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公證按市值收費
㈠ 股票公證怎麼收費,遺產股票公證,1干2股,市值23200元
您好,受益額的2%,最低200元,按受理公證當天的市值計算。
望採納
㈡ 到某公證處去公證某事等等,收費標准怎樣的
公證收費標准
(根據省物價局、司法廳、財政廳粵價[2000]150號文件)
一、證明法律行為
1.證明合同、協議
<1>證明經濟合同
⑴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收取公證費計算公式
合同標的 收費公式
50萬(含50萬)以下的部分: 標的額*0.003(不低於200元)
50萬01元 ~ 500萬元部分: (標的額-50萬元)*0.0025+1500元
500萬01元 ~1000萬元部分: (標的額-500萬元)*0.002+12750元
1000萬01元 ~ 2000萬元部分: (標的額-1000萬元)*0.0015+22750元
2000萬01元 ~ 5000萬元部分: (標的額-2000萬元)*0.001+37750元
5000萬01元 ~ 1億元部分: (標的額-5000萬元)*0.0005+67750元
1億01元以上的部分: (標的額-1億元)*0.0001+92750元
注: 50萬01 = 500001元,以此類推。
例:合同標的600萬,
公證費 = (600萬 - 500萬) * 0.002 + 12750
= 100萬 * 0.002 + 12750 = 2000 + 12750 = 14750元
⑵證明其它經濟合同收取公證費計算公式:
合同標的 收費公式
2萬元以下的部分: 標的額*0.01
2萬01元 ~ 5萬元部分: (標的額-2萬元)*0.008+200元
5萬01元 ~ 10萬元部分: (標的額-5萬元)*0.006+440元
10萬01元 ~ 50萬元部分: (標的額-10萬元)*0.005+740元
50萬01元 ~ 100萬元部分: (標的額-50萬元)*0.004+2740元
100萬01元 ~ 200萬元部分: (標的額-100萬元)*0.003+4740元
200萬01元 ~ 300萬元部分: (標的額-200萬元)*0.002+7740元
300萬01元 ~ 400萬元部分: (標的額-300萬元)*0.001+9740元
400萬01元以上的部分: (標的額-400萬元)*0.0005+10740元
注: 10萬01 = 100001元,以此類推。
例:合同標的250萬,
公證費 = (250萬 - 200萬) * 0.002 + 7740
= 50萬 * 0.002 + 7740 = 1000 + 7740 = 8740元
<2>證明民事協議 每件 150元 (涉及財產關系的加倍收取)
2.證明收養關系
<1>生父母共同送養 每件 400元
<2>生父母單方送養 每件 600元
<3>其他監護人送養 每件 1000元
3.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 按受益額2%收取 最低收取 200元
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
1.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未受(受過)刑事處分等 每件 75元
2.證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資信 每件 400元
3.證明不可抗拒事件 每件 200元
4.辦理證據保全
<1>證人、證言及書證保全 每件 100元
<2>聲像資料,電腦軟體保全 每件 600元
<3>對物的保全
⑴不動產保全 每件 700元
⑵其他物證保全 每件 300元
<4>侵權行為、事實證據保全 每件 500元
5.製作票據拒絕證書 每件 400元
三、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1.證明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和使用許可文書 每件 500元
2.證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授權委託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或其他法律文書 每件 400元
3.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每件 75元 (如文書的副本、節本、譯本、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及法律文書上的簽名、印鑒屬實等)
四、提存公證
按標的額0.3%收取 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請人支付的保管費另收
五、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按債務總額0.3%收取
六、辦理遺囑公證和保管遺囑,清點保管遺產,確認遺囑的效力
1.遺囑公證 每件 200元 (需上門辦理的,加倍收費)
2.保管遺囑 每件/年 50元 (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收,下同)
3.證明清點遺產 每件 200元
4.證明保管遺產
<1>憑證 每件/年 50元
<2>物品 每件/年 200元
5.確認遺囑的效力 每件 200元 (同時辦理繼承公證的免收)
七、證明對財產的清點、清算、評估和估損
<1>申請人為公民的 每件 300元
<2>申請人為法人及其他經濟組織的 每件 700元
八、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的設立、變更、終止
1.證明抽獎、抽簽、評獎、開獎等現場公證
<1>非營利性的(公益性的) 每件 100元
<2>營利性的 每件 1200元
<3>其他現場公證 每件 400元 (如債券、物品的銷毀)
2.證明拍賣、招標、投標、有價證券、及彩票銷售
<1>標的額為500000元以下的 每件 400元
<2>500001元至5000000元的 每件 800元
<3>5000001元至10000000元的 每件 1500元
<4>10000001元以上的 每件 2000元
3.證明股票發行 每種股票 5000元
