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勵員工股價低於股票價
① 上市公司鼓勵員工買自己公司的股票違法嗎賠錢公司給補差額違法嗎
不違法,相當於是兜底回購,很多公司在干這種事情。
② 為什麼股權激勵前股票會下跌
股權激勵前股票價格下跌並不是一件壞事,至於說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主要是因為股權激勵的價格是按照股權激勵方案實施前一個交易日、股權激勵草案公布前30個交易日、60個交易日的平均價格來定股權激勵的價格的,這時候股權激勵價格越高對於被獎勵股權的公司高管來說潛在利益就越小,這就喪失了股權激勵方案本來存在的意義,公司很多時候都不希望實施股權激勵的時候價格過高的。
綜合以上種種,股權激勵前股票價格會降低,主要是因為有著公司和股民的合力,如果不是這兩者在其中周旋,這種底子比較好公司的股票價格也不會下跌。
③ 股票跌破了員工持股價,是不是意味著將來某一天肯定會漲到甚至超過那個價位啊各位大俠幫個忙!
這個問題那要看此股是在歷史高位還是低位,如果是低位肯定現在風險不大,未來會超過員工持股價的
④ 股權激勵不得低於發行價的多少比例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時,應當確定授予價格或授予價格的確定方法。授予價格不得低於股票票面金額,且原則上不得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一)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1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50%;(二)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20個交易日、60個交易日或者120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一的50%。
⑤ 當前股價低於股權激勵行權價的,是好事還是壞事
你好,股權激勵的股份基本上很長時間都不會拋售,
因此短期股價與股權激勵股份之間的價格關系沒有什麼影響。
⑥ 股權激勵的股價高於市場價怎麼辦
現在股權激勵對大家來說已經不陌生了,從各個媒體上都能看到,很多老闆也開始關注,不少企業實施了股權激勵以後效果也不錯。作為一個有效的激勵方法,股權激勵開始走進更多人的視野並逐漸引發大家的思考,本文著重從人性的角度,從員工和老闆這兩個不同的群體來分析,以便大家更深入地了解股權激勵。
寧為雞頭不為鳳尾
中國人大多有這樣一個心理:寧為雞頭不為鳳尾,所以員工是不願意一輩子給別人打工的,一旦有條件有機會,他一定會選擇為自己幹事情而拋棄老闆,那麼老闆面臨的一個嚴峻挑戰就是怎麼去激勵員工,既讓他為自己幹事情又不會拋棄老闆。通常,老闆會選擇給員工股份,事實證明這種做法是比較有效的。現實中有很多這樣的案例,比如企業去挖人,一般會說:你在這里干多長時間都還只是個員工,你來我這里,我給你股份。這樣就很容易把人挖過來,從這個角度看,給股份是很容易引起共鳴的。有一次我和一個老闆聊天,他說他有一個員工很有潛力,是個人才,想讓他去當項目經理,但是這個員工更喜歡那種不用操心的工作狀態,說什麼也不幹,直到老闆給他說:「那我給你10個點的股份吧。」結果這個員工就非常痛快地答應了。這個小故事說明,每個人都喜歡給自己干,做自己的事,操心也願意,不是給自己干,還是不操心的好。
管理群體的變化
時間進入2015年,我們面對的管理群體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80後、90後逐漸成為工作的新生代甚至主力軍,這個群體更加自主,更加個性,更加張揚,更加不服從傳統的管理,更不願意遵守過去層級式、教條式的管理,這個群體要求更多的是自主,是自我經營。現在社會上流傳著這樣一句話:70後既願意上班又願意加班,80後只願意上班不願意加班,90後既不願意上班也不願意加班。這是一個社會現象,我們不需要去討論這個現象的對與錯、利與弊,因為無論如何這個社會將會是80後、90後的天下。我們沒有辦法來迴避這個群體,我們需要做的就是如何根據這個群體的特性來考慮、設計我們的激勵模式,讓這群新生的力量發揮應有的作用。
