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股票市場的改進建議
㈠ 中國現在的股票市場上存在哪些問題
一、指導思想
就我的理解,西方的股票市場是老百姓(投資者)發展起來的,然後才有政府介入;中國股票市場從一開始就是政府催生的,甚至是政府生出來的。所以,西方的股票市場無所謂什麼指導思想,只有賺錢的思想。每人都想賺錢,交易就做成了;而中國的股票市場既然是在政府的操縱下發展的,指導思想就特別重要。
到目前為止,中國發展股票市場的指導思想仍然是幫國有企業解困。我想,是不是至少應該換個說法,說是幫助國有企業實現民營化,這比說幫助國有企業解困好一點。幫助國有企業解困,是怎麼讓老百姓的錢流到最困難的國有企業;而幫助國有企業民營化,是怎麼使國有企業轉到最能經營好它的人手裡。這就是不同的指導思想。
二、證監會的兩項功能
中國證監會副主席高西慶先生說,證監會專門防止騙子。這講得很好。證監會就是干這個事的。或者說得好聽一點,叫作保護投資者免受上市公司經理的欺騙。但實際上證監會的用處不是這樣。因為實際工作中,證監會的主要作用還是幫助國有企業解困,即怎麼使錢流向困難的國有企業。到了1999年,證監會又增加了第二個功能,就是幫助提高社會總需求。去年要保GDP增長,怎麼保呢?就是刺激投資需求或者消費需求。消費需求怎麼上去呢?有人出主意,股票市場越熱,大家收入預期就好,消費就可以上去。
暫不談這個邏輯對與不對,在證監會承擔著這兩個功能的情況下,怎麼抓騙子?根本沒辦法。保護投資者,談何容易!
三、產權問題
中國的上市公司主要由國家控制,由國家任命董事長和總經理,這帶來一系列的問題。
第一,企業不會注意信譽機制(reputation)。
當博弈是可以重復的時候,博弈者才會注意聲譽。而國有企業的問題是使得每個人都在玩一次性博弈——明天誰當總經理誰也不知道,我幹嘛不在今天撈一把?
資本市場之所以在西方能發展,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騙人的錢騙一次可以,騙兩次也許行,騙三次就很難了,所以,要想在市場上生存下去,你要特別注意聲譽。但是,中國國有企業的經理不需要考慮這個問題,只要在任期內能撈到一把錢,以後這個企業能不能再融到資,就不是他所關心的問題。
第二,不可能從法律上保護投資者。
以關聯交易為例。在現有國有企業制度下,不可能制止關聯交易。大家知道,關聯交易是根據交易者定義的,而不是根據業務定義的。中國的國有企業的所有者都是一個,因此國有企業間的所有交易都是關聯交易。比如說,一個高科技企業上市了,融了幾個億,然後政府發現,別處有個低科技企業處於困境,職工工資都發不出來,於是政府說,你把它兼並了吧。這就是關聯交易。如果產權制度不改革,關聯交易的現象是不可能解決的。香港的上市規則規定,關聯交易需要小股東審批,把這一點拿到內地來,恐怕小股東們日夜審批都批不過來。
第三,如果產權問題不解決的話,企業內部的權力斗爭就會非常嚴重。
為什麼國有企業內部的權力斗爭或者說「內耗」這么嚴重?主要是產權問題,因為在國有企業中,管理者掌握這個企業但並不持有這個企業的股份,只有拿到控制權才會有實際利益,所以大家就為了爭奪控制權而斗爭,把精力主要用於權力斗爭而不是生產性的投資和生產性的努力上。上市公司當中這種現象尤為嚴重。
權力斗爭在西方的上市公司中也存在,但常常是改進效率的一種手段。如果一個上市公司的總經理幹得不好,就會被人推翻。中國上市公司的斗爭可能是搞垮企業的一種措施。
第四,股票市場的游戲規則沒法制定出來。
中國許多有關上市公司的條例在制訂的時候,因為考慮到企業的前身一般是國有企業,所以制訂出許多特殊的約束性條款。比如說,有一個規定是,只有三年贏利的企業才能夠上市。這相當於說,只能賣好看的西紅柿,長得不好看的就不能賣。這沒有道理。講道理的做法是,只要信息披露是真實的,誰想上市誰就可以上市。
此外,還有一系列因擔心所謂國有資產流失而作出的規定。其實,什麼叫資產流失?如果是公開叫賣,誰出價格高誰拿走,那麼哪怕只出一塊錢,也不能叫流失。但是,由於企業是國有的,如果不遵守某種硬性規則的話,就將真的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所以大量的規則就出台了。規定注冊企業時無形資產不能超過總資產的20%,也是出於同樣的考慮。
這樣一來,如果私營企業真要上市的話,一定會感到特別累。這些規則並不是根據它的情況制定的,但是它還必須走這個程序。
