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市場監禁
Ⅰ 鄭少秋演過一部股票電視劇叫什麼
鄭少秋演過一部股票電視劇叫大時代。
《大時代》
導 演韋家輝
編 劇曾謹昌、陳玉萍、關靜雯
主 演鄭少秋,劉青雲,劉松仁
首播時間 1992年10月5日
該劇以20世紀60年代至90年代的香港金融市場為背景,透過兩個家庭,兩代情仇,展現名利與人性的糾纏,該劇是TVB25周年台慶劇,並已於1992年10月5日在無線電視台首播。
劇情簡介
忠直仁厚的當紅股票經紀方進新與貧窮粗鄙的丁蟹相交數十年,卻被丁蟹在沖動之下打傷並住進醫院,醒來後不僅失憶而且智障,從此方家一落千丈,遺下四個子女,幸得羅惠玲照顧,而丁蟹則流落台灣。
十多年後,方進新長子方展博長大成人,但卻一直投閑置散,後得其父親舊友葉天的教誨,正欲發憤圖強之際,得悉丁蟹已潛逃返港,他誓要為父親討回公道,奈何丁家兒子丁孝蟹、丁利蟹是黑社會大哥,勢力龐大。
方展博幾經奔走,終使丁蟹被判極刑。但連串惡夢亦因而展開:先是幼妹方敏不堪壓力而跳樓,接著是妹妹方芳和方婷被黑社會的人從樓上扔下來。至此,方展博唯有遠走台灣。
另一方面,丁蟹以患癌為理由,獲提早假釋出獄,雖失意於舊情人羅惠玲,事業卻一帆風順,更有意思進軍股票界。
後來方展博得退休毒梟周濟生青睞,退休華探長龍成邦之助,偕紅顏知己阮梅及龍成邦之女龍紀文回港。之後方展博與方婷好友陳滔滔秘密部署,擬把股票市場變成宰殺仇家的屠場。
(1)股票市場監禁擴展閱讀:
劇中主要角色介紹
丁蟹(飾演者鄭少秋)
為人沖動、橫蠻、自以為是。因誤會方進新搶去羅慧玲,而將方進新打至吐血重傷,潛逃台灣後又再殺人。
十多年後回香港被捕,因方展博一家對其指控,被判處終身監禁,其後三子旺蟹利用法律漏洞協助他出獄,竟因幸運之神眷顧而在股票市場中大富大貴。
之後與方展博在一場股票升跌市中對賭決斗,但慘敗給了方展博。最後帶著四個兒子從大樓頂樓跳樓自殺,結果沒有死,但是卻難逃被監禁的命運。
方展博(飾演者劉青雲)
他是方進新的長子,在炒股方面很有天分。年少時因目睹父親被丁蟹打死,家道中落而流落街頭,意志消沉。
後得父親的股票界朋友葉天的訓練,進入股壇。之後因為指控丁蟹殺人,全家慘被黑社會的丁家迫害,不得已出走台灣暫避。
在台灣得兩女友阮梅,龍紀文之助,依靠炒股票賺錢,之後回香港發展。最後與好友陳滔滔在股票市場擊倒丁家父子,方展博受鄰居阮梅及龍紀文二人同時傾慕,三人關系復雜微妙。最後方展博要在二人中作出難舍的抉擇。
阮梅(飾演者周慧敏)
方展博的鄰居,綽號「慳妹」,她為人非常慳吝,卻煮得一手好菜,與方展博日久生情,後來知道方展博與丁家的瓜葛,為了幫助方展博,她遠赴台灣為方展博洗衣煮飯,甚至將畢生積蓄給方展博買股票。
其實她有先天心臟病,她的慳吝是為了自己身後打算。與龍紀文雖是情敵,卻又成為要好好友。在方展博復仇成功後,因心臟病發死於方展博懷中。
龍紀文(飾演者郭藹明)
她是潛逃台灣的退休貪污探長龍成邦的女兒。因緣際會下認識方展博,並愛上了他。她個性堅強,好勝,在方展博遇到危險的時候,多次懇求台灣的黑社會頭目周濟生保護方展博。後來她與同樣深愛方展博的阮梅成為好友,而她與方展博的戀情最終以分手結束。
Ⅱ 郝小強為什麼接新高科股票
郝小強接新高科股票的原因是想打造私募基金公司,現在拋了就是功虧一簣,不過是想試試,盡力保住。郝小強應該是覺得,如果只是王柏林拋售,自己的資金能勉強護住盤,至少是可以搏一搏,但是最後搏輸了,除王柏林以外的其餘股東,包括散戶,都拋售了,郝小強的資金不夠護盤了。
一、郝小強為什麼接新高科股票
