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與股份的關系論述題
❶ 股權和股票具體有什麼關系
公司上市發行股票,就是把公司的資產和權利分成了很多份,等額的所有權憑證,股票就是這個所有權的憑證,你就是公司的股東了.按你的持有股票數量就是你持有了多少的股份
股權,即股東的權利(股東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是現代市場經濟社會商人的特權。股權因公司設立時出資,或因公司增資時入股,或因股權受讓,或因受贈,或因共有財產分割和遺產繼承時繼受,或因股票等證券市場交易而取得。
股東都是公司的主人,公司的收益與股東密切相關,但股東的權利也和持有的股票相關,比如你持有1000股,公司發行了1000萬股的的話,股東大會你有1000票的投票權,一共1000萬票,所以權利就很小了
還有一點你要明白,為什麼股東沒有直接經營公司,那是因為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這么大的股東群顯然不能讓每一個股東都參與公司的日常管理.實際做法,他們挑選一個董事會,由董事會僱人並監督公司的管理.這就意味公司的所有者與管理由不同的人構成.
期權是一種權利,期權賦予了將標的資產按實施價格買入或賣出的 權利
分為看漲期權 看跌期權
比如說你期貨市場銅57000/噸,你預計銅家會上漲你就可以買一份比你預計低期權,如你覺得會漲到60000,那你就可以買一份價格在你預計以內的期權,不過期權市場的價格具體也是供求關系決定的
如果期權到期價格沒漲你就可以不行使權,(不張沒的賺我就不買了)
就是因為你有買或不買的權利,所以你就要為你的這個權利付錢,這項權利是有價值的
在股票市場的期權就是我們常說的權證
❷ 股票與公司股份的區別
1、性質不同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股份代表對公司的部分擁有權,分為普通股、優先股、未完全兌付的股權。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構成成分;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與義務;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其價值。
2、形式不同
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證明。股票就是股份的書面憑證。而股份則是指公司資本的份額,代表著投資者對公司的出資。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股份的形式,所以股份有股票嚴格上不存在本質上的區別,股票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
3、關系不同
股票與股份互為表裡。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其價值。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股票是股份的存在形式。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簽發的證明其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股票是股份表現形式,屬於可轉讓的有價證券。股份是股票的價值內容。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其價值。
❸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與股票的關系如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六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
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❹ 股票和股份之間的關系是不是買了某公司的股票就等於佔有了它少量的股份了
一、是的,買了某公司的股票就等於佔有了它少量的股份。 二、1、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公開發行的、用以證明出資人的股本身份和權利,並根據股票持有人所持有的股份數享有權益和承擔義務的可轉證的書面憑證。 2、股票代表其持有人(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 每一股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 ,即我們通常所說的「同股同權」。 3、 股份代表對公司的部分擁有權 ,分為普通股、優先股、未完全兌付的股權。
❺ 股權和股份,股票有什麼區別,有沒有通俗一點的說法,
股權和股份的區別:
1、股權是股東根據自己投資的份額而享有的權利,股東身份是股權存在和發生作用的基礎;而股份是股權作為一種權利其所指向的客體,股權則是客觀上的權利,股權和股份的關系就類似於「物品權」和「物品」的關系。
2、股權的內容包括獲得經濟利益和參加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獲取經濟利益最典型莫過於股東所享有的收益權。
3、股份作為民法上物的范疇,僅體現股東對股份的所有權,而股權作為股東所享有的公司權利的總和,則體現更多的法律關系,包括股東與公司之間的關系,股東與其他股東之間的關系,甚至包括股東與債權人之間的關系等等。
4、當公司上市之後,公司的股份,就變成了股票。
股權和股票的區別:
1、數量的區別:
股票數量很少,股權數量很多,只要是一個公司,就有股權。
2、價值不同:
股權本身沒有價值,也很難判斷價值高低。但是,股票有價值,就是股票的價格。
3、流動性不同:
股權的流動性不強,很難順利的買賣,買入容易,賣出難。股票流動性很好,只要股市不發生暴跌,隨時可以賣出。
4、升值空間不同:
好的股權升值空間,比股票更大。比如很多年之前,滴滴的股權投資者,獲利回報幾千倍。還有很多年之前,投資阿里巴巴的股權,也獲得幾千倍的回報。
(5)股票與股份的關系論述題擴展閱讀:
股票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普通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代表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後對企業盈利和剩餘財產的索取權。普通股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一種基本形式。現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進行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普通股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公司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股東大會,並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託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
