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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市場18號文

發布時間: 2022-09-04 23:09:02

❶ 上海數字貨幣交易所在哪裡

上海即將建立數字貨幣交易所,地點設立在上海市浦東新區。這所數字貨幣交易所的建立,對我國的股票市場以及數據的安全性和可行性都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標志著我國從信息化時代邁向數字化時代,是國家一個質的飛躍。
一、上海人大常委會公開徵求建立數字交易所意見
2021.10.18號,經過上海市人大常委會的會議提審,正式把對2021.9.30號申請建立數字交易所這一事件提上日程,這次會議的草案總共有十章,共計九十一條,主要分為總則,公告數據,浦東新區數據改革等十章,這一草案的建立,對以後浦東新區甚至上海市的發展都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二、國家要求數字交易所在浦東新區設立
這個草案一經提審,就引起了全國民眾的強烈反響,其中有一條明確表示,數字交易所的建立地址要在浦東新區設立,不僅要開展實質性的運營體系,更要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知法犯法這一現象堅決不能在交易所體現,不僅要保障交易所的維護信息,更要保障每一個老百姓的權益。
二、數字貨幣交易所應當制定規則
國家對上海數字交易所的硬性規定就是數字交易所一定要制定嚴格的交易規則,其他的相關的業務也要制定交易規范,一定要保障交易所的公開性,公平性以及透明性,對於大型的數據要經過嚴格審查,杜絕辦公人員向他人透露企業信息,確保這個交易平台能夠被國家所控制,整個交易過程都要有嚴格的監控措施。
這所貨幣交易所的成立,對於全國的市民來說都是一項巨大的福利,通過數字貨幣交易所,浦東新區可以吸引更多的自然人以及非法人組織進行交易,這不僅能將上海的信息數據更加快速的整理出來,准確性上也有很大的提高。

❷ 核高基概念股有哪些

核高基名單確定 多家公司獲扶持(名單)
昨日,據業內知情人士向上海證券報透露,由工信部與科技部聯合制定的核高基項目即將投放首批資金。該項目工信部已審批結束並提交給了科技部,等科技部審批完畢即可投放。另據工信部軟體司的人士證實,申報核高基項目的企業名單基本已審核完畢。

中國軟體協會理事長陳沖前不久曾透露,「核高基」項目第一批資金大概有三四十億元。昨日,陳沖接受上海證券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按照國家相關政策的制定,「軟體國產化」將是近幾年內推動國產軟體快速發展的一大動力。國產軟體目前在操作系統、資料庫和中間件等軟體核心領域還沒有突破。政府應該大力支持國產軟體企業的發展。

陳沖指出,老「18號文」出台的當年,就拉動軟體產業的收入實現翻番。目前,軟體產業的進一步發展十分需要核高基專項資金的支持。不過,新「18號文件」目前還未看到成型的東西。

記者了解到,目前明確參與核高基項目申報的上市公司有中國軟體、同方股份、川大智勝和恆生電子等。從申報的課題數量和可能獲得的補助規模依次排名為中國軟體、同方股份、恆生電子和川大智勝。

由於核高基項目備受關注,此前還有業內猜測,除此4家上市公司外,預計還有不少軟體公司也在積極申報。衛士通、遠光軟體、東軟集團、用友軟體等公司都在名單之內。

上述知情人士還向記者透露,核高基重大專項扶持將持續15年,每年專項資金平均投入規模將達到20億元,加上地方配套資金,每年投入規模將超過40億元,而基礎軟體專項預計每年的扶持資金規模可能超過10億元。

銀河證券分析師王家煒認為,目前市場上更重視的是核高基專項資金的投放對軟體行業的影響。事實上,國產軟體的推廣應用是核高基項目實施後對軟體行業更深層次的影響。來自敏感行業譬如金融、電信、電力、民航等領域的軟體采購,將極大促進國產軟體的發展。

王家煒指出,國內絕大部分軟體企業因缺乏後續發展資金,在規模上很難擴大,技術研發也往往受投入所限。而核高基專項資金將在一定程度緩解這一困境。

分析人士指出,核高基項目的出台,對包括中國軟體、用友軟體,浪潮軟體、川大智勝以及遠光軟體等本土企業在市場上提供更多的競爭優勢。其中 ,由於中國軟體的產品構成以操作系統和基礎軟體為主,可能將獲得較多的專項資金。

❸ 求問我國關於公開發行證券募集資金的相關規定

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2010-10-11)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 公告日期:2010-10-14 作者:(上海證券交易所)

發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文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69號

日期:2010-10-11

《關於修改〈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2010年6月24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273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尚福林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

(2006年9月11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89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根據2010年10月11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的決定》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證券發行與承銷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發行人在境內發行股票或者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統稱證券)、證券公司在境內承銷證券,以及投資者認購境內發行的證券,適用本辦法。

發行人、證券公司和投資者參與證券發行,還應當遵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有關證券發行的其他規定,以及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業務規則。證券公司承銷證券,還應當遵守中國證監會有關保薦制度、風險控制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的相關規定。

第三條 為證券發行出具相關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應當按照本行業公認的業務標准和道德規范,嚴格履行法定職責,對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責任。

第四條 中國證監會依法對證券發行和承銷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章 詢價與定價

第五條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當通過向特定機構投資者(以下稱詢價對象)詢價的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

詢價對象是指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主承銷商自主推薦的具有較高定價能力和長期投資取向的機構投資者,以及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

主承銷商自主推薦機構投資者的,應當制訂明確的推薦標准,建立透明的推薦決策機制,並報中國證券業協會登記備案。

第六條 詢價對象及其管理的證券投資產品(以下稱股票配售對象)應當在中國證券業協會登記備案,接受中國證券業協會的自律管理。

第七條 詢價對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依法設立,最近12個月未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相關監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採取監管措施或者受到刑事處罰;

(二)依法可以進行股票投資

(三)信用記錄良好,具有獨立從事證券投資所必需的機構和人員;

(四)具有健全的內部風險評估和控制系統並能夠有效執行,風險控制指標符合有關規定;

(五)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被中國證券業協會從詢價對象名單中去除的,自去除之日起已滿12個月。

第八條 下列機構投資者作為詢價對象除應當符合第七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證券公司經批准可以經營證券自營或者證券資產管理業務;

(二)信託投資公司經相關監管部門重新登記已滿兩年,注冊資本不低於4億元,最近12個月有活躍的證券市場投資記錄;

