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股票發行量為權數計算股價指數
⑴ 股價綜合指數的計算方法
上證綜合指數:
上證綜合指數是上海證券交易所編制的,以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全部股票為計算范圍,以發行量為權數的加權綜合股價指數。該指數以1990年12月19日為基準日,
基日指數定為100點,自1991年7月15日開始發布。該指數反映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A股和全部B股的股價走勢。其計算方法與深綜合指數大體相同,不同之處在於對新股的處理。
上證綜指的計算,當有新股上市時,一個月以後方列入計算范圍。
深證綜合指數:
深證綜合指數是深圳證券交易所從1991年4月3日開始編制並公開發表的一種股價指數,該指數規定1991年4月3日為基期,基期指數為100點。綜合指數以所有在深圳證交所上市的所有股票為計算范圍,以發行量為權數的加權綜合股價指數,其基本計算公式為:即日綜合指數=(即日指數股總市值/基日指數股總市值×基日指數),每當發行新股上市時,從第二天納入成份股計算,這時上式中的分母下式調整。
新股票上市後「基日成分股總市值」=原來的基日成分股總市值+新股發行數量×上市第一天收盤價
當某一成份股暫停買賣時,將其暫時剔除於指數計算外,若有成份股在交易其間突然停牌,將取其最近成交價計算即時指數,直到收市後再作必要的調整。對於除權除息,由於保持總市值不變,因而指數保持不變。深證指數因編制採用的是先進的加權指數法,且抽樣廣泛,代表性強,不僅具有長期可比性,而且能正確反映股價運動的總趨向。
股票每天有漲有跌,當上漲股票佔全部權重比例較大大盤就會上漲,反之就下跌。影響大盤指數漲跌除了全部股票的大多數上漲或下跌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權重較大的股票,也就是總股本較大的公司,比如:600028中國石化占上證綜指的10.92%,他的上漲與下跌會影響滬綜指的走向。
⑵ 股票指數計算方法 股票指數怎麼算
你好,計算股票指數時,往往把股票指數和股價平均數分開計算。按定義,股票指數即股價平均數。但從兩者對股市的實際作用而言,股價平均數是反映多種股票價格變動的一般水平,通常以算術平均數表示。人們通過對不同的時期股價平均數的比較,可以認識多種股票價格變動水平。而股票指數是反映不同時期的股價變動情況的相對指標,也就是將第一時期的股價平均數作為另一時期股價平均數的基準的百分數。通過股票指數,人們可以了解計算期的股價比基期的股價上升或下降的百分比率。由於股票指數是一個相對指標,因此就一個較長的時期來說,股票指數比股價平均數能更為精確地衡量股價的變動。
1. 股價平均數的計算
股票價格平均數反映一定時點上市股票價格的絕對水平,它可分為簡單算術股價平均數、修正的股價平均數、加權股價平均數三類。人們通過對不同時點股價平均數的比較,可以看出股票價格的變動情況及趨勢。
(1)簡單算術股價平均數
簡單算術股價平均數是將樣本股票每日收盤價之和除以樣本數得出的,即:
簡單算術股價平均數=(P1+P2+P3+…+ Pn)/n
世界上第一個股票價格平均——道·瓊斯股價平均數在1928年10月1日前就是使用簡單算術平均法計算的。
現假設從某一股市采樣的股票為A、B、C、D四種,在某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分別為10元、16元、24元和30元,計算該市場股價平均數。將上述數置入公式中,即得:
股價平均數=(P1+P2+P3+P4)/n
=(10+16+24+30)/4
=20(元)
簡單算術股價平均數雖然計算較簡便,但它有兩個缺點:一是它未考慮各種樣本股票的權數,
從而不能區分重要性不同的樣本股票對股價平均數的不同影響。二是當樣本股票發生股票分割派發紅股、增資等情況時,股價平均數會產生斷層而失去連續性,使時間序列前後的比較發生困難。例如,上述D股票發生以1股分割為3股時,股價勢必從30元下調為10元,
這時平均數就不是按上面計算得出的20元,
而是(10+16+24+10)/4=15(元)。這就是說,由於D股分割技術上的變化,導致股價平均數從20元下跌為15元(這還未考慮其他影響股價變動的因素),顯然不符合平均數作為反映股價變動指標的要求。
(2)修正的股份平均數
修正的股價平均數有兩種:
一是除數修正法,又稱道式修正法。
