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權股價是看收市價還是
1. 股票期權是什麼意思,有哪些風險
你好,期權屬於金融衍生產品,與股票、債券相比,其專業性強、杠桿高,具有一定的風險。因此,投資者不僅要了解期權知識,還要對其風險有所熟悉。
股票期權買方的風險有哪些?
投資者在進行股票期權的買入開倉後,將成為期權的權利方。所謂權利方就是指通過向賣方支付一定的費用(權利金),獲得了一種權利,即有權在期權到期時以約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買入或者賣出約定數量的標的證券。當然,期權的權利方也可以選擇放棄行使權利。
就期權權利方而言,風險一次性鎖定,最大損失是已經付出的權利金,但收益卻可以很大;對於期權義務方,收益被一次性鎖定了,最大收益限於收取的買方權利金,然而其承擔的損失卻可能很大。
投資者也許會問,看起來賣出期權似乎有很大的風險,而通過買入期權既賦予了我權利,又幫我鎖定了損失,是否買入期權就沒什麼風險了呢。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我們來看接下來這個例子。
例如,X公司股票價格現在為10元,投資者支付了100元權利金,買入了1張X公司股票的認購期權(假設合約單位為100),3個月後有權按10元/股買入100股X公司的股票;3個月後的到期日,在X公司的股票價格分別為8元、9元、10元、11元、12元的五種情景下,比較買入股票和買入期權這兩種投資方式的收益情況。
不難看出,由於股票期權的高杠桿性,投資者在擁有了較大的潛在收益的同時,也承擔了較高的市場風險。標的證券的價格波動會造成期權價格的大幅波動,如果期權到期時為虛值,那麼買方將損失全部的權利金。
對於投資者而言,股票期權的權利方主要面臨哪些風險呢?
第一,損失全部權利金的風險。投資者在成功買入開倉後,無論市場行情如何變化,不需再交納和追加保證金,遠離爆倉的「噩夢」,最大損失就是買入成交時所支付的權利金,這是權利方的優勢所在。但是需提醒投資者注意的是,如果持有的期權在到期時沒有價值的話,你付出的權利金將全部損失,換句話說,你的損失將是100%,如此「積少成多」下去的風險是不可忽視的。因此,期權的權利方不可一直抱著不平倉的心態,必要時需及時平倉止損。從這一點來看,如果投資者把買期權純粹當作「賭方向的游戲」,那將面臨血本無歸的風險。
第二,時間損耗的風險。作為期權的權利方,最不利的就是時間價值的損耗。只要沒有到期,期權就有時間價值,對權利方來說就存在有利變化的可能。但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隨著到期日的臨近,期權的時間價值減小,權利方持有的期權價值就相應減小。也就是說,權利方擁有的權利是有期限的。如果在規定的期限內標的證券價格波動未達預期,那麼其所持有的頭寸將失去價值。即使投資者對市場走勢判斷正確,但是如果在期權到期日後才達到預期,那麼投資者也無法再行使權利了。
盡管在一些教科書里,股票期權的權利方可能被描述為具有「風險有限,收益無限」的損益特徵。但是在實際投資中,權利方面臨的風險並非如想像中的那麼小。因此,投資者持有權利方頭寸時,仍要密切關注行情,提高風險防範意識。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2. 股票期權的問題
能上市,或者公司經常分紅那就肯定值錢
不管怎樣,有比沒有要好些.
既然是贈予的.
如果是上市公司,那這個要看公司實行分紅與否.
有些只是停留在賬戶上,並不分給持股人.