關注未來的安全
對未來的安全的關注,也是中國人骨子裡普遍存在的特性之一,中國人不僅僅要求現在有豐厚的物質收入,更關注未來是不是有安全穩定的收益。雖然現在反腐敗打得官員官不聊生,公務員的收入也並不很高,但是報考公務員的人數並沒有下降,之所以會有這么多人熱衷於報考公務員,是因為他們看重的正是公務員未來的安全穩定。從這個角度來看,如果有一種激勵方式能讓企業的員工對未來有一定的安全感,那麼這種激勵方式就會深受歡迎,具有絕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股權激勵就是這樣一種激勵方式。當一個員工對未來有了安全感,就不會錙銖必較,只顧眼前利益,而是會為了自己未來的安全主動去維護企業的安全和發展,所以給員工未來以安全感也是每一個老闆必須關注的事情。
尊重人力資本
歷史上晉商把股東分為兩類,一類是銀股股東,一類是身股股東。顧名思義,銀股股東就是貨幣資本的出資人,身股股東就是人力資本的出資人,有錢的人出錢占銀股,沒錢的人出人占身股,把人力資本和貨幣資本同等看待。現在幾百年過去了,我們沒有進步反倒退步了,我們只是把貨幣出資人當作股東,把人力資本的出資人僅僅當作一個打工的看待,從人性的角度上來說這是對人的不尊重,把錢看得比人更重,但是錢是死的,人是活的,人能成事也能壞事,我們現在給員工一定的股權包括股權激勵,其實是在拿人當人看,是把人的能力和貨幣當作同等資本去看待,這是回歸到人性的本質上,重新對人性的認識,是真正的以人為本。
利益分配的公平性
在一個企業里,老闆和員工一起努力,才能有預期的收益,老闆和員工之間是一種相互依存的關系,任何一方都不可能獨立存在,老闆搭建了平台給員工,員工的勞動成就了老闆的平台運轉,這樣的一種依存關系,利益應該如何分配才公平?老闆通常給員工分的僅僅是當年可分配的東西,主要是工資和獎金,而沒有分配的、結余的部分都是老闆的,包括未來投資的收益也都是老闆的,這些和員工是沒有關系的,未來溢價的部分也和員工沒有關系,多少年來,這種分配方式被廣泛認可,但是作為一個員工,把青春甚至自己的一生都獻給了企業,而未來沒有分配的和未來的溢價卻都和自己沒有關系,這顯然是不公平的。所以給員工一個未來,把未來沒有分配的和未來的溢價分一部分給員工,才是公平的,才能維護好這種相互依存的關系,讓公司的平台運轉良性循環。
防止經理人的短期行為
老闆分給員工股份的背後,更有意義的是可以防止經理人的短期行為。作為企業的代理人,經理人的使命註定了他不會過多考慮企業的長遠利益,但是如果給了經理人股份,那麼他和老闆就成了一個利益共同體,可以分的不僅是短期利益,還有長期利益,這就可以很好的防止經理人的短期行為。如果不能把經理人變成自己人,那麼經理人可能就會利用自己和老闆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利益不對稱、資源不對稱等各種的不對稱,採取短期行為達成自己的短期利益,卻傷害了企業和老闆的長期利益,然後拍屁股走人,留下一個千瘡百孔的企業給老闆。而一旦經理人和老闆的利益是一致的,經理人就會以主人的心態安排企業的行為,避免短期行為,保證企業的良性運行,從而保護企業的資產,保護企業健康發展。
通常,員工和老闆這兩個不同的群體,因為所處的位置不同,代表的利益不同,所以雖然同在一家企業,卻往往是對立的,各懷心思,而股權激勵可以改變這種對立的狀況,讓員工和老闆因為有了共同的利益而心向一處。這樣的結果緣自股權激勵符合了人性、尊重了人性,是必然的。
⑦ 股價跌破股權激勵行權價的意義
股權激勵的內涵:
就是通過員工獲得公司股權的形式,享有一定的經濟權利,是他們能夠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決策,從而勤勉盡責地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服務的一種激勵方法。
股票的行權價格 ?
行權價格是構成股權激勵的一個重要條件,它是指公司與激勵對象約定的、用以購買公司股份的價格。對於行權價格證監委和相關部門規定,確定的行權價格不應低於如下價格中的較高者:
(1)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盤價;
(2)股權激勵計劃摘要公布前30個交易日內公司股票平均收盤價。
跌破行權價格後果?