4.證明產品抽樣檢驗 每件 100元
5.證明股份公司成立大會、股東大會的召開及董事會、監事會的成立 每件 2000元(不含公司會議章程、決議等公證費用)
6.證明領取撫恤金(或勞動賠償金)、救濟金、勞動保險金、養老金等與社會保障相關的公證事項 每件 20元 (特困難的可酌情減免)
7.證明法律文書的送達 每件 100元
九、保管文書,辦理法律規定的抵押登記等(代辦與公證事項相關的登記、認證事務,代擬和修改與公證事項相關的法律文書,解答法律咨詢)
1.保管文書 每件/年 50元
2.辦理法律規定的抵押登記 每件 50元
3.代辦與公證事項相關的登記、認證事務 每件 200元 (交通費、郵寄費等雜費按實際支出收取)
4.代擬和修改與公證事項相關的法律文書
<1>代擬非經濟類文書、代修改法律文書 每件 100元
<2>代擬經濟類文書 每件 200元
5.解答法律咨詢 每小時 50元 (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計算,最高收費200元;書面解答的每件收費50元)
十、依法辦理的其他法律服務事項
1.證明行政性合同、協議 每件 20元 (如計劃生育協議、宅基地使用協議等)
2.擔任常年公證法律顧問 每年 3000元 (需辦理公證的,按公證收費標准另收費用)
3.查閱公證檔案 每卷/次 30元
4.翻譯費(含列印、校對費)
<1>公證書譯英文 每千字元 50元 (不足千字元的按千字元計算,下同)
<2>其他資料中英文翻譯 每千字元 80元
<3>稀少語種的翻譯 參照英文翻譯收費標准 雙方協商
5.公證專項調查費
<1>本省范圍內 每件 100元
<2>省外或涉外 每件 雙方協商
十一、已受理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要求撤回的,可收取手續費
1.未經審查的 每件 10元
2.已經審查的 每件 按照該公證事項收費標准,收取50%
十二、公證書
公證書正本按有關規定「一式三份」或「一式二份」提供給申請人,申請人需要增加份數的,公證處可另收取副本費,每份20元。
註:以上標准僅供參考
㈢ 公證處收費標准
各省份稍有不同,山東省公證處規定的標准如下:
一、財產合同;
合同標的額50萬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3‰,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50萬元至500萬元(含)部分,收取1.5‰;
500萬元至2000萬元(含)部分,收取1‰;
2000萬元以上部分,收取0.5‰。
二、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登記、提存;
(一)申請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申請公證登記、申請提存的,按照第一條「財產合同」標准收取。當事人申請辦理財產合同公證的同時申請賦予財產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申請公證登記、申請提存的,不再另行收費。
(二)當事人申請出具執行證書的,按照執行證書載明執行金額的1.5‰收取,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三、涉及身份關系的協議;
(一)涉及身份關系的協議,如收養協議、撫養協議、婚姻財產協議(婚前、婚內、離婚分割)、繼承之後的財產分割協議等每件600元。
(二)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按照第七條「用於繼承的親屬關系證明」標准收取,不足600元的,按600元收取。
四、委託、聲明、保證;
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每件300元;當事人為法人的,每件500元。
用於融資的聲明書或者保證書公證按照第一條「財產合同」標准收取。
五、遺囑;
在公證機構辦公場所內辦理遺囑公證的,每件1000-2000元;在公證機構辦公場所外辦理遺囑公證的,每件2000-4000元。以上費用包含錄音、錄像、拍照和刻錄光碟的費用。
六、繼承、贈與、遺贈;
10萬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1.2%,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10萬元至20萬元(含)部分,收取1%;
20萬元至50萬元(含)部分,收取0.75%;
50萬元至100萬元(含)部分,收取0.5%;
100萬元至200萬元(含)部分,收取0.45%;
200萬元至500萬元(含)部分,收取0.4%;
500萬元至1000萬元(含)部分,收取0.35%;
1000萬元以上部分,收取0.1%。
七、用於繼承的親屬關系證明;
當事人申請出具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親屬關系證明的,按照第六條「繼承、贈與、遺贈」標准減半收取,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遺產數額不明的,協商收費。
八、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
(一)自然人的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居住地)、學歷、學位、經歷、職務(職稱)、資格、無(有)犯罪記錄、婚姻狀況、親屬關系(不含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的親屬關系)、選票、指紋、查無檔案記載、證書(執照)、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文本相符等,每件(號)150元。
(二)自然人的財產權屬(財產憑證)、收入狀況、納稅狀況等,每件(號)300元。
(三)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資信、章程、決議、財產權屬(財產憑證)、收入狀況、納稅狀況、證書(執照)、文書上的簽名(印鑒)等,每件(號)500元。
(四)事實收養、撫養事實、認領親子,每件1000元。
九、現場監督;
