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市場禁入者名單
A. 法律上規定哪些人不能炒股
法律明文規定了以下人群不能炒股:
1、未成年人,因為未具有行為能力,其所做的炒股行為無效;
2、我國《證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第七十四條,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①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③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④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⑤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⑥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⑦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
應答時間:2020-12-16,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B. A股開戶 哪些人不可以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國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給予如下解答
1)、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和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2)、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專業機構和人員,在股票承銷期內和期滿後六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3)、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交易活動。
4)、未成年人未經法定監護人的同意或允許者。
不滿18周歲的自然人。
如仍有疑問,歡迎向國泰君安證券上海分公司企業知道平台提問。
C. 我國證券法規定禁止購買股票情型有哪些
根據我國《證券法》的規定禁止的交易行為包括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七十三條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
第七十四條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五)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六)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
第七十五條證券交易活動中,涉及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為內幕信息。
下列信息皆屬內幕信息:
(一)本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資的計劃;
(三)公司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
(四)公司債務擔保的重大變更;
(五)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百分之三十;
(六)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可能依法承擔重大損害賠償責任;
(七)上市公司收購的有關方案;
(八)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顯著影響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七十六條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收購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法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內幕交易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D. 從業人員不能炒股嗎
證券從業人員以及其相關人員都是不能炒股的。這是證監會規定的,是不能夠違反的。這個規定的設立其實就是為了約束從業人員,畢竟從業人員可能會得到一些內幕消息,從而可能獲得非法收入。但是這中間是有灰色地帶,因為證券從業人員的家人朋友並不會被禁止炒股,所以許多人其實是用自己家人朋友的賬戶進行操作股票的。
開證券賬戶給親戚炒是危險的嗎
開證券賬戶給親戚炒股是危險的。出借證券賬戶違反了《證券法》,損害了投資者合法權益,嚴重擾亂了股票市場秩序。是屬於違法行為的。同時開證券賬戶給別人炒股有許多風險,其中最常見的風險是:如果借戶的人有惡意操縱股價等違法行為,一經查證會直接去找賬戶本人,證監會如果核實賬戶的確有操作股價等行為,會把賬戶禁用。名字進入證監會黑名單後,所持的身份證和本人將不能繼續炒股。情節惡劣的會凍結賬戶,經偵察隊和反洗錢機構會對賬戶人開展調查,此時可能會惹上官司。
因為炒股是從事股票的買賣活動。炒股的本質就是通過證券市場的買賣之間的股價差額,獲取利潤。股價的漲跌會根據市場行情的波動而發生變化,所以,把賬戶借給別人炒股就相當於讓自己為別人的股票盈虧做了無形的擔保。此外如果發生經濟糾紛,有關機構會讓你提供這筆財產的來源,如果你提供不出來,就會被凍結。雖然證券法規定借戶炒股是違法行為,但是實際情況中很難進行監管。比如券商公司監管一直會抽查券商的客戶回訪,但即使是存在讓親戚、朋友代為操作的行為,客戶一般也都會說是自己操作的,是否違法很難判定。與出借證券賬戶類似的有委託炒股,而兩者性質卻也有不同。出借證券賬戶,是指賬戶的名義持有人提供證券賬戶給他人使用,具體決策、交易資金、盈虧後果均由他人享有和承擔的行為。出借證券賬戶給他人可能牽涉到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等違法、違規的行為。而委託炒股則是賬戶的持有人委託他人代為買賣股票,交易資金、盈虧後果由賬戶持有人享有和承擔的行為,代理人按約收取報酬或按比例承擔盈虧因此開證券賬戶給親戚炒股還是面臨著一定的法律風險。
E. 市場禁入是什麼意思
被股票市場禁入是指不能擔任公司或機構的高管、董事、監事、法人等職務。被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人員,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會作出的證券市場禁入決定後立即停止從事證券業務,並由其所在機構按規定的程序解除其被禁止擔任的職務。
拓展資料:
股票規則:
股票規則是包括股票交易的時間、股票交易單位以及跌漲幅度限制等購買股票的相關規則。其中,股票交易時間一般在工作日的上午九點半到到三點之間。而且,股票交易單位以「手」來計算,一手代表一百股。另外,股票的跌漲幅度一般不能夠超過前一日的百分之十。
除此以外,股票規則,還有關於報價單位和競價成交的相關規則規定。股票報價單位為「股」,它與股票交易單位不同。而且,一般情況下,競價成交時買單和賣單優先情況也是不同的,買單價格高的優先,賣單價格低的優先。所以說,如果想要購買股票進行投資,我們一定要提前了解清楚股票購買的相關規則。這樣,我們才能夠保證自身利益,才能夠通過購買股票這種方式獲得真正穩定的收益。
購買股票需要注意些什麼問題?
