切不可盲目的「追漲殺跌」。 二、 股市的道理就是不講常理 股票市場永遠是個少數人賺錢的地方。因此,股票市場的「真理」 總是掌握在少數人手中。其理由非常簡單,在底部, 當絕大多數人看多時,主力收集不到籌碼, 股票靠散戶是做不上去的,相反, 在底部階段只有在絕大多數人看空時, 主力才能順立地完成籌碼收集任務,為將來股票的拉升奠定基礎。 同理,在頂部階段如果在絕大多數人看空時,主力是無法出局的, 只有在絕大多數人看多時,主力才能順利出掉獲利籌碼,因此, 投資者不能用常理來分析和預測股票短期未來走勢。 三、 股票的價值取決於上市公司的可塑性的大小 可塑理論認為,股價的波動主要取決於主力機構操盤意願, 因為只有主力才能帶動市場人氣, 而主力機構獲利是以誘導散戶的方式來完成的, 這就要求股票具有一定的可塑性,股票的可塑價值的大小 , 直接影響 主力完成其誘導散戶的過程,所謂可塑價值, 是指主力可隨意塑造其上市公司的形象, 達到誘導散戶的目的的一種價值。 其實就是一種主力說了算的一種價值,即:說你好,就是好, 不好也好。說你不好,就不好,好也不好。只有這樣, 主力才可能達到隨意誘導散戶的目的。從這個意思上來說, 股票在任何時候漲與跌都有它足夠的理由, 股市永遠沒有絕對安全的點位和區域。 股票市場有一句俗語「業績是永恆的體裁 」然而這里所說的業績其實是一隻股票的未來業績, 而上市公司的未來業績絕不是我們散戶通過 F10 資料就能把握的。 從價值理論角度來說,股票越低就越有投資價值, 而我們都知道股票的大幅拉升完全是主力行為,散戶是不可為的, 而拉升過程需要主力不斷接住獲利盤,高位買入股票, 而我們都知道從價值理論角度來說,股票越底就越有投資價值, 越高就越沒有投資價值,主力拉高把股票的價格的目的是什麼呢? 為了上市公司的紅利?如果真要紅利為什麼要把股票價控制在低位? 上市公司的分紅是按持股票數量決定的, 而不會因為你買入時價值高發給你一點點同情獎。 在市場股價翻翻的情況下,主力難道會為了上市公司幾毛錢的業績, 放棄市場幾元錢的利潤嗎? 四、股票漲不封頂、跌不保底。 老股民都知道,許多股票從上市以後漲幅達幾十倍之多, 甚至有些股票漲幅達百倍以上,而有些股票一跌再跌, 甚至被迫退市。對短線客而言,頂與底其實是一個相對的概念, 只不過是一個技術支撐位,從技術角度而言,頂與底不過是一線之差
⑧ 股票發行和上市案例分析(案例隨便)
97年7月,A國有企業(以下稱「A企業」)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擬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並發行股票與上市。其擬定的有關方案部分要點為:
A企業擬作為主要發起人,聯合其他3家國有企業共同以發起設立方式於1999年9月前設立B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B公司」)。各發起人投入B公司的資產總額擬定為人民幣16500萬元。其中:負債為人民幣12200萬元,凈資產為人民幣4300萬元。B公司成立時的股本總額擬定為2750萬元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元,下同)。B公司成立1年後,即2000年底之前,擬申請發行6000萬社會公眾股,新股發行後,B公司股本總額為8750萬股。
如果上述方案未獲批准,A企業將以協議收購方式收購C上市公司(以下稱「C公司」)具體做法為:A企業與C公司的發起人股東D國有企業(以下稱「D企業」)訂立協議,受讓D企業持有的C公司51%股份。在收購協議訂立之前,C公司必須召開股東大會通過此事項。在收購協議訂立之後,D企業必須在3日內將該收購協議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以及證券交易所審核批准。收購協議在未獲得上述機構批准前不得履行。在收購行為完成之後,A企業應當在30日內將收購情況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並予以公告。為了減少A企業控制C公司的成本,A企業在收購行為完成3個月後,將所持C公司的股份部分轉讓給E公司。
①A企業擬定由4家發起人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B公司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在5人以上,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少於5人,但應當以募集方式設立,而不能以發起方式設立。
②B公司的資產負債率不符合有關規定。根據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在股票發行前一年末的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例不得低於30%,而各發起人投入B公司的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例僅達26.06%。
③各發起人投入B公司凈資產的折股比率不符有關規定。根據有關規定,該折股比率不得低於65%,而各發起人投入B公司的凈資產為人民幣4300萬元,折成2750萬股,該折股比率僅為63.95%。
④各發起人在B公司的持股數額不符合有關規定。根據有關規定,在上市公司的股份總額中,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額不得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元),而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僅為2750萬股。
⑤按B公司申請發行社會公眾*股的額度,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比例不符合有關規定。根據有關規定,發起人認購擬上*市公司的股份數不得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35%,如果B公司申請發行6000萬社會公眾股,那麼,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則僅達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31.43%。
(2)A企業收購C公司的做法存在以下不當之處:
①安排C公司召開股*東大會通過A企業收購C公司股權事宜有不當之處。因為,A企業收購C公司是受讓C公司股東的股權,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股權轉讓無須經過股東大會批准。
②由D企業履行報告義務和將收購協議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以及證券交易所審核批准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有關規定,收購協議簽訂之後,應由收購人,即A企業履行報告義務,而非D企業。此外,收購協議無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以及證*券*交*易所批准,僅向其作出書面報告即可。
③收購協議在未獲批准之前不得履行的表述不當。根據有關規定,收購協議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
④收*購行為完成後,A企業應當在15日內將收購情況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並予公告,而非30日。
⑤A企業擬在收購行為完成3個月後轉讓所持C公司股份不符合法*律之規定。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收購人在收購行為完成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