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減持前拉抬股價違法行為
㈠ 股東違規減持!是什麼意思
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第一大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或者持股5%以上的股東,6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單獨或者合並減持的股份,達到或超過上市公司發行股份的5%。
減持,股市與期貨市場專用術語,指減少持有股票或期貨指標的數量。特指上市公司主要流通股股東符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的股票賣出行為,並及時做出信息披露。普通投資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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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股東,主要禁止的股份減持情形包括四種:
1、上市公司或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被立案調查或偵查期間,行政處罰、刑事判決做出後6個月內,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
2、董監高因涉及證券期貨違法犯罪處於上述期間的,不得減持股份。
3、大股東、董監高被本所公開譴責後3個月內不得減持股份。
4、上市公司因重大違法觸及退市風險警示標準的,在相關行政處罰或移送公安機關決定作出後、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或恢復上市前,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董監高,及其上述主體的一致行動人,不得減持股份。
㈡ 為什麼大股東減持股價不跌反漲
一些重要股東減持是有上市公司的利好來護航的,或者是有其他機構接盤。這類減持股價有可能不跌反漲,但不排除有利益輸送嫌疑。而其他機構的接盤,則不排除有內幕交易之嫌。
基於對上市公司流通股比例過高會使國家失去企業控股權的擔心,精心設計了國家股、法人股、公眾股和外資股並行的股權結構。
其中公眾股、外資股為流通股、法人股、公眾股和外資股並行的股權結構。其中公眾股、外資股為流通股,國家股、法人股為非流通股,這種股權結構曾在一定意義上促進了股市的形成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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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經濟的本身就是不同產權主體之間的交換關系,沒有獨立分散的產權主體,也就沒有真正的市場經濟。而市場經濟又是以民營經濟為主體,而不是政府經濟為主體。因此,有種觀點認為,產權改革是國企改革的「綱」。
造成國企困難的原因,除了政企不分,責權不明,關鍵不在國企過於龐大,包羅萬象,戰線過長。所以,只有通過減持來改變國字型大小,「降格以求生存」,才有可能解決國有企業投入大產出少的現象。
不難想像,通過國有股比重降低及社會公眾股上升,可逐步實現充分發揮和利用非國有股權所有者在公司治理中的積極作用,同時弱化國有產權代表的不利作用,使公司治理結構得到實質意義上完善。
㈢ 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票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現階段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票交易方式,主要有單筆減持及多筆分量減持方式。
減持方式:針對市場流通性強、減持量小的股票,上市公司股東可單筆減持,在較短時間內通過大宗交易平台一次性完成。
針對市場流通性弱、減持量大的股票,上市公司股東可以通過設定交易觸發價,將所減持的股份分筆分量在設定的交易時間內,根據市場流通變化擇機、擇量減持,以達到市場逐步消化的目的,從而不會導致因減持造成股價波動下跌,有利於保護投資者利益及維護股東市場形象。
