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會降低股票的每股價值
Ⅰ 為什麼發放股票股利會導致每股市價下降市值為什麼不變
這個問題其實只要弄清市值代表著什麼就可以弄清楚。
先把自己從公式中脫離出來,市值其實就是一個公司的所有者權益的總價值。是公司總資產減去總負債之後的剩餘價值。
打比方一個公司市值10億,每股一元的股價,發行在外的股票有10億股。
那麼這個股價的變動是由於其剩餘價值的增減而決定的。
如果現在公司每股發放0.1元的股利,現金分紅。那麼總共會分掉一億元的利潤,這一億元從哪裡來?就是從剩餘價值中發放的。
因此大家公認這個公司的剩餘價值不再是10億元而是9億元了,相應的股價就變為了0.9元。這時,股價變動了,市值也變動了。
另一種情況,你所說的股票股利,也就是送股。公司直接給投資者免費配股一億股,那麼市場上就有11億股的股票。但是公司這個配股操作不產生利潤也不產生損失,資產沒變,負債沒變,未分配利潤也沒變,公司的剩餘價值依舊為10億元。每股股價變為了0.909元。這個時候市值沒有變,股數增加,每股的股價減少。
Ⅱ 股票每股的價值是不是因為公司再融資或分割後當時會降價,請高手舉例指點
我來說點簡單的吧,下面的文字很白話
1.關於股票「分割」
你這個問題涉及了金融李的配股,送股,除權的概念,如果想了解專業的知識,在網路里輸入除權價格就可以查到。我在這里給你白話翻譯一下。
股票如果出現分割(暈,這個話太不專業了:),其實不是分割,而是你所持有股票的公司進行了送股或者配股活動。
比如你買了一隻股票,100元買了10股,每股價格為10元。後來公司說要10送10進行送股活動。也就是說你現在有的10股,還能另外再得到10股。但是這里注意,總價值是不會變化的。
100不變, 變成了20股,那麼現在股價就應該是5元錢啦(100/20)。
2.關於有些公司的股價少的問題
這點要注意,不是說股票價格少就代表了分割,因為股票價格第一次定價是來自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新股上市)時幾個承銷商的判斷決定的,這里比較復雜也不細講,涉及到大的環境,企業的領域,市盈率的參考等等問題,如果有興趣可以輸入IPO來查詢專業的知識,我不多講。
剛上市的時候股票是一個價格,然後由無形的市場或者一些炒家讓股票的價格變得波動起來,(廢話,不波動怎麼賺錢呀:)有時升,有時降。
好公司的股票可能股價也很低,這些也是相對的。比如說工商銀行,股票價格才幾塊錢,為什麼呢?因為他的總市值大,總市值是用股票數目乘以股票價格得來的,股票數目多,那這個公司的價格又不能無限擴大,那隻能犧牲股票的價格了。
總市值(不能無限擴大)=股票數目(已經固定好了)×股票價格(會被犧牲)
當有些公司的股票價格很高了,可能也會採取送股的方式降低價格,但是總的價值是不變的。
參考一下00002萬科A股的3年日K線圖,你會發現有幾次明顯的垂直降落,那並不是股票價格狂跌,而是由於送股之後股票價格降為近似一半而已。
也可以去看看貴州茅台的3年日K線圖,都能找到相似的活動。
有問題還可以直接給我發消息。
祝投資的道路一帆風順。但是現在這個階段一定要謹慎,不要盲目貪婪!!!