現場監督可以按照涉及財產數額收取費用,也可以計時收取。收費方式由雙方協商。
按照涉及財產數額收費的,2000萬元(含)以下部分,按1‰收取;2000萬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
計時收費的,每小時1000元,不足1小時按照1小時計算。計費時間自公證人員進入現場開始工作計算。
十、保全證據;
(一)在公證機構辦公場所內保全證據的,每件1000-2000元;在公證機構辦公場所外保全證據的,每件2000-4000元。
(二)保全郵寄送達證據的,按照上述標准減半收取。
保全證據的時間超過4小時的,按照第二件收費,超過8小時的,按照第三件收費,以此類推。保全證據公證的時間包括公證人員由公證機構到保全地點的在途時間。
十一、副本費;
每份20元。
(3)股票公證按市值收費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對證明民事協議、證明收養關系、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的公證服務收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部門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規定的收費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實施的具體收費標准,並報國家計委備案。
對於受理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要求撤回的,可收取手續費,未經審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經審查的,按照該公證事項收費標準的50%收取。
㈣ 公證處公證的收費標准一般是多少
1、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標的額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0.3%,
按比例收費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證明其他經濟合同標的額2O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為1%,
20001元至500OO元部分,收取0.8%,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
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O.5%,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
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
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
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
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3、證明用於職工公積金貸款的個人住房抵押合同每件收費100元。
4、證明用於組合貸款的個人住房抵押合同每件收費150元。
5、證明非財產性民事協議如贍養協議、扶養協議、變更撫養權協議等每件收費100元。
6、證明計劃生育協議等每件收費100元。
7、證明知青子女回滬委託監護協議等每件收費100元。
8、證明資助出國留學協議等每件收費200元。
9、證明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家庭財產分割協議、遺產分割協議、婚前財產約定、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等每件收費400元。
10、證明民間借款、還款協議、合同每件收費400元。
11、證明房屋動遷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等每件收費400元。
12、證明生父母共同送養的收養關系每件收費500元。
13、證明生父母單方送養的收養關系每件收費80O元。
14、證明其他監護人送養的收養關系每件收費1000元。
15、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如繼承權公證、用於繼承的親屬關系公證、贈與合同公證、受贈或受退贈書公證等按受益額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
1、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未受(受過)刑事處分等每件收費80元。
2、證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資信每件收費500元。
3、證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費400元。
4、對證人、證言及書證保全每件收費200元。
5、對聲像資料、電腦軟體保全每件收費800元。
6、對不動產的證據保全每件收費1000元。
7、對其他物證的證據保全每件收費400元。
8、證明資助出國留學協議等、對侵權行為和事實證據保全每件收費1000元。
9、製作票據拒絕證書每件收費400元。
三、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1、證明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和使用許可文書每件收費500元。
2、證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授權委託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或其他法律文書每件收費500元。
3、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如文件的副本、節本、譯本、復印本與原本相符,合同(協議)或其他文書上的簽名、印鑒、作出日期等每件收費100元.