㈣ 上市公司大股東與私募勾結減持犯罪嗎
「上市公司大股東與私募勾結減持」,若通過這種行為對股價造成了操縱,則是犯違反了《證券法》第77條規定,沒收非法所得並罰款,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如私募機構是通過大宗交易來接大股東的減持股票,並且在後續操作中不對股價形成操縱行為,是不構成上述違法行為的。
是否構成犯罪行為,則需要根據操縱股價的判定條件來看:
a.單獨或者合謀,持有或者實際控制證券的流通股份數達到該證券的實際流通股份總量30%以上,且在該證券連續20個交易日內聯合或者連續買賣股份數累計達到該證券同期總成交量30%以上的;
b.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且在該證券連續20個交易日內成交量累計達到該證券或者期貨合約同期總成交量20%以上的。
涉嫌上述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操縱證券是違法犯罪行為。《刑法》第182條規定,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是指以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為目的,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與他人串通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自買自賣期貨合約,操縱證券、期貨市場交易量、交易價格,製造證券、期貨市場假相,誘導或者致使投資者在不了解事實真相的情況下作出准確投資決定,擾亂證券、期貨市場秩序的行為。
㈤ 為什麼股價會在大股東減持後拉升
大股東對自己的控股股票也未必了解,未必能拋在高點。這就是所謂的燈下黑。這樣的例子很多,比如太平洋,整個2012、2013年度,前三大股東幾乎減持掉了自己持有的全部份額,結果在14年初,太平洋就開始領漲券商板塊,走獨立行情。有人減持不看好,也有人接盤看好。
㈥ 股票常識中拉抬打壓作何解釋
抓住幾只股票,一個月兩個月都在這幾只股票上操作,這股票的莊家主力,公司狀況,支撐位壓力位,你就能很容易摸清楚,基本上每天看一眼價格和成交量,你就知道這背後發生了什麼,該做什麼操作。去年牛市,很多人看新聞聯播炒股,不用了解公司,不用看指標,新聞播了就買。這種行為的確使很多人賺了很多錢。但這僅發生在瘋牛市,巨大泡沫形成的時候才管用,泡沫一破,新聞聯播還在一片欣欣向榮,你還接著買,那是找死。再者莊家主力也不是傻子,拉高價格肯定要出貨。看了新聞聯播你覺得要漲,你掛9塊沒買上,掛9塊5沒買上,10塊漲停了你買上了,結果人家主力出貨了,哐當又砸9塊上了,但你已經走不了了。比如去年的中石油,中國中車,買一個死一個。切忌亂換股票,股市裡的股票幾千隻,版塊,主題,多了去了,今天這只漲停明天那隻漲停,那跟你沒關系。追漲殺跌,到最後肯定覺得自己在賭博,還老輸。一級市場是公司首次公開募股(IPO)或增發股票時,把股票賣給買家。二級市場是擁有股票的買家把股票出售。通常所說的股市就是二級市場。IPO之後第一次出現在二級市場上的股票,名稱前有個N。交易時間:周一到周五,節假日放假,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每天四小時。9:15到9:25是集合競價時間,只掛單不交易,正式開市(9:30)時按成交量最大的價格產生開盤價。版塊:一些有相同題材或特點的股票的集合。版塊是人為劃分的,用的軟體不一樣,劃分的版塊可能就不一樣。股票命名規則:A股,就是一般的股票,B股,用美元交易的股票,H股,港股。只有A股跟你有關系。股票代號一共6個數字,600開頭是上證交易所股票,000深證。中小板002,創業板300。漲停跌停:股票最大上漲幅度和下跌幅度都是10%。手:最低的交易單位是手,一手是一百股。也就是只能一百股兩百股地買賣。
㈦ 為什麼高控盤莊家不能隨意拉升股價
主力除了動用資金力量拉抬股價外,同時還要輔助相關利用好題材。主力大量的貨要在高位賣給普通投資者,如果沒有好的題材,散戶是不會輕易接盤的,一般出現大幅拉升的股票,往往會伴隨相關利好題材出現,等題材明朗了,股價也到高價區了,這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利好兌現是利空。投資者實盤操作中,要分析消息出現的時機和股價的空間位置,避免落入主力的圈套。
