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集團股份 » 股東轉讓股份給大集團股票

股東轉讓股份給大集團股票

發布時間: 2021-05-05 19:18:02

㈠ 公司大股東將轉讓10%的股份給我,下一步我會和他簽署股份轉讓協議,以及辦理工商變更手續。我想問的是

1要簽訂合同,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2.如果公司是外企,股權轉讓要報政府外經部門審批;3持合同及營業執照到工商局、國稅、地稅局辦理變更手續。注意此轉讓可能涉及稅收,如印花稅,對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五徵收,合同雙方均要繳納;所得稅,對股權轉讓的溢價部分徵收,20%稅率,原則上由轉讓人(老闆)繳納,但要提防老闆把稅款轉嫁給你。

㈡ 股權轉讓利好還是利空

存在很多種可能,市場反應也不盡相同。



我國的非流通股市場過去的流通受到國家證券法等法律法規的限制,導致股權轉讓十分困難。按照規定,超過總股本5%的非流通股股權轉讓清算中心才給過戶,不足5%的原則上無法過戶(交易所公關之後的地下通道不計)。

(2)股東轉讓股份給大集團股票擴展閱讀

對於公司來說,股權的轉讓也分以下幾種情況,當然,公司轉讓股權,存在很多種可能,股票市場反應也不盡相同。

(一)公司有計劃的轉讓股權可以改善財務結構,提升現股東每股權益,那麼可能構成利好。


(二)公司經營出現問題,重要股東減資,轉嫁投資風險,那麼可能構成利空。


(三)上市公司轉讓子公司股權是利空,還是利好,不能一概而論。主要看是對什麼人轉讓。


(四)要是定向轉讓,引入大資本,那就是利好。


(五)要是對不定向人轉讓,那就是缺錢才轉讓股權,說明缺錢,就算利空!不過缺錢的股權轉讓本身增加了上市公司的流動資金,增強了公司的資金流動性,也有利好的成分。

㈢ 股權轉讓是利好消息還是利空

轉讓的對象不同,那麼所釋放的多空信號也是不同的,這個不能一概而論。 如是直接轉讓給二級市場的話,肯定是利空了,建議拋出。 如果是轉讓給另外一家機構或者投資人的話就是利好,可以繼續持用。說明股權結構有變更了,但是會提升業績,是大利好

㈣ 股份制有限公司(兩股東),如果其中一股東(佔大股)想獲得一部資金,採用出讓手中股份,來變現是否合法

不用多說這肯定是不合法的,因為公司有股份制的,那當然就有其他股東股份分配權力,你不可能因為你是大股東就可以隨便處理公司的股份來變成現金占為己用,要用法律上的程序來說的話 那就是屬於違法的,如果公司是國企的話,就嚴重的成為 挪用公款了,其實你完全有你的股東權力的,為什麼公司要有股東呢,那就是說明他本人非有資金實力來建立這個公司,才會去招攬股東,用股東制來維持公司的正常運轉,竟然你也是股東之一,那你當然有你的權力來處置股份的分配法的,他本人肯定是無權一個人把股東拿去變賣或者轉為現金來占為己用的,就算是處理他自己的股份那也是不允許的,不可能一個企業,任何一個股東想把自己的股份分攤出去由百分之60,分給別人百分之20,這樣你們公司的股東不是要多出來一個人了,你想想,就是按正常思維去理解,當你在你的公司里,突然出現一個人,這個人你又不認識的,他說他也是這個公司的老闆,你是怎麼想的呢?沒可能你就真把它當做老闆去處理吧,你的第一反應肯定是認為這個人有毛病 竟然在真悟空面前說他是齊天大聖,呵呵,是不是啊,竟然是企業那就應該有完整的體制,比如說股東制,那肯定要經過開股東分配會議,經過所有股東的認可,跟決議才可通過的,不可能憑個人去處置公司的任何多少股份拿去變賣現金拿去己用,如果你想了解更清楚點的話 我建議你還是去咨詢下律師,去問清楚關於法律方面的問題

㈤ 股權轉讓是利好還是利空

整體上是利好。

短期是利好,長期是利空,是權宜之計。也就是企業債可以不還直接轉成新增發的股票了(限售股),這樣總股本變大,每股凈資產有一定稀釋。但是這部份限售股上市是有一定期限的。對企業來講當然是利好。

(5)股東轉讓股份給大集團股票擴展閱讀

(一)公司依法設立公司是股東的載體,股東權依賴於公司的存在。如果公司沒有依法登記注冊並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出資人當然不能具有股東資格,當然也不具備轉讓股權的資格。

(二)股東依法取得股東資格作為公司的股東,無論是原始出資人還是繼受獲得公司股份的受讓人,必須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股東資格。

㈥ 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的股票可以賣嗎

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的股票是可以進行售賣的,但是在其拋售股票時,會導致該股票的股價下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三十七條證券交易當事人依法買賣的證券,必須是依法發行並交付的證券。非依法發行的證券,不得買賣。

第三十八條依法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法律對其轉讓期限有限制性規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內不得買賣。

第三十九條依法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轉讓。

(6)股東轉讓股份給大集團股票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七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前款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三十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的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㈦ 大股東轉讓持有股權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你好:要看怎麼轉讓了,有的是直接轉讓給二級市場,利空。通過大宗交易或協議轉讓給另外一家機構或者投資人,利好,說明股權結構有變更了,會提升業績,是大利好。

熱點內容
青島雙星股票歷史高價 發布:2025-06-14 11:15:10 瀏覽:997
華誼兄弟科技股票 發布:2025-06-14 11:14:32 瀏覽:737
如何在a股市中尋覓機會 發布:2025-06-14 11:14:26 瀏覽:852
美團股票歷史交易 發布:2025-06-14 10:16:28 瀏覽:562
私募股權什麼時候投資 發布:2025-06-14 10:00:35 瀏覽:3
疫情期間股市為什麼還會長 發布:2025-06-14 09:56:42 瀏覽:413
中信建投怎麼變更股權 發布:2025-06-14 09:43:32 瀏覽:952
如何遠離股市的遺憾 發布:2025-06-14 09:42:42 瀏覽:67
殘疾人保障基金免徵到什麼時候 發布:2025-06-14 09:41:08 瀏覽:962
怎麼股權融資知乎 發布:2025-06-14 09:38:53 瀏覽: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