四、提存公證按標的額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請人支付的保管費另收
五、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按債務總額的0.3%收取
六、辦理遺囑公證和保管遺囑、清點保管遺產,確認遺囑的效力
1、辦理通囑公證每件收費400元(不涉及財產的200元)。
2、保管遺囑:(1)文字遺囑,(2)音帶、音像遺囑。
(1)每件每年收費100元。租用銀行保管箱費用另計。
(2)每件每年收費200元。租用銀行保管箱費用另計。
3、清點遺產每宗收費300—1000元,可由雙方在幅度內商定。
4、確認遺囑效力控受益額的1.5%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5、保管遺產每年收取保管費300元。租用銀行保管箱、倉儲等費用另計。
七、證明對財產的清點、清算,評估和估損
1、證明對財產的清點、清算公民個人財產每宗收費500—1000元,法人及其他組織財產每宗收費1000一2000元。可由雙方在幅度內商定。
2、證明對財產的評估、估損公民個人財產收費500元,法人及其他組織財產每宗收費1000元。聘請專家費用另計。
八、證明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的設立、變更、終止
1、對解除收養的公證每件收費500元。
2、對恢復父母子女關系的公證每件收費500元。
3、對認領親子的公證每件收費500元。
4、證明其他民事法律關系的設立、變更、終止涉及人身權益的,每件收費100元,涉及民事財產關系的,每件收費300元,涉及商務財產關系的,每件收費500元。
5、對聲明書、委託書的公證公民個人申辦的每件收費200元,法人及其他組織申辦的每件收費500元。
6、對保證書的公證公民個人申辦的每件收費300元,法人及其他組織申辦的每件收費500元。
7、證明股票發行每件收費30000—100000元,可由雙方在幅度內商定。
8、現場監督股份公司創立大會、股東大會、董事會的召開和決議文件的通過每件收費2000—4000元,可由雙方在幅度內商定。
9、證明申辦養老金、勞動保險金、子女助學金、撫恤金、救濟金等相關公證每件收費50元。
九、辦理法律規定的抵押登記,與公證相關的登記、認證事務,保管文書,代擬和修改與公證相關的法律文書
1、抵押登記每件收費300—1000元,可由雙方在幅度內商定。
2、代擬修改有關公司章程、合同文本等經濟法律文書每件收費300—1000元,可由雙方在幅度內商定。
3、代辦與公證事項相關的認證事務每件收費50元。
4、代辦與公證事項相關的登記事務每件收費300元。
5、保管文書每件每年收費200元。不足一年按一年收費,租用保管箱費用另計。
6、代擬和修改民事法律文書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收費50元,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收費200元。
十、依法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
1、開獎抽號公證非經營性開獎抽號每件收費500元,經營性開獎抽號每件收費1000元。
2、拍賣公證每件收費1000元。
3、招投標開標、決標公證每件收費3000元。
4、證明健康狀況、指紋、屍體檢驗、屍體火每件收費200元。
5、產品抽樣檢測公證每件收費500元。
6、征繳養路費協議公證每件收費100元。
7、納稅證明每件收費200元。
十一、與公證相關的各類服務收費
1、民事法律咨詢涉及財產關系的,每半小時收費100元,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每半小時收費50元。簡單的口頭咨詢免費。
2、經濟法律咨詢每半小時收費100—200元。可由雙方在幅度內商定(不足半小時,按半小時收取)。
3、委託專項調查市內調查的,每件收費50元,赴遠郊調查的,每件收費150元,出省市調查的,每天收費200元,住宿、就餐、交通費按規定標准另行收取。
4、辦證上門費每件收費100元。
5、上門送證費每件收費30元。