1、對於激勵對象的意義
由於市場價格波動,導致的行權價格過低,如股價低於行權價格的話,股票行權會導致虧損,激勵對象可以不行權了,達不到股權激勵目的。這時,需要考慮如何補救。
2008年金融風暴,萬科、雅虎、谷歌在內的幾十家公司員工股票期權已變得「毫無價值」或低於行權價格,谷歌做在最前面,為其期權重新定價,用行權價格更低的期權去替換。萬科乾脆就宣布第一個股權激勵方案停止實施,從新制定股權激勵方案。
2、對於投資者的意義
1樓所講:「股價跌破股權激勵行權價就意味著普通投資者可以比高管以更低的價格買入該股票。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股價跌破股權激勵行權價意味著更高的安全邊際」從投資者角度講很有意義,萬科跌破行權價格之後,風險已經得到極大釋放,已經有許多大機構介入;這裡面有一個先決條件,就是股市犯了錯誤,2008年股市犯了錯誤造成的跌破行權價格,才有投資價值。
如果股市沒有犯錯誤,股價跌破股權激勵行權價一般來說是個股基本面出了錯誤,上市公司的管理層出了錯誤,這個時候,還是請投資者遠離這只股票。
建議:如果從股權激勵的概念探討投資的意義,建議主攻目標放在高科技板塊行權條件上,高科技公司的特性決定了個股具備爆發式增長的條件,有高增長行權條件的可以在股市犯錯誤時介入。比如:御銀股份,規定的行權公司業績考核條件為::
第一個行權期:2011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2%;以2010年經審計的凈利潤為基數,公司2011年度經審計凈利潤較2010年增長率不低於80%。第二至第五個行權期與第一個行權期條件相同。
按照御銀股份的行權條件,如果完成目標,5年內業績將增長五倍。能不能完成目標另說,從目標值來講,已經具備投資價值。詳細分析方法請參考: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8f609380100t5g7.html
⑧ 股權激勵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1股權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必須是公司員工,具體對象由公司根據實際需要自主確定,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以及公司認為應當激勵的其他員工(其中,為保證獨立董事的獨立性,在正式頒布的《辦法》中明確規定激勵對象不應包括獨立董事),但是有污點記錄的人員不能成為激勵對象,以督促高管人員勤勉盡責。結合前一條規定,我們發現凡違法違規的公司和個人都得不到股權激勵機制的照顧,這說明股權激勵機制所要達到的目的就是要促優汰劣,從微觀的角度來講,對公司高管個人或群體實施股權激勵,是使其全心全意把心思放在生產經營上,使得公司經營業績得到實實在在的提高。每個上市公司質量得到提高,自然股市的整體質量也就得到提高。
在股票來源方面,《辦法》明確了向激勵對象發行股份、回購本公司股份以及採取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等三個來源。一直以來,股票來源是困擾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最大問題,隨著新《公司法》的修訂,在資本制度、回購公司股票等方面進行了突破,最終使得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法律障礙得以消除。這幾個來源簡單明了,既利於管理層監管又利於股民們監督,不給動歪腦筋的人以空子可鑽。
在股票數量方面,參考了國際上的一些通行做法,規定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股票總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本總額的10%;其中個人獲授部分原則上不得超過股本總額的1%,超過1%的需要獲得股東大會特別批准。從這里可以看出,管理層的意思還是著眼於激勵,但具體公司規模大小的不同,可能還是會造成一些問題。比如一些國有大盤股,即使10%那也將是一個天文數字,而對於一些規模較小的公司來說,10%還很可能不夠分。
在實施股權激勵的條件方面,明確了股權激勵不是無條件實施的,對於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上市公司應當建立績效考核體系和考核辦法,以績效考核指標為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條件。
此外,《辦法》還針對股權激勵計劃中應該包括的事項和內容做出了較為詳細規定或說明,此舉給上市公司就如何進行股權激勵計劃信息披露提供了規范。
2、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一般以業績或時間為條件,上市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的股票,只有在激勵對象達到業績目標或服務達到一定期限時才能出售。《辦法》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業績條件作了強制性的規定。對於其他激勵對象,激勵是否與業績掛鉤由上市公司自行安排。
在時間方面,《辦法》也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獲授的股票規定了禁售期,要求在本屆任職期內和離職後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內不得轉讓,以鼓勵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長期持股,將個人收益與公司業績掛鉤,克服任職期內的短期行為。對其他激勵對象獲授股票的禁售期由上市公司自行規定。