Ⅲ 為什麼說公司增發股票 後每股價值就減少了 會影響原股東利益嗎
增發了新股,股本就增加了,但是每股的凈資產是要總的凈資產除以股本數的,所以,如果是折價發行新股,那麼每股的價值就被分攤到新股上了,所以原股東損失的被分攤的價值。如果溢價發行,那麼是新股東的價值分攤到了原股東,所以帶來了利益
Ⅳ 股票股利,增加流通在外的股票同時降低每股股票的價值,不就相當於沒有給股東帶來什麼么
很多股票除權後的缺口都會被填權,其實我覺得主要是心裡作用,很多人都樂意買低價股,價位高認為危險
Ⅳ 股票價值重估是什麼意思
股票價格重估是指根據現實條件的變化,對股票價格進行重新估算。
因為,股票價格會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比如,企業的經營情況,國家的政策面消息,行業的競爭壓力,人力資源的成本,自然資源的成本,銀行的利率水平……所以,任何一個因素產生明顯變化的時候,原本處於平穩區間的股票價格就需要重新估值了。
下面,以銀行利率和企業經營業績為例來說明:
如果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為10%,現某上市公司的股票稅後利潤為每股0.6元,此時,將6元投資於股票或將其存銀行,其投資收益都一樣。所以,該股票的合理價格就為6元(這里為了說明問題,只考慮利率與利潤因素,其它因素暫且不提)。
由此可知,股票的價格與經營業績存在正比關系,與儲蓄利率存在反比關系。如果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提高或儲蓄的利率降低,都將會導致股票的價格上升。那麼,這時投資者就需要到股價重估。
我們假設,如果下一年該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降到每股0.55元,按此公式計算,其股票價格就會下跌到5.5元。如果人們在本年度就預測到上市公司下年度的業績會降低,則就不會用每股6元的價格去購買股票,而只會用較低的價格去購買這只股票。
當然,股票的價格會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所以,企業管理者、市場管理者、普通投資者在面對重大變時都會對目標企業的股價進行重估,而且,站在不同的角度,人們分析出來的結果也往往相差很大。
Ⅵ 股價下跌,那麼這只股票的每股收益也會減少嗎
股價下跌每股收益是不會減少的。比如,他們公司今年盈利1億元,股價是10元或是20元他們公司今年都是盈利1億元。
但是,如果他們的每股收益在減少,比如,不去年少了。大家看他們公司的業績不如去年了,有可能會賣出股票,這會導致他們的股價下跌。
Ⅶ 股票價值與影響股票價值的因素
股票真實價格是可以計算的;(不被其他因素影響下)
Stock Price = Dividends (Div) / (Expected Return (R) - Dividend Growth Rate (G))
股票價格 = 股東紅利/(估計回報-紅利增長率)
估計回報計算方法:
CAPM model:估計回報=無風險利率 + beta (市場回報率 - 無風險利率)
市場回報率:就是大盤每年或是每月每季度的回報比%
無風險利率就是1/5/10/15/20年政府債券利率,可以取平均。
beta:需要收集大盤和這個股票每個時間段的股值。然後用統計學知識算。簡單的意思就是如果今天大盤漲了1%,股票漲了1%,beta = 1;如果今天大盤漲了1%,股票漲了2%,beta=2。
紅利增長率計算方法:
增長率=ROE*(1-P)
ROE:return on equity:Net Income/Shareholders' Equity:利潤/股東權益價值
P:payout ratio:%的利潤作為紅利發給股東了
然後真實或是說理論價格就可以算出來了。
當然還有市場因素+公司內部因素+競爭者公司因素+生產鏈因素+政策因素+國際因素+其他金融市場因素。
例子;
市場因素:市場並不是高效的,仍有信息交換不完全的時候。有些人知道這價格是錯,但是有人不知道仍然會買,價格就會上漲。
公司內部因素:如果公司表決以後從利潤本來的取出50%作為股東紅利提高到70%,股票價格就會下降。
競爭者公司因素:如果它們的股票都下跌,連帶股票下跌
生產鏈因素:給予公司提供原材料公司或是技術支持公司破產,股票下跌。
政策因素:降低利率,更簡單的借貸,股價上漲。(需要beta大於0)
國際因素:國際問題,戰爭,導致油價的漲跌,大宗商品市場浮動等等,或是自由貿易協定簽署,連帶企業都會有漲跌風險。
其他金融市場因素:大宗商品市場,債券市場都會直接影響股票市場。就像每個人有100塊,投了期貨,就沒辦法再把100投到股票市場了。
Ⅷ 股票股利會增加股票數量、降低股價
股票的數量沒有增加,股利以現金的方式打到你的賬戶,然後股票價格就要進行除權除息,因為後來來買的人已經沒有了股利,所以是為了公平,要把這部分股利從股價裡面剔除出去。就會導致價格降低。
Ⅸ 企業發放股票股利將使每股股票的面值降低
這句話是錯的。
在我國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流通的股票面值均為每股一元。股票面值的作用之一是表明股票的認購者在股份公司的投資中所佔的比例,作為確定股東權利的依據。第二個作用就是在首次發行股票時,將股票的面值作為發行定價的一個依據。一般來說,股票的發行價格都會高於其面值。當股票進入流通市場後,股票的面值就與股票的價格沒有什麼關系了。不論股票市場價格發生什麼變化,其面值都是不變的。