(三)財務公司成立兩年以上,注冊資本不低於3億元,最近12個月有活躍的證券市場投資記錄。

第九條 主承銷商應當在詢價時向詢價對象提供投資價值研究報告。發行人、主承銷商和詢價對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披露投資價值研究報告的內容,但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條 投資價值研究報告應當由承銷商的研究人員獨立撰寫並署名,承銷商不得提供承銷團以外的機構撰寫的投資價值研究報告。出具投資價值研究報告的承銷商應當建立完善的投資價值研究報告質量控制制度,撰寫投資價值研究報告的人員應當遵守證券公司內部控制制度。

第十一條 撰寫投資價值研究報告應當遵守下列要求:

(一)獨立、審慎、客觀;

(二)引用的資料真實、准確、完整、權威並須註明來源;

(三)對發行人所在行業的評估具有一致性和連貫性;

(四)無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十二條 投資價值研究報告應當對影響發行人投資價值的因素進行全面分析,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一)發行人的行業分類、行業政策,發行人與主要競爭者的比較及其在行業中的地位;

(二)發行人經營狀況和發展前景分析;

(三)發行人盈利能力和財務狀況分析;

(四)發行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分析;

(五)發行人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投資價值比較;

(六)宏觀經濟走勢、股票市場走勢以及其他對發行人投資價值有重要影響的因素。

投資價值研究報告應當在上述分析的基礎上,運用行業公認的估值方法對發行人股票的合理投資價值進行預測。

第十三條 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在刊登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和發行公告後向詢價對象進行推介和詢價,並通過互聯網向公眾投資者進行推介。

詢價分為初步詢價和累計投標詢價。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通過初步詢價確定發行價格區間,在發行價格區間內通過累計投標詢價確定發行價格。

第十四條 首次發行的股票在中小企業板、創業板上市的,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可以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確定發行價格,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第十五條 詢價對象可以自主決定是否參與初步詢價,詢價對象申請參與初步詢價的,主承銷商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未參與初步詢價或者參與初步詢價但未有效報價的詢價對象,不得參與累計投標詢價和網下配售。

第十六條 詢價對象應當遵循獨立、客觀、誠信的原則合理報價,不得協商報價或者故意壓低或抬高價格。

第十七條 主承銷商的證券自營賬戶不得參與本次發行股票的詢價、網下配售和網上發行。

與發行人或其主承銷商具有實際控制關系的詢價對象,不得參與本次發行股票的詢價、網下配售,可以參與網上發行。

第十八條 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在發行價格區間和發行價格確定後,應當分別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予以公告。

第十九條 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在推介過程中不得誤導投資者,不得干擾詢價對象正常報價和申購,不得披露招股意向書等公開信息以外的發行人其他信息;推介資料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二十條 詢價對象應當在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對上年度參與詢價的情況進行總結,並就其是否持續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條件以及是否遵守本辦法對詢價對象的監管要求進行說明。總結報告應當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第二十一條 上市公司發行證券,可以通過詢價的方式確定發行價格,也可以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發行價格。

上市公司發行證券的定價,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的有關規定。

第三章 證券發售

第二十二條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4億股以上的,可以向戰略投資者配售股票。發行人應當與戰略投資者事先簽署配售協議,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在發行公告中披露戰略投資者的選擇標准、向戰略投資者配售的股票總量、占本次發行股票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制等。

第二十三條 戰略投資者不得參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初步詢價和累計投標詢價,並應當承諾獲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於12個月,持有期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四條 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向參與網下配售的詢價對象配售股票。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少於4億股的,配售數量不超過本次發行總量的20%;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4億股以上的,配售數量不超過向戰略投資者配售後剩餘發行數量的50%。詢價對象應當承諾獲得本次網下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於3個月,持有期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計算。

本次發行的股票向戰略投資者配售的,發行完成後無持有期限制的股票數量不得低於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的25%。

第二十五條 股票配售對象限於下列類別:

(一)經批准募集的證券投資基金;

(二)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三)證券公司證券自營賬戶;

(四)經批准設立的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五)信託投資公司證券自營賬戶;

(六)信託投資公司設立並已向相關監管部門履行報告程序的集合信託計劃;

(七)財務公司證券自營賬戶;

(八)經批準的保險公司或者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證券投資賬戶;

(九)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管理的證券投資賬戶;

(十)在相關監管部門備案的企業年金基金;

(十一)主承銷商自主推薦機構投資者管理的證券投資賬戶;

(十二)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證券投資產品。

第二十六條 詢價對象應當為其管理的股票配售對象分別指定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專門用於累計投標詢價和網下配售。指定賬戶應當在中國證監會、中國證券業協會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備案。

第二十七條 股票配售對象參與累計投標詢價和網下配售應當全額繳付申購資金,單一指定證券賬戶的累計申購數量不得超過本次向詢價對象配售的股票總量。

第二十八條 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通過累計投標詢價確定發行價格的,當發行價格以上的有效申購總量大於網下配售數量時,應當對發行價格以上的全部有效申購進行同比例配售。

第二十九條 主承銷商應當對詢價對象和股票配售對象的登記備案情況進行核查。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詢價對象不得配售股票:

(一)未參與初步詢價;

(二)詢價對象或者股票配售對象的名稱、賬戶資料與中國證券業協會登記的不一致;

(三)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價或者足額劃撥申購資金;

(四)有證據表明在詢價過程中有違法違規或者違反誠信原則的情形。

第三十條 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網下配售股票,應當與網上發行同時進行。

網上發行時發行價格尚未確定的,參與網上發行的投資者應當按價格區間上限申購,如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低於價格區間上限,差價部分應當退還給投資者。

投資者參與網上發行應當遵守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一條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達到一定規模的,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在網下配售和網上發行之間建立回撥機制,根據申購情況調整網下配售和網上發行的比例。

網上申購不足時,可以向網下回撥由參與網下的機構投資者申購,仍然申購不足的,可以由承銷團推薦其他投資者參與網下申購。

第三十二條 初步詢價結束後,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4億股以下,提供有效報價的詢價對象不足20家的,或者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4億股以上,提供有效報價的詢價對象不足50家的,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不得確定發行價格,並應當中止發行。

網下機構投資者在既定的網下發售比例內有效申購不足,不得向網上回撥,可以中止發行。網下報價情況未及發行人和主承銷商預期、網上申購不足、網上申購不足向網下回撥後仍然申購不足的,可以中止發行。中止發行的具體情形可以由發行人和承銷商約定,並予以披露。

中止發行後,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內,經向中國證監會備案,可重新啟動發行。

第三十三條 上市公司發行證券,存在利潤分配方案、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東大會表決或者雖經股東大會表決通過但未實施的,應當在方案實施後發行。相關方案實施前,主承銷商不得承銷上市公司發行的證券。

第三十四條 上市公司向原股東配售股票(以下簡稱配股),應當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股東配售,且配售比例應當相同。