四、地方股票市場
西方的股票市場是從地方到集中。集中的股票市場有前提:法律體系要更為完善,信息的傳輸要更為暢通。如果這些做不到的話,要追求建立一個全國的股票市場,而且認為地方的股票市場更混亂,至少在理論上講不通。
如果法律制度不健全,信息傳輸不暢通,理性的借貸者只會把錢借給認識的人、村裡的人、周圍的人。而現在的規定相當於說,村裡的人不能互相借錢,要借錢的話,廣東的人必須借給陝西那邊的不認識的人,這才是國家應該允許的,這個道理完全反了。正因為我們國家法律不健全,信息傳輸扭曲得太厲害,所以應該是出錢的人和花錢的人離得更近一點。如果我買了你的股票,那麼我至少還有機會看看你是不是已經垮了。現在的情況正相反,有好多企業已經成爛泥了,但是大家都不知道,報紙上還宣傳它是好企業,這樣才真正造成金融危機。
五、經理、股東與職業道德
經理和股東是委託人-代理人關系。經理作為代理人,對股東負有一定的法律責任,就是誠信(fidelity)。誠信如何在法律上得到保證?對中國的法律隊伍來說,這是一個非常大的挑戰。
英國公司法的整個現代制度是從最原始的信託法(trust law)走過來的。英國人所自豪的對法學所作的最重要貢獻,就是發展了信託(trust)這個概念。而我們沒有這個概念。中國法官、律師對trust的文化背景、案例都沒有足夠的積累。對於中國有沒有一個能夠保護資本市場的真正的法律隊伍這個問題,我是存疑的。
經理人的職業道德問題與此相關。經理人的職業道德在表面是一個道德問題,實則是一個制度問題。經理其實是「保姆」,但現在被認為是「老闆」,而且他自己也覺得是。其實不然,好比一個保姆,主人不在,保姆就覺得自己是主人了。從長遠來看,職業道德是非常重要的,發展資本市場,簡單地說,就是把你的錢交給別人花,別人用。如果你對用錢的人的道德沒有基本信賴的話,你怎麼願意把自己的錢交給別人用?
職業道德問題不僅是經理的問題。假設在一個企業裡面,總經理持有10%的股,如果他為了這部分股權損害企業利益的話,是違法的。但是在國有企業里,假如一個國有企業有200個工人,所有者說要賣掉這個企業,但200個工人不同意賣這個企業,這卻並不被認為是違法的。這沒有道理。因為這企業是全國12億人的,200個工人只佔了其中的那百分之零點零幾,難道就能決定這個企業的命運?就可以為了自己的私利阻礙這個企業的出賣?這應該是違法的。■
㈡ 對股票市場的投資建議
股票投資最好是先學習,學習股票投資最好是跟一個高手直接學習並實踐,但這樣的機會不是誰都能得到的。對普通人而言,最容易獲得的學習機會還是自學。
因為股票投資是一個比較綜合的內容,新手學習炒股可以從閱讀開始,當然需要閱讀的書籍也比較多,個人有以下一些推薦。
從理念方面,個人建議看一看《巴菲特的人生財富課》。 從格局方面,個人建議去看一看李傑寫的《股市進階之道》。 從投資原理方面,個人建議看一看,本傑明·格雷厄姆寫的《聰明的投資者》。 從企業經營數據方面,個人建議看一看,專業的財會類書籍(這個內容比較廣范,可以選擇財會入門方面的書籍)。
當然,如果學有餘力的話,可以看一看心理和歷史方面的書籍。
新手購買股票的話建議目標為安全邊際高的股票,也就是不能買入價格過高的股票。
㈢ 我國股票市場的現存問題及解決對策
中國股票市場存在的問題和解決中國股票市場存在的問題,主要如下:第一是進入股票市場的指導思想不夠正確,不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有人把股票市場看作是解決國有企業困難的一種辦法,而不是當作使有限的資源流向最有效率的優質企業、最有潛力的企業的融資渠道。在選擇上市公司的時候,有的地方政府部門和企業聯合起來去包裝、化裝上市,去欺騙投資者。以解困、扶貧為上市目的。這種思路對於股市的健康發展是先天不足的問題。發展股票市場固然應當考慮實體經濟發展的需要, 應當以實體經濟的發展為根本出發點,堅持市場化制度建設的努力,但如此解困的結果重新回歸政策市,最終還是不利於更多的實體經濟的。正確的指導思想應該是嚴格遵照法律規定,保證公開公正,保護公平交易,促進資金融通,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促進股票市場健康發展,而不是保護少數人的特殊利益,因為最終只有投資者信得過,對市場又信心,認為披露的信息是真的,投資者才會去買股票。第二是信息公開不夠,不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當前,加強資本市場「三公」原則的制度化建設及其貫徹實施,對於增強信心、提振股市至關重要。