王柏林拋售新高科股票後,馬建設也隨之拋售了自己所持的股票,不僅如此,新高科的高管也選擇了高位套現,這個時候,郝小強接不住了,新高科崩盤了。隨著新高科崩盤,郝小強等人操控股票市場,內幕交易等陰謀也暴露了出來,不僅如此,在股票市場郝小強也已經賠得傾家盪產。操盤手離開了,郝小強的跟班梁波也離開了郝小強,整個大戶室就只剩下於小卉和郝小強兩個人。繁華落幕,幻想破滅,還有身陷囹圄。
二、新高科崩盤了
郝小強淚目,用戶知道操縱股票市場,等待用戶的將會是五年以上的監禁,以及終身不能進入股票市場,泡影破碎,郝小強已經心如死灰。所以說無論於小卉和郝小強二人落淚的原因是什麼,用戶都不值得被同情。用戶的遭遇也給很多人敲響了警鍾,即便是用戶想要實現夢想,也堅決不可以不擇手段以身試法,否則所謂的夢想就是幻想,即便有短暫的輝煌也是泡影,或者連曇花一現都算不上。
綜上所述,投資者應選擇有代表性的活躍股票,所謂活躍股,是指交易量大、流動性強、價格變動大的股票,這是為了方便買賣和轉讓,讓投資者獲得更多的利益,選擇前景光明、分紅豐厚的公司股票,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股票的價值將繼續增加,投資者將能夠因此贏得更多的利潤。
Ⅲ 美國股市對於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是怎樣處理的
美國股市對於上市公司造假行為是非常嚴厲的,處理力度已經完全超出了市場想像之外。根據2002年美國就出台了《薩班斯法案》,該法案規定:對編制違法違規財務報告的刑事責任,最高可處500萬美元罰款或者20年監禁。篡改文件的刑事責任,最高可處20年監禁。證券欺詐的刑事責任,最高可處25年監禁。
以上這些就是美國股市對於上市公司出現財務造假的處罰以及處理結果;
美國股市是非常成熟的制度,上市公司造假付出的成本太大,寧願選擇退市也不願意造假,這就是美國股市為什麼上市公司質量又保障的真正原因。如果A股能學到美股股市的懲罰制度的話,相信咱們的A股上市公司也有保障,這樣才能讓股票健康長久的發展。
Ⅳ 美國如何打擊操縱股市
新華社信息北京9月13日電 10日出版的《國際先驅導報》刊登該報記者
[淘股吧]
陳剛發自紐約的文章,介紹了美國如何嚴打莊家操縱股市的行為。文章指出,猖獗
的幕後莊家在華爾街也出現過,但邪不勝正,操縱價格的行為最終都被監管方繩之
以法。文章摘編如下:
最近,中國股市有兩個熱門話題,ST金泰(600385)連續42個漲停,
「惡庄」再現市場;同時,證監會出台了《證券市場操縱行為認定辦法》和《證券
市場內幕交易行為認定辦法》,認定了連續交易、約定交易、自買自賣等8類行為
屬於市場操縱行為。這兩個方向相反的新聞充分證明了中國股市監管方與莊家斗爭
之激烈。
事實上,自從股市誕生以來,市場操縱也伴隨而生,在利益驅使下,投機者與
監管者間的較量從來沒有間斷過,在資本市場最發達的美國情況也是一樣。
美國也曾經歷「強盜貴族」時代
美國股市在早期同樣是價格操縱行為盛行,當時的一些人甚至企圖為價格操縱
正名,認為這是市場本身規律決定的。到了19世紀末20世紀初,股票欺詐幾乎
成為整個市場體系的一部分。
「強盜貴族」時代的多數大人物,如洛克菲勒、摩根、肯尼迪等,或多或少地
都通過不光彩的手段和欺詐發跡。在1929年美國股市崩盤前的那輪過熱的牛市
中,坐莊的行為屢見不鮮。交易商操縱股價,快速拉高價格,將不知情的投資者吸
引過來,然後平倉出貨。因為無線電公司受到當時市場追捧,1929年美國無線
電公司的股價曾經炒到500美元,然而到了1932年,該股的股價只剩下3美
元。
在1928年到1929年股市崩盤前,美國幾家主要銀行,包括大通國民銀
行(摩根大通銀行的前身)、國民花旗銀行都在股市風潮中扮演了極不光彩的角色。