第三十五條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股份(以下簡稱增發)或者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主承銷商可以對參與網下配售的機構投資者進行分類,對不同類別的機構投資者設定不同的配售比例,對同一類別的機構投資者應當按相同的比例進行配售。主承銷商應當在發行公告中明確機構投資者的分類標准。

主承銷商未對機構投資者進行分類的,應當在網下配售和網上發行之間建立回撥機制,回撥後兩者的獲配比例應當一致。

第三十六條 上市公司增發股票或者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向原股東優先配售,優先配售比例應當在發行公告中披露。

第三十七條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證券的,發行對象及其數量的選擇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的相關規定。

第四章 證券承銷

第三十八條 證券公司實施證券承銷前,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發行與承銷方案。

第三十九條 證券公司承銷證券,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採用包銷或者代銷方式。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未採用自行銷售方式或者上市公司配股的,應當採用代銷方式。

第四十條 股票發行採用代銷方式的,應當在發行公告中披露發行失敗後的處理措施。股票發行失敗後,主承銷商應當協助發行人按照發行價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股票認購人。

第四十一條 證券發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由承銷團承銷的,組成承銷團的承銷商應當簽訂承銷團協議,由主承銷商負責組織承銷工作。

證券發行由兩家以上證券公司聯合主承銷的,所有擔任主承銷商的證券公司應當共同承擔主承銷責任,履行相關義務。承銷團由3家以上承銷商組成的,可以設副主承銷商,協助主承銷商組織承銷活動。

第四十二條 承銷團成員應當按照承銷團協議及承銷協議的規定進行承銷活動,不得進行虛假承銷。

第四十三條 承銷協議和承銷團協議可以在發行價格確定後簽訂。

第四十四條 主承銷商應當設立專門的部門或者機構,協調公司投資銀行、研究、銷售等部門共同完成信息披露、推介、簿記、定價、配售和資金清算等工作。

第四十五條 證券公司在承銷過程中,不得以提供透支、回扣或者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不正當手段誘使他人申購股票。

第四十六條 上市公司發行證券期間相關證券的停復牌安排,應當遵守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則。

主承銷商應當按有關規定及時劃付申購資金凍結利息。

第四十七條 投資者申購繳款結束後,主承銷商應當聘請具有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會計師事務所)對申購資金進行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還應當聘請律師事務所對向戰略投資者、詢價對象的詢價和配售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本辦法的規定等進行見證,並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第四十八條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4億股以上的,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可以在發行方案中採用超額配售選擇權。超額配售選擇權的實施應當遵守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規定。

第四十九條 公開發行證券的,主承銷商應當在證券上市後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備承銷總結報告,總結說明發行期間的基本情況及新股上市後的表現,並提供下列文件:

(一)募集說明書單行本;

(二)承銷協議及承銷團協議;

(三)律師見證意見(限於首次公開發行);

(四)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

(五)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五十條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在發行完成後向中國證監會報送下列文件:

(一)發行情況報告書;

(二)主承銷商關於本次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的報告;

(三)發行人律師關於本次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的見證意見;

(四)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

(五)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五章 信息披露

第五十一條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在發行過程中,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程序、內容和格式,編制信息披露文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五十二條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在發行過程中披露的信息,應當真實、准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五十三條 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將發行過程中披露的信息刊登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同時將其刊登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互聯網網站,並置備於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場所,供公眾查閱。

第五十四條 發行人披露的招股意向書除不含發行價格、籌資金額以外,其內容與格式應當與招股說明書一致,並與招股說明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五條 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在刊登招股意向書或者招股說明書摘要的同時刊登發行公告,對發行方案進行詳細說明。

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在發行價格確定後,披露網下申購情況、網下具體報價情況。

第五十六條 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公告發行價格和發行市盈率時,每股收益應當按發行前一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凈利潤除以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提供盈利預測的發行人還應當補充披露基於盈利預測的發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發行當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核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凈利潤預測數除以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發行人還可以同時披露市凈率等反映發行人所在行業特點的發行價格指標。

第五十七條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向戰略投資者配售股票的,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在網下配售結果公告中披露戰略投資者的名稱、認購數量及承諾持有期等情況。

第五十八條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後,應當按中國證監會的要求編制並披露發行情況報告書。

第五十九條 本次發行的證券上市前,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按證券交易所的要求編制信息披露文件並公告。

第六章 監管和處罰

第六十條 發行人、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及詢價對象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中國證監會可以責令其整改;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採取監管談話、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等行政監管措施,記入誠信檔案並公布。

第六十一條 發行人、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詢價對象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本辦法規定,依法應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 證券公司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除承擔《證券法》規定的法律責任外,自中國證監會確認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參與證券承銷:

(一)承銷未經核準的證券;

(二)在承銷過程中,進行虛假或誤導投資者的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推介活動,以不正當手段誘使他人申購股票;

(三)在承銷過程中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六十三條 證券公司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除承擔《證券法》規定的法律責任外,自中國證監會確認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參與證券承銷:

(一)提前泄漏證券發行信息;

(二)以不正當競爭手段招攬承銷業務;

(三)在承銷過程中不按規定披露信息;

(四)在承銷過程中的實際操作與報送中國證監會的發行方案不一致;

(五)違反相關規定撰寫或者發布投資價值研究報告。

第六十四條 發行人及其承銷商違反規定向參與認購的投資者提供財務資助或者補償的,中國證監會可以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警告、罰款。

第六十五條 詢價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券業協會應當將其從詢價對象名單中去除:

(一)不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條件;

(二)最近12個月內因違反相關監管要求被監管談話三次以上;

(三)未按時提交年度總結報告。

第七章 附則

第六十六條 本辦法所稱網上發行,是指通過證券交易所技術系統進行的證券發行。

本辦法所稱網下配售,是指不通過證券交易所技術系統、由主承銷商組織實施的證券發行。

第六十七條 上市公司其他證券的發行和承銷比照本辦法執行。

第六十八條本辦法自2006年9月19日起施行。《證券經營機構股票承銷業務管理辦法》(證委發[1996]18號)、《關於禁止股票發行中不當行為的通知》(證監發字[1996]21號)、《關於堅決制止股票發行中透支等行為的通知》(證監發字[1996]169號)、《關於禁止證券經營機構申購自己承銷股票的通知》(證監機字[1997]4號)、《關於加強證券經營機構股票承銷業務監管工作的通知》(證監機構字[1999]54號)、《關於法人配售股票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發行字[1999]121號)、《關於股票上市安排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發行字[2000]86號)、《關於證券經營機構股票承銷業務監管工作的補充通知》(證監機構字[2000]199號)、《關於新股發行公司通過互聯網進行公司推介的通知》(證監發行字[2001]12號)及《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試行詢價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發行字[2004]162號)同時廢止。