《證券法》規定的「三公」原則不能僅僅停留在條文上。信息在上市公司與投資者之間傳遞的阻隔和不對稱是我國股票市場存在的比較嚴重的問題。市場存在的「三不公」(公開、公平、公正)問題嚴重程度超出了局外人的想像。以權謀私、權錢交易、內幕交易、操縱股市、黑庄操作、買賣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屢禁不止,甚至莊家冒用他人身份證和帳號坐莊炒股都禁不了。針對我國證券市場存在的信息披露不真實、信息披露不完整、信息披露不及時、信息披露不嚴肅、信息披露不主動等問題,應該做好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強立法,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民事損害賠償制度, 二是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保護中小股東權益,三是確立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三位一體的監管框架,四是強化中介機構的自律機制,五是建立一支堅強有力的股市監督隊伍。第三是證監會現在的定位,不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在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的同時,還要正確定位監管機構的職責。證監會現在的定位是股票市場上政企不分,主要表現在證監會本身。證監會本來的功能是監督上市公司和證券交易所,對外部投資者提供保護。證監會的唯一、最重要的職能應該是保護外部投資者,保護外部投資者不受內部投資者、不受企業經理的欺騙。但是我們國家的證監會的職能是審核公司上市,幫助國有企業解困。發行制度等存在的最大的問題還是實名審核制,審核制實質仍然是審批制,要明確監管單位不是審批單位,是維護市場穩定的機構。准確定位以後,還需要嚴格執法,完善監管,公正監管,以加強對投資者權益的保護。第四是投資的質量,不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投資的質量高低,是看投資人是不是真正承擔風險。如果投資者用自己的錢投資,自己承擔風險,也享有權利的話,風險與權利一致,就是高質量的投資。相反,如果完全用別人的錢投資,虧了是人家的,贏了是自己的,那就是低質量的投資。在我們國家的股市上大量充斥著低質量的投資者。低質量的投資者只負盈不負虧,必然對股市形成一種高估的壓力。為此,必須改革發行制度。第五是上市公司的結構不健全,不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要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中國股市不能成為國民經濟的晴雨表,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上市公司的結構與中國經濟的結構不匹配;2004年中國股市受宏觀調控影響巨大,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在於中國股市中周期性行業上市公司比重過大,上市公司行業構成的缺陷進一步加大了中國股市的風險。國有企業上市之後實際上控制權仍在國家手裡,形式上有一個董事會,但實際上董事會、總經理都是由政府任命。董事會很難起很大作用,因為是國家持大股。2009年5月《企業國有資產法》施行以後,國資委履行出資人的職責以後,尚不完善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可望情況有所變化。第五是對中小股東保護乏力。如何保護中小股東的權益?中小股東的權益保護得越好,股票市場越健全,人們就越願意把口袋裡的錢拿出來,股票股市就越活躍。目前,對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保護較差。在保護弱小的外部投資者方面,一是對企業關聯交易作出限制。當控股股東的利益與小股東的利益發生沖突時,為了保護小股東的利益,要對控股股東的關聯交易作出限制,辦法是關聯交易原則上由企業的中小股東或它的委派的代表批准。