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轉債前故意打壓股價
1. 為什麼莊家故意打壓股價
既然是故意打壓股價,那麼肯定是對莊家有利的事情,一個是壓低股價以達到收集廉價籌碼的目的,另一個是為了降低增發價。一般來說只是這兩個原因。
2. 准備發債的公司股價是打壓不給漲的
有準備發可轉債的股票短期內是不會漲的,這是規律。
因為公司和機構都不喜歡把轉股價定太高, 舉報 鄭重聲明:用戶在財富號/股吧/博客社區發表的所有信息。
3. 重組前莊家為什麼要打壓股價
重組前莊家打壓股價是為了壓低增發價,讓利益最大化。或者純粹是為了砸盤、出貨。在A股市場上,即存在莊家拉升股價的現象,也存在莊家打壓股價的現象,其中打壓股價是指莊家通過賣單使股票價格下跌的現象,其目的如下:
1、通過打壓股價的手法來打壓股票價格,使K線圖出現下跌的趨勢,這樣會引起散戶的恐慌,拋出手中的股票,以便莊家在低價位買到更多便宜的籌碼,同時使個股的盤面更加穩定,減輕個股後市的上漲空間。
2、打壓股價純粹為了砸盤、出貨。這種情況一般出現在股票經過長期上漲之後,莊家拋出手中的股票進行獲利了結。 總之,莊家在進行打壓股價時,投資者應結合實際情況,再考慮是買入還是賣出,一般在高位打壓股價是莊家出貨,投資者應觀望,或者賣出;在低位打壓股價,一般為洗盤,投資者可以適量的買入。
拓展資料
股票主要是基於對經濟形勢和趨勢的判斷,短線掙的是波段的錢;或是一些套利的錢;而中線股票賺的是選股和對大勢判斷的錢。
投資的真諦是不要賠錢。掙錢是不難的,難的是二三十年可以長時間不賠錢,才知道風險和收益要怎樣去平衡。感性交易:交易者基於自己對市場的了解,和對目前市場環境的看法,或若乾的其他因素,然後作出他們的買賣決策。換句話說,他們使用自己的判斷力做決策。這些決策是主觀的,無法保證交易者是否根據現實情況來判斷,也可能受個人偏見的影響。機械式交易:以一套被自動化的和客觀設定的規則為基礎。規則來自於他們的市場看法或投資哲學。
要點:把主要的投資決策的環境量化,當面對交易決策的時候,甚至不能使用一點判斷力。
4. 股票增發前為什麼要打壓股價
股票定增會使之前股票中的每股收益被稀釋掉,就相當於一隻股票本來總共1萬股,每股收益2元。增發後股票股數增加到2萬股,因為上市公司凈資產增加,但是盈利能力不變,所以股票中每股收益只能被增發的股數稀釋掉,每股收益就會下降,每股收益下降就表示上市公司基本面數據有所下降,那麼股票價格漲幅就會受限,會使投資者逐步失去投資興趣,很可能會導致股票價格受到市場打壓。
這種競爭前進行打壓股價的行為,主要是為了洗盤,洗掉那些不是那麼有堅定的意圖去投資的投資者,從而篩選出一種想要投資或者是投資慾望有高漲的人,這樣才能保證後期定增的順利進行。
在多數情況下,股票定增是利好的,不過還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4)股票轉債前故意打壓股價擴展閱讀:
股票增發配售是已上市的公司通過指定投資者(如大股東或機構投資者)或全部投資者額外發行股份募集資金的融資方式,發行價格一般為發行前某一階段的平均價的某一比例。
具體細節及全面解讀如下:
1、實施股票增發的公司在股票增發完成後並沒有顯著地改善業績,有些甚至在實施增發後業績有很大的下降;由於股本擴大,因此導致了每股收益的下降,損害了長期持股老股東的利益。
2、從增發對股價的影響來看,增發的確是對股票價格的「利空」消息:在增發意向書公告日前的超額收益率顯著為負,顯示市場提前就對這一利空消息作出反映,投資者通過用腳投票來表示對增發行為的否定。
3、增發價格折扣率對公告日前後11個交易日累積超額收益率有一定的解釋能力,並且不同年份對該累積超額收益率的影響也有差異。