❹ 大宗交易是什麼意思,股票出現大宗交易意味著什麼呢

你好,大宗交易又稱為大宗買賣,是指達到規定的最低限額的證券單筆買賣申報,買賣雙方經過協議達成一致並經交易所確定成交的證券交易。
風險揭示:本信息部分根據網路整理,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一、買進信號
股價很低時,公司會在某個價位間買進本公司的股票,莊家在吸夠足夠的籌碼時,為了吸引散戶的目光也會這么做,這時,是買進的信號,當然,如果莊家進行洗盤結果後,在大幅拉升時,也會採用這種方式。
二、賣出信號
當股價已經漲了很多,而且已經接近或者高於歷史最高價時,這時的大筆買進往往是一個陷阱,如果以前已經有了二到三次洗盤時,這種可能性就更大了,這時最好能及時出局。
三、收購信號
當一個機構或者集團要收購一家上市公司時,有時一般會採用這種方式。
以上就是關於股票大宗交易的全部介紹,看完之後希望大家對它有深刻的了解,無論以後是在炒股還是相關投資問題上有個很好的把控,能夠為自己的收益盈虧帶來最大化。小編在此提醒大家股市有風險,慎重投資,避免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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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深圳地產股都有那些

1、天健集團(000090):

深圳天健集團,全名為深圳市天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系被深圳市政府列為做強做大的綜合性大型企業集團,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主導產業為市政工程、建築施工、房地產開發和投資開發,兼營工業、商貿、交通運輸、房屋租賃、物業管理、建材生產及賓館酒樓。

公司改編為地方企業至天健公司成立前的10年間(1983年-1993年),公司先後承建了深圳直升飛機場及深南大道、濱河大道、北環大道等市區主要交通幹道,承接了筆架山水廠、鹽田港後方市政排污工程和福田河改造等市政建設項目。

2、深振業(000006):

深圳市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於1989年5月25日成立,領取深司字N23093號企業法人營業執照。1992年4月27日,經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分行以深銀復字(1992)第059號文批准,公司發行A 股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經營范圍包括土地開發、房產銷售及租賃、物業管理。 主要產品或提供的勞務:本公司的主要產品是提供商品住宅,以及提供物業租賃服務。

3、深圳市長城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042):

深圳市長城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創立於1984年9月,前身為深圳市屬全民所有制國營企業深圳市工程開發公司。1994年,經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函〔1994〕18號文批准,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造,更名為「深圳市長城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同年9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式掛牌。

2004年11月,經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司成功引進戰略投資者,民營企業廣東聯泰集團通過江西聯泰實業有限公司、深圳聯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共受讓公司28%股權,成為公司第二大股東,形成了產權多元化的體制。

公司以房地產開發為核心業務,並將業務延伸至產業鏈的相關環節,包括酒店經營、倉儲物流、物業經營、建築施工、物業管理等,是國家房地產開發一級企業,廣東省城市建設一類一級綜合開發企業。

公司秉承「給股東以滿意的投資回報,給客戶以理想的居住生活,給員工以廣闊的發展空間」的經營理念,以打造最好的住宅產品為使命,業務快速發展,形成了立足深圳,輻射東莞、惠州、成都、上海、大連等多個地區的發展格局。

4、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000002):

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84年,1988年進入房地產行業,1991年成為證券交易所第二家上市公司。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成為國內最大的住宅開發企業,業務覆蓋珠三角、長三角、環渤海三大城市經濟圈以及中西部地區,共計53個大中城市。

5、保利地產(600048):

保利房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保利集團控股的大型國有房地產企業,是中國保利集團房地產業務的運作平台,國家一級房地產開發資質企業 。總部位於廣州。2006年7月31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成為在股權分置改革後,重啟IPO市場的首批上市的第一家房地產企業。

保利地產,秉承現代化建築的自然主義與舒適性居住的人本精神,尋求建築與自然、人與建築、人與人之間的和諧共生,詮釋「和諧生活,自然舒適」的至高境界。「和諧」是企業產品追求的核心價值理念和最高設計理想,貫穿於產品的各個層面、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之中。

「自然」是企業產品追求的總體風格和最重要的產品特色,是產品層面的核心思想。「舒適」是企業產品提供給目標客戶的最大利益點,體現了「以客戶為中心」的思想。

❻ 2020.1.18股票市場開市嗎

2020年1月24日至30日春節放假調休,共7天。
18號是周六不開市的

股市周末節假日都不開市,也不補假
1月22日(星期三)至1月30日(星期四)不提供港股通服務,1月31日(星期五)起照常開通港股通服務。另外,1月18-19日、2月1-2日為周末休市。

❼ 我國股票IPO定價如何

IPO定價是指在新股進入市場之前的定價,是對即將進入市場的股票價值的事前判斷,是一種不完全信息條件下的博弈行為,這就決定了要十分精確地確定新股發行價格是相當困難的,也是不太現實的。然而新股發行價格的確定是新股發行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環節和內容,新股發行價格的高低決定著新股發行的成功與否,也關繫到各參與主體的根本利益,並影響到股票上市後的具體表現。

對發行人而言,發行價格的高低直接決定其籌集資金計劃的完成情況和發行的成本,而且也影響公司的未來發展;對承銷商而言,發行價格的高低決定了它的成本效益水平;對投資者而言,發行價格既是投資慾望轉化為現實的決定因素,同時又是投資人未來收益水平的決定性因素。

發行價較低時,新股發行較容易、順利,然而若發行價過低,則可能損害原有股東的利益,而且募集資金量少,發行公司的籌資需求難以滿足,不利於公司的長期發展;若發行價過高,則增大承銷商的發行風險和發行難度,並且也會增大投資者的成本,抑制投資者的認購熱情,從而最終影響到發行公司的籌資需求。

❽ 股市裡的STAQ、NET市場是什麼

1、STAQ系統,全稱為全國證券交易自動報價系統。

1990年12月5日,全國證券交易自動報價系統(STAQ系統)正式開始運行。STAQ系統是一個基於計算機網路進行有價證券交易的綜合性場外交易市場。

系統中心設在北京,連接國內證券交易比較活躍的大中城市,為會員公司提供有價證券的買賣價格信息以及結算等方面的服務,使分布在各地的證券機構能高效、安全地開展業務。

2、NET系統是由中國證券交易系統有限公司(簡稱中證交)設計。利用覆蓋全國100多個城市的衛星數據通訊網路連接起來的計算機網路系統,為證券市場提供證券的集中交易及報價、清算、交割、登記、託管、咨詢等服務。

NET系統由交易系統、清算交割系統和證券商業務系統這三個子系統組成。

(8)股票市場18號文擴展閱讀:

STAQ系統本身屬於非盈利性的會員制組織,全體會員大會是系統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會員大會選舉理事會。

STAQ系統的日常事務由執行委員會主持。在當時,STAQ系統的建立,推動了全國證券市場的發展,便於異地證券機構間的溝通。STAQ系統在交易機制上普遍採用了做市商制度,在市場組織上採取了嚴格自律性管理方法。

2000年9月1日中國證監會辦公廳下發《關於答復STAQ、NET系統股民詢問口徑的通知》(證監會辦發[2000]29號文件),主要內容「已經或正在採取符合上市條件的推薦上市、暫不符合上市條件但有重組基礎的在進行重組後推薦上市、

不具備重組基礎的將其原流通法人股與已上市或擬上市公司的股份進行置換、組織有實力的企業收購等措施處理兩系統原掛牌股票。今後,中國證監會將一如既往,對兩系統原掛牌企業的上市申請,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優先考慮,抓緊審核。」

❾ 2020年1月18號股市上班嗎

不上班。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2020年部分節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證監辦發〔2019〕70號)要求,2020年A股休市時間如下:

1、元旦:1月1日(星期三)休市,1月2日(星期四)起照常開市。

2、春節:1月24日(星期五)至1月30日(星期四)休市,1月31日(星期五)起照常開市。另外1月19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為周末休市。

(9)股票市場18號文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要注意波段操作,追求利潤更大化:掌握一種應手的指標,緊盯手中個股,在其出現相對階段頭部的時候賣出,等待回落到相對底部時再買回來,有經驗和有條件的投資者,甚至可以每日做部分T 0操作。如果運用得當,在同一時間段內,在同一股票上,可以比一直持股不動多獲得30%以上的收益。

要注意熱點轉換,學會見風使舵:每一波大的行情的啟動,都是先由局部熱點帶動起來的。善於觀察,注意思考,跟上熱點,捉住領頭羊,就會獲得更大的收益。每當行情進入亢奮階段,必定是其他熱點開始輪換、各領風騷的時候。此時應適時換股,踏准節奏,才能爭取到最大收益。

