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股票市場法律法規建設
㈠ 瞻望中國股票市場的發現前景論文
(一)我國股票市場目前的現狀及其評價
市場是按照一定規則正常運行的,不規范的股市對我國資本市場和整個經濟發展的影響會越來越大。
重新認識股市的作用
政府、社會、投資者要更新觀念,重新認識股票市場的地位和作用。股票市場的發展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必然結果,但在股票市場上參與者管理者中對股票市場的認識還沒有上升到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誤區。從政府角度上看,股票市場是籌資的重要場所,發展股票市場可以有效地解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資金不足,因此積極推薦本地區的企業上市,這種認識使得一些企業上市後只是為了圈錢,而不是按現代企業制度對企業產權制度和管理方式進行徹底的改造。表現在一些企業在上市之後,經營觀念和管理機制機制沒有從根本上轉變,有的很快就出現了虧損。
因此,政府應把資本資源的優化配置作為證券市場的首要功能,通過上市公司基本面促使資本流入有更大贏利可能的公司。
從投資者角度上看,由於股市存在著投機行為,投資者認為股票市場投資就是炒股票,尋求買賣價差,改為應當樹立正確投資理念,通過投資企業靠企業發展和資產的增值使自己獲得較高的長遠收益;另一方面,投資於有發展前景的企業並成為真正的股東,享受股東的權力,可以從企業獲得應有的紅利。
從企業角度上看,股票市場的退出機制已經開始實施,隨著PT水仙被摘牌和8家PT公司面臨著退市風險,市場已經按優勝劣汰的機制重新配置資本資源,靠」圈錢」和包裝上市已經成為過眼雲煙。
因此必須從根本上按現代企業制度建立企業的經營機制,提高經營效益,這樣才能使企業面對國內同行的競爭乃到國際復雜的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因此,企業是否上市籌集資金或通過其它途徑籌集資金需要認真思考,特別是現在信息披露制度不斷完善,想上市必然會泄露一些商業秘密,所以應從企業根本利益考慮,上市並不是惟一的途徑。
解決國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問題
改革現行股票發行制度,盡快解決國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問題,逐步實現我國股票市場的統一。我國現行股票發行是核准制,證券管理部門對證券發行公司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取消證券發行實行計劃管理,規模控制方式,放開一級市場發行價格,國有、民營、合資企業均可以申請發行上市;股票發行價格改革以定價為主向競價方向發展,逐步讓市場決定具體發行價格。
另一方面,逐步解決國有股,法人股問題,可以以各種方式,如根據市場容量,繼續實行國有股配售減持,引入優先股方式,將國有股轉換為優先股,擴大各種投資基金,保險基金在股票市場投資的范圍,通過網上交易,協議轉讓等各種方式擴大法人股流通,降低國有股與法人股比重,增加個人股數量。因為,國有股和法人股如果不上市,和個人股比較不能實現同股同權,企業資產的優化組合也很難實現,既不利於企業優勝劣汰和市場機制,也不利於個人投資者的積極性。
再另一方面,我國股市的交易只能是在場內交易的,和我國經濟改革的現狀相背。應採取集中與分散相統一,場內與場外交易相結合的方式,使股票市場暢通,也有利於退出機制實施後,被摘牌的上市公司的順利退出場內交易,以及不願上市的企業股票參與流通問題。
培養股市的坐市商
抑制投機行為,積極發展機構投資者,著重培養我國股票市場的坐市商。投機是投資的一種特殊形式。在我國投資渠道狹窄,投資品種單一的情況下,各種社會游資會大量進軍證券市場,規范投資理念,不斷培育機構投資者也顯得愈加重要。
證券投資基金便是其中之一。然而目前我國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居多。開放式投資基金試點工作剛剛開始,所以要從我國國情出發,擴大投資基金規模,培育發展以社會資本和民間資本為主體的機構投資者,如保險基金、養老基金,同時,吸引大中型企業和企業集團對股市的投入,也可以在適當的條件下成立中外合作基金,在此基礎上,借鑒美國的經驗大力培育我國專家經紀人——坐市商。
在美國,坐市商大約占會員總數的25%左右,大約有30%-40%的股票交易量是在坐市商和傭金經紀商之間成交的。坐市商在穩定股市,防止股價暴漲暴跌,以維持股票市場的連續性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因此,坐市商要發揮作用,不僅要有雄厚的資本,而且還要持有相當數量的股票,才能在股票價格暴漲暴跌時趨於平緩。
健全必要的法律、法規