這是美國道·瓊斯在1928年創造的一種計算股價平均數的方法。該法的核心是求出一個常數除數,以修正因股票分割、增資、發放紅股等因素造成股價平均數的變化,以保持股份平均數的連續性和可比性。具體作法是以新股價總額除以舊股價平均數,求出新的除數,再以計算期的股價總額除以新除數,這就得出修正的股介平均數。即:
新除數=變動後的新股價總額/舊的股價平均數
修正的股價平均數=報告期股價總額/新除數
在前面的例子除數是4,經調整後的新的除數應是:
新的除數=(10+16+24+10)/20=3,將新的除數代入下列式中,則:
修正的股價平均數=(10+16+24+10)/3=20(元)得出的平均數與未分割時計算的一樣,股價水平也不會因股票分割而變動。
二是股價修正法。股價修正法就是將股票分割等,變動後的股價還原為變動前的股價,使股價平均數不會因此變動。美國《紐約時報》編制的500 種股價平均數就採用股價修正法來計算股價平均數。
(3)加權股價平均數
加權股價平均數是根據各種樣本股票的相對重要性進行加權平均計算的股價平均數,其權數(Q) 可以是成交股數、股票總市值、股票發行量等。
2.股票指數的計算
股票指數是反映不同時點上股價變動情況的相對指標。通常是將報告期的股票價格與定的基期價格相比,並將兩者的比值乘以基期的指數值,即為該報告期的股票指數。股票指數的計算方法有三種:一是相對法,二是綜合法,三是加權法。
(1)相對法
相對法又稱平均法,就是先計算各樣本股票指數。再加總求總的算術平均數。其計算公式為:
股票指數=n個樣本股票指數之和/n
英國的《經濟學家》普通股票指數就使用這種計演算法。
(2)綜合法
綜合法是先將樣本股票的基期和報告期價格分別加總,然後相比求出股票指數。即:
股票指數=報告期股價之和/基期股價之和
代入數字得:
股價指數=(8+12+14+18)/(5+8+ 10 + 15) = 52/38=136.8%
即報告期的股價比基期上升了36.8%。
從平均法和綜合法計算股票指數來看,兩者都未考慮到由各種采樣股票的發行量和交易量的不相同,而對整個股市股價的影響不一樣等因素,因此,計算出來的指數亦不夠准確。為使股票指數計算精確,則需要加入權數,這個權數可以是交易量,亦可以是發行量。
(3)加權法
加權股票指數是根據各期樣本股票的相對重要性予以加權,其權數可以是成交股數、股票發行量等。按時間劃分,權數可以是基期權數,也可以是報告期權數。以基期成交股數(或發行量)為權數的指數稱為拉斯拜爾指數;以報告期成交股數(或發行量)為權數的指數稱為派許指數。
拉斯拜爾指數偏重基期成交股數(或發行量),而派許指數則偏重報告期的成交股數(或發行量)。目前世界上大多數股票指數都是派許指數。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⑶ 深證a股指數如何計算
你好,深證綜合指數指的是深圳證券交易所編制的,以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全部上市股票為計算范圍,以發行量為權數的加權綜合股價指數。
深證綜合指數由深圳證券交易所從1991年4月3日開始編制並公開發表,該指數規定1991年4月3日為基期,基期指數為100點。
二、計算方法
(1)綜合指數類和成份股指數類均為派氏加權價格指數,即以指數股的計算日股份數作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
(2)兩類指數的權數分別為:
綜合指數類:股份數=全部上市公司的總股本數
成份股指數類:股份數=成份股的可流通股本數
(3)指數計算公式是
即日指數=(即日指數股總市值/基日指數股總市值)×基日指數
(4)指數股中的B股用上周外匯調劑平均匯率將港幣換算人民幣,用於計算深證綜合指數和深證成份指數。深證B股指數和成份B股指數仍採用港幣計算。
(5)每一交易日集合競價結束後,用集合競價產生的股票開市價(無成交者取昨收市價)計算開市指數,然後用連鎖方式計算即時指數,直至收市。
每日連鎖計算公式:
今日即時指數=上日收市指數×(今日即時指數股總市值/經調整上日指數股收市總市值)
指數股總市值=指數股A股總市值+指數股B股總市值。
指數股A股總市值=∑(指數股A股股價×指數股A股之股份數)。
指數股B股總市值=∑(指數股B股股價×指數股B股之股份數)×上周外匯調劑平均匯率。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⑷ 上證綜合指數以什麼為權數,按加權平均法計算股價指數
首先你要知道什麼是上證綜合指數:指上海證券交易所、以全部上市股票為樣本、以股票發行量為權數,按加權平均法計算的股價指數。它的漲跌代表大盤的走勢,它跌的話也就是大部分的股票趨勢也向下走。
⑸ 通常加權股價指數是以樣本股票什麼為權數加以計算
發行量或成交量。