❿ 現在IC行業情況如何

炬力集成董事長李湘偉
一、關於 IC設計業進入低潮期的挑戰和機遇,·未來本土IC(集成電路)設計業的發展將面臨更加嚴峻的考驗、明年本土IC設計業的總體發展形勢?
李湘偉:2007年整個中國半導體行業的發展環境發生了微妙的變化:由於集成電路產業產品開發周期較長,投入大,技術含量和技術積累要求高且產品推出後生命周期越來越短,單價下降快等特點,原本極力熱衷於投資半導體行業的國外風險投資公司逐漸選擇了淡出。很多企業面臨著資金鏈斷裂的危險。
另一方面,我們也注意到,國家產業扶持政策逐漸遠離外商獨資企業而偏向於純粹的內資企業。這使得像炬力這一類主要資產、團隊、經營實體和業務來源都在國內的紅籌企業,在具備了一定技術和市場基礎,具備了一定創新和競爭能力之後,在進一步發展和整合的過程中面臨孤立無援的局面,顯得後勁不足。
二、本土IC設計業的機遇與國家政策的扶持
李湘偉 : 現有的一些扶持政策呈兩極化的趨勢。一方面,技術指引超前中國IC設計企業現有的水平,較多的資助政策關注在超越世界領先技術或是在某些領域零突破的尖端科技,而忽略了現有的已產業化的科技技術。「高精尖」科技的發展代表著國家科技發展的水平,固然重要,但支撐中國半導體產業發展的,更多的是一些從事消費類、工業類的電子元器件設計的IC設計公司。他們擁有一定的研發基礎,有廣泛的業務平台,有成熟銷售渠道,並占據一定的市場份額。鑒於IC設計企業在半導體產業中特有的超大型杠桿效應,被帶動的下游電子零配件商、模具廠商、電子顯示屏廠商、整機製造商等成百上千個產業鏈內的合作夥伴,創造的將是近百倍的產值效益。這些才是半導體產業發展的堅實基礎。
另一方面,現有的扶持政策有一些在操作層面落後於IC設計企業實際情況。如目前大力鼓勵的軟體外包或是產學研合作,在IC設計企業中,真實起到的作用並不大。以產學研合作形式舉例來說,對於研發能力不足的製造型企業,會起到很大的協助作用。但對於本身是研發性質的IC設計企業來說,更多需要提升的是市場敏銳的預測和與下游廠商的配合以及實際應用的系統方案設計技術。大多高校老師的知識與經驗不足以滿足企業製造產品和技術改良的需求,產學研多流於形式,沒有真正起到產業推廣的效果。
三、關於IC產業整合及未來發展
李湘偉 : 國內IC設計企業整合,面臨的最大問題還是人才稀缺。當前的突出問題在於:初中級人才多,高層次人才少;繼承型人才多,創新型人才少;理論型人才多,實用型人才少。即便是在現有的國內高層次人才資源中,能夠在實際中有長期項目積累和經驗,可以作出重大科技創新和完成產品開發的人才也很匱乏。面對現在不景氣的世界經濟環境,IC設計行業更應注重自身研發的創新與深耕,圍繞自有知識產權建造系統級晶元,更注重產品的產業化與商業化,提升產品的附加價值。
四、關於本土融資體系的改革
李湘偉: IC設計企業在成立初期,大多有風險投資資金的引入,企業性質多數為外資企業,這樣的模式,在國內上市,並不是很容易。但目前海外風險市場的資金已逐漸遠離中國企業。大部分IC設計公司要想在國內成功融資,要走的路還很長,希望政府可以將IC設計企業上市條件進一步放寬,加大政策性的支持,優先支持安排上市融資,以解決企業融資之憂。
上海芯略電子總經理張釗鋒
一、關於 IC設計業進入低潮期的挑戰和機遇,·未來本土IC(集成電路)設計業的發展將面臨更加嚴峻的考驗、明年本土IC設計業的總體發展形勢?
張釗峰 :國內IC設計公司在經歷了6年的高速發展期後,進入調整期本身應該是符合半導體產業的發展規律。隨著技術的發展進步和工藝的成熟,系統集成和融合已成為必然趨勢。復雜度略高的晶元從產品研發到產品銷售平均周期為兩到三年。沒有選對市場方向或者研發尚未有結果的公司必然會遭淘汰。另外由於國際經濟大形勢的不樂觀,風險投資的收縮,特別是半導體產業方面,本土IC設計業將在市場、資金等方面面臨非常大的挑戰。尚未有產品銷售的公司在沒有持續的資金支持下生存成為問題。尚未佔有市場一席之地的公司必然將採取價格戰的戰術擠進市場,造成市場的惡性競爭。已有產品銷售的公司在整體市場蕭條的情況下,銷售額將大幅下滑。人民幣升值、勞動力成本提高、原材料成本攀升,更使得IC設計企業及其產業鏈「雪上加霜」。本土IC設計業明年必然出現大面積整合和兼並,橫向聯合及合作會增加,IC設計公司的商務模式和生存模式也同樣被深刻地反思和調整。
本土IC設計公司將面臨的困難和挑戰有:系統整合度非常高,小器件紛紛被集成到大系統中;整體市場低迷;下游終端/整機廠商洗牌和整合;同業競爭異常激烈;利潤空間大幅降低;無休止的價格戰;惡劣的融資環境;技術升級及降低成本缺乏資金;由於一系列困難導致的團隊軍心不穩;強有力的國際競爭等。
經過過去幾年的產業積累和磨煉,國內IC設計公司培養了一批設計精英,由於產業的整合,必然使這些人才流入到更優秀的企業中。經過洗牌,同業競爭對手將減少,自身水平會得到提升。有技術能力和突破 SoC(系統級晶元)門檻的公司一旦找准市場方向就會快速成長。企業經過殘酷的淘汰後,心態和生存之道都會調整,企業效率會更高,企業掌舵人會更貼近實際和符合市場的需求。
二、本土IC設計業的機遇與國家政策的扶持
張釗峰: 在創新體系建設方面,需要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提供和加強對創新的審核和指導,提供充裕的資金支持,提供完整的軟硬體平台,讓企業規避IC創新的風險。 關於持續創新的資金來源,國家和各地政府層面的IC設計專項;集成民間游資,正確引導規范投資方向;為IC設計企業和其終端客戶牽線搭橋;產業鏈的下游如果能在早期對上游進行資金的幫助,也能有效地減少企業創新的風險。
國家的創新評審體系:評審隊伍需要更專業化,更年輕化,更普及化;評審流程和評審指標需要更透明化。
三、關於IC產業整合及未來發展
張釗峰:縱向整合可以使產品更快更好更深入地推向市場;橫向整合可以使企業往更大的平台方向走。整合需要企業領導人的胸懷和眼光。無法整合的原因主要在於各種利益的再分配問題和企業高層的重新定位問題。
市場規范,減少惡性競爭;企業相互合作,提高產品的競爭力;促進和加速企業之間的整合兼並,對國內IC企業是一件大好事;希望政府能從政策面和資金面提供更大的支持力度。
四、關於本土融資體系的改革
張釗峰:應針對IC設計企業制定稅收優惠政策,適當降低高科技企業上市門檻,同時加強監管。 www.qingcom.com
大唐微電子總經理趙倫
一、關於 IC設計業進入低潮期的挑戰和機遇,·未來本土IC(集成電路)設計業的發展將面臨更加嚴峻的考驗、明年本土IC設計業的總體發展形勢?
趙 倫 : 明年本土IC設計業的總體發展形勢的確不容樂觀,主要原因有:
第一,全球金融危機給消費者帶來的危機感使得明年甚至是今年年末的傳統消費旺季蒙上了一層陰影,消費信心明顯下降,這對於面向中低端消費類應用的IC設計企業肯定會有負面影響。
第二,國內經濟也出現增長速度下降的現象,尤其是廣東等沿海大省企業也出現了許多負面消息,對於國內一批以智能卡IC為主業的設計廠商也會出現用戶數下降、價格進一步下滑的不利局面。
第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集中換發工作也已逐漸向平穩發放過渡,四家規模較大或發展速度較快的設計公司都會面臨產品轉型與培育新增長點的新形勢。 上述三個原因會影響一批本土IC設計業,特別是排名前十的企業大多會受到較大影響。
二、本土IC設計業的機遇與國家政策的扶持
趙 倫 :本土IC設計業的崛起仍應歸功於國務院18號文件的下發與實施,盡管在實施過程中並未有巨額財政補貼,但傳達的精神是明確的,國家堅決支持IC設計業及其創新。在國外勢力的壓力下終止執行後至今沒有類似政策出台,雖有補充措施但其影響力遠未達到當年18號文出台後對本土IC設計業的促進效果。同時政策的落實也需要政府各部門的密切配合(當初18號文的落實效率在北京等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是相當高的)。因此,發揮政府主管部門的大智慧,出台新的與18號文有同樣影響力甚至能夠超越的政策,在當前形勢下顯得尤為重要。國務院批準的涉及IC產業的幾項國家重大科技專項能夠起到相當大的引導創新的作用(但18號文的普惠作用尚無法填補)。
創新體系建設是一個全民族的發展大計,既要有政府的政策引導,又要有百姓的具體支持和社會輿論的配合,這些條件不是短期就能夠改善的,可喜的是黨中央、國務院制定了明確的政策,支持自主創新,使包括TD-SCDMA第三代移動通信標准及系統在內的一批自主創新成果得到普遍應用,為產業界自主創新增加投入增強了信心。
三、關於IC產業整合及未來發展
趙 倫 :行業整合要因地制宜。在我國規模較大的IC設計企業當中,國有企業佔有相當比例,雖同屬國企但隸屬不同利益集團更加難以整合。因此,個人認為應遵循客觀規律,片面追求規模而生硬整合不會有預期效果,在資本市場漸漸成熟,市場環境認同資本的權威性之後,以資本為紐帶進行整合也許會順利些。
整個國內IC設計業的應對措施難以概括,需要行業協會、政府主管部門從全局角度綜合不同特點給出宏觀指導。當然,增收節支是企業經營永恆的主題,壓縮開支,堵塞漏洞,縮減規模是當前需要下大氣力去做的。
四、關於本土融資體系的改革