逐步完善《證券法》、《公司法》,提高市場透明度,加大監管力度。為了保證股票市場健康發展,必須建立健全必要的法律、法規,如《證券法》、《公司法》,以及相應的稅收政策和適應證券市場需要的國際通行的會計制度。要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提高市場的透明度,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和資產可信度,增加投資者對股票市場的信心。加大監管力度,堅決打擊、杜絕不法市場行為,加大對操縱股價的查處力度。
(二)我國股票市場宜採取的對策,以及未來的出路
中國股票市場與宏觀經濟
1、 從中國股票市場與宏觀經濟的現狀談起
在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股票市場發揮著經濟增長「晴雨表」的功能,而從我國的股票市場情況看,股價指數與GDP走勢出現了雙向背離、股票市場與宏觀經濟關聯度過低的狀況 。因此,如何實現股票市場與宏觀經濟的協調發展,是亟待研究解決的問題。
2、股票市場與宏觀經濟出現背離的原因
【1】股權分裂造成流通股股東與非流通股股東投入產出的嚴重差異; 股權分裂是我國股市特有的現象,造成了中國股市對非流通股東具有較大的投資價值,而對流通股東投資價值較小。
【2】股權分裂造成了流通股股東對股市與國際接軌的恐懼; 股權分裂扭曲了中國股市,造成了過高的股價和市盈率,使境外投資者認為中國股市無投資價值。股民害怕管理層為了與國際接軌、為了成功引入QFII,把A股股價及其市盈率打下至使境外投資者認為有投資價值為止;也害怕引入QFII使大量無法在國內市場贏利的機構投資者抽離資金投向境外。
【3】我國股票市場參與各方弄虛作假,缺乏誠信; 股民害怕弄虛作假。大多數上市公司的監事會「形同虛設」,對大股東的行為缺少有效的監督機制,由此產生了一系列侵佔和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現象。如信息批露不規范、短期行為、過度圈錢、過度投資和忽視小股東權益。管理層對責任和誠信義務的意識淡薄,甚至在經營管理上存在過失問題。市場股評人士素質不高等都都致使股民造成損失而喪失信心。
【4】上市公司熱衷於圈錢,不思回報; 高市盈率的發行價和上市價,各上市公司無節制的高價增發和配售新股。可是,不少公司募集到大量資金後,當年就陷入虧損。募集來的資金有的用於炒股,有的不知道去向。給廣大股民留下了揮之不去的陰影。
【5】全球經濟衰退,股市低迷。 全球經濟衰退,對我國股市有不小的影響。由於經濟全球化的快速發展,國與國的經濟聯系空前緊密。全球經濟衰退對我國某些行業的進出口帶來了直接的影響,表現雜微觀上市公司來說,就是公司業績的下滑。
3、實現宏觀經濟目標必須大力發展股票市場
【1】 1978年實行改革開放以來到2011年,宏觀經濟已保持33年的高速增長,主要靠銀行貸款的間接融資,股票市場處於試點階段 ,境內股票市場籌資所佔比重很小。
【2】 要使宏觀經濟繼續保持快速、健康發展,實現宏觀經濟發展目標,不能再靠過去的近乎單一的融資方式,必須大力發展股市等資本市場,逐步擴大直接融資比重。現代市場經濟的核心是金融,資本市場是聯結其他生產要素市場的紐帶。發展資本市場,才會把其他生產要素緊密結合起來,形成現實的生產力。這不僅有利於分散銀行的金融風險,而且會使更多的儲蓄轉化為投資,從而使資本市場繼擴大內需、外貿出口、引進外資後,成為推動宏觀經濟發展的一個新的引擎。
【3】 發展股票市場,既要擴大股市規模,又要提高股市效率。擴大股市規模,是要使股票市場的市值與GDP保持一個合理比例,擴大直接融資。
【4】 按目前全球新興市場股市佔GDP比例和直接融資比例的平均水平計算,我國股市市值規模需要有一個大發展。提高股市效率,必須調整股市結構(股權結構、股價結構、投資者結構等),優化資源配置,股市的投資應重點流向業績好、成長性好的行業和上市公司,使更多的股票具有長期投資價值,成為廣大投資者可長期持有的金融資產。
4、當前股票市場與宏觀經濟關聯度過低
在我國股票市場發展的多數年份里,股指走勢與GDP走勢一直相背離,宏觀經濟發展總體上呈現高速增長態勢,但股指走勢卻是高低互現,波動運行其根本原因在於股票市場與宏觀經濟關聯度不高,具體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1】股票市場規模過小 股票市場與宏觀經濟比較,規模太小,兩者很不相稱 ,我國流通市值相當於GDP的比重是12.19%,而全球新興市場這一比例平均約是70%,成熟市場是100—130%。股市相對宏觀經濟規模過小,妨礙了二者的有效互動,有時宏觀經濟增幅下滑沒有妨礙股指大幅走強,有時宏觀經濟走強,也沒能阻止股指大幅下跌。
【2】上市公司整體素質差。 我國上市公司整體素質不高,股價指數與宏觀經濟走勢的關聯,主要是通過上市公司業績實現的。從理論上說,微觀經濟是宏觀經濟的基礎,宏觀經濟走勢向好,是因為微觀經濟(公司)業績好,股價指數自然強勁。但實際上,我國股指走勢與上市公司業績、上市公司業績與宏觀經濟發展這三者沒有太大的關聯。
【3】股票市場處於初級階段 股票市場規模小和上市公司整體素質差這兩個問題,是由股票市場所處的階段決定的。 (1)從監管體制看 :直到1998年8月5日,中國證監會才被正式確認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2)從股票發行體制來看:2000年3月16日 ,我國股票發行體制由審批制向核准制轉變; (3)從投資者結構來看,我國股票市場散戶投資者所佔比重較大,機構投資者所佔比例過低; (4)從證券市場中介機構看 ,多數為中小券商; (5)從證券市場的法律體系看 ,1999年7月1日正式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目前該法還在重新修訂之中。