第一:根據我們的日常了解,股票購買是一種風險大收益高的投資方式。所以,我們在購買股票時需要注意把握股票投資規律。這樣,我們才能夠通過股票投資或獲得收益。
第二:日常生活中,我們進行股票投資時,一定要順應市場上升和下降的大致趨勢來決定自己的投資策略。市場趨勢上升時,我們要盡可能地選擇交易;而市場趨勢下降時,我們則需要避免交易。
股票的性質: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也就是說股票是有價值和價格的,這也是股票流通的基礎。
股票是一種要式證券,股票應記載一定的事項,其內容應全面真實,這些事項往往通過法律形式加以規定。千層金炒股配資
股票是一種資本證券,股份公司發行股票是一種吸引認購者投資以籌措公司自有資本手段,對於認購股票的人來說,購買股票就是一種投資行為。
股票是一種綜合權利證券,股票持有者作為股份公司的股東享有獨立的股東權利。股東權是一種綜合權利,包括出席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分配股息和紅利等。
F. 五類人終身禁止進入證券市場,能不能用被人的賬號來炒股如何查出來
這個估計很難查。終身禁止進入證券市場是讓這些人終身不能再從事這個行業,拿這個行業的高薪了。他們有錢全靠坐了這個位子,並搞些幕後交易,你以為這些人是炒股高手?離開了這個位子照樣虧的一塌糊塗!
G. 控股股東被終身證券市場禁入,他的股票該怎麼辦呢
控股股東被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意思是控股股東不得再擔任與證卷相關的職務,其持有股票是不受影響的。
證券市場禁入規定
(2006年3月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73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2006年6月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33號公布;根據2015年5月18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15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證券市場禁入規定〉的決定》修訂)
第一條 為了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眾利益,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的有關責任人員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以事實為依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三條 下列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中國證監會可以根據情節嚴重的程度,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一)發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發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發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證券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內設業務部門負責人、分支機構負責人或者其他證券從業人員;
(四)證券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證券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五)證券服務機構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人員和證券服務機構的實際控制人或者證券服務機構實際控制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六)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證券投資基金託管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內設業務部門、分支機構負責人或者其他證券投資基金從業人員;
(七)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的有關責任人員。
第四條 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人員,在禁入期間內,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被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人員,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會作出的證券市場禁入決定後立即停止從事證券業務或者停止履行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並由其所在機構按規定的程序解除其被禁止擔任的職務。
第五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3至5年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行為惡劣、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或者在重大違法活動中起主要作用等情節較為嚴重的,可以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5至10年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終身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一)嚴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構成犯罪的;
(二)從事保薦、承銷、資產管理、融資融券等證券業務及其他證券服務業務,負有法定職責的人員,故意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義務,並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採取隱瞞、編造重要事實等特別惡劣手段,或者涉案數額特別巨大的;
(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從事欺詐發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嚴重擾亂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或者獲取違法所得等不當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或者致使投資者利益遭受特別嚴重損害的;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情節嚴重,應當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且存在故意出具虛假重要證據,隱瞞、毀損重要證據等阻礙、抗拒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監督檢查、調查職權行為的;
(六)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5—6—年內被中國證監會給予除警告之外的行政處罰3次以上,或者5年內曾經被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
(七)組織、策劃、領導或者實施重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的活動的;
(八)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情節特別嚴重的。
第六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單獨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或者一並依法進行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並可同時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對有關責任人員從輕、減輕或者免予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
(二)配合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三)受他人指使、脅迫有違法行為,且能主動交待違法行為的;
(四)其他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予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
第八條 共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需要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對負次要責任的人員,可以比照應負主要責任的人員,適當從輕、減輕或者免予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第九條 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當事人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第十條 被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者因同一違法行為同時被認定有罪或者進行行政處罰的,如果對其所作有罪認定或行政處罰決定被依法撤銷或者變更,並因此影響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事實基礎或者合法性、適當性的,依法撤銷或者變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第十一條 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人員,中國證監會將通過中國證監會網站或指定媒體向社會公布,並記入被認定為證券市場禁入者的誠信檔案。
第十二條 中國證監會依法宣布個人或者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為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的,可以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2006年7月10日起施行。1997年3月3日中國證監會發布施行的《證券市場禁入暫行規定》(證監〔1997〕7 號)同時廢止。
H. 哪些人是不可以炒股的
你好,不能炒股開戶的人有以下類:
(1)證券主管機關中管理證券事務的有關人員;
(2)證券交易所管理人員;
(3)證券經營機構中與股票發行或交易有直接關系的人員;
(4)與發行人有直接行政隸屬或管理關系的機關工作人員;
(5)其他與股票發行或交易有關的知情人;
(6)未成年人或無行為能力的人以及沒有公安機關頒發的身份證的人員;
(7)由於違反證券法規,主管機關決定停止其證券交易,期限未滿者;
(8)其他法規規定不得擁有或參加證券交易的自然人,包括武警、現役軍人等。
I. 被證券市場禁入人員,是否 還能在二級市場從事股票交易
市場禁入人員肯定不能二級市場上交易.一級市場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