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股價是如何確定的
Ⅰ 股票的股價是怎麼確定的
現實中,新股上市的價格也是有集合競價產生的,可以說是買賣雙方通過市場的方法決定的。
股市開盤前,先集合競價,想買股票的人報買盤,包括買入數量和價格;同時想賣股票的人也報賣盤,包括賣出價格和賣出數量。然後交易所的計算機根據申報按成交量最大的原則確定開盤價,價格確定後,所有高於開盤價的買盤和所有低於開盤價的賣出盤都成交,其他沒有成交的買賣盤繼續掛盤,等待成交。假設所有買盤的價格低於所有賣盤的價格,則不成交(這種情況幾乎沒有可能)。
Ⅱ 股票的現價是如何確定的
前面幾位回答都對,只是也許你還不明白。因為他們講得太簡單。
我給你舉例,也許你能更理解一點:
你去農貿市場買黃瓜,小販開口要價每斤2元,你還價每斤1.90元,他不同意,就僵持在那裡。
後來他降到每斤1.95,你同意了,於是成交。你說這個1.95元的價格是怎麼定的?是買賣雙方約定的。
在股票市場上也是一樣的。
你下單委託買入招商銀行的股票,你定的價格是 每股7元。如果所有下單要賣的人所下的價格都比7元高,你就買不到。如果當時所有下單要賣的人中,最便宜的價格是 7.20 元,那麼如果有一個人下單也是 7.20元買,就成交了。這和買黃瓜是一樣的。
還回到剛才那個黃瓜的例子,如果你還價 1.90 元,而你旁邊另一個人認可了小販的2元的價格,小販自然把黃瓜賣給你旁邊的人了。這就是所謂價格優先的原則。如果你還價 1.90元,你旁邊一個人還價 1.95元,小販立刻同意賣給他,這時候,你也說我也可以按這個價格買,但是因為小販賣給他之後,手裡沒有貨了,你也就買不到了,這時候,雖然你的價格和那個人一樣,但是他先開口,所以小販先賣給他了,這就是時間優先的原則。
每天早上9點半開市,在開盤前,很多人就下單了,這時候,也還是按照誰的價格合適,先給誰,以及誰先下單先給誰的原則。
Ⅲ 股票價格是如何確定的
在股票交易中股票是根據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成交的,那麼,每天早晨交易所剛上班時,誰是那個"價格優先者"呢?
其實,早晨交易所的計算機主機撮合的方法和平時不同,平時叫連續競價,而早晨叫集合競價。
每天早晨從9:15分到9:25分是集合競價時間。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直到9:25分以後,你就可以看到證券公司的大盤上各種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
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麼,9:25分後大盤上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當然,有時有的公司因為要發布消息或召開股東大會而停止交易一段時間,那麼集合競價時該公司股票的成交價一欄也是空的。
因為集合競價是按最大成交量來成交的,所以對於普通股民來說,在集合競價時間,只要打入的股票價格高於實際的成交價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價格打得高一些,也並沒有什麼危險。因為普通股民買入股票的數量不會很大,不會影響到該股票集合競價的價格,只不過此時你的資金卡上必須要有足夠的資金。
從9:30分開始,就是連續競價了。一切便又按照常規開始了。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所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我們知道,每天開盤價在技術分析上具有重要的意義。
目前世界各國股市市場均採用集合競價的方式來確定開盤價,因為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人為操縱現象。
在咨詢文件的創業板交易規則中,對集合競價的規定有兩點與主板不同:第一,集合競價時間拉長。由原來的每交易日上午9:15-9:25為集合競價時間,改為每交易日上午的9:00-9:25,延長了15分鍾,這使得參與集合競價的申報更多,競價更充分,
加大了人為控制的難度,也使得開盤價更為合理,更能反映市場行為,
體現了公平的原則;第二,文件規定,每交易日上午開盤集合競價期間,自確定開盤價前十分鍾起,每分鍾揭示一次可能開盤價。可能的開盤價是指對截至揭示時所有申報撮合集合競價規則形成的價格,這條規則在主板中是沒有的,主板只公布最後集合競價的結果。這條規則的意義就在於加強了對投資者的信息披露,使投資者能夠更多、
更細地掌握市場信息,特別是對於新股上市首日的集合競價,意義更加重大,
它使投資者能夠提前在集合競價期間就掌握較為充分的市場信息,從而作出決策。
這體現了市場的公開原則.