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系以1966年為基期,基期指數設為100,其采樣樣本除特別股、全額交割股外,其餘上市股票均包括在內。
台灣證券交易所採用「柏謝加權算式」(PasscheFormula),與美國S&P500的公式相同,是反應整體市場股票價值變動的指標,是台灣最為人熟悉的指數。其系以上市股票之發行量當作權數來計算股價指數,采樣樣本為所有掛牌交易中的普通股。其計算公式為:指數=當期總發行市值÷基值×100,當期總發行市值為各采樣股票價格乘以發行股數所得市值之總和,因此,發行公司的市值愈高,占指數的權重就愈高,這就是典型的權值股。
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的特色是股本較大的股票對指數的影響會大於股本小的股票,其中台積電、聯電、國泰金及中鋼等都是其中的重要代表。但新上市公司股票納入指數計算,得以當時上市股數為准。如果成分股進行除權、新股權利證書上市、可轉換特別股轉換為普通股…等,基值就會進行調整,以維持加權指數之連續性。
台灣證券交易所除了有編制此指數外,另有第一、二類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不含金融股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和產業分類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
樣本股是指那些被納入指數計算范圍的股票。
上證180指數是一個成份股指數,是從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A股股票中選取一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樣本股納入指數計算范圍,因此,它不同於現有的上證綜指,後者是全部上市股票價格指數;也不同於各種分類指數,後者的樣本股是相應股票類別或行業類別的全部股票。
從總體的所有單位中抽取出來的能代表總體的部分單位。它用n表示。樣本是總體的縮影,是用以估計或推斷總體全面特徵的依據。
從上市的公司中選取行業、地域等多方面涵蓋了許多上市公司,代表面較寬的一批行業龍頭、績優藍籌股。
⑹ 股價指數怎麼算
上證指數系列均採用派許加權綜合價格指數公式計算
上證180指數
上證成份指數以成份股的調整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 = 報告期成份股的調整市值 / 基日成份股的調整市值 × 1000
其中,調整市值 = ∑(市價×調整股本數),基日成份股的調整市值亦稱為除數,調整股本數採用分級靠檔的方法對成份股股本進行調整。根據國際慣例和專家委員會意見,上證成份指數的分級靠檔方法如下表所示。比如,某股票流通股比例(流通股本/總股本)為7%,低於10%,則採用流通股本為權數;某股票流通比例為35%,落在區間(30,40 )內,對應的加權比例為40%,則將總股本的40%作為權數。
流通比例(%) ≤10 (10,20] (20,30]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
加權比例(%) 流通比例 20 30 40 50 60 70 80 100
上證50指數
上證50指數採用派許加權方法,按照樣本股的調整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 = 報告期成份股的調整市值 / 基 期 × 1000
其中,調整市值 = ∑(市價×調整股數)。調整股本數採用分級靠檔的方法對成份股股本進行調整。上證50指數的分級靠檔方法如下表所示:
流通比例(%) ≤10 (10,20] (20,30]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
加權比例(%) 流通比例 20 30 40 50 60 70 80 100
上證紅利指數
上證紅利指數採用派許加權方法,按照樣本股的調整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 = 報告期成份股的調整市值 / 基期 × 基期指數
其中,調整市值 = ∑(市價×調整股數)。
調整股本數採用分級靠檔的方法對成份股股本進行調整。上證紅利指數的分級靠檔方法如下表所示:
流通比例(%) ≤10 (10,20] (20,30]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
