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轉讓是買股票嗎
『壹』 買賣股票和轉讓股票 有什麼區別嗎
買賣股票和轉讓股票的區別:
買賣股票就是通過證券營業部用股東賬戶進行直接交易的行為,可以採用現場、網上、電話、等等;
轉讓股票是將一賬戶內股票轉讓給另一賬戶,也叫非交易過戶,但這種轉讓行為受到限制,僅限於繼承;饋贈;司法要求。其中饋贈僅限於向基金會等公益性組織,非交易過戶手續辦起來很復雜。
『貳』 股份轉讓要交稅嗎
股權的轉讓是在公司經常發生的,股東是公司的出資人,盡到了出資義務之後依法成為公司的股東,可以對自己享有的股權進行轉讓。那麼關於股權轉讓受讓方稅收的規定內容是怎麼樣的?關於轉讓股權涉及到三種稅收,印花稅,個人所得稅,還有一個是企業的所得稅。受讓方稅收主要有三種:印花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1、印花稅股權轉讓要簽股權轉讓合同或協議,而法規規定交易合同是需要貼花繳納印花稅的;印花稅是對簽訂股權轉讓合同的雙方徵收的,雙方都需要繳印花稅;2、增值稅實務中,最常見的股權轉讓是個人或企業作為持股主體,轉讓自己持有的未上市企業(公司與合夥企業)的股權。3、企業所得稅股權轉讓的稅收中,增值稅針對上市公司,印花稅是小頭。3、個人所得稅上述3、4種情況的持股主體個人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叄』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轉讓跟股票買賣有什麼區別
一、股票的轉讓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以自由轉讓為原則,以法律限制為例外。《公司法》對股票轉讓的主要限制有:
1.轉讓場所
(1)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2)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市交易。
2.發起人
(1)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的除外。
(2)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的除外。
3.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1)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
【解釋】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股份不超過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不受該轉讓比例限制。
(2)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3)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但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的除外。
(4)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5)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①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
②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③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④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
(一)內部轉讓
1.章程另行規定的,按章程規定處理。
2.章程沒有另行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二)外部轉讓
1.章程另行規定的,按章程規定處理。
2.章程沒有另行規定的,股東向股東之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
3.同意
(1)明確表示同意;
(2)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30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3)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4.優先購買權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5.股權對外轉讓的程序
股東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並辦理相關的變更登記手續。
【解釋】對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要再由股東會表決。
(三)強制轉讓
人民法院依照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20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四)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資格的繼承
在公司章程沒有另外規定的情況下,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直接繼承股東資格。
『肆』 股票可以轉讓嗎
股票是只能轉讓,不能贖回的!!!
不知道樓住是不是沒有理解到轉讓的意思,我們買賣股票其實就是在轉讓股票,是從一個人的股東賬戶轉移到另一個的股東賬戶。
估計能主說的是不是指指定轉移的某一個賬戶。在二級市場上沒有限制流通的股票是不可以的,你完全可以用你想轉出的賬戶賣掉股票,在用你想轉入的賬戶以相同的價格買入同樣數量的股票,其結果跟指定轉入某一賬戶是一樣的,只是花點交易的手續費而已
『伍』 股票里的中小企業股份轉讓是什麼意思
一般指公司股東將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他人的法律行為。全部轉讓的,轉讓人不再是公司股東,受讓人成為公司股東;部分轉讓的,轉讓人不再就已轉讓部分享受股東權益,受讓人就已受讓部分享受股東權益。股份轉讓一般包括股份回購和並購。
股份轉讓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讓人之間達成協議,持有人自願將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價格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支付價金的行為。股票轉讓還可進一步細分為記名股票轉讓與非記名股票的轉讓、有紙化股票的轉讓和無紙化股票的轉讓等。
股份轉讓是通過股票的轉讓而實現的。股票轉讓是指股票所有人把自己持有的股票讓與他人,從而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東的行為。
『陸』 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是要證券公司辦理嗎 那不是要很多傭金嗎 他們也要像散戶買股票一樣的流程嗎
上市公司股份轉讓的基本規定
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市交易。
(一)、股票的分類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分為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二類。
記名股票是指在股東名冊上登記有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稱及住址,並在股票上也註明持有人姓名或名稱的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如是發起人的股票,還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無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上不記載持有人姓名或名稱,可以任意轉讓的股票。任何人持有此種股票就是公司的股東,都可以憑持有的股票對公司主張股東權,享有該股票所代表的權利。公司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二)、記名股票的轉讓
根據《公司法》第140條的規定,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違反上述程序規定的股票轉讓,對公司不發生效力;即如果不依法辦理股東變更記載手續,公司股東一切應享受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仍以原公司股東名冊上的記載人為有效,股票受讓人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這里所說有記名股票還可以採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這主要是針對目前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已實現了無紙化的股票交易的現實情況,無紙化記名股票的轉讓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進行。