趙 綸: IC設計業上市融資已成這個行業的國際「定式」,但本土IC設計業在國際大環境中的地位卻不容樂觀,最好的也在30名開外,且都面臨業務不能持續增長的老大難問題,而國際投資界最關注的就是「持續增長」,解決不好這個關鍵問題,國內IC設計業在海外融資市場上的表現還會更差,甚至不會再有人關注中國IC設計業(當前國際風險投資商已經轉移了視線不再關注中國IC設計業了)。國內融資環境與國際環境相比有很大不同,更注重已完成創業的企業融資,對IC設計業這種風險投資並不適合,原因是國內股票市場與國際環境相比發展歷程仍較短,投機性更強,對社會穩定影響更大。對於IC設計企業首要任務仍然是銳意創新,有獨創性的思路開發市場歡迎的產品,即使是傳統產品也要做得和別人不一樣。對於國內融資環境而言,風險投資仍然充滿機遇與風險,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增長,風險投資必然會起到越來越重要的加速器作用,政府應在受控條件下逐步放寬風險投融資條件,加強監管。www.360manage.com
CSIA信息部主任李柯
一、關於 IC設計業進入低潮期的挑戰和機遇,·未來本土IC(集成電路)設計業的發展將面臨更加嚴峻的考驗、明年本土IC設計業的總體發展形勢?
李 柯 :當前國內IC設計業乃至整個IC產業都遇到了一定的困難,從宏觀上看,這是產業發展中的正常現象。全球半導體產業在近30年的發展中出現過多次繁榮與衰退。而國內IC產業自上世紀90年代初開始大發展以來,從未出現過衰退,國內產業界對於「硅周期」的認識僅僅停留在概念上,從未有過親身體驗。這也許是為什麼國內業界對於此次產業的波動有些「過激反應」的原因所在。從未來發展來看,預計2009年及未來5年的行業銷售額年均增速仍能達到30%以上。但就企業而言,重新洗牌的過程將不可避免。新一批領軍企業將陸續涌現並帶領行業持續發展。
在機遇與挑戰方面,我們認為產業未來發展的機遇與挑戰都來自於創新。創新體現在多個方面,既有技術創新、產品創新,也有模式創新、制度創新。這是每個企業都需要深入思考的問題。
二、關於IC產業整合及未來發展
李 柯: 行業整合說到底是企業之間的整合。企業作為人、財、物的載體,其整合也是這三大要素之間的整合。目前國內IC設計行業人、財、物的分布十分分散。首先看「物」,也就是設計工具、核心技術以及相關專利,由於集團內部與關聯企業間的授權許可,以及各產業孵化平台的扶持,昂貴的設計工具在國內並未成為涉足IC設計領域企業的門檻。與此同時,國內IC設計企業在核心技術與相關專利上的普遍缺乏,也使得企業間的兼並缺少實質上的動力。其次,「財」方面,幾乎沒有一家國內IC設計企業擁有龐大的現金,國內IC行業的整合因而缺少了必不可少的資本杠桿。最後看「人」,由於國內IC行業創業氛圍濃郁,加之各地對團隊創業的鼓勵與支持,IC企業內部員工外出創業的現象十分普遍,這無形中使得企業即便通過兼並整合也無法獲得必要的、穩定的人力資源保障。綜合以上三方面因素,IC設計業內部依靠自發力量進行的整合無疑是十分困難的。如要推動IC設計業的整合,只能是自上而下,在政策引導、行業監管、市場准入等因素共同作用下實現。
三、關於本土融資體系的改革
李 柯:目前國內IC設計企業普遍仍是中小企業,獲取發展資金十分困難,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IC設計業的技術創新與企業發展。面對這一局面,政府可以考慮出台一些有針對性的鼓勵政策,幫助IC設計企業渡過資金難關。如對於經國家認定的IC設計企業,可降低其在國內上市融資的門檻,其在經認定的國內IC生產企業進行流片、封裝業務,政府應提供一定的補貼。此外,還可向經認定的IC設計企業提供政府擔保的免抵押銀行貸款等。
凌訊華業執行副總經理張光華
一、關於 IC設計業進入低潮期的挑戰和機遇,·未來本土IC(集成電路)設計業的發展將面臨更加嚴峻的考驗、明年本土IC設計業的總體發展形勢?
張光華 :近年來國內半導體行業的發展明顯減速,從目前發展態勢來看,整個國內IC行業已經進入低潮期,全球化金融危機的嚴重影響也開始逐漸顯現,行業發展的不確定性進一步加大,本土的IC設計企業正面臨嚴峻挑戰,而且這些不利因素短期內不會消除,所以未來1~2年行業的總體發展形勢不容樂觀。
綜合起來,國內IC設計企業面臨的困難主要體現在資金、市場這兩個方面。盡管目前國內IC設計研發企業的數量已經不少,也經歷了一個較長時期的快速發展,但絕大部分還是比較弱小的中小規模企業,整個產業格局並未發生改變。
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相對於其他區域的經濟發展態勢而言,中國經濟良好運轉的基本面尚未改變,雖然IC企業面臨著重重困難,但也不宜過分悲觀,危機中仍然孕育著機遇。對於國內IC企業而言,未來的發展道路上雖有來自於國際形勢的挑戰,但更不可忽略的是自上而下的機遇與發展空間。
二、本土IC設計業的機遇與國家政策的扶持
三、關於IC產業整合及未來發展
張光華 : 一般而言,對於一個初創IC設計公司,其結局大致有四種:第一,無法生存,自然消亡;第二,被人收購;第三,IPO(首次公開上市),這條路相對困難,成功率不太高;第四,長遠打算,自給自足,持續發展。因此行業的整合也就有相應的兩種情況:第一,被動整合;第二,主動整合。
四、關於本土融資體系的改革
張光華 : 一方面,企業自身需要擴寬融資渠道,保證資金的利用效率和流動性;另一方面,也需要充分發揮產業聯盟、行業協會等相關組織的聯動效應,為政府部門的重要產業決策提供依據,引導資源的合理配置,促成寬松的企業外部融資環境,爭取更多的扶持資金和優惠政策投入到科技含量更高、發展前景更好的優勢產業領域,為未來的新興經濟增長點提供發展動力。同時,需要進一步倡導行業內的自主科技創新,提高IC企業的設計研發能力,促進優勝劣汰,加快行業整合與並購,讓具備卓越創新能力和良好發展態勢的優秀企業做大做強,形成規模經濟。另外,要貫徹產品研發的市場需求導向,加強對下游終端產品的消費引領作用,將成熟的科技創新成果盡快應用於各種消費電子終端,提高下游產品的市場競爭力,開發成熟的高端市場。
政府可以牽頭成立IC創投基金,邀請海內外企業或基金參股。政府應鼓勵本土IC企業在內地資本市場上市,在政策及審批上給予適當傾斜。
深圳IC設計產業化基地管理中心孫亞春
一、關於 IC設計業進入低潮期的挑戰和機遇,www.anyceo.com未來本土IC(集成電路)設計業的發展將面臨更加嚴峻的考驗、明年本土IC設計業的總體發展形勢?
孫亞春:近幾年我國集成電路設計業取得了有目共睹的高速發展。但我國IC設計業在發展過程中有一個問題越來越突出,就是產品同質化現象嚴重,多數企業集中在少數幾個領域,使得企業陷入激烈的價格戰,惡性競爭嚴重,整個行業的生存環境越來越差。
在這種惡劣環境下,我個人認為明年本土IC設計業的總體發展將呈現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行業重新洗牌,弱肉強食。殘酷的市場競爭會導致弱小的企業生存不下去,行業將重新洗牌,每個細分領域能夠存活的企業將不超過3家。
第二,新興領域異軍突起。由於市場競爭激烈,利潤降低,迫使企業轉換發展方向,向受關注少的領域甚至新興領域邁進。
第三,技術研發投入不斷增加。在市場不好的情況下,實力雄厚的企業會不斷增加技術研發投入,推進技術革新,搶占技術高峰。只有從根本上掌握了產品的核心技術,才能從容應對風雲變幻的產業環境。
第四,高端晶元有一定突破。在持續技術研發投入的前提下,一直專心致力研究高端晶元的企業因產品技術門檻高,競爭者相對較少,會迎來收獲季節。
二、本土IC設計業的機遇與國家政策的扶持
孫亞春 :我認為在本土設計業進入「低潮」發展期的情況下,國家應從以下幾個方面推動行業未來的發展。第一,依據產業的發展變化適時調整扶持重點。
隨著IC設計產業日趨成熟和發展,政府必須轉變工作方式和重點,其面臨的緊迫任務是做大做強IC設計產業,營造公平競爭的氛圍和完善環境。
第二,鼓勵企業積極申請專利,加強對自我知識產權的保護,並支持企業積極應對國外廠商的惡意起訴。
目前我國的集成電路產業還處於群雄逐鹿的初級發展階段,各分支的企業都很弱小,在世界上都沒有大的競爭力,在競爭日趨白熱化的今天,發展壯大過程中會遇到各種困難尤其是國外壟斷廠商設置的障礙。例如當前規模較大的幾家IC設計企業都面臨國外廠商起訴的知識產權案,整機廠商外銷和展覽都成為國外知識產權維權機構關注和查處的重點,這些都提示我們的企業需要盡快做大做強,以和強大的對手抗衡。國外廠商起訴大多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市場和為對手製造麻煩,並不一定有絕對勝算的把握。例如深圳的朗科就在幾次訴訟中都勝了,從而每年可以向國外廠商收取可觀的專利費用。因此,在遇到企業遭遇國外廠商起訴的情況時,政府應鼓勵並支持我們的企業積極應訴,一旦勝訴,企業就在該行業站穩了腳跟。
第三,制定國家的自有標准和產品。西方國家已將標准、專利等融入集成電路產品中,強制收取高昂的專利費用,而同時又以IC產品不支持中國自有標准為由,逼迫中國不能推行自己的標准或直接使用國外標准。因此我們必須在標准和IC源頭上加快推出自有標准和產品,不能再讓我們的企業在開發上盲目投入或者陷入國外的專利陷阱。
三、關於IC產業整合及未來發展
孫亞春:我認為行業可以從下面幾個方面進行整合。第一,同類項合並。每個細分市場留下兩三家實力雄厚的企業。第二,優勢互補。在不同領域有專長的企業強強聯合,互相彌補不足,共同涉足高端消費電子領域和高端通用產品領域。第三,以產品為目標的整合。針對產品系列進行產品及解決方案的整合。有利於產品性能的最優化,利潤最大化。