4、1999年和2000年實施增發股票在增發新股上市後股價的累積超額收益率曾經出現了上升的趨勢,所以參與增發的投資者在增發前後可以獲得了較大的價格差,存在著明顯的套利機會。
5、關於增發公司存量資金的分析表明,增發公司擁有的平均貨幣資金沒有明顯低於市場平均水平:即上市公司並不是因為缺乏貨幣資金才要進行增發。實際上由於增發條件的限制,往往可以進行增發的公司其業績和財務狀況都比較好,所以增發公司的平均閑置資金高於市場平均水平也是必然的。
6、有關實施股票增發和提出股票增發預案公司的流通股比例的分析表明,提出股票增發預案和實施增發公司的流通股比例要小於沒有實施增發或沒有提出股票增發預案的公司,說明上市公司不合理的股權結構會影響到上市公司進行股票增發的傾向性。
7、有關提出股票增發預案傾向性的二元選擇回歸分析結果表明,提出股票增發預案傾向性在不同行業有差異:信息技術行業更傾向於提出股票增發預案;而且重要的三個指標,凈資產收益率、資產負債率和流通股比例會影響上市公司提出股票增發預案的概率
8、股票增發預案獲批准情況的二元選擇回歸分析結果表明,每股收益高的公司所提出的股票增發預案更容易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批准。這說明盈利能力較高公司的股票增發預案更能夠得到發行審核部門的認可。
5. 發可轉債前是打壓還是拉升股價
打壓。
發行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卷可轉換債券是一種公司債券,持有人有權在規定在期限內按照一定的比例和相應的條件將其轉換成確定數量的發債公司的普通股票,可轉債具有雙重屬性,即債券性和期權性,首先它是一種債券,具有面值、利率、期限等一系列要素,其次在一定條件下,它可以轉換成發債公司的普通股票。
可轉債具備了股票和債券兩者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優勢。此外,可轉債比股票還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拓展資料】
發行可轉債對股價的影響
1.與一般債券相比,可轉換債券的利率是比較低的,發行的可轉換債券的票面利率多在1%上下,只具有象徵意義,利率的高低對可轉換債券不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從實踐上看,規定是可轉換債券的利率不超過一年期銀行存款利率,而一般債券的年利率要高於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的40%左右;從另一方面看,可轉換債券的利率越高,說明其債券屬性上升而股票屬性下降,投資者從轉股獲得的收益相應下降,可能反而得不償失。
2.轉股價格是所有條款的核心,可轉換債券的轉股價格越高,越有利於老股東而不利於可轉債持有人;反之,轉股價格越低,越有利於可轉債持有人而不利於老股東。由於可轉換債券的發行公司控制在老股東手中,所以發行人總是試圖讓可轉換債券持有人接受較高的轉股價格。
3.發行可轉債對公司經營是利好,但一般來說不影響公司大的基本面,是改良而不是改革,其影響弱於重組和定向增發,因為後兩者往往改變公司的運營方向和策略。
4.從走勢上看,可以把可轉債視為權證。而權證的走勢,一般領先於正股。所以,推論可轉債價格加速背離其實際價值時,就是正股突破前兆。可轉換債券條款雖多,但最影響其投資價值判斷的,無非是四條:利率條款、轉股價格、贖回條款、回售條款。
6. 發行可轉債前打壓股價是什麼原因超詳細解說!