大通國民銀行主席維金被認為是最出格的莊家,他不僅通過私募基金炒作公司的股
票,還從自己的銀行借出800萬美元托市。
美國定義價格操縱范圍更廣
1929年美國股市崩盤引發了美國空前的經濟危機。之後,美國政府和國會
開始對華爾街進行清算,華爾街大量習以為常的陋習被公之於眾。從1933年到
1940年,美國相繼出台了《證券法》等一系列法律,將市場操縱認定為犯罪。
2002年通過的《公眾公司會計改革和投資者保護法》(即薩班斯法)規定,任
何人通過信息欺詐或價格操縱在證券市場獲取利益,最多可監禁25年或處以罰款。
這次中國證監會具體定義了8種價格操縱行為,但在美國,價格操縱行為在證券立
法中並沒有明確的定義。美國規范市場操縱行為的法律規則包括1933年《證券
法》第17條、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9條、第10條以及相關規則。但是
這些規定非常原則性,具體操縱行為的認定主要還是依靠法院的判例,而各種判例
對價格操縱行為的認定更加詳細。
根據立法與判例,操縱行為主要包括對敲和對倒、誘使他人買賣為目的的交易
行為、鎖定價格行為、集中買賣、在分銷中邀買證券、散布虛假信息操縱市場、限
制證券的供給、定購證券卻無意買入、公司的不當管理等等,種類遠比中國多。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隨著監管力度的加強,美國市場操縱行為數量有所下降,但其形式也變得更加
隱蔽。上個世紀90年代,華爾街的券商採用「間接操縱價格」的辦法,在198
9年至1994年間,操縱以技術股為主的納斯達克股市的交易價格,使得投資公
司的利潤增加,從而抬高投資公司股價。美國證交委從1994年開始調查此案,
最後迫使華爾街的券商們被迫支付9.1億美元賠償。
2001年,包括高盛、美林等在內的美國10家投資銀行被指控利用在公開
發行股票市場的壟斷操縱股價。這些操縱行為非常隱蔽,主要是讓首次公開上市的
新股流向某些特定的投資者,而交換條件是這些投資者必須在二級市場支撐股票價
格。2002年,10家投行同意支付總額超過14億美元的罰款。
相對於美國市場,中國的證券市場仍處於發展階段,也必然會受到各路莊家新
招式的考驗。如何參照國外經驗強化市場監管、針對性執法將成為下一個挑戰
Ⅳ 美國股市對大股東有什麼限制
《144號條例》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過5%的大股東、公司高管、董事等關聯方以及從關聯方獲取證券者的減持行為作出了詳細規定,要求上述人士在賣出限制性證券時必須遵守慢走和披露程序。
如果你從公司關聯方獲得了限制性證券,並想向公眾出售限制性或有控制權的證券,就需要同時符合《144號條例》列出的五個條件:
首先,賣出前必須持有這些限制性證券一年,鎖定期開始於購買這些證券並足額付清時,且僅適用於限制性證券。
第二,在拋售前必須公布證券發行方的最新信息。這就意味著發行方必須編寫定期財務報表,進行提前報備。相較於我國的先減持後報備,美國的做法無疑能減少市場的拋壓。
第三,一年鎖定期滿後,每三個月可以出售的股份數額不能超過同類已發行股份的1%或四周內平均周交易量(美國三大交易所交易)的較大者。對於櫃台交易的股票,包括在OTC場外市場和粉單市場交易的只能按1%的數額出售。
第四,此類出售必須在各方面都看作是常規的交易行為。不能做廣告,經紀人不能收取高於正常水平的傭金,以防止利益輸送。
最後,美國證監會(SEC)特別突出對高級管理層、董事等內部交易的監管,要求此類人員每三個月的總交易額大於5萬美元或交易量大於5000股,須向證監會提交書面申請。