3. 什麼情況下股票期權行權時用(施權價1元/股+股票當日收盤價7元/股)/2這種價格是限售股股票嗎
是的。
上市公司實施限制性股票計劃時,應以被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境外為證券登記託管機構)進行股票登記日期的股票市價(指當日收盤價,下同)和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指當日收盤價,下同)的平均價格乘以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減去被激勵對象本批次解禁股份數所對應的為獲取限制性股票實際支付資金數額,其差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被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股票登記日股票市價+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實際支付的資金總額×(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獲取的限制性股票總份數)
4. 股票增值權和股票期權的關系是什麼呢
我們首先明確一下股票期權和股票增值權的含義。股票期權實質上是一種選擇權,即被授予者享有的在未來規定的若干年內(行權期)按授予時(授予期)規定的價格(行權價)和數量(額度)自由購買公司股票(行權)的權利,這個權利被授予者可以使用,也可以放棄.股票增值權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如果公司股價上升,激勵對象可通過行權獲得相應數量的股價升值收益,激勵對象不用為行權付出現金,行權後獲得現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
作為股權激勵工具中的兩個重要分支,股票期權和股票增值權既有著很多共同的特點,同時也有著本質的區別。如同硬幣的兩面,二者是獨立客觀存在的,不存在包含的關系。
(一)股票期權和股票增值權的共同特點
(1) 股票期權和股票增值權都是期權金融工具在企業激勵中的應用,他們共同賦予激勵對象一種未來的風險收益獲取的權利,當市場價格高於激勵對象的行權價格時,激勵對象可以行權獲得收益、否則,激勵對象可以放棄行權,避免損失。
(2)股票期權和股票增值權共同的獲利原理均是二級市場股價和企業授予激勵對象期權時約定的行權價格之間的差價。
(3)在可以實現的激勵目標上,二者有很大的共同點,都具有很好的長期性和激勵性,但約束性會偏弱一些。
(二)股票期權和股票增值權的區別
(1)股票期權和股票增值權區別主要在於激勵標的物的選擇。股票期權的激勵標的物是企業的股票,激勵對象在行權後可以獲得完整的股東權益。而股票增值權是一種虛擬股權激勵工具,激勵標的物僅僅是二級市場股價和激勵對象行權價格之間的差價的升值收益,並不能獲取企業的股票。
(2)激勵對象收益來源不同。股票期權採用「企業請客,市場買單」的方式,激勵對象獲得的收益由市場進行支付,而股票增值權採用「企業請客,企業買單」的方式,激勵對象的收益由企業用現金進行支付,其實質是企業獎金的延期支付。
5. 股票期權行權價 是什麼意思
期權是指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力,是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額(指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的權力,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
期權交易事實上是這種權利的交易。買方有執行的權利也有不執行的權利,完全可以靈活選擇。 期權分場外期權和場內期權。場外期權交易一般由交易雙方共同達成。
行權有時間限制,是在指定期間(行權期)行使權利,既不能在行權期之前,也不能在行權期之後。特別要注意的是,行權操作逾期不候,到期後尚未行權的權證將予注銷,屆時該權證將沒有任何價值。一般而言,投資者可在權證的上市公告書中找到該權證的行權期。
(5)股票期權股價是看收市價還是擴展閱讀:
1、股票期權具有以小博大的功效:投資者拿100萬自有資金操作和拿5萬期權費用做100萬名義本金的期權所帶來的收益是差不多的。這樣的話,剩下的95萬還可以去做其他的投資,是一個非常好的一個以小博大的工具。
2、股票期權具有下有底,上不封頂的特點:投資者拿100萬自有資金操作和做股票配資,收益和虧損是成正比的,然而股票期權的最大虧損就是所支付的期權費用,不管股票下跌多少,都不需要去支付其他任何費用,但是盈利卻是無限的。
3、股票期權是給高杠桿配資上了一個保險:股票期權的杠桿比例最高可以達到30倍,這是所有配資所不能達到的,而且固定風險,是風險可控下的潛在杠桿高收益。
6. 股票與期權的關系是什麼