3、股票期權激勵計劃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是發達國家證券市場通常採用的一種股權激勵方式,由於具有「公司請客,市場買單」的優點,一直受到上市公司特別是人力資本密集、股價增長潛力比較大的公司的青睞。《辦法》在制訂過程中參考了國際上有關股票期權激勵的一些通行做法:
股票期權的授出可以考慮一次性授出或分次授出。股票期權的有效期從授權日計算不得超過10年。為了避免激勵對象有短期套現行為,《辦法》要求權利授予日與首次可行權日之間應保證至少1年的等待期,並且在股票期權有效期內,上市公司應當規定激勵對象分期按比例行權。
對於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或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以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30個交易日的平均市價與公布前一日的市價孰高原則確定,不應低於其高者,以避免股價操縱。
考慮到激勵對象,尤其是高管人員屬於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易出現內幕交易和操縱股價行為,《辦法》以定期報告的公布和重大事件的披露為時點,設立了授予和行權窗口期,激勵對象只有在窗口期內才能被授予股票期權或者是行權。
4、實施程序和信息披露
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程序為薪酬委員會擬定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後,提交董事會審議,最後由股東大會批准。為了讓中小股東盡可能參加表決,獨立董事應當向所有股東徵集投票權。公司應當聘請律師,並且在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聘請獨立財務顧問,就股權激勵計劃的可行性、合法合規性發表意見,以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專業顧問和市場監督作用。
在股東大會批准之後,還需向證監會報備,無異議後方可實施。具體實施時,上市公司還應當為激勵對象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開設或指定由證券交易所監控的專用賬戶,並經證券交易所確認其行權申請後,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登記結算事宜。
此外,為了增加透明度,保障廣大中小股東的知情權,《辦法》規定了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僅要求上市公司在董事會、股東大會形成決議後及時披露,還要求在定期報告中詳細披露報告期內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情況。
5、監管和處罰
對於違法違規行為,《辦法》制訂了嚴格的監管和處罰措施,包括責令改正、權益返還、沒收違法所得、市場禁入等;情節嚴重的,還將處以警告、罰款等處罰;構成違法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還需進一步解決的難點問題
可以預見,隨著《辦法》的出台以及股權分置改革的深入,必將有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然而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仍然會存在著許多障礙和難點問題:
首先是經營業績如何評價。在《辦法》中規定了對於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以績效考核指標為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條件。因此,上市公司績效考核體系和考核辦法應當如何建立,具體又怎樣計算,怎樣與期權激勵掛鉤,有待進一步完善。現行高級管理人員業績評價大多以職務和崗位來考核。由於我國至今還沒有完全形成經理人員市場化的選擇環境,經理職務不能完整、准確地反映其貢獻的大小和能力的高低;同時,業績考核體系也不規范,尤其是對公司的管理部門的業績評價更難得出一個比較公正的結論。因此,業績評價成為整個期權計劃中難度最大、分歧最多的部分。此外,對於其他激勵人員而言,其激勵條件就更為模糊,可能會存在比較大的爭議。
其次是期權或獲授股票的流動性問題。經營者任期屆滿,或因經營不善被辭退,或因調離、退休等原因離開企業,那麼經營者在企業的股份如何兌現,是由繼任者購買,還是由離去的經營者繼續持股享受分紅?即使由後繼的經營者購買,能否按原價購買,退出的期股價格如何評估等等,都應有原則性的規定。
再次是還缺少法律層面的保障。無論是《公司法》或是《證券法》,對於股權激勵都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和保障。在《公司法》中,只是提到了高管人員的報酬事項,並且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由公司股東大會決定,而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的報酬事項由公司董事會即可決定。這與股權激勵的審批程序並非完全一致。