企業發放股票股利只會使每股股票的價值降低,而不會影響每股的面值。
Ⅹ 我想問下股票的每股價值是怎麼定的 怎麼計算是升還是降
每股價值是市場買賣雙方定,比如600888,昨天10.2元,今天13元,漲了,交易所證券交易所 證券交易所
證券交易所是依據國家有關法律,經政府證券主管機關批准設立的集中進行證券交易的有形場所。在我國有四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台灣證券交易所。
(一)證券交易所的功能
從股票交易實踐可以看出,證券交易所有助於保證股票市場運行的連續性,實現資金的有效配置,形成合理的價格,減少證券投資的風險,聯結市場的長期與短期利率。但是,證券交易所也可能產生下列消極作用:
1.擾亂金融價格。由於證券交易所中很大一部分交易僅是轉賣和買回,因此,在證券交易所中,證券買賣周轉量很大,但是,實際交割並不大。而且,由於這類交易其實並非代表真實金融資產的買賣,其供求形式在很大程度上不能反映實際情況,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擾亂金融價格。
2.易受虛假消息影響。證券交易所對各類消息都特別敏感。因此,只要有人故意傳播不實消息,或者謊報企業財務狀況,或者散步虛有的政治動向,等等。都可能造成交易所價格變動劇烈,部分投機者就會蒙受重大損失,而另一些人則可能大獲其利。
3.從事不正當交易。從事不正當交易主要包括從事相配交易、虛拋交易和搭夥交易。相配交易是指交易者通過多種途徑,分別委託兩個經紀人,按其限定價格由一方買進、一方賣出同種數量的證券,以抬高或壓低該證券的正常價格。虛拋交易是指交易者故意以高價將證券拋出,同時預囑另一經紀人進行收購,並約定一切損失仍歸賣者負擔,結果是可能造成該證券的虛假繁榮。搭夥交易是指由兩人以上結伙以操縱價格,一旦目的達成後,搭夥者即告解散,包括交易搭夥(搭夥者或者在公開市場暗中買進其所感興趣的證券以免這些證券的價格抬高,或者通過散步對公司不利的消息壓低其欲購進的股票價格)和期權搭夥(投資者按有利的價格購買證券,這通常是通過打通公司董事會而獲得,一般是從獲利中的一部分私下返回給董事)。
4.內幕人士操縱股市。由於各公司的管理大權均掌握在大股東手中,所以這些人有可能通過散布公司的盈利、發放紅利及擴展計劃、收購、合並等消息操縱公司股票的價格;或者直接利用內幕消息牟利,如在公司宣布有利於公司股票價格上升的消息之前先暗中買入,等宣布時高價拋出;若公司將宣布不利消息,則在宣布之前暗中拋出,宣布之後再以低價買入。
5.股票經紀商和交易所工作人員作弊。在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時,股票經紀商的作弊行為可能有倒騰(即代客戶一會兒買入一會兒賣出,或故意緊張地勸說客戶趕快買入或賣出,以便其從每筆交易中都可獲傭金)、侵佔交易傭金、虛報市價、擅自進行買賣從而以客戶的資金為自己謀利、或者虛報客戶違約情況從而賺取交易賠償金。交易所工作人員的作弊方式可能有:自身在暗中非法進行股票買賣、同時股票經紀商串通作弊或同股票經紀商秘密地共同從事股票交易。
(二)證券交易所的特徵
通常情況下,證券交易所組織有下列特徵:
1.證券交易所是由若干會員組成的一種非營利性法人。構成股票交易的會員都是證券公司,其中有正式會員,也有非正式會員。
2.證券交易所的設立須經國家的批准。
3.證券交易所的決策機構是會員大會(股東大會)及理事會(董事會)。其中,會員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決定證券交易所基本方針;理事會是由理事長及理事若干名組成的協議機構,制訂為執行會員大會決定的基本方針所必需的具體方法,制訂各種規章制度。
4.證券交易所的執行機構有理事長及常任理事。理事長總理業務。
(三)證券交易所的種類
證券交易所分為公司制和會員制兩種。這兩種證券交易所均可以是政府或公共團體出資經營的(稱為公營制證券交易所),也可以是私人出資經營的(稱為民營制證券交易所),還可以是政府與私人共同出資經營的(稱為公私合營的證券交易所)。
1.公司制證券交易所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是以營利為目的,提供交易場所和服務人員,以便利證券商的交易與交割的證券交易所。從股票交易實踐可以看出,這種證券交易所要收取發行公司的上市費與證券成交的傭金,其主要收入來自買賣成交額的一定比例。而且,經營這種交易所的人員不能參與證券買賣,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證交易的公平。
在公司制證券交易所中,總經理向董事會負責,負責證券交易所的日常事務。董事的職責是:核定重要章程及業務、財務方針;擬定預算決算及盈餘分配計劃;核定投資;核定參加股票交易的證券商名單;核定證券商應繳納營業保證金、買賣經手費及其他款項的數額;核議上市股票的登記、變更、撤消、停業及上市費的徵收;審定向股東大會提出的議案及報告;決定經理人員和評價委員會成員的選聘、解聘及核定其他項目。監事的職責包括審查年度決算報告及監察業務,檢查一切賬目等。
2.會員制證券交易所