二是為了保護小股東的利益,立法、司法救濟方面,建議適時修改民事訴訟法,引入集團訴訟制度。三是限制上市公司高管、中介例如保薦人在企業不景氣時的高額薪酬。四是投資基金的收益應當與其經營業績直接掛鉤,而不是現在的旱澇保收。第六是不講信譽,缺乏信心,信用缺失,不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信用是股市的支柱。由於我國建設市場經濟的歷史短,對信用的認識膚淺,因此在信用體制的建設上步履緩慢。建立股市信用的關鍵在於信息流通暢快,信息披露的內容全面、真實、准確。但是在現實中,上市公司在披露信息時不夠及時或秘而不宣。在有可能影響公司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時,上市公司往往為了穩定股價不公開發布此種信息,但該信息卻又在私下裡傳播,形成內幕交易。上市公司夥同中介機構作假已是公開的秘密。這些都是經濟發展道路轉軌國家的通病。在股市發展初期,由於股票發行少,而購買者眾多,炒作和投機盛行,導致股價不斷上揚,形成表面繁榮,此時人們不大關註上市公司的信用。而當泡泡沫破滅後,人們才認識到信用的重要。現在我國股市的低迷,很大原因在於上市公司的信用缺失,我們應亡羊補牢。股票市場是資本市場,資本市場的主體,一是上市公司——資合公司,其賴以生存的基礎是公司信譽,一是作為投資者的股民,其賴以投資的前提是信心。信譽和信心是保證資本市場有效運行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機制。但是現在不少人非常不重視信譽,少數政府部門不講信譽,上市公司不重視信譽,有的證券公司、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也不重視信譽,證券公司在幫助企業包裝,會計事務所在幫助企業做假帳。因而股民的信心在國家接二連三出台利好的政策情況下遲遲不能恢復。不講信譽,缺乏信心,也與有關法法規不夠完善有關,譬如欠缺完備的會計法規體系。為了解決信譽信心問題,必須依法追究股票欺詐者的民事責任以及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乃至刑事責任。第七是股市自身的制度性缺陷至今仍未消除,譬如「大小非」和「大小限」等。目前股市「大小非」和「大小限」合計高達1.18萬億股,比兩市流通股的兩倍還要多。大小非的問題不僅極大地改變了滬深股市的供求關系,而且改變了市場的估值體系。無論1.18萬億的限售股在現實中是否會流出,對於投資者而言都是懸在頭上的一把利劍,對於市場信心和流動性都是致命的威脅。第八是維護股市長期穩定的機制不足。建議建立股市平準基金。平準基金作為穩定市場的一個工具,有助於化解股市恐慌性拋售和非理性的過熱等股市自身無法克服的生理缺陷。主要是向投資者傳達政府明確維護股市長期穩定的信號。一些發達經濟國家和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都曾經使用並建立了股市平準基金。第九是股市法治化建設落後。市場經濟是自治經濟,也是法治經濟。股市制度屬於市場經濟的內容,其也必然納入法治的軌道。在我國,證券立法、執法和守法雖然有很大進步,但均存在疏漏,相對來說,立法和執法存在的問題更多。證監會制定的規范很多,但在有關法律責任的規定中卻輕描淡寫,甚至是於法無據。還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人們也往往不知這里的構成犯罪是依據《刑法》的哪一條。甚至在《刑法》中根本沒有相應的罪名。在執法中更是軟弱無力,沒有有效的防範機制。對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夥同上市公司的造假行為缺乏監督。甚至一些地方政府也加入了造假行列。因此,必須加快股市的法治建設,嚴格行政和法律的監管。比如,嚴查違規資金和不法坐莊,加強國資國企的輿論監督,堅決打擊內幕交易、證券欺詐、權錢交易、操縱股價以及上市公司與中介機構勾結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第十是新聞媒體應有的輿論監督作用尚需進一步發揮。
㈣ 中國股市監管的現狀,缺陷,及改正方法措施