刑事方面,美國的《144號條例》規定每違規一次就處以10萬美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還面臨著最多五年的監禁。而我國尚未對相關的刑事責任做出具體規定。
(5)股票市場監禁擴展閱讀
發展歷程
美國股票市場和股票投資的200年的發展大體經歷過了四個歷史時期。
一、第一個歷史時期是從18世紀末到1886年,美國股票市場初步得到發展。
二、第二個歷史時期是從1886年——1929年,此一階段美國股票市場得到了迅速的發展,市場操縱和內幕交易的情況非常嚴重。
三、第三個歷史時期是從1929年大蕭條以後至1954年,美國股市開始進入重要的規范發展期。
四、第四個歷史時期是從1954年--,機構投資迅速發展、美國股票市場進入現代投資時代。
交易品種
1)股票 普通股和優先股上市交易的有價證券新股和股權再融資納斯達克和場外櫃台交易系統證券國際股票私人和私人投資公開股票 。
2)期權 匯率、指數和外匯期權。
3)債券、基金及其他工具。
Ⅵ 股票監禁是什麼意思
沒聽過.字面理解好象是把他關到監獄了.
Ⅶ 癲狂後的反思——美國《1933年證券法》
隨著1929年的那場股票大崩盤,一場前所未有的經濟危機席捲全球。整個美國處處彌漫著恐懼、貧困與飢餓。清醒過來的人們發現,原本的法律體系漏洞重重,股票的發行人根本無法得到有效的監管。於是,股票市場的信息不對稱滋生了秘密,秘密滋生了欺詐和不信任。而如何對證券欺詐進行規制、保護公眾投資者和增強市場信心則成為羅斯福政府的重要課題。
一個群體性癲狂的「新時代」
許多抱著很多夢想而缺少預見的人把20世紀20年代這個難以置信的年代稱為「新時代」。
《1933年證券法》把英國公司法上的披露制度運用在證券發行領域,從注冊程序及法律責任上對這一制度進行了完善。它較為成功地保護了廣大投資公眾,有效地規制了美國證券市場,為企業融資乃至整個社會的繁榮作出了巨大貢獻。它的成功也被很多國家模仿與借鑒。
雖然如此,美國《1933年證券法》並不是一部完美的法律。在內容上,它只規定了一級市場,對二級市場的交易行為並沒有進行規范。同時,對企業持續信息的披露的缺失很難反映投資者投資時發行人的狀況。不僅如此,這部法律的提法過於簡要,在實踐中給投資者與法院都帶來了很多困難。因此,美國國會後來又不斷頒發了很多法律不斷地完善它,逐漸形成了一整套完備的證券法律體系。
大白觀點
完備的證券法可以起到規范秩序,促進市場繁榮的目的。但是,再完美的信息披露規則都是建立在所有投資人都具備接收、分析、消化發行證券信息的能力,並以此做出理性的投資判斷這個假設之上。但事實上,證券市場上充滿了各種投機者和缺乏證券分析能力的人,這些非理性的投資者見風起勢,成為證券市場的不穩定因素。如何打擊證券市場的投機行為,促進理性投資依舊是證券法需要探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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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證監禁市什麼意思啊
證監禁市指證券市場終身禁入,是指證監會因個人或機構從事證券投資的非法經營,對其實施的禁止其重新進入證券市場購買證券的禁令。刑事拘留最長37天,並且收集了足夠的證據,因此檢察院將批准逮捕。否則,應當變更強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這項禁令聽起來很嚴格,但實際效果並不像聽起來那麼徹底。畢竟借殼投資容易操作。
1.如何認定操縱股票市場罪?