從上述基本架構看,中國股市確處於由試點階段向正常發展階段的過渡時期,如這個過渡期能與我國入世過渡期同時結束是最好的。
5、股票市場與宏觀經濟協調發展的對策建議
【1】宏觀經濟部門都應關注股票市場的發展。宏觀經濟要想繼續保持高速增長 ,股票市場的發展是關乎宏觀經濟全局的一個戰略性問題。
【2】要加強股票市場基礎建設。 當前,中國股票市場存在的各種主要問題,都可歸因於股市的不成熟。應在總結歷史經驗教訓的基礎上,進一步搞好股市的基礎建設。例如,改革公司上市、退市制度,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拓寬合規資金入市渠道,完善中小投資者利益保護機制,建設多層次市場體系,豐富股票市場產品,完善市場交易規則,強化信息披露,倡導價值投資理念,加強對股市運行嚴格、有效的監管,健全股市法律體系。
【3】要切實提高上市公司的素質。 上市公司的高素質是股票市場健康發展的基石。在股市中,國家收取的印花稅、中介機構的傭金、投資者的回報等,都應是上市公司創造的,這才談得上股市具有投資價值。 可以說,提高上市公司的素質,是股市建設基礎的基礎。
【4】要解決好全流通問題。 穩定和發展股票市場,既要加強市場基礎建設,也要重視解決股市試點中形成的歷史遺留問題。
【5】 要重視解決經濟發展中的問題。
在股票市場與宏觀經濟的關聯度增強後,宏觀經濟的風吹草動,會很快在股市上反映出來。回顧近百年來國際股市風雲,各國股市大盤遭遇重創,大多是因為宏觀經濟出了問題。我們應重視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宏觀調控能力強的優勢,堅持用改革和發展的辦法,適時解決經濟發展中出現的問題,為中國股市發展創造良好的實體經濟環境。
㈡ 我國金融監管方面相關法律法規
我國金融監管方面的金融法律主要有:
《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票據法》、《擔保法》、《保險法》、《證券法》、《信託法》、《證券投資基金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金融法規主要有:
《儲蓄管理條例》、《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外匯管理條例》、《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
《人民幣管理條例》、《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金融機構撤銷條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中央企業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等。
(2)加強股票市場法律法規建設擴展閱讀:
金融監管體制是金融監管的職責劃分和權力分配的方式和組織制度。國際上主要的金融監管體制可分為雙線多頭監管體制、一線多頭監管體制和單一監管體制。
金融監管體制是各國歷史和國情的產物。確立監管體制模式的基本原則是,既要提高監管的效率,避免過分的職責交叉和相互掣肘,又要注意權力的相互制約,避免權力過度集中。
在監管權力相對集中於一個監管主體的情況下,必須實行科學合理的內部權力劃分和職責分工,以保證監管權力的正確行使。
2018年4月27日,《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正式發布,業內簡稱「資管新規」。
資管新規打破剛性兌付、禁止多層嵌套、抑制通道業務等主要政策標準的確立將推動資管行業發展重回本源,以穩健投資策略為主的持牌機構將迎來重大戰略利好。
國家想發展經濟,首先就是錢的問題,有了錢,政府機關就能給公務員發工資,國家各項政策能夠落實,跟錢有關系的國家機構分為兩類——金融機構和政府機構。
1、金融機構
在金融機構,國務院是大boss,他手下有三個金融機構——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
(1)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她的日常工作是印發鈔票、對貨幣流通進行調控、指導銀行業務。其中,指導銀行業務很重要,因為各大銀行都是直接碰到錢的,銀行本身也分成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
政策性銀行——非盈利機構,國家想搞建設就要找它貸款;
商業銀行——盈利機構,和老百姓息息相關,比如四大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
以上機構的主要管理幣種是人民幣,外幣也是央行管,不過她把這份工作交給了外匯管理局,專門管外匯。
(2)銀保監會