會員制證券交易所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由會員自治自律、互相約束,參與經營的會員可以參加股票交易中的股票買賣與交割的交易所。這種交易所的傭金和上市費用較低,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放置上市股票的場外交易。但是,由於經營交易所的會員本身就是股票交易的參加者,因而在股票交易中難免出現交易的不公正性。同時,因為參與交易的買賣方只限於證券交易所的會員,新會員的加入一般要經過原會員的一致同意,這就形成了一種事實上的壟斷,不利於提供服務質量和降低收費標准。
在會員制證券交易所中,理事會的職責主要有:決定政策,並由總經理負責編制預算,送請成員大會審定;維持會員紀律,對違反規章的會員給予罰款,停止營業與除名處分;批准新會員進入;核定新股票上市;決定如何將上市股票分配到交易廳專櫃;等等。
(四)證券交易所的成員
不論是公司制的交易所還是會員制的交易所,其參加者都是證券經紀人和自營商。
1.會員
會員包括股票經紀人、證券自營商及專業會員。
股票經紀人主要是指傭金經紀人,即專門替客戶買賣股票並收取傭金的經紀人。交易所規定只有會員才能進入大廳進行股票交易。因此,非會員投資者若想在交易所買賣股票,就必須通過經紀人。
股票自營商是指不是為顧客買賣股票,而為自己買賣股票的證券公司,根據其業務范圍可以分為直接經營人和零數交易商。直接經營人是指在交易所注冊的、可直接在交易所買賣股票的會員,這種會員不需支付傭金,其利潤來源於短期股票價格的變動。零數交易商是指專門從事零數交易的交易商(零數交易是指不夠一單位所包含的股數的交易),這種交易商不能收取傭金,其收入主要來源於以低於整份交易的價格從證券公司客戶手中購入證券,然後以高於整份交易的價格賣給零數股票的購買者所賺取的差價。
專業會員是指再交易所大廳專門買賣一種或多種股票的交易所會員,其職責是就有關股票保持一個自由的、連續的市場。專業會員的交易對象的其他經紀人,按規定不能直接同公眾買賣證券。在股票交易實踐,專業會員即可以經紀人身份、也可以自營商身份參與股票的買賣業務,但他不能同時身兼二職參加股票買賣。
2.交易人
交易人進入交易所後,就被分為特種經紀人和場內經紀人。
特種經紀人是交易所大廳的中心人物,每位特種經紀人都身兼數職,主要有:充當其他股票經紀人的代理人;直接參加交易,以軋平買賣雙方的價格差距,促成交易;在大宗股票交易中扮演拍賣人的角色,負責對其他經紀人的出價和開價進行評估,確定一個公平的價格;負責本區域交易,促其成交;向其他經紀人提供各種信息。
場內經紀人主要有傭金經紀人和獨立經紀人。傭金經紀人上文有述,此外不再作介紹。獨立經紀人主要是指一些獨立的個體企業家。一個公司如果沒有自己的經紀人,就可以成為獨立經紀人的客戶,每做一筆交易,公司須付一筆傭金。在實踐中,獨立經紀人都會竭力按公司要求進行股票買賣,以獲取良好信譽和豐厚報酬。
3.客戶和經紀人之間的關系
在股票投資於交易活動中,客戶與經紀人是相互依賴的關系,主要表現在下列四方面:
(1)是授權人與代理人的關系。客戶作為授權人,經紀人作為代理人,經紀人必須為客戶著想,為其利益提供幫助。經紀人所得收益為傭金。
(2)是債務人與債權人的關系。這是在保證金信用交易中客戶與經紀人之間關系的表現。客戶在保證金交易方式下購買股票時,僅支付保證金若干,不足之數向經紀人借款。不管該項借款是由經紀人貸出或由商業銀行墊付,這時的經紀人均為債權人,客戶均為債務人。
(3)是抵押關系。客戶在需要款項時,須持股票向經紀人作抵押借款,客戶為抵押人,經紀人為被抵押人,等以後股票售出時,經紀人可從其款項中扣除借款數目。在經紀人本身無力貸款的情況下,可以客戶的股票向商業銀行再抵押。
(4)是信託關系。客戶將金錢和證券交由經紀人保存,經紀人為客戶的准信託人。經紀人在信託關系中不得使用客戶的財產為自身謀利。客戶若想從事股票買賣,須先在股票經紀人公司開立帳戶,以便獲得各種必要資料,然後再行委託;而經紀人則不得違抗或變動客戶的委託。
(五)證券交易所的管理
在我國,證券交易所由所在地市的人民政府管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證券交易所的管理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證券交易所的設立和解散
設立證券交易所,由國務院證券管理委員會審核,報國務院批准。在實踐中,申請設立證券交易所應當向國務院證券管理委員會提交下列文件:申請書;章程和主要業務規則草案;擬加入委員會名單;理事會候選人名單及簡歷;場地、設備及資金情況說明;擬任用管理人員的情況說明;等等。其中,證券交易所章程的事項主要有:設立目的;名稱;主要辦公及交易場所和設施所在地,職能范圍;會員資格和加入、退出程序;會員的權力和義務;對會員的紀律處分;組織機構及其職權;高級管理人員的產生、任免及其職責;資本和財務事項;解散的條件和程序;等等。
如果證券交易所出現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由會員決議解散的,經國務院管理委員會審核同意後,報國務院批准解散。如果證券交易所有嚴重違法行為,則由國務院管理委員會作出解散決定,報國務院批准解散。
2.證券交易所的職責
證券交易所應當創造公開、公平的市場環境,提供便利條件從而保證股票交易的正常運行。證券交易所的職責主要包括:提供股票交易的場所和設施;制定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審核批准股票的上市申請;組織、監督股票交易活動;提供和管理證券交易所的股票時場信息,等等。