目前,我國刑法沒有操縱股市罪。如果股價被操縱,當事人可以按照操縱證券罪處罰。操縱證券罪的認定:本罪侵犯國家證券期貨管理制度和投資者合法權益。本罪的客觀方面是以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移風險為目的,集中資本優勢持有股票或者持倉,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與患者人相互串通,共同或者持續買賣證券期貨交易,買賣期貨合約,操縱期貨市市場證券交易量和價格,製造證券、期貨市虛假表象,誘導或者致使投資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作出准確的投資決策,擾亂期貨市證券市場秩序。
2.操縱證券和期貨市市場罪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操縱證券、期貨市市場罪的認定,操縱證券、期貨市市場的行為,即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轉嫁風險的行為難以認定,表現為:1 .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或者利用信息優勢,共同或者持續交易,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交易量。2.與患者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交易量的。
3.中國股市是典型的政策市一旦政策做空,任何數量級的軍艦,甚至航母,都會被政策風險吞噬。作為小蝦零售商,他們也不能倖免。風險就像一座隨時可能滑落的山。每一點「風」都會引起股市大規模的「草動」。股市的暴漲暴跌與政策密切相關。
Ⅸ 國外操縱股市是怎麼判刑的
華爾街史上最大內幕交易案主角被判監禁11年
對沖基金公司帆船集團創始人拉傑·拉賈拉特南,2011年10月16日因涉嫌內幕交易被捕。美國曼哈頓地區聯邦檢察官普利特·巴拉拉(Preet Bharara)表示:「這是最大的對沖基金內幕交易刑事案件。」拉傑·拉賈拉南被判處11年監禁。退還5380萬美元的非法所得,並交納1000萬美元的罰款。該判決為這起數十年來最大的內幕交易案之一畫上了句號。
2011年5月,億萬富翁拉賈拉特南被控14項證券欺詐和內幕交易罪名。拉賈拉特南案是美國政府打擊內幕交易行動中最引人注目的案子。據悉,這起被稱為華爾街歷史上最大的對沖基金內幕交易案的涉案人員包括帆船集團創始人拉傑·拉賈拉特南和等21名被告,涉案金額超過3000萬美元。
與此同時,高盛前董事拉吉特•古普塔(Rajat Gupta)因為向拉賈拉特南提供內幕信息而獲刑兩年,並處罰金500萬美元。在這些內幕信息中,包括了2008年金融危機期間沃倫•巴菲特向高盛投資50億美元的消息。
韓國:三男子散布朝鮮核爆炸謠言操控股市遭逮捕
2012年2月,韓國警方逮捕了幾名意圖通過散布朝鮮核反應堆爆炸的謠言來操控股市的嫌犯。2012年6月,韓國法院裁定,3男子操縱股票市場牟利,判處他們不同期限監禁。案件主謀吳某現年28歲,獲刑兩年。兩名共謀分別獲刑一年半和一年,緩期執行3年。
據悉,2012年1月6日,一則有關朝鮮寧邊輕水反應堆發生爆炸的傳聞通過網路聊天工具迅速在韓國證券界傳開。謠言內容十分具體,6日當天,韓元兌美元匯率最多下跌了0.9個百分點,達到自去年12月20日以來的最低值,而韓國基準股指Kospi指數也一度下跌了2.1%,收市時下跌1.11%。三名男子趁股價波動之機交易股票,獲利2900萬韓元。
德意志銀行在韓股市交易被禁半年 涉嫌操控股市
韓國還曾對2010年11月11日股市暴跌事件秋後算賬。韓國政府2012年2月26日開出歷史最大罰單。德意志銀行的韓國經紀子公司因此面臨10億韓元的處罰。與此同時,韓國證券與期貨委員會還宣布禁止德意志銀行首爾分行在六個月內從事部分自營證券與櫃台衍生品的交易業務。
據悉,韓國綜合股指在2010年11月11日收盤前的最後十分鍾下跌48點,在短短十分鍾內,海外投資者下達了高達2.4萬億韓元的賣出指令,其中多數指令來自德意志銀行的韓國業務部門。韓國綜合股指當天收盤下跌53.12點,收於1914.73點。
韓國監管部門懷疑當時存在現貨市場與期貨市場的套利交易行為。此後,韓國金融監管部門開始就此事件以及德意志銀行在此事件中起的作用進行調查,並指出德意志銀行在2010年11月11日出售約2.4萬億韓元股票後執行了看跌期權,從而套取約450億韓元。
Ⅹ 薩班斯法案內容有哪些
主要是防止財務舞弊方面的內容。比較多發給你,你參考一下
SOX法案規定:
●禁止向本公司董事或高管人員提供私人貸款;
●公司高管、董事或者受益權人10%的股權變動必須在兩個營業日內披露;
●在養老金計劃管制期內,公司的董事和高層管理人員不能直接或間接交易持有的該公司股票或從中獲益的其他行為;
●對於有違反證券法規情節的有關人士,美國證監會可以禁止他們擔任公司的管理人員或者董事等。
再建立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責任追究機制
1.明確CEO/CFO的會計責任
SOX法案要求在上市公司公開披露的信息中,須附有首席執行官(CEO)和首席財務主管(CFO)的承諾函,保證所提交的定期信息披露報告的真實性。此前,美國的上市公司定期信息披露並不需要CEO/CFO簽字,因此一旦其上市公司的財務丑聞被揭發,其CEO/CFO往往以自己不知情來開脫個人的法律責任;由於專業性強,程序復雜,一般也很難找到直接證據來證明CEO/CFO明知或故意披露虛假財務信息。結果,美國無罪推定的司法原則使監管部門經常無計可施。
SOX法案規定:
●上市公司所有定期報告(包括公司依照1934年證券交易法規定編制的會計報表)應附有公司首席執行官與首席財務官簽署的承諾函;
●承諾函中的內容包括:確保本公司定期報告所含會計報表及信息披露的適當性,並且保證此會計報表及信息披露在所有重大方面都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經營成果及財務狀況。
這樣一來,監管者即使找不到或者不再需要尋找財務欺詐的直接證據,也可以要求其CEO/CFO本人承擔法律責任。
2.要求公司CEO/CFO本人承擔不當行為的法律責任
此前,在那些造成重大危害的上市公司財務欺詐事件中,公司CEO/CFO本人僅面臨個人職業聲譽下降(Reputation Risk)的威脅;即使監管者對其採取種種處罰措施,這些懲罰可能也會以各種方式轉嫁給上市公司負擔,卻難以對CEO/CFO本人形成有效威懾。
SOX法案此次直接明確了公司CEO/CFO本人面臨的法律責任,為監管機構查處財務欺詐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武器,彌補了監管體繫上的漏洞,使公司的激勵機制與責任追究機制達成某種平衡。
SOX法案規定:
●在公司定期報告中若發現因實質性違反監管法規而被要求重編會計報表時,公司的CEO/CFO應當返還給公司12個月內從公司收到的所有獎金、紅利,其他形式的激勵性報酬以及買賣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
●如果公司CEO/CFO事先知道違規事項,但仍提交承諾函,最多可以判處10年監禁,以及100萬美元的罰款;
●對於故意做出虛假承諾的,最多可以被監禁20年並判處500萬美元的罰款。
強化內外製衡
安然事件的引爆,並非始於監管機構的稽查行動,而是市場投資機構(主要是對沖基金等)對安然公司的信息披露產生懷疑,即向公司管理層提出一連串的問題要求予以澄清,並大量拋空安然股票所致。因此可以說,提高信息披露義務、加強信息披露,是各國對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的基本手段。
但是一般而言,如何使投資者獲得全面、准確、有用的信息以便作出正確的投資決策,並形成對上市公司的監管,還是一個難題。盡管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關制度方面,美國走在世界前沿,但是SOX法案依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似乎有點矯枉必須過正的味道。
SOX法案規定:
●進一步縮短財務報告披露的滯後期,提高及時性。其中,未來3年內,年度報告由90天縮短為60天;季度報告由45天縮短為35天。年報及季報都需要注冊會計師的審計。
●強化上市公司內控及報告制度,要求公司年度報告中提供「內部控制報告」,說明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其實施的有效性,「內部控制報告」要出具注冊會計師的意見;
●提高對公司信息披露可用性的要求,包括定期報告中披露所有的資產負債表外交易、財務狀況的預測性信息、高層財務人員的道德守則、所有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實質性的糾正調整、臨時報告中公司財務狀況或財務經營狀況的實質性變化等。
加強內部獨立監督能力