你理解得不錯``只是每天的漲跌輻是在10%的范圍。
Ⅳ 一個公司的股票的股價和股數怎麼確定的
股票的股價和股份數,都是在公司上市之前確定的。
1、股份數量
確定的股份數,是根據公司需要有多少資產上市,確定了總的股本數。
2、股價
股價,是根據公司盈利情況,保證市盈率在本行業的合理區間。因為股價=每股年利潤÷市盈率。確定了總股本和市盈率,股價就定下來了。
3、最後定價
我國股票的發行制度,是一部分先發給機構,叫做網下發售;一部分是散戶申購,叫做網上申購。
網下申購,是機構買入,事先要就確定的股價征詢機構的意見。雙方敲定之後,就是最後的發行價格。
當然,所有這些程序,每一項都要報中國證監會批准,方可生效。
Ⅳ 股票價格是怎麼定的呢
在股票交易中股票是根據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成交的,那麼,每天早晨交易所剛上班時,誰是那個"價格優先者"呢? 其實,早晨交易所的計算機主機撮合的方法和平時不同,平時叫連續競價,而早晨叫集合競價。 每天早晨從9:15分到9:25分是集合競價時間。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直到9:25分以後,你就可以看到證券公司的大盤上各種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 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麼,9:25分後大盤上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當然,有時有的公司因為要發布消息或召開股東大會而停止交易一段時間,那麼集合競價時該公司股票的成交價一欄也是空的。 因為集合競價是按最大成交量來成交的,所以對於普通股民來說,在集合競價時間,只要打入的股票價格高於實際的成交價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價格打得高一些,也並沒有什麼危險。因為普通股民買入股票的數量不會很大,不會影響到該股票集合競價的價格,只不過此時你的資金卡上必須要有足夠的資金。
從9:30分開始,就是連續競價了。一切便又按照常規開始了。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所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我們知道,每天開盤價在技術分析上具有重要的意義。 目前世界各國股市市場均採用集合競價的方式來確定開盤價,因為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人為操縱現象。 在咨詢文件的創業板交易規則中,對集合競價的規定有兩點與主板不同:第一,集合競價時間拉長。由原來的每交易日上午9:15-9:25為集合競價時間,改為每交易日上午的9:00-9:25,延長了15分鍾,這使得參與集合競價的申報更多,競價更充分, 加大了人為控制的難度,也使得開盤價更為合理,更能反映市場行為, 體現了公平的原則;第二,文件規定,每交易日上午開盤集合競價期間,自確定開盤價前十分鍾起,每分鍾揭示一次可能開盤價。可能的開盤價是指對截至揭示時所有申報撮合集合競價規則形成的價格,這條規則在主板中是沒有的,主板只公布最後集合競價的結果。這條規則的意義就在於加強了對投資者的信息披露,使投資者能夠更多、 更細地掌握市場信息,特別是對於新股上市首日的集合競價,意義更加重大, 它使投資者能夠提前在集合競價期間就掌握較為充分的市場信息,從而作出決策。 這體現了市場的公開原則.
你理解得不錯``只是每天的漲跌輻是在10%的范圍。
Ⅵ 股票的開盤價是怎麼確定的啊
股票的開盤價是每個交易日開市後的第一筆每股買賣成交價格來確定的,如果開市後一段時間內(通常為半小時)某種證券沒有買賣或沒有成交,則取前一日的收盤價作為當日證券的開盤價。
如果某證券連續數日未成交,則由證券交易所的場內中介經紀人根據客戶對該證券買賣委託的價格走勢提出指導價,促使成交後作為該證券的開盤價。在無形化交易市場中,如果某種證券連續數日未成交,以前一日的收盤價作為它的開盤價。
(6)股票的股價是如何確定的擴展閱讀:
開盤價有三種形態:
1、高開。高開屬於股價以高於前一日收盤價若干價位的開盤,在當日分時圖上形成了一個向上的跳空缺口;
2、低開。低開屬於股價以低於前一日收盤價若干價位的開盤,在當日分時圖上形成了一個向下的跳空缺口;
3、平開,也就是開盤價與昨天的收盤價一樣,此種開盤沒有方向性提示,關鍵看頭一筆大單交易的方向:第一筆是買盤,並且連續在三分鍾內買盤大於賣盤,全天方向向上,反之則向下。
Ⅶ 交易中的股票價格是如何確定的
一個極端情況:假如一隻在正常交易的股票昨日收盤10元,今日剛完成的一筆成交價格也是10元,那麼現在股價就應該是10元(對嗎?即時的股價是看最近一筆成交價格是嗎?跟所掛的買單賣單無關是嗎?)
是的!
然後突然所有的賣單都撤掉了,隨後買單封至漲停價11元,但沒有任何成交,最近一筆交易價格還是10元。那麼現在該股票的價格是10元還是11元?如果這個情況(無成交)持續直至收盤,那收盤價格是10元還是11元?該股票今日算不算漲停?明天的漲停價回事12.1(11*110%)元嗎?
現在的價格是10元。該股票沒有漲停。明天漲停價是11元
Ⅷ 股票價格是怎麼確定的
目前,我國的股票發行價格多採用兩種方式:一是固定價格方式,即在發行前由主承銷商和發行人根據市盈率法來確定新股發行價格:新股發行價=每股稅後利潤×發行市盈率。二是區間尋價方式,又叫「競價發行」方式。即確定新股發行的價格上限和下限,在發行時根據集合競價的原則,以滿足最大成交量的價格作為確定的發行價。這種發行方式,多在增發新股時使用。
新股的發行價主要取決於每股稅後利潤和發行市盈率這兩個因素。目前,我國股票的發行市盈率一般在13至15倍之間。
總的來說,經營業績好、行業前景佳、發展潛力大的公司,其每股稅後利潤多,發行市盈率高,發行價格也高,從而能募集到更多的資金;反之,則發行價格低,募集資金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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