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牌集團股票什麼時候出中報
1. 塔牌集團股票怎麼樣。大概可以漲到多少
周五的走勢成交量放出天量,顯示主力自己是出逃的,接下來關注資金流入情況和成交量,如果不能有效放量,建議獲利了結,及時鎖定利潤。
2. 規定股票中報什麼時候出
8月31日以前。
3. 塔牌集團幾月幾日掛牌上市
網下發行日期: 2008 年5月5日和 5 月6日
網上發行日期: 2008 年5月6日
股票上市日期: 發行後盡快安排上市
暫時還不知道上市日期哦~
4. 年報,中報,季報的法定披露時間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上市公司應當披露的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季度報告。凡是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均應當披露。
年度報告中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第二十條 年度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中期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季度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第3個月、第9個月結束後的1個月內編制完成並披露。
第一季度季度報告的披露時間不得早於上一年度年度報告的披露時間。
(4)塔牌集團股票什麼時候出中報擴展閱讀: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年度報告應當記載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三)公司股票、債券發行及變動情況,報告期末股票、債券總額、股東總數,公司前10大股東持股情況;
(四)持股5%以上股東、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情況;
(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情況、持股變動情況、年度報酬情況;
(六)董事會報告;
(七)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八)報告期內重大事件及對公司的影響;
(九)財務會計報告和審計報告全文;
(十)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中期報告應當記載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三)公司股票、債券發行及變動情況、股東總數、公司前10大股東持股情況,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的情況;
(四)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五)報告期內重大訴訟、仲裁等重大事件及對公司的影響;
(六)財務會計報告;
(七)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季度報告應當記載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 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對定期報告簽署書面確認意見,監事會應當提出書面審核意見,說明董事會的編制和審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報告的內容是否能夠真實、准確、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實際情況。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定期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無法保證或者存在異議的,應當陳述理由和發表意見,並予以披露。
第二十五條 上市公司預計經營業績發生虧損或者發生大幅變動的,應當及時進行業績預告。
第二十六條 定期報告披露前出現業績泄露,或者出現業績傳聞且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出現異常波動的,上市公司應當及時披露本報告期相關財務數據。
第二十七條 定期報告中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非標准審計報告的,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針對該審計意見涉及事項作出專項說明。
定期報告中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非標准審計意見,證券交易所認為涉嫌違法的,應當提請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第二十八條 上市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的,中國證監會應當立即立案稽查,證券交易所應當按照股票上市規則予以處理。
第二十九條 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季度報告的格式及編制規則,由中國證監會另行制定。
5. 塔牌集團股票歷史最高價
塔牌集團的股票的歷史最高價是2011年4月27日創下的,價錢是每股22.78元哈。
6. 上市公司中報年報披露時間一般是披露當天幾點公布
事實上,上市公司在財報披露期間內任何時間都可以把財報上傳到指定網站,但如果上傳時間是在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內,財報雖上傳而指定網站並沒有顯示,只能等到當日交易時間結束後給予顯示。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規定,上市公司年報的披露時間為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季報的披露時間為每個會計年度第3個月、第9個月結束後的1個月內編制完成並披露。
(6)塔牌集團股票什麼時候出中報擴展閱讀:
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十九條上市公司應當披露的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季度報告。凡是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均應當披露。
第二十條年度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中期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季度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第3個月、第9個月結束後的1個月內編制完成並披露。
7. 上市公司的中報,出的時間怎麼都不一樣呢難道有一個時間范圍如果有的話,是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六十五條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二個月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記載以下內容的中期報告,並予公告:
(一)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和經營情況;
(二)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事項;
(三)已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變動情況;
(四)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重要事項;
(五)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六十六條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記載以下內容的年度報告,並予公告:
(一)公司概況;
(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和經營情況;
(三)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簡介及其持股情況;
(四)已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情況,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東的名單和持股數額;
(五)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六)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