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嚴查哪些股票市場操縱
❶ 什麼是個人操縱股票市場,為什麼這是違法的
個人操縱股價是指,某些股票投資者為了獲得巨額盈利,通過控制其他投資者具有參考意義的股票投資信息,控制未來股票價格走勢的行為。操縱股價不一定是機構,也可能是公司內部管理人員、大股東、隱形股東、個人等,只要集中資金優勢、內部信息優勢、管理優勢等,其他投資不具備的特殊條件,達到使股票價格可持續的改變,為自己獲得不正當的巨額利潤的行為均屬於操縱股價。
因為違反了證券市場「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侵犯了投資公眾的平等知情權和財產權益。內幕交易丑聞會嚇跑眾多的投資者,嚴重影響證券市場功能的發揮。同時,內幕交易使證券價格和指數的形成過程失去了時效性和客觀性,它使證券價格和指數成為少數人利用內幕信息炒作的結果,而不是投資大眾對公司業績綜合評價的結果,最終會使證券市場喪失優化資源配置及作為國民經濟晴雨表的作用。所以是違法行為。
❷ 最新發布的法規規定操縱市場超百萬可入刑,股票市場的操縱行為會得到抑制嗎
對於實行法律要求達到一定數量,會有入刑,我認為這一舉措會遏制這種不好行為的發生。連續交易操縱的入罪標准,即持有或者實際控制證券的流通股份數量達到該證券的實際流通股份總量百分之十以上,連續十個交易日的累計成交量達到同期該證券總成交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持股比例、交易期限和成交量是影響證券交易價格、交易量的關鍵因素,行為人連續交易操縱達到上述標准時,已經嚴重危害該證券的自由市場定價機制,擾亂證券市場正常交易秩序,有必要予以刑事處罰。
❸ 嚴查茅台股票離奇上漲400倍,可以震懾市場操縱行為,恢復市場信心,按照10倍罰款,讓操縱者傾家盪產
如果上漲400%離奇,難道下跌75%就不離奇?
如果股民舉手錶決,絕對是要求下跌的股票一律罰款10倍賠償股民。
你是股市奇葩啊。
❹ 證監會查獲跨境操縱市場案涉及幾只股票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5月18日表示,近日,證監會成功查獲一起利用滬港通賬戶跨境操縱市場的典型案件。涉案機構和人員涉嫌操縱滬市4隻股票,非法獲利超過2000萬元。該案是證監會2017年第四批專項執法行動集中部署查辦的一起私募基金領域違法案件,也是今年證監會稽查執法重點打擊的違法類型,相關案件正在審理之中。
高莉表示,本案是證監會繼2017年查處唐漢博跨境操縱市場案後,成功查獲的又一起利用滬港通賬戶跨境違法案件。為有效打擊跨境違法行為,服務我國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大局,證監會將堅持依法全面從嚴監管,協同境外監管執法機構,密切關注市場動態,監測異常交易,緊盯跨境賬戶異常聯動,堅決打擊跨境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切實保護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互聯互通的市場機制平穩運行。
違法獲利,應該嚴懲。
來源:新浪
❺ 哪些員工可持股退休人員誰來管
員工持股越來越得到大多數企業的肯定與青睞。具體要哪些員工可以持股,個人從事管理及獨立事務多年,從管理及經驗角度來說說為何要持股。員工持股無非有如下幾種情況 :
1、公司本身的股東
2、在公司的發展過程中,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的人
3、為了更好的留住可用人才,對人才進行獎勵持股
4、公司大規模的注資,有資金注入的人員
總之來說,持股的人不過兩種:
1、有才有德的
2、有財有勢的
退休人員管理
1、如私有企業,退休人員一般由公司人力資源或是行政進行管理 。說是管理也不過辦理退休手續後,好的話或許逢年過節的慰問。其它估計也與企業沒有多少關系了。
2、國家機關的管理肯定是由相應的人力資源勞動部門了。
❻ 國家對於操縱市場的行為頒布處罰規定,股票市場上都有哪些操縱市場的手段
國家對於操縱市場的行為頒布處罰規定,股票市場上操縱市場的手段有七類行為被認定為操縱市場:第一項是「蠱惑交易操縱」。其行為特徵是,行為人通過公開傳播虛假、不確定的重大信息來影響投資者的交易行為,影響特定證券、期貨的交易價格、交易量,從中謀取利益。第二項是「搶帽子交易操縱」,即利用「黑嘴」薦股操縱。其行為特徵是,行為人通過對證券及其發行人、上市公司、期貨交易標的公開作出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影響特定證券、期貨的交易價格、交易量,並進行反向證券交易或者相關期貨交易。
❼ 對於操縱市場違法所得超百萬可以入刑,對於國內股票市場而言,會引起哪些風波
對於操縱市場違法所得超百萬可以入刑,對於國內股票市場而言,會導致股票跌漲幅度。畢竟現在有法律的制約,所以有一些人也不敢輕舉妄動了,我國法律是有很大威嚴的。對於行為人通過公開傳播虛假、不確定的重大信息來影響投資者的交易行為,影響特定證券、期貨的交易價格、交易量,從中謀取利益的人,會加以少之又少的。
❽ 嚴查操縱茅台股票上漲400倍已不容緩,資本市場現貨市場雙重操縱,自創式財務增長,自買自賣式股票上漲
支持,明顯漲的不正常。
❾ 什麼是個人操縱股票市場,為什麼這是違法的
你好,操縱市場又稱為操縱行情,是指行為人以謀取利益或減少損失為目的,利用資金、信息等優勢,以各種不正當手段,故意通過交易扭曲證券交易價格或交易量,製造證券市場假象,誘使投資者對證券價值產生錯誤判斷,誘導其跟進買入或賣出的行為。
操縱證券市場通過人為哄抬或者壓低證券價格,虛構市場供求關系,製造證券市場假象,誤導投資者作出錯誤判斷,誘導或致使投資者基於錯誤認識進行證券交易,使投資者利益遭受嚴重損失。該行為破壞了證券市場定價機制和競爭機制,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這也是我國對操縱市場行為進行監管和規制的根本原因。
根據我國《刑法》第182條的相關規定,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