中國人民銀行主要靠給銀行派活兒調控經濟,那監管銀行的機構就要提到銀保監會了,他主要管銀行日常運營,比如銀行想開分行、銀行內部高管人員變動等等。銀保監會還管理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保險機構。
2018年,兩會將銀監會和保監會合並成銀保監會,因為我國的金融模式已經改變,步入混業經營的發展時代,各個業務間的交叉經營極為頻繁,監管重疊、監管真空等問題嚴重,部分新式金融機構,如財富公司,需要兩個監管主體的協調,不然就會產生監管盲區。
央行和銀保監會有很多業務交集,平常經常配合,但是具體的活兒還是不同,央行是業務指導,銀保監會是監管運營。
(3)證監會
股票、基金、期貨這些詞彙對於投資人恐怕再熟悉不過,能夠主營這些業務的機構都是精英中的精英,簡稱「精中英」。管不好這些機構,金融市場穩定將受到空前影響。管理他們的,就是證監會。
舉個例子:如果某企業想上市,他需要到證監會審批,只有得到證監會審批,證券交易所才會做好准備,企業才能發行股票。
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各司其職、各管一攤,都是平級關系。他們,就是國家金融機構體系。
2、政府機構
政府也得有自己管錢的部門,不然收上來的稅怎麼處理?公務員工資怎麼發放?管它的叫財政部,主要職責是:定稅收政策、發國債、管政府收支。
財政部因為是國家機構,結構具有典型的政府特徵——省會設立財政廳,地方市級設立財政局。
他們的工作模式也很簡單:財政部定政策,財政廳執行,財政局貫徹落實。
3、央行和財政部的關系
央行和財政部都受國務院領導,央行管貨幣政策,財政部管財政政策。
當國家想管理經濟的時候,需要兩個機構配合,比如近年來的「去杠桿」,央行讓銀行」收緊」,就是少借錢給企業,財政部也要跟進」收緊」,就是讓政府也要少花錢。
與互聯網金融有關的法律法規匯總: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務院法制辦、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於2015年7月28日聯合印發的《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發〔2015〕221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規定。
目前我國合法的互聯網金融業態包括:互聯網支付、網路借貸、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及互聯網信託和互聯網消費金融。
除傳統各項法律法規及監管制度和政策外,專門針對新型業態的監管規定主要是從2010年的人民銀行2號文(《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監管開始的(一般認為,支付業務的發展及監管也是我國互聯網金融行業發展標志性事件)。
2015年十部委發布的221號文(《指導意見》)既是對近幾年互聯網金融業態的全面總結、梳理和確認,同時也是未來監管政策落地的綱領性、「指導性」文件。
1、P2P網路小額信貸法規
2011年8月23日,銀監會發布《關於人人貸有關風險提示的通知》銀監辦發[2011]254號,該通知指出在當前銀行信貸偏緊情況下,人人貸(PeertoPeer,簡稱P2P)信貸服務中介公司呈現快速發展態勢。
這類中介公司收集借款人、出借人信息,評估借款人的抵押物,如房產、汽車、設備等,然後進行配對,並收取中介服務費。
有關媒體對這類中介公司的運作及影響作了大量報道,引起多方關注。對此,銀監會組織開展了專門調研,發現大量潛在風險並予以提示。
由此可見,該通知只是對人人貸的一個風險提示文件。在2013年11月25日舉行的九部委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上,央行對P2P網路借貸行業非法集資行為進行了清晰的界定。
主要包括三類情況:資金池模式;不合格借款人導致的非法集資風險以及龐氏騙局。
2、第三方支付法規
2010年6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2010〕第2號),該辦法第一條規定該辦法的制定目的是為促進支付服務市場健康發展,規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行為,防範支付風險,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該辦法第二條明確了本辦法所稱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是指非金融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貨幣資金轉移服務:
(一)網路支付;
(二)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
(三)銀行卡收單;
(四)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
該辦法所稱網路支付,是指依託公共網路或專用網路在收付款人之間轉移貨幣資金的行為,包括貨幣匯兌、互聯網支付、行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等。
