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市值股票質押規則
1. 大股東質押股票平倉線和警戒線分別是多少
平倉線比例(質押股票市值/貸款本金×100%)最低為120%。
警戒線比例(質押股票市值/貸款本金×100%)最低為135%。
在質押股票市值與貸款本金之比降至警戒線時,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即時補足因證券價格下跌造成的質押價值缺口。在質押股票市值與貸款本金之比降至平倉線時,貸款人應及時出售質押股票,所得款項用於還本付息,餘款清退給借款人,不足部分由借款人清償。
《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為控制因股票價格波動帶來的風險,特設立警戒線和平倉線。警戒線比例(質押股票市值/貸款本金×100%)最低為135%,平倉線比例(質押股票市值/貸款本金×100%)最低為120%。
(1)小市值股票質押規則擴展閱讀
質物的市值處於規定的警戒線以下的貸款人應通知借款人,並要求借款人立即追加質物、置換質物或增加在貸款人資金賬戶存放資金。
用於質押股票的市值處於規定的平倉線以下(含平倉線)的,貸款人有權無條件處分該質押股票,所得的價款直接用於清償所擔保的貸款人債權。
2. 中小板股權質押是以當時的股價質押的嗎
按辦理質押的前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計算市值
3. 股東股票質押折扣率是多少的嗎
1、質押率
所謂質押率,就是一種折扣。例如,你將市值1000萬元的股票質押給銀行,從銀行獲得的貸款必然小於1000萬,也就是說你的融資打折了。質押率會根據行業與企業的性質而變化,一般情況是3-6折。
質押率為40%,1000萬市值的股票質押出去,獲得的貸款即400萬=1000萬*40%。
2、預警線與平倉線
金融機構為了防止股價下跌對自己的利益造成損失,都會對質押個股的股價設置預警線與平倉線。目前市場上通用的標准有兩個分別是160%/140%和150%/130%。
假設質押時,股票價格是10元,質押率為40%,預警線為150%,平倉線為130%,那麼:
預警價格=10*40%*150%=6元,即股票價格下跌40%
平倉價格=10*40%*130%=5.2元,即股票價格下跌48%
當股價連續下跌接近預警線時,金融機構會要求大股東補倉;當達到平倉線時,而大股票又沒有辦法補倉和還錢時,金融機構有權將所質押的股票在二級市場上拋售。
4. 股票質押是否限制比例
證券公司如果想最大限度利用其質押貸款的額度,那麼它會首選已經得到市場認同的、穩健的「績優股」,而非未來的「績優股」。原因是因為股票的風險衡量由銀行來確定,從穩妥的角度出發,股價穩定、業績好、財務健康的上市公司無疑會成為銀行的首選。
從「華爾街」的經驗看,藍籌股的質押率是70%,普通股的質押率是50%。這說明國外銀行用以衡量質押股票的風險指標也是看其「質地是否優良」。
家商業銀行接受的用於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一家證券公司用於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並且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 被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
股票質押率最高不能超過60%,質押率是貸款本金與質押股票市值之間的比值。
5. 關於股票的質押問題
股票質押貸款給個人和企業帶來的好處主要是拓寬了他們的消費和投資可能空間。當手持股票變現一時顯得不劃算或困難時,股票質押貸款就相當於提供了持有股票而獲變現之利的機會。而且,作為投資者,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都面臨更大的投資選擇:當股市低迷時進行股票抵押貸款,可將融到的資金投資到別的實業領域獲取收益,取得投資的某種「金蟬脫殼」之效。而當股票市場活躍,牛氣逼人,可利用質押貸款再買你看好的股票,實現「買空」型信用交易。因此,現在大家都認可股票質押貸款將活躍個人消費,帶動其他投資行為。