深圳IC產業發展正醞釀新突破:將致力於打造珠三角IC行業產業聯盟,形成一個從整機系統、晶元設計、測試到封裝和生產加工等各方面良性互動的產業鏈。這是記者從近日在深圳舉辦的2004』珠三角集成電路業界聯誼暨市場推廣會上了解到的信息。www.qingcom.com

深圳市科技與信息局副局長、國家集成電路設計深圳產業化基地主任張克科表示,現代的產業競爭已經不是單一產品的競爭,而是系統實力的競爭。深圳乃至珠三角的IC產業需要建立一個良性互動的產業鏈。

深圳IC設計達到國際水平

據有關資料顯示,作為國家七大IC產業化基地之一,2003年深圳IC設計業總產值突破35億元,約佔去年全國的三成,居全國各大城市首位。

國家集成電路設計深圳產業化基地有關專家表示,依託當地及周邊地區的巨大市場,深圳IC產業經過多年發展,目前已在設計、封裝、測試和製造方面構建了一定程度的產業鏈,IC設計業已走在全國前列。華為、中興通訊、美芯等公司的設計水平已經達到0.13微米,主流產品已在0.18至0.35微米技術檔次,處於國際領先水平。有關統計顯示,深圳市目前共有各種所有制形式的大小集成電路設計公司和機構100多家,專業設計人員已逾2000人。國家「909」重點工程布點的IC設計公司半數在深圳,在手機、通訊、消費類、HDTV等方面已擁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晶元。在內地集成電路發展格局中,深圳與北京、上海形成了三足鼎立之勢。

五大問題成為IC發展障礙

盡管深圳IC產業已經呈現出快速發展的趨勢,但也存在不少隱憂。業內人士認為,深圳IC業必須盡快解決五大問題,為產業的發展「掃除」障礙。其一,人才缺口大。預計10年內,我市的IC設計人才缺口在5萬人以上;其二,缺乏非盈利的、公共的科技支撐體系;其三,產業系統化不完善;其四,缺乏一批良好的中介組織。專家指出,IC產業發展過程中,需要各個產業鏈建立系統的發展模式,而要實現跨越式的發展,必須完善中介服務組織;其五,IC企業的發展視野問題。企業要敢於在國際市場上競爭,如果沒有意識走向國際上的話,到頭來本土市場被別人佔領,國外市場又不能得到,未來發展就會越來越困難。

深港科技合作提供新契機

深圳乃至珠三角的IC產業應該靜下心來解決困擾IC產業發展的問題,在現有的基礎上建立新的起點。張克科認為,隨著「內地與香港和澳門更緊密經貿合作關系安排」以及泛珠江三角洲經濟圈的相繼開展,深圳IC產業將迎來新的發展機遇。放眼全大陸的IC產業競爭態勢,珠江三角洲與深圳做為最具歷史和先天優勢的IC產業製造基地,發展優勢很難被取代,前景依然相當樂觀。

張克科認為,首先深圳與香港合作優勢顯著。在CPEA(內地與香港更緊密合作關系)的框架下,深圳可以規劃與香港市場需求銜接的IC產業發展,以此帶動深圳產業鏈的完善和加固發展。就高新科技產業來說,深圳仍需要作調整,高科技產業在不同的時期有不同的概念,高科技產業要向高附加值轉變,高附加值在市場利用程度和可持續發展方面有極大的推動作用,珠三角仍然有一定的空間。其次,泛珠三角各地區可以優勢互補。廣東省提出「泛珠江三角洲」概念,讓泛珠江三角洲變成與大西北、東北互動的區域板塊。目前,由省政府計劃的從珠三角的產業環境、產業規劃到泛珠江三角洲的科技合作框架都已出台,不但把香港、澳門聯系起來,還包括福建,廣西等地。這對IC產業整個資源調整和產業配合是很好的機會
參考資料:www.360mana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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