與我國上市公司不同,美國上市公司內部設有審計委員會,但不設立監事會。審計委員會的職責是監督該公司的會計及財務報告程序,以及審計該公司的財務報告。2002年上市公司系列財務丑聞表明,公司的審計委員會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甚至形同虛設。
SOX法案規定:
●為保證獨立性,審計委員會必須完全由「獨立董事」組成,獨立董事不得是公司或者其子公司的關聯人士,其中至少一人應是財務專家;獨立董事不得從公司中接受任何咨詢、顧問費或者其他酬金;
●公司聘用會計師事務所及報酬方式要由審計委員會批准,並接受審計委員會的監督;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過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項必須及時報告審計委員會;
●為保證審計委員會能夠及時發現公司的會計和審計問題,還需要建立一套處理舉報或投訴的工作程序以及相應的監測系統、反應機制。
SOX法案所提出的措施,是否能確保對會計、審計及公司高官人員的監督,還需要實踐檢驗。但是會計審計本身的專業性較強,即使由審計委員會進行監督,還是能夠給注冊會計師留有一定的操作空間。
杜絕注冊會計師利益瓜葛
美國上市公司的連鎖會計丑聞,已使有關會計師事務所深陷其中。然而,負有審計責任的會計師事務所不但沒有履行職責,五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的安達信甚至為虎作倀,幫助安然銷毀證據。
實際上,美國證監會在很早以前就注意到並著手開始糾正會計師事務所與被審計公司之間存在的利益瓜葛問題。例如:若一個事務所長期服務於同一客戶,就有可能和客戶發生復雜的利害關系,它們會在進行審計業務的同時,再提供企業咨詢等非審計業務。而非審計業務的收益,很可能會超過審計業務等。
前任美國證監會主席阿瑟·萊維特曾經力主:所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業務與咨詢業務必須分拆。但此建議曾遭到五大會計師事務所的抵制。對此,SOX法案授予美國證監會一柄尚方寶劍,嚴格限制會計師事務所那些可能產生利益沖突的做法。
SOX法案規定:
●禁止會計師事務所在進行審計業務的同時提供非審計業務。其中,明確列舉了8類不適當業務被禁止,並授權美國證監會的會計監督委員會可以根據情況對其他類業務作出禁止規定。
●強制實行注冊會計師定期輪換制。規定會計師事務所的主審會計師,或者復核審計項目的會計師,為同一公司連續提供審計服務不得超過5年。
●限制注冊會計師去被審公司任職。公司的現任CEO/CFO等高管人員,若在一年內曾經受雇於會計師事務所並參與該公司有關的審計工作,則該事務所不得再擔任該公司的審計工作。
●實行會計師事務所注冊備案制度。從事上市公司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必須在會計監督委員會進行注冊,並且要定期更新注冊信息。
●針對安達信銷毀審計檔案的問題,SOX法案還規定:注冊會計師有保管審計工作底稿的責任。要求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上市公司的工作底稿至少保存7年。
由於此項措施的強制性,到目前為止,五大會計師事務所已經基本完成審計和咨詢業務的分拆。例如畢馬威的咨詢業務分拆為畢博咨詢;普華永道的咨詢業務分拆後被IBM收購;因為分拆較早,從安達信分拆出來的埃森哲咨詢得以從安然事件中倖免。
會計師行業由自律改為監管
以往,美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監管與服務職能都集中在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然而,證券市場的系列會計丑聞,已使注冊會計師行業自律的有效性遭到空前質疑。
實際上,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是依靠會員會費的資助在維持運作,所以少數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對協會的影響很大,使協會不可避免地會自發維護注冊會計師的利益。因此,僅依靠協會自律,很難杜絕丑聞再度發生。
SOX法案規定:
●要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成立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而原來由AICPA行使的對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監管職能,則交給更具公共職能的PCAOB。