加權比例(%) 流通比例 20 30 40 50 60 70 80 100
綜合指數與分類指數
上證綜合指數與分類指數以樣本股的發行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 =報告期成份股的總市值 / 基 期 × 基期指數
其中,總市值 = ∑(市價×發行股數)。
新上證綜指採用派許加權方法,以樣本股的發行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 =(報告期成份股的總市值/基期)×基期指數
其中,總市值 = ∑(市價×發行股數)。
基金指數
基金指數以基金發行份額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 =報告期基金的總市值 / 基 期 × 基日指數
其中,總市值 = ∑(市價×發行份額)
⑺ 股票指數是怎麼計算的
我國股票大盤指數是指滬市的「上證綜合指數」和深市的「深證成份股指數」。上證綜合指數:以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全部股票(包括A股和B股)為樣本,以發行量為權數(包括流通股本和非流通股本),以加權平均法計算,以1990年12月19日為基日,基日指數定為100點的股價指數。深證成份股指數:從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所有股票中抽取具有市場代表性的4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為樣本,以流通股本為權數,以加權平均法計算,以1994年7月20日為基日,基日指數定為1000點的股價指數。
⑻ 股價指數計算方法
股票指數=n個樣本股票指數之和/n
股票指數是反映不同時點上股價變動情況的相對指標。通常是將報告期的股票價格與定的基期價格相比,並將兩者的比值乘以基期的指數值,即為該報告期的股票指數。股票指數的計算方法有三種:一是相對法,二是綜合法,三是加權法。
1、相對法
相對法又稱平均法,就是先計算各樣本股票指數。再加總求總的算術平均數。其計算公式為:
股票指數=n個樣本股票指數之和/n 英國的《經濟學人》普通股票指數就使用這種計演算法。
2、綜合法
綜合法是先將樣本股票的基期和報告期價格分別加總,然後相比求出股票指數。即:
股票指數=報告期股價之和/基期股價之和
代入數字得:
股價指數=(8+12+14+18)/(5+8+10+15) = 52/38=136.8%
即報告期的股價比基期上升了36.8%。
從平均法和綜合法計算股票指數來看,兩者都未考慮到由各種采樣股票的發行量和交易量的不相同,而對整個股市股價的影響不一樣等因素,因此,計算出來的指數亦不夠准確。為使股票指數計算精確,則需要加入權數,這個權數可以是交易量,亦可以是發行量。
3、加權法
加權股票指數是根據各期樣本股票的相對重要性予以加權,其權數可以是成交股數、股票發行量等。按時間劃分,權數可以是基期權數,也可以是報告期權數。
以基期成交股數(或發行量)為權數的指數稱為拉斯拜爾指數;以報告期成交股數(或發行量)為權數的指數稱為派許指數。對拉斯拜爾指數和派許指數作幾何平均,得幾何加權股價指數「費雪理想式」。
拉斯拜爾指數偏重基期成交股數(或發行量),而派許指數則偏重報告期的成交股數(或發行量)。當前世界上大多數股票指數都是派許指數。
(8)以股票發行量為權數計算股價指數擴展閱讀:
計算股價平均數或指數時經常考慮以下四點:
(1)樣本股票必須具有典型性、普通性,為此,選擇樣本應綜合考慮其行業分布、市場影響力、股票等級、適當數量等因素。
(2)計算方法應具有高度的適應性,能對不斷變化的股市行情作出相應的調整或修正,使股票指數或平均數有較好的敏感性。
(3) 要有科學的計算依據和手段。計算依據的口徑必須統一,一般均以收盤價為計算依據,但隨著計算頻率的增加,有的以每小時價格甚至更短的時間價格計算。
(4) 基期應有較好的均衡性和代表性。
⑼ 加權股價指數的內容
台灣證券交易所採用「柏謝加權算式」(Passche Formula),與美國S&P 500的公式相同,是反應整體市場股票價值變動的指標,是台灣最為人熟悉的指數。其系以上市股票之發行量當作權數來計算股價指數,采樣樣本為所有掛牌交易中的普通股。其計算公式為:指數 = 當期總發行市值÷ 基值 × 100,當期總發行市值為各采樣股票價格乘以發行股數所得市值之總和,因此,發行公司的市值愈高,占指數的權重就愈高,這就是典型的權值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