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自然人持股對股價
⑴ 境內自然人持股是不是流通股
流通股是指上市公司股份中,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數量。其概念,是相對於證券市場而言的。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場屬性的不同可分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與流通股對應的,還有非流通股,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暫時不能上市流通的國家股和法人股。
非流通股指中國證券市場上的上市公司中不能在交易市場上自由買賣股票(包括國家股、國有法人股、內資及外資法人股、發起自然人股等);這類股票除了流通權,與流通股不一樣外,其它權利和義務都是完全一樣的。但非流通股也不是完全不能買賣,但可以通過拍賣或協議轉讓的方式來進行流通,但這樣做了,一定要獲得證監會的批准,交易才能算生效。
流通股是指可以在證券市場買賣交易的部分,也就是可以自由流通。
⑵ 股票配售是什麼意思對持股的股價有什麼影響
股票配售是什麼意思?對持股的股價有什麼影響嗎?對股價是沒有太大的影響,但是你必須吃了它,本公司的股票才可以。給你配售股票。
⑶ 股票分紅後股價卻要下跌,那對持股者有什麼意義
股票分紅股價下跌,從一個方面來說,投資者買入股票,持有的是市值,投資者只要把股票賣出去才能把錢換回來,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市值是虛擬資產,而上市公司分紅拿出來的確是真金白銀。
從另一個方面來說,投資者分紅之後持股比例是不變的,而專業投資者可以進行紅利再投資,提高持股比例,享受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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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紅的交付方式:
1、一種以現金的形式向股東支付。這是最常見、最普通的形式。
2、向股東送股,採取這種方式主要是為了把資金留在公司里擴大經營,以追求公司發展的遠期利益和長遠目標。
3、第三種形式是實物分派,即是把公司的產品作為股息和紅利分派給股東。
⑷ 法人股和自然人股的區別怎麼區分
主要是持股人的身份、股票轉移、理論價值不同。
1、法人股是指企業法人或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資產,向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權部分投資所形成的股份。
自然人股是區別於法人股的相對概念,即社會自然人參與募股或以發起設立方式所取得的股份公司的股權,是企業上市前的社會公眾股,它與企業內部職工股同屬於個人股。
註:如果該法人是國有企業、事業及其他單位,那麼該法人股為國有法人股;如果是非國有法人資產投資於上市公司形成的股份則為社會法人股。
2、與法人股相比,社會自然人股的優勢是可以在自然人之間自由轉讓。
3、從理論上及本源上來看,社會自然人股的價值源自自然人所持股權企業的價值(主要是其贏利能力和未來成長空間),以及其上市後套現的高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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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股轉讓的限制性規定
1、股份公司發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2、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主體,不得受讓公司股份,如商業銀行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
3、法人股只能在法人之間轉讓,不能轉讓給自然人或其它非法人組織;
4、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後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5、除為核減公司資本或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它單位合並,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票;
6、中國公民個人不能作為中外合資(合作)有限公司的股東;
7、屬於國家禁止或限制設立外資企業的行業的公司股權,禁止或限制向外商轉讓。
⑸ 股票裡面自然人和個人
1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簡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主體資格的社會組織。
2、自然人,是基於出生這一自然現象而存在的人。可以理解為我們口頭表達的「人」。
3、公民實際上就是指具有某個國家國籍的個人
法人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是與自然人相對稱的,兩者相比較有不同的特點:第一,法人是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義上的"人",而不是實實在在的生命體,其依法產生、消亡。自然人是基於自然規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國國籍的自然人稱為該國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規律進行,具有自然屬性,而法人不具有這一屬性。第二,雖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體,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體,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體。例如大多數國家(包括我國)的公司法都規定,公司法人必須由兩人以上的股東組成。對比之下,自然人則是以個人本身作為民事主體的。第三,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與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據《民法通則》第37條規定,法人必須同時具備四個條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須是經國家認可的社會組織。在我國,成立法人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根據法律法規或行政審批而成立。如機關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規或行政審批而成立的。二是經過核准登記而成立。如工商企業、公司等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後,成為企業法人。
(二)有必要的財產和經費。法人必須擁有獨立的財產,作為其獨立參加民事活動的物質基礎。獨立的財產,是指法人對特定范圍內的財產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能夠按照自己的意志獨立支配,同時排斥外界對法人財產的行政干預。
(三)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法人的名稱是其區別於其他社會組織的標志符號。名稱應當能夠表現出法人活動的對象及隸屬關系。經過登記的名稱,法人享有專用權。法人的組織機構即辦理法人一切事務的組織,被稱作法人的機關,由自然人組成。法人的場所是指從事生產經營或社會活動的固定地點。法人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法人的住所。
(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指法人對自己的民事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承擔全部法律責任。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法人的組成人員及其他組織不對法人的債務承擔責任,同樣,法人也不對除自身債務外的其他債務承擔民事責任。
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我國的法人主要有四種:機關法人、事業法人、企業法人和社團法人。
⑹ 一個自然人能夠持有同一隻股票最多能占流通股的比例是多少
持有流通股的比例沒有規定,但是到了一定的比例一定需要做一些事情,以維持市場的穩定:
一、持股比例沒有限制,持股5%以上要公示,達到30%以上要約收購或者申請豁免要約收購 ,持股90%以上就要退市。
二、控制上市公司流通籌碼越多,對股價的控制和操縱程度就越深,如果流通市值低,需要的資金就越少,所需成本越低。
這樣的規定主要是為了保證股票不要被個人或機構所操控。
⑺ 一個自然人大量購買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這個人持股比例占總股份的55%.他能不能不經過其它股東
持有那家公司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就是最大股東 就最大表決權 法律角度講應該可以 但還是要開股東大會 研究決定 最後宣布
⑻ 自然人股在股票上市後什麼時候可以流通交易
這要視乎情況而定的。自然人股票屬於以下情況的,就按以下情況的時間得到相關流通的權利。
對於2006年以後(包括2006年)上市的股票,它們的限售股股東一般分為兩類:一類是網下申購的投資者(一般只限於資金量較大的機構投資者),一般是該股票在A股首日上市交易後三個月後才能上市流通。另一類是該上市公司的發起人,一般也就是指大股東或其他特定的持股量相對小的股東,這一類它們一般要等到該股票在A股首日上市後最多三年以後(一般來說如果持股量較小的股東則最少一年)才能上市流通。(註:若是通過網上申購的投資則能在股票上市首日就能賣出相關的股票。)
對於股權分置後的限售股指的都是在2006年以前上市的股票,這些股票的原來的非流通股東經過股權分置改革後,獲得了上市流通的權利,但一般都要在該股票股改後的大約三年時間內分段允許上市流通的。
對於增發的類別,一般是該股票有非公開增發等的情況出現,這種情況一般都是存在一定的限售時間,主要是防止非公開增發對象通過增發的途徑等套取利潤,用時間來控制這種行為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