本辦法所稱預付卡,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發行的、在發行機構之外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價值,包括採取磁條、晶元等技術以卡片、密碼等形式發行的預付卡。
該辦法所稱銀行卡收單,是指通過銷售點(POS)終端等為銀行卡特約商戶代收貨幣資金的行為。《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是第三方支付的重要監管法規。
3、虛擬貨幣法規
2009年6月4日,文化部和商務部聯合發布了《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9〕20號),該通知規定要嚴格市場准入,加強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提供主體的管理。
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業務須符合商務主管部門關於電子商務(平台)服務的有關規定。除利用法定貨幣購買之外,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得採用其它任何方式向用戶提供網路游戲虛擬貨幣。
2009年7月20日,文化部發布《「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企業」、「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企業」申報指南》為開展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申請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服務」業務的申報和審批工作提供可操作性指導規則。
2008年9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818號),明確了虛擬貨幣的稅務處理。
即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總之,一系列監管措施的出台使得虛擬貨幣的監管得到進一步明確,但是監管措施還僅僅局限於游戲里的虛擬貨幣。
4、眾籌融資法規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近期批准了對眾籌融資進行監管的草案,面向公眾的眾籌融資在2012年年初得到《促進創業企業融資法案》(,簡稱JOBS法案)的認可。
即在互聯網上為各種項目、事業甚至公司籌集資金得到法律確認。這是美國政府對眾籌融資進行監管的重要措施。
2013年9月16日,中國證監會通報了淘寶網上部分公司涉嫌擅自發行股票的行為並予以叫停。
叫停依據是《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6]99號)規定,「嚴禁任何公司股東自行或委託他人以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轉讓股票」。
至此,被稱為中國式「眾籌」,即利用網路平台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的行為被首次界定為「非法證券活動」。
雖然眾籌模式有利於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頑疾,但考慮到現行法律框架,國內的眾籌網站不能簡單復制美國模式,必須走出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眾籌之路才更具現實意義。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眾籌模式在形式上幾乎很容易壓著違法的紅線。
即未經許可、通過網站公開推薦、承諾一定的回報、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構成非法集資的行為。
美國為眾籌立法,我們可借鑒美國的JOBS法案對眾籌模式進行規范,但還須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5、互聯網保險法規
2011年9月20日,中國保監會發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試行)》的通知保監發〔2011〕53號)》。
該辦法的制定目的是為了促進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的規范健康有序發展,切實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2012年5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提示互聯網保險業務風險的公告》(保監公告[2012]7號),對互聯網保險業進行了向廣大投保人進行了風險提示。