3.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
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包括上市規則、交易規則及其他與股票交易活動有關的規則。具體的說,應當包括下列事項:股票上市的條件、申請程序以及上市協議的內容及格式;上市公告書的內容及格式;交易股票的種類和期限;股票的交易方式和操作程序;交易糾紛的解決;交易保證金的交存;上市股票的暫停、恢復和取消交易;證券交易所的休市及關閉;上市費用、交易手續費的收取;該證券交易所股票市場信息的提供和管理;對違反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行為的處理;等等。
4.證券交易所的組織
證券交易所設委員大會、理事會和專門委員會。
會員大會為證券交易所的最高權力機構,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員大會的職權主要有:制定證券交易所章程;選舉和罷免理事;審議、通過理事會、總經理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證券交易所財務預算、決算報告;決定證券交易所的其他重大事項。
理事會對會員大會負責,是證券交易所的決策機構,每屆任期3年。理事會的職責主要包括: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擬定、修改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聘任總經理和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副總經理;審定總經理提出的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方案;審定對會員的接納與處分;根據需要決定專門委員會的設置;等等。證券交易所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1至3人;總經理與副總經理的任期為3年。總經理在理事會的領導下負責證券交易所的日常管理工作,是證券交易所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由副總經理代其履行職責。
專門委員會主要有上市委員會和監察委員會。上市委員會由13名委員組成(律師、注冊會計師、證券交易所所在地會員和外地會員代表各2人;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證券交易所所在地人民政府授權的機構各位派1人;證券交易所理事長、總經理;證券交易所其他理事1人,其職責主要有審批股票的上市及擬定上市規定和提出修改上市規則的建議。監察委員會由9名委員組成(證券交易所所在地會員2人,外地會員4人、律師注冊會計師各1名;理事1名),每屆任期3年,其主要職責有:監察理事、總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執行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的情況;監察理事、總經理及其他工作人員遵守法律、法規和證券交易所章程、業務規則的情況;監察證券交易所的財務情況;等等。
(六)對股票交易的監管
證券交易所對股票交易活動的監管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證券交易所應當即時公布行情,並按日製作股票行情表,記載並以適當方式公布下列事項:上市股票的名稱;開市、最高、最低、及收市價格;與前一交易日收市價比較後的漲跌情況;成交量、值的分計及合計;股票指數及其漲跌情況;等等。
(2)證券交易所應當就市場內的成交情況編制日報表、周報表、月報表和年報表,並及時向社會公布。
(3)證券交易所應當監督上市公司按照規定披露信息。
(4)證券交易所應當與上市公司訂立上市協議,以確定相互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5)證券交易所應建立上市推薦人制度,以保證上市公司符合上市要求。
(6)證券交易所應當依照股票法規和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規則、上市協議的規定,或者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要求,對上市股票作出暫停、恢復或者取消其交易的決定。
(7)證券交易所應當設立上市公司的檔案資料,並對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股票的情況進行統計,並監督其變動情況。
(8)證券交易所的會員應當遵守證券交易所的章程、業務規則,依照章程、業務規則的有關規定向證券交易所繳納席位費、手續費等費用,並繳存交易保證金。
(9)證券交易所的會員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供季度、中期及年度報告,並主動報告有關情況;證券交易所有權要求會員提供有關報表、帳冊、交易記錄及其他文件。