權是指企業或者個人購買的其他企業,這個其他企業是指未上市公司、准備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貨幣資金、無形資產和其他實物資產直接投資於其他單位。
股票是是通過證券市場的買入與賣出之間的股價差額,獲取利潤。
期權和股票的區別:
1.投資對象不同:
期權是針對還未上市的企業進行投資;
股票是對上市的企業進行投資;
2.投資期限:
期權的期限一般都在幾年是屬於長期投資;
股票的期限是靈活的,實施T+1交易制度,買入的股票在第二個工作日就可以開始交易。當然根據投資者的投資偏好也可以進行長期投資;
3.投資回報不同:
期權除了有企業分紅的回報還有配股、送股等優惠措施;
股票更多的是賺取買入賣出的股價中間差;
4.投資性質:
期權是屬於私募性質的投資;
股票是公開交易的;
5.投資起點:
期權門檻一般都是百萬級別的;
股票的最低門檻可以很低,就是看投資者選購哪只股票了,只要100股起買,低價股100塊就可以投資了。
7. 期權價格與股票價格的關系
這要看是認購期權還是認沽期權了,如果是認購期權,某股票的期權價格是與某股票價格走勢相一致的,股票價格漲,期權價格也漲。C=S-K
如果說是認沽期權,股票價格與期權價格呈反方向,股票價格漲,期權價格會下跌。P=K-S
8. 股票期權
股票期權激勵制度主要是圍繞著一些基礎要素進行設計的,這些設計要素包括:授予主體和激勵對象、股票來源、授予數量、行權價格、等待期和有效期、行權方式和行權時機等。
1.授予主體和激勵對象
股票期權的授予主體只能是股東大會。股票期權的激勵對象主要是公司核心技術人員和一些有特殊貢獻的公司員工。我國股票期權受益人的范圍主要限定為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技術骨幹、經營骨乾和有突出貢獻的員工。
2.股票來源
用於股票期權激勵的股票來源日趨多樣化。上市公司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條件下,可以通過向激勵對象發行股份的方式解決股票來源問題,也可以通過回購本公司的股份用於股票期權激勵,還可以在公開發行新股時預留股份解決股權激勵的股票來源問題。
3.授予數量
我國法律規定,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非經股東大會特別決議批准,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
4.行權價格
行權價格是根據贈予日或贈予日以前若干天股票的公允市價而確定的。由於我國的證券市場發展不完善,股價的波動異常頻繁,我國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應採取「現值有利法」,即行權價高於當前價,並在此基礎上,將公司的業績指標與行權價聯系起來,將行權價設計為一種可變的行權價,即根據選定的財務指標的變化而相應變化。
5.等待期和有效期
我國法律規定,股票期權授權日與獲授股票期權首次可以行權日之間的間隔不得少於1年。另外,公司在贈予股票期權時,應該說明購買相應期權股票權利的有效期限,股票期權必須在這個期限內執行,一旦股票期權過期,員工就不能再購買期權股票。我國法律規定的股票期權的有效期從授權日計算不得超過10年。
6.行權方式和行權時機
股票期權通常有三種行權方法,即現金行權、股票互換行權和經紀人同日銷售行權。現金行權是指行權人以現金支付行權費、稅金和相關費用,由證券公司以執行價格為行權人購買公司股票。股票互換行權是指受益人使用已有的公司股票來支付所購買的期權股票的價格,一般只有明確規定才能採用此種方法。經紀人同日銷售行權是指行權人對部分或全部可行權的股票期權行權並立刻出售,以獲取行權價與市場價的差價,此種方法行權使得行權人不用現金支出,且風險小,即時可獲取收益,因此大多數行權人願意接受。股票期權的行權與否主要取決於行權價格和市價的差額大小,何時行權還取決於期權受益人個人對公司股價的預期和判斷。
希望採納
9. 什麼是股票期權,如何界定股票期權
一、什麼是股票期權
股票期權一般是指經理股票期權(Employee Stock Owner,ESO),即企業在與經理人簽訂合同時,授予經理人未來以簽訂合同時約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公司普通股的選擇權,經理人有權在一定時期後出售這些股票,獲得股票市價和行權價之間的差價,但在合同期內,期權不可轉讓,也不能得到股息。在這種情況下,經理人的個人利益就同公司股價表現緊密地聯系起來。股票期權制度是上市公司的股東以股票期權方式來激勵公司經理人員實現預定經營目標的一套制度。
所謂股票期權計劃,就是公司給予其經營者在一定的期限內按照某個既定的價格購買一定公司股票的權利。公司給予其經營者的既不是現金報酬,也不是股票本身,而是一種權利,經營者可以以某種優惠條件購買公司股票。
股票期權是應用最廣泛的前瞻性的激勵機制,只有當公司的市場價值上升的時候,享有股票期權的人方能得益,股票期權使雇員認識到自己的工作表現直接影響到股票的價值,從而與自己的利益直接掛鉤。這也是一種風險與機會並存的激勵機制,對於准備上市的公司來說,這種方式最具激勵作用,因為公司上市的那一天就是員工得到報償的時候。比如一家新公司創建的時候,某員工得到股票期權1000股,當時只是一張空頭支票,但如果公司搞得好,在一兩年內成功上市,假定原始股每股10美元,那位員工就得到1萬美元的報償。