此外,2011年4月15日,保監會發布《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規定(徵求意見稿)》,互聯網保險監管規定也將在不久的將來得到進一步完善。
總之,互聯網金融創新層出不窮,互聯網金融的創新意味著新的金融模式的出現,也意味著需要新的監管法規。
況且,當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法規尚不完善,有些互聯網金融模式已經出現,但是相關監管規定還處於滯後狀態,即監管空白。期待監管機關盡快完善互聯網金融相關領域的監管。
6、互聯網銀行法規
2001年6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但是2007年被廢止2006年1月26日,中國銀監會頒布《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銀監會令2006年第5號)。
該辦法所稱電子銀行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利用面向社會公眾開放的通訊通道或開放型公眾網路,以及銀行為特定自助服務設施或客戶建立的專用網路,向客戶提供的銀行服務。
電子銀行業務包括利用計算機和互聯網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網上銀行業務),利用電話等聲訊設備和電信網路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電話銀行業務)。
利用行動電話和無線網路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手機銀行業務),以及其他利用電子服務設備和網路,由客戶通過自助服務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銀行業務。
《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是互聯網銀行的重要監管法規。
㈢ 國家出台了哪些政策調控股票市場
國家出台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增加的政策.
一、調控的目的是要減少或化解金融風險
資金和土地是與房地產業的發展關系最密切的兩個重要因素。近年來,隨著中國房地產業的迅速發展,我們往往會看到一種現象,每當房地產業發展到一個高峰的時候,國家就會出台政策加強管理,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措施就是緊縮銀根。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而資金是房地產中不可缺少的因素,所以金融與房地產必然會產生緊密的聯系。
實際上,房產開發商在開發時用到的自有資金平均不到30%,他要大量藉助銀行的、信託的資金,其中銀行資金起到支撐作用。房地產業的風險,說到底是金融的風險。所以當房地產市場出現問題的時候,國家就必須加強監管,進行調控。從2004年開始,國家就開始對鋼鐵、水泥、電解鋁等一些與房地產業發展關系密切的行業進行調控,2005年又專門針對房地產市場出台「國八條」和「七部委意見」,這是因為在中國房地產的區域市場出現了很大的泡沫,特別是在上海、溫州、杭州等一些地區,如果不及時化解這些泡沫,後果不堪設想。最近許多部門也在一直推出各種政策調控房地產市場,以利於房地產的健康、持續發展。
二、兩大經濟學理論支持調控
房地產業作為國民經濟的一個支柱性產業,加強宏觀調控和促進房地產業的發展兩者之間並不矛盾。房地產業作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在目前來說還有很多不規范的地方。國家出台宏觀調控政策,提高信貸條件,就是要使房地產市場更加規范化。如果一任某些地方的泡沫繼續下去,房地產市場的泡沫就有可能崩盤,將會導致國民經濟顛覆性的衰退,人們購買的樓房就有可能成為一種負資產。
國家為什麼要調控?我認為有兩大經濟學理論支持它。
第一,住宅不但是商品,而且也具有公共產品的屬性。因為住宅是人們生活的必需品,它雖然是商品,但是對於其公共產品的屬性來講,政府是有權力進行調控的。
第二,市場失靈理論。無論是市場經濟國家,還是計劃經濟色彩比較濃厚的國家(中國目前還帶有一定的計劃經濟色彩,但正在向市場經濟轉軌),從純市場經濟理論的角度來講,市場是可能失靈的。在市場失靈的情況下,為了扭轉不良的局面,政府必須進行調控。當年的香港,索羅斯要襲擊港元、襲擊聯席匯率制度的時候,香港特區政府就動用資金成功狙擊了索羅斯。在特別法制化、市場化的香港,都會動用行政力量來干預金融市場。所以,在房地產市場發展不健康的時候,調控就成為必然。