可轉債相比於其他債券的主要特點就是可轉換為上市公司股票,可轉債投資者在的申購、轉股時都會關注正股股票價格,那麼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前打壓股價是什麼原因呢?下面就和一起來了解一下。一、促使投資者轉股
可轉債持有者在轉股期內可以選擇是否將債券轉換為股票。這是投資者的意向權利,如果轉股有利,可以選擇轉股,如果不利,也可以選擇繼續持有,在適當的時機賣出或者持有到期拿固定利息預期收益。
不過對於發行轉債的上市企業來說是更希望投資者轉股的,因為轉股後債權就轉換成了成了股權,公司也不用再額外支付債券利息了。
所以上市公司會想盡辦法促使投資者轉股,那麼什麼情況下轉股對投資者是有利的呢?自然是轉股價低於正股價。
轉股價越低,意味著相同面額的債券可轉換的股數就越多。如果轉股價低於正股價,意味著投資者以低於市場價的價格買到了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正股價是由市場決定,但是轉股價是在發行前就可以制定的。根據相關規定,轉股價為可轉債募集說明書公告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二者之間的較高者。
所以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前打壓股價就是為了讓轉股價更低一點,從而促使投資者轉股。
如果轉股價定得太高,轉債上市後正股價低於轉股價,那麼投資者是不會願意轉股的。
二、機構和大股東獲利
上市公司在發行可轉債前打壓股價,但在轉債上市後則會放出利好消息,從而推高正股價格,轉債價格也會隨之上漲。持有公司股票的機構和大股東申購新債時是由優先配售權的,如此一來機構和大股東就可以獲得更高的轉債預期收益。
以上關於發行可轉債前打壓股價是什麼原因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溫馨提示,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7. 發行可轉債為什麼要打壓股價
主要原因是為了讓轉股價比正股價更低,從而促使投資者轉股,當全體可轉債持有人轉換成股票後,該公司就不用為融到的大量資金支付任何的本金和利息,同時還能讓機構和大股東從中獲利。
一、促使可轉債債權人轉股 上市公司想要讓絕大部分持有可轉債的投資者轉股,就必須保證轉股價低於正股價,但轉股價卻是根據正股價來制定的,因此就會在可轉債發行前就打壓正股價從而降低轉股價格。 如果可轉債轉股的價格高於正股價,那麼就不會有太多持有可轉債的投資者轉股了,這樣到期後公司就要支付大量的本金和利息去贖回債券了。 可轉債轉股對公司來說是一件好事,因為對於發行的公司來說它不但可以大量融到大量的資金,同時還可能不用為此支付債券的利息和本金了。但可轉債轉股後會損害集體股東們的利益,因為一旦轉股,市面上的股票數量變多了,原股東的每股收益自然就攤薄了。
二、機構和大股東他們能夠從中獲利 可能很多朋友有點疑惑,股價跌了對機構和大股東有啥好處?其實發行可轉債之前打壓股價還可以讓機構和大股東他們可以獲利的,隨著轉債的上市公司就會放出利好消息,從而推高正股價格,那麼可轉債價格也會隨之上漲。而擁有大量該公司股票的大股東和機構擁有可轉債的配售權,這樣機構和大股東就可以獲得更高的轉債預期收益了。 此外,也有一些發行可轉債的公司不會打壓股價的,這要看該公司發行的可轉債數量是多少,如果發行量不大,對每股收益的影響不大,股價可能也不會有明顯的下跌。並且股票的漲跌主要還是看該公司的經營如何、業績是否良好等因素。
拓展資料
1.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為了徹底的開放市場經濟,2014年新公司法規定: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成立不再有首次出資和繳納期限的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2014新公司法實施後,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均取消最低注冊資本的限制)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2.募集資金的選擇:募集資金的方式一般可分成公募(Public Placement)和私募(Private Placement)兩類。公開募集需要核審,核審分為注冊制和核准制。 注冊制:發行人在發行新證券之前,首先必須按照有關法規向證券主管機關申請注冊,它要求發行人提供關於證券發行本身以及同證券發行有關的一切信息,並要求所提供的信息具有真實性、可靠性。——關鍵在於是否所有投資者在投資之前都掌握各證券發行者公布的所有信息,以及能否根據這些信息做出正確的投資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