二、如何界定股票期權
將股票期權作為一個特定的法律關系來看,其構成應當包括法律主體、法律客體以及其法律內容三個部分。
1、股票期權的法律主體
股票期權的法律主體包括出讓主體和受讓主體兩個方面。所謂出讓主體是指將企業的股票期權賦予企業經營者的授予人,而受讓主體則是指企業股票期權的受益人。
理論上對股票期權的出讓主體有不同的意見,一認為是企業的所有者;也有人認為是企業本身。武漢市在實踐中則是由國有資產管理局作為出讓主體。但就目前的實際情況而言,由企業本身作為出讓主體得到了更多的認同,具體來說,應當由公司董事會行使該權力並應設置專門的、獨立的薪酬委員會作為具體的工作機構。
股票期權的受益人是指股票期權授予的對象和范圍。由於股票期權是給予企業經營者的一種遠期報酬,其受益人理所當然是企業的經營者。在我國,企業經營者的范圍主要是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總工程師及總經濟師在內的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在歐美國家的企業中,董事一般不是股票期權計劃的受益人。但是,我國國有企業有其特殊之處,其董事實際由政府任命,並非真正意義上的所有者代表,並且大部分的企業董事同時又是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因而董事會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決策具有實質性的重要影響。因此,這就決定了應將企業的董事會成員納入到股票期權的受益人范圍中。而監事由於其擔負著監督董事和經營者的特殊責任,其與董事和經營者的利益應當趨異,因而監事理應被排除在股票期權計劃的受益人之外。
2、股票期權的法律客體
股票期權的法律客體是指股票期權的授予人和受益人的行為所共同指向的客觀對象,即認股期權。認股期權屬於介於物權與債權之間的一種民事權利,具有債權的基本特徵,同時也是物權的延伸權利,首先,認股期權缺乏支配效力,沒有優先效力和追及效力,是因契約而產生的一種民事權利,所以其不應屬於物權范疇。其次,由於持股期權一旦行使就會產生新的物權或導致物權的轉移,同時其也具備權利主體特定、標的物特定等物權的特徵,因而認股期權也不完全屬於債權范疇。
3、股票期權的法律內容
股票期權的法律內容是指法律主體(授予人及受益人)之間就法律客體(認股期權)的權利義務關系,換言之,是授予人與受益人之間的契約關系。這種契約關系至少應當包括股票期權的行權條件、行權期、行權價以及行權數量等四個要素。
股票期權的行權條件是指受益人行使其股權索取權的特定契約條件,即受益人在滿足何種條件或基於何種情形時可以行使其權利。行權條件一般約定在授予受益人股票期權的契約中,主要是對企業經營者經營業績的考核指標,如企業在資本市場的股價增幅、凈資產的增長、盈利能力的提高以及市場份額的擴展等。
股票期權的行權期是指股票期權的受益人行使其股權索取權的時間安排,是股票期權制度得以實施的重要環節。期權被授予後必須經過一段時間的鎖定才能開始逐步行權,這個期間至少是在授權的一年以後。比如某企業的期權有效期為5年,其中前兩年股票期權不可行權,後3年為行權期。也有企業設計的鎖定期獨具匠心,如我國最早實行經營者群體持股和期股計劃的埃通公司規定:延期支付有效期8年,8年後一次性行權,行權價為股票面值(1元)。設定行權期的目的就是為了實現期權制度的原始動因,等待的過程就是激勵的過程,以約束和促進經營行為的長期化,這一激勵過程同時也是對持股人員的再篩選過程,不合格持有人將先後被淘汰出局。
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指認股期權人購買企業股票的價格,也即公司股東大會通過的由認股期權人購買的股票的確定的價格。行權價格的確定是整個股票期權制度的核心,行權價格在授予期權時已經確定,該價格實際上就是期權持有人奮斗的基礎和贏利的基準,在此基礎上通過期權持有人的努力使企業股票的市場價格節節攀升,其增值部分就是持有人的激勵回報。
股票期權的行權數量是指授予受益人行使股權索取權的數量,這是股票期權制度中的又一個重要環節。股票期權的行權數量需考慮期權激勵效果和所有者利益的均衡,此外對二級市場的沖擊和影響也不能忽視,數量過多或過少均難以起到預期的激勵效果並可能對企業帶來不利。企業的一般原則是股票期權總數不得超過企業總流通股本的20%或總股本的7——8%。
由於股票期權的法律內容是契約關系,那麼就應當遵循「契約自由」的原則,由授予人和受益人根據企業的特定情況和其各自的目標自行約定行權條件、行權期、行權價以及行權數量,只要這種約定並不違反法律的規定,也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則其契約關系就是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