㈣ 如何促進股票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資本市場的穩定運行和健康發展面臨不少新情況、新挑戰,主要是: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增多,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仍然突出;產能過剩、地方債務、影子銀行、房地產等領域風險逐步顯性化,對資本市場的影響不容忽視;融資融券規模快速增長,截至2014年底,融資余額已超過1萬億元,交易杠桿率顯著提高,少數證券公司短借長貸問題突出,面臨較大的流動性風險隱患,個別信用交易客戶高比例持有單一擔保證券,信用風險凸顯;股價結構分化嚴重,有些股票估值過高,2014年末,市盈率超過100倍的達500餘家;部分上市公司虧損加大,存在退市隱患等。
要著力抓好以下八項工作。一是促進股票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繼續引導長期資金入市,在穩定市場預期的基礎上,適時適度增加新股供給,促進資本形成。二是加強多層次股權市場體系建設,壯大主板市場,改革創業板市場,完善「新三板」市場,規范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開展股權眾籌融資試點,繼續優化並購重組市場環境,為深化國企改革、促進產業整合、推動結構調整和促進創業創新提供有力支持。三是發展證券交易所機構間債券市場,建立覆蓋所有公司製法人的公司債券發行制度,緩解各類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四是平穩推出原油期貨、上證50ETF期權和10年期國債期貨等新產品、新工具,推動場外衍生品市場發展,健全市場價格形成機制,支持實體經濟風險管理需求。五是積極發展私募市場,健全私募發行制度,推動私募基金規范發展,調動民間投資積極性,促進資本與創業創新對接。六是適時放寬證券期貨服務業准入限制,探索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交叉持牌,支持業務產品創新。七是充分認識經濟發展新常態對我國資本市場雙向開放的新要求,以開放促改革,優化滬港通機制,便利境內企業境外發行上市,完善QFII和RQFII制度,運用好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促進「引進來」與「走出去」,更好地服務我國經濟參與全球競爭。八是加強風險防範,督促市場參與主體依法合規經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健全風險預警機制,妥善處置違約事件。
在股票發行注冊制初步方案方面, 改革總的目標是建立市場主導、責任到位、披露為本、預期明確、監管有力的股票發行上市制度。要堅持市場導向,放管結合。尊重市場規律,最大限度減少和簡化行政審批,明確和穩定市場預期,強化市場內在約束,建立以市場機制為主導的新股發行制度安排。同時,加快監管轉型,強化事中事後監管。要堅持法治導向,依法治市。健全資本市場法律體系,完善股票發行上市監管制度和投資者保護制度。要堅持披露為本,歸位盡責。
要探索建立事中事後監管新機制。肖鋼表示,與以事前審批為主的機制相比,事中事後監管新機制具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活力激發型監管。要大幅精簡行政審批備案事項,市場准入放寬,對市場主體微觀活動的干預大幅減少,讓更多市場主體有機會參與公平競爭,自主創新活力可以充分發揮。二是信息驅動型監管。監管工作將依託大數據、雲計算等信息技術,建立健全中央監管信息平台,實現信息共享。三是智力密集型監管。監管執法人員必須不斷改進知識結構,持續提高專業化水平和溝通協調能力。四是成本節約型監管。需要更有效地配置監管資源,提高監管效率,爭取以較低的成本實現最佳的效果。
㈤ 現在 證券市場法律法規+股票市場基礎知識 裡面都有哪些
你好。證券市場法律法規講述的是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以及禁止違法亂紀的條例。股票市場基礎知識目前沒看過。只看過金融市場基礎知識,主要講解的是股票的一些基礎知識。
㈥ 股票上市應遵循哪些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至少三點(拜託拜託)
1、向國務院證券監管委員會申請股票上市核准,注冊。
2、准備相關招股說明書,相關財務披露報告。近五年的年度財務報告。
3、確定在哪裡上市,新三板上市還是主板市場上市。
4、如果股票上市獲得相關機構同意的話,需要提前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或者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相關材料。
㈦ 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分為哪四個層次
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可以分為四個層次:
(1)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並頒布的法律。
(2)由國務院制定並頒布的行政法規。
(3)由證券監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制定的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