(七)對證券交易所的管理與監督
(1)證券交易所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其依照股票交易法規取得的設立及業務許可。
(2)證券交易所的非會員理事及其他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證券交易所會員公司兼職。
(3)證券交易所的理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者利用內幕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從證券交易所的會員、上市公司獲取利益。
(4)證券交易所的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時,凡有與本人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厲害關系情形時,應當迴避。
(5)證券交易所應當建立符合股票監督管理和實施監控要求的系統,並根據證券交易所所在地人民政府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要求,向其提供股票市場信息。
(6)證券交易所所在地人民政府授權機構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有權要求證券交易所提供會員和上市公司的有關材料。
(7)證券交易所應當於每一年財政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編制經具有股票從業獨立核算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報證券交易所所在地人民政府授權機構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同時抄報國務院證券管理委員會。
(8)證券交易所不可預料的偶發事件導致停市,或者為維護證券交易所正常秩序採取技術性停市措施必須立即向證券交易所所在地人民政府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並抄報國務院證券管理委員會。
(9)證券交易所所在地人民政府授權機構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有權要求證券交易所提供有關業務、財務等方面的報告和材料,並有權派員檢查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財務狀況以及會計帳簿和其他有關資料。
(10)證券交易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其會員繳存的交易保證金存入銀行專門帳戶,不得擅自試用。
(11)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所會員涉及訴訟,以及這些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因履行職責涉及訴訟或者依照股票法規應當受到解除職務的處分時,證券交易所應當及時向證券交易所所在地人民政府授權機構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
最早的是1613年成立的荷蘭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中國最早的是1905年設立的「上海眾業公所」。建國後,一度取消證券交易。1990年至1991年,上海和深圳相繼設立證券交易所。
香港最早的證券交易可以追溯至1866年。香港第一家證券交易所——香港股票經紀協會丁1891年成立,1914年易名為香港證券交易所,1921年,香港又成立了第二家證券交易所——香港證券經紀人協會,1947年,這兩家交易所合並為香港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到60年代後期,香港原有的一家交易所已滿足不了股票市場繁榮和發展的需要,1969年以後相繼成立了遠東、金銀、九龍三家證券交易所,香港證券市場進入四家交易所並存的所謂「四會時代」。 1973~1974年的股市暴跌,充分暴露了香港證券市場四會並存局面所引致的各種弊端,1986年3月27日,四家交易所正式合並組成香港聯合交易所。4月2日,聯交所開業,並開始享有在香港建立,經營和維護證券市場的專營權。2000年3月6日,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成立,全資擁有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三家附屬公司。
台灣證券交易所在1961年10月23日成立,於1962年2月9日開始運作。交易所位於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7號3樓(台北101辦公大樓3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