6、公證書副本費每本收費10元。
7、公證書翻譯費每千字收費60元,不足千字按千字計算。
8、其他文書翻譯費民事文書每千字80元,經濟合同文本每千字100元。
9、外譯校核費每千字20元,不足千字按千字計算。
10、常年公證服務以自願原則由雙方商定。
十二、對已受理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要求撤回的
1、對己受理的公證事項,未經審查,申請人要求撤回的每件收費10元。
2、對已經審查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要求撤回的按照該公證事項收費標準的50%收取。
㈤ 公證處收費似乎比較貴,到底是怎麼收費的
●公證免費人群
1.80周歲以上老人申辦遺囑公證免費
目前,沈陽市沈陽公證處專門設立了遺囑辦證室和遺囑錄音錄像室,並有專人為市民辦理此項業務。申辦遺囑公證每件收取人民幣800元,80周歲以上老人申辦遺囑公證,免收全部費用。
2.遺體、眼組織捐獻公證免費
沈陽市沈陽公證處開通「遺體、眼組織捐獻綠色通道」,在沈陽市紅十字會建立了遺體、眼組織捐獻公證基地,每周固定時間指派公證人員到現場辦理捐遺公證,現場受理,及時出證,免收全部費用。
㈥ 股票遺產公證的市值是如何認定的
1
你在辦前要去證券行打一個明細單.公證處就按你那個明細單來辦理.
是按那個明細單的百分之二.如果一萬或一萬以下的都收200.
2.你這個是繼承公證,所以你必需同你媽媽一起辦理.如果你不方便回去.就去當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
㈦ 股票的公證費用到底如何收取
按一般公證費用收取,關於證券的繼承,民法上對繼承的一般規定都能適用。由於股票已進入無紙化交易,因此在股票所有人死亡之後,其股票的提取、過戶還要經過一些特殊的程序。在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的情況下,這些程序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關於存款人死亡之後存款過戶和支付手續的規定辦理。這些規定是:
(1)合法繼承人應向當地公證處(未設公證處的地方向縣、市人民法院)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證券公司憑合法的證明書予以辦理相應的轉戶手續。
(2)該項股票的繼承權如發生爭執,則應由人民法院判決。證券公司憑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辦理相應的手續。
(3)股票所有人死亡後,無法確定繼承人又無遺囑的,經公證部門證明,全民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群眾團體的職工所持有的股票,歸國家所有;集體單位的職工股票,轉為該單位集體所有。
(4)股票所有人為在國外的華僑、中國血統外籍人士或港澳台同胞,其合法繼承人在國內,可憑原股票所有人的死亡證明(或其他可證明原所有人確實死亡的證明)向當地公證處辦理(無公證處的地區可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證券公司憑此證明書辦理相應的手續。
(5)在我國定居的華僑(包括無國籍者)持有我國的股票,其過戶和提取手續,與我國公民持有的股票處理手續相同。與我國訂有雙方領事協定的僑民則應按協定的具體規定辦理相應的手續。
(6)繼承人在國外的,憑原股票所有人死亡證明和經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親屬證明,向我公證機關辦理繼承權證明書,證券公司憑此證明書辦理相應的手續。若繼承人所在國家為禁匯國家,可由當地僑團、友好社團和愛國僑胞、友好人士提供證明,經我駐所在國使、領館認證後向我公證機關辦理繼承權證明書,證券公司憑此證明書辦理相應的手續。繼承人所在國如與我國未建立外交關系,應根據特殊情況特殊處理。
(7)如股票所有人死亡後,在其繼承人申請繼承權利前,股票按正常的操作程序已被拋售取走,證券公司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