從宏觀上看,目前我國非金融性企業與個人投資者所擁有的股票流通市值簡單估計已遠超過兩市流通市值的一半(約7000億元),股票質押貸款可能釋放的資金潛力相當巨大,對消費需求和投資需求的推動能力也不可小看。但是,雖然《民法》允許包括股票在內的有價證券作為抵押品,但個人以及對一般工商企業股票質押貸款的政策仍是空白。可是,變相的個人股票質押貸款卻毫無疑問地一直存在,參與的金融機構主要是一些中小商業銀行和信用社。地下個人股票質押貸款屢禁不止,一定程度上說明個人投資者有相當大的融資需求。如果向個人投資者開辟合法的融資渠道,那麼黑箱操作、地下交易的情況就會大大減少,實際上有利於維護金融秩序。
當然,需要提醒的是,用股票抵押貸款進行股票買空交易時要注意它在給你帶來高收益時所隱藏的高風險。用股票抵押貸款進行股票再投資時存在杠桿性,在股票價格上漲時它能把收益率放大。但當股票價格下跌時它也會把虧損率放大。而且當股票價格跌破了質押股票的警戒線位時,銀行有權強制賣出質押股票,這將使你的損失實實在在地兌現。因此,切記股票質押貸款買股票杠桿作用的兩面性,它本質上是給投資者更大的選擇機會,但收益率與風險的伴隨特性一點都沒變。
6. 為什麼對於上市公司而言,大股東的股票可以質押,而眾多小股東的股票不能質押
大股東佔有的股份多 相對於小股東而言 進行質押時金融機構面臨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也較低 另外大股東金融資本實力雄厚 和金融機構聯系密切往來 有各方面優勢 小股東則無這些優勢 金融機構產生壞帳的壓力增加 難以進行質押
7. 股票質押新規影響,對誰影響大
新規要點歸納為7大點及對散戶的影響單列分析總結如下:
新規徵求意見稿中有7大要點
1、融入方主體受限,不能是金融機構或其發行的產品。
2、融入資金用途受限,要用於實體經濟生產經營。
3、初始質押標的范圍縮小,基金、債券不能作為初始質押標的。
4、融資規模門檻提高,首次不低於500萬,後續不低於50萬。
5、股票質押率上限降低,不得超過60%。
6、質押集中度降低,單一證券公司、單一資管產品作為融出方接受單只A股股票質押比例分別不得超過30%、15%。
7、新老劃斷,存量業務不受影響,可以延期。
市場各方已經從融入方、融出方、質押標的、資金流向、證券公司多個角度對其進行了解釋,但對廣大散戶朋友的短期及長期影響很有有單列出來的。但其實該新規不論是從散戶個人進行股票質押角度,還是從市場短期影響來對散戶會產生許多方面影響。
首先,散戶的資金體量不大,單筆融資的需求也較小。但此次新規規定了首次參與的交易者,交易金額需要達到500萬人民幣,這個規定的要求遠高於個人投資者開通融資融券50萬人民幣資產的要求,而基本達到開通新三板交易許可權的要求(個人投資者開通新三板交易許可權需持有500萬元人民幣的證券市值)。而此後的每次股票質押式回購的交易金額不能低於50萬元人民幣,這也同樣限制了散戶每次的融資最低下限,也就是說小型的融資就不能通過這個通道去獲得資金了。
其次,資金的使用方面,不得進行新股申購、通過競價交易或大宗交易買入上市交易股票,也就是說,散戶無法用股票質押的資金再進行股票交易,追加自己的資金入市。
再次,不可用基金、債券進行初始股票質押,對持有基金、債券的散戶,這部分市值就損失了這一種變現的通道。
8. 場外股票質押的法律要求有哪些
1 股票現狀調查
由於股票價格頻繁波動,因此股票出質人和質權人對通過質押股票所能獲取的融資金額以及質押股票所具備的返款擔保能力甚為關注。為准確反映擔保能力,質權人須調查股票狀況,包括(1)股票本身的情況,即股票持有人是否有權對外出質股票,股票是否存在質押、查封、凍結等影響其擔保能力的情形;(2)上市公司的情況,即上市公司近三年業績情況,須核查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被暫停上市、被終止上市的風險,進而影響股票價值及其持續擔保能力。