股市是一個有著嚴格法治的市場,中國股市只有在規范中才能健康發展,而所謂「規范」最基本的含義就是「法治」,如今,在防範股市風險、推進股市健康發展中,加強法治、完善監管已成為最為緊迫且十分關鍵的機制。
上市公司編造並披露的各種不真實甚至虛假的信息,對股票發行市場中的虛假信息等問題,缺乏法律規定。
政府部門或母公司長期佔用上市公司募股資金,上市公司募股後擁有大量資金便利用行政權力從上市公司中調用資金並長期不還,不僅嚴重影響了這些上市公司的正常運作和經營業績,而且嚴重侵害了廣大中小股東的權益;一些母公司利用母子關系,直接調用或通過各種關聯交易從上市公司轉移大量資金,使上市公司事實上成為母公司的「取款機」,也嚴重侵害了廣大中小股東的權益。這些現象均屬嚴重侵害法人權益的行為,但在法律上如何界定其責任,《公司法》、《證券法》和《刑法》均無規定。
一些上市公司在資產、財務、投資及其他方面的弄虛作假中,有關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咨詢機構等中介組織實際上起著「協同」甚至「主角」作用,按照國外的規定,這些機構應負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我國《證券法》雖對證券公司一些行為違法規定了法律責任,但均列明了罰款數額(屬有限責任范疇),因此,《公司法》、《證券法》、《刑法》等法律中均無有關證券中介機構承擔無限清償責任的規定。這不僅與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的合夥人制度不符,而且不利於約束證券中介機構的相關行為。
投資失誤是導致上市公司業績快速下落的一個主要原因,有的上市公司幾年來累計投資損失高達幾億、十幾億元乃至幾十億元,且投資決策基本是在國有股「一股獨大」而由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抉擇的背景下做出的,由此,提出了一個問題,由亂投資造成公司重大損失的行為在法律上是否屬於犯罪,公司的直接當事人應承擔什麼責任?《公司法》、《證券法》和《刑法》等對此沒有做出規定。
顯而易見,在法律制度存在以上缺陷的條件下,要完善A股市場的監管機制是相當困難的,為此,在法律制度方面修補這些缺陷就成為一項緊迫的基礎性工作。
㈤ 我國股票市場存在的最大問題及其對策和建議
沒有對操縱股票價格和指數的行為進行有效的打擊,而這種行為大量存在於我國的證券市場中.
沒有打擊的原因是:一 取證難
二是操縱指數或股票的所謂莊家勢力過於強大無法打擊(例如海虹控股,這個股票典型的人為操縱,傳說曾是航空航天部的資金操縱),甚至有些莊稼與某些管理層的人物勾結獲利.
三是在上市公司質量不高很多公司主營收入增長緩慢或者不增長甚至倒退\虧損的中國股票市場,為了市場的活躍,為了養活證券行業,管理層也會對一些危害不是特別大的操縱行為姑息縱容
㈥ 你認為完善中國的股票市場發展,需要做到什麼
需要做到市場基礎制度的改革優化以實現市場的「三公」,投融資功能的平衡發展。比如交易制度的完善,注冊制全面實行,最重要的是法規制度漏洞的完善,實施嚴刑峻法懲治造假行為等等
㈦ 中國股票市場是否發揮了應有的作用如何完善股票市場
中國股票市場當然發揮了應有的作用,融資功能你沒有看到?
㈧ 中國股票市場的不成熟不規范表現在哪些方面
中國股票市場不成熟不規范需要調整的地方,主要表現在: 近年來我國已制定了《公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暫行條例》、《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等。然而證券交易的基本法規《證券交易法》尚未制定,證券法規沒有形成完整體系,導致證券交易的某些環節無法可依,加之對已頒布的法規執行不力,證券交易的違規和不規范行為時有發生,我國1995年發生的「三.二七」國債期貨的嚴重事件,主要原因就是證券法規不健全、監管不嚴造成的。 1) 證券市場規模過小。以股票市場為例,雖然發展速度較快,但是從總體規模看,與國外還有相當大差距,參與股票投資的人數占總人數的比例,全世界平均為8%左右,發達國家的比例則更高,如英、美均在20%以上。我國目前股市投資者為3 300萬人,僅佔全國總人口的2.7%。我國股市規模較小,與國民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有較大差距,同時也可以看出在我國擴大股市規模有很大的潛力可挖。 