一隻股票要成為高控盤股票,一般有2個途徑。
1、利用剛上市次新股籌碼分散沒有莊家,流通盤極小,大量吸收流通盤,達到控盤的程度。
2、利用大宗交易大量接手大股東的籌碼,逢低吸收散戶籌碼,通過多個信託計劃集中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最終達到控盤的目的。
這類高控盤股票技術形態相似度非常高,有經驗的股民一眼就能看出區別。
1、日均成交量極低,不活躍。
2、經常脫離指數上漲或者下跌,或者跟隨指數變化程度小。
3、盤中容易出現暴漲暴跌隨之放量,但立馬又回歸常態。
4、常態情況下盤中價格變化極少,經常盤整好幾個月,漲或者跌都不能得到市場任何關注,甚至連漲幅榜上都很難看到其身影,極其低調。
第一,需要有充分的對手盤。莊家高控盤,意味著大部分流動籌碼都收集在莊家的手上,莊家拉升股價是為了出貨,若要把手上那麼多的籌碼都拋掉,就需要有充足的對手盤來承接,如果對手盤較少,就算莊家連續拉一字漲停板之後,也會以一字跌停板的方式跌回來,道理很簡單,就是你想賣但沒人買。
第二,監管環境較嚴。這兩年多以來,金融監管特別嚴,主要目的是不讓股市暴漲暴跌,維持穩定,防止發生金融風險。因此,在嚴監管的市場環境下,莊家隨意拉升股價容易引起監管層的問詢以及進一步地調查。
第三,防止莊家高控盤個股的崩盤風險。最近半年來,市場接連出現崩盤的高控盤個股,比如金盾股份、摩恩電氣、華誼嘉信、精倫電子、融鈺集團等等。從走勢上看,我們都很容易辨別出高控盤的庄股,可能以往我們接觸到的一種說法,就是做莊股才能更賺錢,但時代在變化,以前的那種坐莊模式現在基本都沒有了,隨著A股慢慢開放,外資逐步介入,A股將逐步進入價投時代,獨立坐莊的模式或漸漸退出歷史的舞台
㈧ 上市公司董事長操縱自家股價獲利8500萬,證監會是如何處罰的
證監會對他的處罰是處於5.1億元的處罰,而這個處罰是根據他獲利8,500萬元人民幣,沒一罰5的一個處罰,而這也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也給廣大公司一個不要以身試法。而這件事情是證監會公布的,2020年典型違法案例中的一起。證明被罰款的董事長是浙江溫州人,他在2011年的時候就已經控制了該公司的股份成為該公司實際的控制人,而在2014年到2015年。這時候他們就被證監會進行了行政處罰。因為他們涉及操盤手操縱公司的股價而受到了證監會當時的調查。
其實只要上市公司沒有好好經營做非法的道路,不從事自己的主行業的話,那麼最後沒落是遲早的事情,因為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從未被抓到了,其實在2019年的8月份,最高院和最高檢都發布了,對於操縱市場的司法解釋,而這個司法解釋是刑事責任的司法解釋,對操縱市場的犯罪的一些構成要件和他們的量刑標准都有一個詳細的細化和詳細的明確,這樣的話就可以通過刑事責任來追究操縱股價的人,也讓他們付出了高昂的成本,進一步維護了我國的證券市場秩序。從而給大家一個良好的交易環境。
㈨ 莊家拉抬股價算是操縱股價嗎,算違法嗎
第一:建倉通過對敲的手法來打壓股票價格,以便在低價位買到更多更便宜的籌碼。在個股的k線圖上表現為股票處於低位時,股價往往以小陰小陽沿10線持續上揚。這說明有莊家在拉高建倉,然後出現成交量放大並且股價連續的陰線下跌,而股價下跌就是莊家利用大手筆對敲來打壓股價;
第二:拉升時利用對敲的手法大幅度拉抬股價。莊家利用較大的手筆大量對敲,製造該股票被市場看好的假象,提升股民的期望值,減少後該股票在高位盤整時的拋盤壓力。這個時期散戶投資者往往有買不到的感覺,需要高報許多價位才能成交;
第三:採用大幅度對敲震倉的手法,使一些不夠堅定的投資者出局。從盤口看在盤中震盪時,高點和低點的成交量明顯放大,這是莊家為了控制股價漲跌幅度而用相當大的對敲手筆控制股票價格造成的;
第四:當經過高位的對敲震倉之後,股價再次以巨量上攻。這時莊家開始出貨。從盤口看,往往是盤面上賣二、賣三上成交的較大手筆,而我們並沒有看到賣二、賣三上有非常大的賣單,而成交之後,原來買一或者是買二甚至是買三上的買單已經不見了,或者減小了;
第五:莊家出貨之後,股票價格下跌,許多跟風買進的中小散戶已經套牢,成交量明顯萎縮。莊家會找機會用較大的手筆連續對敲拉抬股價(這時莊家不會像以前那樣賣力了),較大的買賣盤總是突然出現又突然消失,因為莊家此時對敲拉抬的目的只是適當拉高股價,以便能夠把手中最後的籌碼也賣個好價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