為了防止個別股東利用股票轉讓分散或集中表決權,以達到操縱股東大會的目的,同時為了保證股利分配的順利進行,避免發生權益糾紛,《公司法》還規定在股東大會召開前20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5日內,不得進行記名股票轉讓引起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上市公司的股東眾多,股權轉讓頻繁,並且是在公司之外的廣大投資者中間進行的,故上市公司本身並不具備置備股東名冊的信息優勢和便利條件。現行《證券法》明確規定了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是上市公司股東名冊的置備主體。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是為證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記、存管與結算服務,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上市公司的股票按照相關規定應全部託管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股票轉讓、股票質押等交易必須經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
《證券法》第160條規定,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向證券發行人提供證券持有人名冊及其有關資料;應當根據證券登記結算的結果,確認證券持有人持有證券的事實,提供證券持有人登記資料;應當保證證券持有人名冊和登記過戶記錄真實、准確、完整,不得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毀損。上市公司按照委託合同從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獲得的股東名冊,作為公司置備的股東名冊。換句話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置備的股東名冊是正本,公司置備的股東名冊是副本。
記名股票被盜、遺失或者滅失,股東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後,股東可以向公司申請補發股票。
(三)、無記名股票的轉讓
依法律的原則規定,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快速發展和現代電子技術的廣泛應用,目前深、滬兩地交易所均實現了股票交易的無紙化、電子化,投資者進入股市必須先到當地證券登記機構分別開立上海、深圳股票帳戶,才能進行股票交易。
開立股票帳戶時,投資者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一般為身份證),並提供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聯系電話等基礎資料。投資者辦理了股票帳戶後還需在證券公司(券商)辦理相應的資金帳戶。投資者在辦妥股票帳戶及資金帳戶後方可進入市場,委託券商買賣股票。目前在我國券商提供的委託方式有填單委託、自助委託、電話委託、可視電話委託、委託機委託、網上委託等,券商受理客戶委託並審查無誤後,直接進入交易所內計算機主機進行撮合成交。
交易所的自動撮合系統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進行,即在一定價格範圍內(昨收盤價的上下10%之間),優先撮合最高買入價或最低賣出價。客戶在委託買賣的次交易日應到券商處辦理交割,券商向客戶提供的交割單需列出客戶本次買賣交易的詳細資料。
『柒』 買賣股票,不是股權轉讓嗎
有區別。
首先,股票市場是已經發行的股票轉讓、買賣和流通的場所。
個人轉讓股票是指個人轉讓所持有上市公司在二級市場流通股票。
其次,股權轉讓是指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份讓渡給他人,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東的民事法律行為。股權轉讓是一種物權變動行為,股權轉讓後,股東基於股東地位而對公司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全部同時移轉於受讓人,受讓人因此成為公司的股東,取得股東權。是企業募集資本、產權流動重組、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形式。
股權轉讓種類包括:
一,持份轉讓與股份轉讓
二,書面股權轉讓與非書面股權轉讓
三,即時股權轉讓與預約股權轉讓
四,公司參與的股權轉讓與公司非參與的股權轉讓
五,有償股權轉讓與無償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限制包括:
依法律的股權轉讓限制
一,依法律的股權轉讓限制,即各國法律對股權轉讓明文設置的條件限制。
⑴、封閉性限制
⑵、股權轉讓場所的限制
⑶、發起人持股時間的限制
⑷、董事、監事、經理任職條件的限制
⑸、特殊股份轉讓的限制中國《公司法》
⑹、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
二,依章程的股權轉讓限制
三,依章程的股權轉讓限制
四,依合同的股權轉讓限制
而且,根據《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1998】61號):從1997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而股權是指個人持有公司的股份。個人轉讓股權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按照「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收入總額-財產原值-合理稅費)×20%。
所以,轉讓股票和股權轉讓是有區別的。
『捌』 "股票買賣"與"股票轉讓"是一回事嗎
你好!你問的這個鬼問題簡單的說,股票買賣就是在二級市場(股市,上交所和深交所)上進行的股票買賣;股票轉讓就是沒有上市的股份公司的股東對自己持有的股票進行的轉讓。
『玖』 股權轉讓是轉讓股本還是轉讓股票數呀
股本是由股票數量組成了.股權轉讓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種. 有限公司沒有發行股票.
股權繼承,即由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死亡後遺留的股權的一種轉讓形式.
股權轉讓指轉讓公司持有股份數額.
『拾』 股票二級市場買賣算股權轉讓嗎
首先,股票市場是已經發行的股票轉讓、買賣和流通的場所。
個人轉讓股票是指個人轉讓所持有上市公司在二級市場流通股票。
其次,股權轉讓是指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份讓渡給他人,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東的民事法律行為。股權轉讓是一種物權變動行為,股權轉讓後,股東基於股東地位而對公司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全部同時移轉於受讓人,受讓人因此成為公司的股東,取得股東權。是企業募集資本、產權流動重組、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形式。
股權轉讓種類包括:
一,持份轉讓與股份轉讓
二,書面股權轉讓與非書面股權轉讓
三,即時股權轉讓與預約股權轉讓
四,公司參與的股權轉讓與公司非參與的股權轉讓
五,有償股權轉讓與無償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限制包括:
依法律的股權轉讓限制
一,依法律的股權轉讓限制,即各國法律對股權轉讓明文設置的條件限制。
⑴、封閉性限制
⑵、股權轉讓場所的限制
⑶、發起人持股時間的限制
⑷、董事、監事、經理任職條件的限制
⑸、特殊股份轉讓的限制中國《公司法》
⑹、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
二,依章程的股權轉讓限制
三,依章程的股權轉讓限制
四,依合同的股權轉讓限制
而且,根據《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1998】61號):從1997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而股權是指個人持有公司的股份。個人轉讓股權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按照「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收入總額-財產原值-合理稅費)×20%。
所以,轉讓股票和股權轉讓是有區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