2) 資本市場主體缺位。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是資本市場的重要主體。而目前我國企業主體地位非常脆弱。政企不分、產權不清、權責不明、約束無力、活力不足仍然是我國企業的主要特徵,企業主體地位殘缺。另外,我國資本市場主體殘缺還表現在投資主體主要是個人,其投資的質和量均較低,以投資基金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比重明顯不足。相比之下美國等發達國家,機構投資者成為資本市場的重要主體,其機構投資者主要有年金基金、商業銀行信託部、保險公司、共同基金等。由於我國資本市場機構性投資者發展滯後,這使得僅靠若幹家大機構和數以萬計的小股民散戶所支撐的股市投機盛行,股價暴漲暴跌難以避免,阻礙了股市的健康發展。 3) 市場分割,整體性差。首先,一級市場的發行仍然按地區分配額度,限制企業進入資本市場,債券地區性發行市場也是按省分派額度(企業債券發行)和按銀行分支機構分派額度(政府債券發行)。至於二級市場分割則更為明顯,把股票市場劃分為A股、B 股和H股,構成中國股票市場發展中的一個非常顯著的特徵;即使在A股中,國家股流通與轉讓只限於極少部分,而且A股不允許在滬、深兩個交易所交叉掛牌,限制了全國性市場的發展。在股票市場中呈現出A股與B股、H股分割;個人股、內部社會個人股與內部職工股分割,個人股市場與法人股市場分割。如此繁雜的分割,不但不利於經濟體制改革,也不利於我國資本市場與國際慣例接軌。 4) 市場中介機構不完善。證券中介機構從廣義上講就是在證券市場上為參與各方提供服務的機構。我國目前的中介機構主要包括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證券投資咨詢公司等,雖然其業務已涉足證券的承購包銷、發行、交易、自營、財務顧問等內容,但與國外投資銀行業務相比,還存在著較大的功能缺陷,例如投資銀行核心任務之一的購並業務對於我國中介機構來說幾乎還未曾涉及。西方國家的公司購並活動大多由投資銀行策劃完成,投資銀行起著搭橋牽線、籌劃交易過程、為交易籌措資金和參與交易談判等重要作用。我國目前還沒有這樣的中介機構,這就嚴重製約了我國企業重組活動的順利開展。 5) 資本市場交易工具品種單一、結構殘缺。在發達的資本市場中,資本市場工具保持多樣化趨勢。以香港資本市場為例,目前國際市場上的金融衍生工具中80%以上已被其採用;在股票市場上,不僅出現了期指、期權、認股權證等投資品種,而且這類衍生工具的交投大有超過現貨市場之勢。香港上市公司在債券市場上的集資形式更為多樣化,在債券、票據和存款證3種形式的基礎上,先後出現了浮息工具、變息工具、可換投股債券、信用卡應收債券等多種形式,目前在聯交所掛牌買賣的債務工具已增至129種。相比之下,我國大陸的資本市場除股票外,5年以上的交易工具幾乎沒有,而1~5年的交易工具又受到種種限制,這不利於資源的有效配置。 6) 證券市場制度不健全。證券市場制度是支撐證券市場高效、公平運轉的基礎,包括信息披露制度和利益保障與實現制度等。我國證券市場的信息披露制度無論從制度本身還是從執行上看都存在信息公開不夠的問題,表現在一些重大信息披露帶有很大的隨意性和主觀性,極大挫傷了股民、債券投資者的信心。利益保障與實現制度是指證券投資者在獲取有關信息後,被給予證券投資期收益以必要的保障和實現的制度。我國證券市場的利益保障與實現制度很不健全,使投資者面臨的市場風險過大,嚴重措傷了股民的投資積極性。
㈨ 中國的股票市場的現狀以及未來的發展狀況。
我只能給你提供一個梗概吧
第一:中國股市現在是個政策市場,盡管政府想轉型,但一直沒真正實現
第二:中國股市作為融資平台卻監管不夠完善,仍然有很見光死問題
第三:中國股民仍然占據了市場的主力,而不是基金公司
第四:中國股市目前市場人氣低迷,主要是受宏觀調控、外圍經濟和資金不足的影響
第五:作為世界上增長最為迅速國家中國經濟活力必將在股市上表現出來,也就是說未來兩三年內中國股市應該有個大的上漲。
㈩ 你對中國股票市場的看法如何
中國股票嚴重高估了,現在已經非常危險,因為市場已經失去了信心。
導致這一結果的,就是一幫無能的監管部門。在這種時候,還發新股。
靠一點點政策,怎麼可能挽救得了中國股票市場。與其說中國股票是投資,不如說是一種
賭搏。而且還是不公平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