此外是缺少財務、稅收等制度上的配套。比如,激勵對象持股所獲紅利以及增值收益等是否能享受稅收方面的優惠?個人所得稅如何繳納,是作一次性收入繳納,還是按月攤薄繳納,這也是必須解決的問題。又比如,上市公司對於股權激勵如何進行財務上的處理,也需要財政部、證監會等相關部門協調,制訂相應的會計處理准則。即使在美國這樣股權激勵較為成熟的國家,其對於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也進行了長時間的爭論。
最後,社會觀念對此仍有不同的看法。許多已實施MBO,或股權激勵計劃的上市公司,其中長期表現仍然欠佳。最典型的非TCL集團莫屬,其股價從上市後最高的8.52元,一路跌至現在最低的1.72元。讓人對股權激勵是否會成為只是高管個人財富增長的一種工具產生了懷疑。
⑨ 股票收盤價比員工持股價低是什麼意思
1、若現價買入,你所持有該上市公司股票的成本較員工更低;
2、一般情況下,若股價低於員工持股價,該上市公司會鼓勵員工增持該公司股票;
3、我們理解若股價長時間低於員工持股價,會對該上市公司的員工信心產生動搖。那該上市公司大股東會進行二級市場增持。
⑩ 請問股權激勵是怎麼回事,對股價有何影響;
股權激勵,也稱為期權激勵,是企業為了激勵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種長期激勵機制,是目前最常用的激勵員工的方法之一。
股權激勵主要是通過附條件給予員工部分股東權益,使其具有主人翁意識,從而與企業形成利益共同體,促進企業與員工共同成長,從而幫助企業實現穩定發展的長期目標。
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對股票價格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影響投資者對於上市公司業績提升的預期,一個是影響上市公司的實際業績。
在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初期,股權激勵計劃強化了投資者對公司業績提升的預期,對股價的積極影響較大。數據顯示,大多數公布股權激勵預案的公司股價漲幅都大於同類或同板塊的升幅。另外,不同的股權激勵工具對股價的影響不同。我們認為,運用股票期權實施股權激勵的公司,未來股價上市空間大於運用限制性股票的公司。
(10)激勵員工股價低於股票價擴展閱讀:
股權激勵的作用
一、建立企業的利益共同體
一般來說,企業的所有者與員工之間的利益是不完全一致的。所有者注重企業的長遠發展和投資收益,而企業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受雇於所有者,他們更關心的是在職期間的工作業績和個人收益。
二者價值取向的不同必然導致雙方在企業運營管理中行為方式的不同,且往往會發生員工為個人利益而損害企業整體利益的行為。實施股權激勵的結果是使企業的管理者和關鍵技術人員成為企業的股東,其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趨於一致,因此有效弱化了二者之間的矛盾,從而形成企業利益的共同體。
二、業績激勵
實施股權激勵後企業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成為公司股東,具有分享企業利潤的權力。經營者會因為自己工作的好壞而獲得獎勵或懲罰,這種預期的收益或損失具有一種導向作用,它會大大提高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員工成為公司股東後,能夠分享高風險經營帶來的高收益,有利於刺激其潛力的發揮。這就會促使經營者大膽進行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採用各種新技術降低成本,從而提高企業的經營業績和核心競爭能力。
三、約束經管者短視行為
傳統的激勵方式,如年度獎金等,對經理人的考核主要集中在短期財務數據,而短期財務數據無法反映長期投資的收益,因而採用這些激勵方式,無疑會影響重視長期投資經理人的收益,客觀上刺激了經營決策者的短期行為,不利於企業長期穩定的發展。引人股權激勵後對公司業績的考核不但關注本年度的財務數據,而且會更關注公司將來的價值創造能力。
此外,作為一種長期激勵機制,股權激勵不僅能使經營者在任期內得到適當的獎勵,並且部分獎勵是在卸任後延期實現的,這就要求經營者不僅關心如何在任期內提高業績,而且還必須關注企業的長遠發展,以保證獲得自己的延期收人,由此可以進一步弱化經營者的短期化行為,更有利於提高企業在未來創造價值的能力和長遠競爭能力。
四、留住人才,吸引人才
在非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有利於企業穩定和吸引優秀的管理人才和技術人才。實施股權激勵機制,一方面可以讓員工分享企業成長所帶來的收益,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認同感,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另一方面,當員工離開企業或有不利於企業的行為時,將會失去這部分的收益,這就提高了員工離開公司或「犯錯誤」的成本。因此,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有利於企業留住人才、穩定人才。
另外,股權激勵制度還是企業吸引優秀人才的有力武器。由於股權激勵機制不僅針對公司現有員工,而且公司為將來吸引新員工預留了同樣的激勵條件,這種承諾給新員工帶來了很強的利益預期,具有相當的吸引力,可以聚集大批優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