質權人可以通過兩個途徑了解股票及上市公司的情況。一是可查看上市公司公告。因為上市公司負有依法披露重大信息的責任,如股票發生出質、查封或凍結,或上市公司近幾個年度內的凈利潤為負值,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被暫停上市、被終止上市,上市公司等情形均需予以公告。但該方式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為並非所有上市公司股東的股票發生質押、查封、凍結均屬重大事項、均要求公告。對持少量股票的小股東而言,其所持有的股票數量和金額均不高,其所持有的股票的質押、查封、凍結並非必然屬於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因而不一定會予已公告。此外,公告發布在時間上存在滯後性,並不能實時反映股票狀況。二是可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中證登」)查詢股票信息。《登記規則》第7條規定,中證登登記簿記系統內的證券登記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證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稱、證券賬戶號碼、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證券持有人通訊地址、持有證券名稱、持有證券數量、證券託管機構以及限售情況、司法凍結、質押登記等證券持有狀態」。因此,通過中證登可查詢到股票持有人、持有數量、證券類別(無限售流通股、限售流通股)、權益類別、凍結數量等信息,該方式能較准確和全面的反映股票現狀。
2 股票的擔保價值
股票價格隨上市公司業績等因素在短期內會頻繁波動,因此在股票質押期間股票價格可能會大幅高於或低於股票質押時價格,這與一般動產或權利在價值上的穩定性存在區別。為避免因股票價格波動異常而承擔較高的商業風險,出質人和質權人往往以設定質押率、警示線和平倉線、追加保證金和質押股票數量等方式確保質押股票具有持續擔保能力。
2-1 質押率
質押率是指融資本金或炒股本金與雙方約定時點質押股票市值的比值。質押率高,則融資方同數量的股票經質押後可獲得融資款就較多;若質押率低,則可獲得的融資款就較少。例如質押股票的市值為1000萬元,如質押率為50%,則融資方可獲得融資本金為500萬;如質押率為70%,則融資方可獲得的融資本金為700萬。因此,設定適當的質押率可有效降低因股票價格波動而導致的風險。《證券公司股票質押炒股管理辦法》(2004年11月2日起施行)第13條規定「股票質押率最高不能超過60%」。但該規定僅限於股票質押炒股業務,即證券公司以自營的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轉換債券作質押,從商業銀行獲得資金的炒股業務,對於其他一般的場外股票質押的質押率目前並沒有明確的規定。筆者認為質押率的高低為出質人和質權人意思自治的范疇,出質人和質權人可以自行約定,具體比率則有賴於雙方對股票價格、上市公司業績等綜合評估後決定。
2-2 警示線、平倉線及保證金
為應對因股票價格波動帶來的風險,實踐中質權人會要求設置警示線、平倉線和保證金制度。例如將融資本金或炒股本金的150%設置為警示線,如股票市值低於警示線,則出質人或債務人應備好保證金,做好補倉准備;將融資本金或炒股本金的130%設置為平倉線,如股票市值低於平倉線,則出質人或債務人應支付相應數額的保證金,以確保保證金與質押股票市值之和不低於平倉線。如出質人或債務人拒絕支付保證金,或支付的保證金不足則質權人可以指令證券公司平倉止損。在此情況下,也可由出質人追加質押股票的數量或提供其他擔保以保障出質人的質權不受損害。該等警戒線、平倉線及保證金追加的安排也符合《物權法》第216條和《擔保法》第70條關於質押財產毀損或者價值明顯減少時要求出質人應提供相應擔保之要求。
但在股票質押期限內,質押股票的價格大幅上漲,出質人是否可以減少出質的股票數量,解除部分質押股票,同時將經解除的質押股票出質給第三方從而獲取更多融資呢?現行的法律法規並沒有這方面的規定,雖從公平公正角度而言,現有法律既然賦予了質權人在質押財產價值明顯減少時要求出質人補充擔保的權利,相應的也應賦予出質人在質押財產價值明顯增加時要求減少質押財產的權利。但是,為避免質權人、出質人疲於頻繁地變動質押財產,以及質權人解押後質押股票大幅下跌而要求出質人補充質押股票時出質人無股票可質押或拒絕質押的風險,實踐中一般並不賦予出質人解除質押的權利,而是通過調整保證金予以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