(4)由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業協會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制定的自律性規則。
以上四個層次的法律效力依次降低。法律效力最高的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並頒布的法律,最低是由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業協會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制定的自律性規則。
(7)加強股票市場法律法規建設擴展閱讀
法律規則
隨著《公司法》、《證券法》的頒布實施,我國證券市場初步形成了以《證券法》為核心,包括250多件法規和規章在內的證券市場法律法規體系。這一體系以《證券法》、《公司法》為核心,以配套證券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以及自律性規則為基本內容,奠定了證券市場規范發展的法律基礎。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 1999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 1994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12月25日修改)
法規
《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發布 1993年4月22日起施行)
《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國務院發布 1993年8月2日起施行)
規章
《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規定的實施細則》(國務院證券委發布 1995年12月25日起施行)
《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證券委發布 1997年11月14日起施行)
《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國務院證券委發布 1997年12月10日起施行)
《證券市場禁入暫行規定》(中國證監會發布 1997年3月3日起施行)
《禁止證券欺詐行為暫行辦法》(國務院證券委發布 1993年9月2日起施行)
自律規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分別發布 2001年6月8日起施行)
《深圳、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深圳、上海證券交易所聯合發布 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暫行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 1998年8月10日起施行)
㈧ 怎樣加強對股票市場投資的監管
股市最初發熱,很大一個原因出在中國股市光見人賺錢、不見人賠錢。其實,股市本身並不是印鈔機,它所產生的效益主要出在一個「炒」字上。有些專家指出,股市上有個重要的指標——市盈率,說的是一張股票的市值去除以每股的稅後利潤,世界上一般都是10倍左右,在香港最多也就是幾十倍。而在我國,由於不少人以為買了股票就能發大財,股市上的市盈率已經達到幾百倍,有的甚至達到1000倍。這顯然是不正常的。有專家還指出,股市上的過度投機,也容易造成貨幣幻覺,形成「泡沫經濟」,一旦股市崩盤,勢必引起社會巨大震動。
1股市上怕的是盲目。投身股市,要具備哪些條件,不少人尚未仔細想過。例如,炒股票需要時間,因此最好是閑暇時間多的人來「玩股」。投身股市,對如何運用自己的資金也有講究。常人見股票趨熱,就一下子把積蓄全部投入了股票,價漲便有價落時,一旦股價下跌,這往往使人陷入血本無歸的窘境;另外,股價低落時,也往往是吃進待沽的好時機,手中沒有後備資金,這時便只有往外拋的份,坐看旁人賺大錢。
㈨ 中國股票市場對外開放的措施
措施
1 大力發展對外貿易,特別是發展出口貿易
2 積極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設備,特別是有助於企業技術改造的適用的先進技術
3 積極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資,特別是更加積極地吸引外商直接投資,興辦中外合資、中外合作與外商獨資企業
4積極開展對外承包工程與勞務合作
5 發展對外經濟技術援助與多種形式的互利合作
6 設經濟特區和開放沿海城市,以帶動內地開放
意義
經濟特區的創建,是我國對外開放的重大舉措,對吸收外資、引進技術、發展生產、推進經濟體制改革起到了重大的作用,有力的推動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