●PCAOB由五人組成,直接歸美國證監會管轄,但不屬於其內部雇員。為消除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對其的影響,該委員會的運行經費不再由會計師事務所承擔,而是改為由上市公司分擔;
●美國證監會授權該委員會制定審計准則、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權、日常監督權、調查和處罰權;檢查和處理上市公司與會計師之間的會計處理分歧。
盡管此前在《1934年證券交易法》中已明確:制定上市公司會計准則的許可權屬於美國證監會。但是,由於政府機構的效率、經費、專業人才等方面的不足,更由於對行業自律的有效性存在幻想,美國證監會一度將會計准則的制定權代理給了民間自律機構。SOX法案要求美國證監會對這個問題進行糾正,並向國會報告有關情況。
確保證券分析師的客觀性和獨立性
美國證券市場系列會計丑聞中,除了注冊會計師外,證券公司在其中也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尤其證券公司內部投資銀行部門和證券分析師相互勾結,發布虛假分析報告,操縱市場價格,誤導投資者。此類情況被揭發後,證券公司面臨大量的法律訴訟和監管部門的處罰。
SOX法案規定:
●要求美國證監會SEC制定相關的規定和細則,以避免證券分析師在其研究報告或公開場合向投資者推薦股票時「見利忘義」,以提高研究報告的客觀性,向投資者提供更為有用和可靠的信息。規定的內容包括:禁止公開發布由經紀人和交易商僱傭的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人員所提供的研究報告,以及非直接從事投資研究的人員提供的研究報告;由經紀人和交易商僱傭的非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官員負責對證券分析師的監管和評價;要求經紀人和交易商,以及他們僱傭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人員,不得因證券分析師對發行人證券提出了不利的或相反的研究結論,並因該結論影響到經紀人、交易商同發行人的關系而對證券分析師進行報復和威脅;
●規定一定期限內擔任或即將擔任公開發行股票承銷商或坐市商(dealers)的經紀人和交易商不得公開發布關於該股票或發行人的研究報告;
●在執業的經紀人和交易商內部建立制度架構體系,將證券分析師劃分為復核、強制(pressure)、監察等不同的工作部門,以避免參與投資銀行業務的人員存有潛在的偏見;
●要求證券分析師、經紀人和交易商在研究報告公布的同時,披露已知的和應當知曉的利益沖突事項。
SOX法案還注意到糾正各種干擾證券分析人員獨立性的問題,例如來自公司內部投資銀行部門的威脅利誘等。
加強刑事處罰
由於上市公司會計丑聞給投資者造成極大損失,人們迫切要求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因此,除了對CEO/CFO的處罰規定外,SOX法案中還制定了嚴厲處罰證券犯罪的法規。
SOX法案規定:
●任何人通過信息欺詐或價格操縱在證券市場獲取利益,最多可監禁25年或處以罰款;對違法的注冊會計師可被判處10年以下監禁或罰款;
●延長了對證券欺詐的追訴期,起訴時間可以延長至非法行為發現的兩年內,或者非法行為實施後的五年內;
●新的規定將保護公司檢舉揭發的員工,對舉報者進行打擊報復的,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還規定了對舉報者的具體的補償措施,比如恢復職務、補發報酬及其他損失等。
SOX法案是匆忙出台的產物,這與美國特定的政治背景有關。
從目前情況看,SOX法案提出的措施,對於穩定美國股市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要使投資者全面恢復信心,解決證券市場深層次的問題,還需要一定的時間,也並非制定幾條法律法規那麼簡單。
SOX法案即《薩班斯-奧克斯萊法案》
又稱《2002年公眾公司會計改革和投資者保護法》。美國國會為糾正2001年安然事件後爆發的連串上市公司會計丑聞,恢復投資者對股票市場的信心,推出此亡羊補牢之舉。該法案於2002年7月由美國總統布希簽署發布。
SOX法案主要針對公司財務丑聞中揭露出來的問題,修補完善了《1933年證券法》和《1934年證券交易法》的有關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