(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3)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有比例。
(4)剩餘資產分配權。當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的資產在償還欠債後還有剩餘,其剩餘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配。
2、優先股
優先股相對於普通股。優先股在利潤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
(1)優先分配權。在公司分配利潤時,擁有優先股票的股東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東,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額的股利,即優先股的股利是相對固定的。
(2)優先求償權。若公司清算,分配剩餘財產時,優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註:當公司決定連續幾年不分配股利時,優先股股東可以進入股東大會來表達他們的意見,保護他們自己的權利。
3、後配股
後配股是在利益或利息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時比普通股處於劣勢的股票,一般是在普通股分配之後,對剩餘利益進行再分配。如果公司的盈利巨大,後配股的發行數量又很有限,則購買後配股的股東可以取得很高的收益。
發行後配股,一般所籌措的資金不能立即產生收益,投資者的范圍又受限制,因此利用率不高。後配股一般在下列情況下發行:
(1)公司為籌措擴充設備資金而發行新股票時,為了不減少對舊股的分紅,在新設備正式投用前,將新股票作後配股發行;
(2)企業兼並時,為調整合並比例,向被兼並企業的股東交付一部分後配股;
(3)在有政府投資的公司里,私人持有的股票股息達到一定水平之前,把政府持有的股票作為後配股。
4、垃圾股
經營虧損或違規的公司的股票。
5、績優股
公司經營很好,業績很好,每股收益0.8元以上,市盈率10-15倍以內。
6、藍籌股
股票市場上,那些在其所屬行業內佔有重要支配性地位、業績優良,成交活躍、紅利優厚的大公司股票稱為藍籌股。
❻ 公司與股東的關系 論述題 求答案
浙江鑫知律師事務所汪艷英律師《股東與公司之間的法律關系》:
股東與公司之間的關系較為復雜,具有多重屬性。首先要搞清楚的,是股東出資後與公司資產之間的法律關系。經常有人會把某個大股東(一般也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與公司混在一起,說「這個公司是他的」,所以,很多人想當然地認為,股東就是公司資產的所有者,這顯然是一個錯誤的認識。公司和股東一樣,是一個獨立的主體,享有與自然人一樣的人格,所以,公司的資產就是公司的資產,公司具有獨立的財產權,公司的獨立財產權最初來源於股東的投資(出資),股東一旦出資以後,就喪失了對其所出資資產的所有權,而股東以出資資產交換到的是出資人(股東)所享有的股權。這也是為什麼公司法規定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轉移手續的原因,也是為什麼刑法中對抽逃出資和虛假出定罪的重要原因。換句話說,股東投資以後,在公司擔任「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總經理」等職位只是在管理一筆已經不屬於股東自己的資產,只是代公司這個獨立的主體在管理資產,管理好了,公司產生效益和利潤,作為投資者的股東可以就其股權享有分紅。
公司擁有獨立的財產權同時,也具有獨立承擔責任的能力,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而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所以,當公司無力償還債務時,除非債權人有證據證明股東存在出資不位到、虛假出資或者抽逃出資等情形,否則不能要求股東來償還公司債務。
這就是股東與公司資產之間的法律關系: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股東與公司的法律關系一般是以這些權利以及相對應的義務為基礎的綜合法律關系。作為投資者的股東,如果上述這些法律關系沒有搞清楚,不具備相應的法律思維,難以依照法律規則定位自己的投資者身份,亦難以正確處理投資者與公司之間的問題,甚至觸犯刑律
如前所述,股東可以自己當個「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總經理」,自己來管理經營公司,也可以選擇管理者來管理經營公司。如果股東自己在公司任職,股東就跟公司又建立了另外一種法律關系:勞動合同法律關系。所以,股東與公司之間的法律關系並非單純一種,具有多重屬性特徵。
盡管股東與公司的人格相互獨立,公司可以獨立承擔責任,使股東承擔有限責任,但這建立在一個前提之下,這個前提就是股東嚴格履行了出資義務,沒有虛假出資或者抽逃出資行為,在經營過程中沒有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逃避債務的行為,否則,在涉及公司對外債務時,公司 的債權人可以向公司股東主張權利。
在司法實踐中,公司債權人可以向股東主張權利的情形:
1、公司債權人可以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未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債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2、公司債權人可以要求抽逃出資的股東在抽逃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以及要求協助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3、公司債權人可以否定公司人格,要求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公司法》第20條規定,公司股東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❼ 什麼是股票,股份,股東,他們之間的關系是什麼一股的價值如何區分
簡單說,股票是一種權益證券,面額可以是1元,也可以是1元以下或以上,發行價格一般是等值面額或比面額高。股份是股票的數量,也就是占公司的份數,是決定公司發展決策、股東會等等權益的具體體現。持有股票就是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