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應該向誰發行記名股票
①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必須記名嗎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② 為什麼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
這是法律規定的。
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東名冊上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它與不記名股票相對應。過戶要辦理過戶手續。
美股研究社指出:股份公司在創立發起之初並沒有上市流通,所以發起人和法人認購的股票是記名股票,當股票上市後,他們的股票滿足一定要求後就可以解禁成為流通股,就是不記名的了。
③ 公司在什麼情況下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
所謂記名股票是指在股東名冊上登記有 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稱及住址,並在股票上也註明持有人姓名 或名稱的股票。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一般都寫在股票背面。記 名股票不僅要求股東在購買股票時需要將姓名或名稱記人, 而且要求股東轉讓股票時需向公司辦理股票過戶手續,除了 記名股東外,任何人不得憑此對公司行使股東權。股票同為 一人所有者,應記載同一本名。記名股票不得私自轉讓,在 轉讓過戶時,應到公司提交股票,改換持有人姓名或名稱, 並將轉讓人的姓名或名稱、住址記載於公司股東名冊上。按 照本條規定,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二、公司在什麼情況下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
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④ 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有什麼聯系和區別他們發行的股票呢
簡單的說一句話:這兩個概念是真包含關系,就好比人和牛人。是上市公司必定是股份有限公司。
復雜的說,就很復雜了,講幾個個人認為比較重點的問題:
先說概念:
股份有限公司:指由一定發起人設立或社會公眾募集設立的,公司資本被劃分為等額股份,投資者以其所認購的股份對公司債務負責,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負責的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條,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至少要符合以下條件:(注意至少,因為證交所可以提高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所以可以了解,上市公司就是比較牛的股份有限公司。
然後說說股票的問題,首先,兩者都可以發行股票。股票分記名和不記名股票,發行方式有公開和非公開發行。排列組合一下,有很多種呵呵。現在我們炒的股票屬於公開發行的記名股票。也只有這種股票可以上市掛牌交易,其他只能依法轉讓而不能上市買賣。所以一個股份有限公司或上市公司都可以發行很多種股票,區別在於上市公司永遠比股份有限公司多了一種:可以上市買賣的股票。為什麼多一種?前面說了,因為他比較牛……
⑤ 股份有限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為什麼
股份有限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為法人股,一年內不能轉讓或在二級市場買賣。為了便於管理,所以設置成記名股票。
⑥ 上市公司發行股份是記名股還是記名股,依據
公司法規定:發行無記名股份的公司臨時股東大會需提前二十日發出通知,而發行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日前提前十五日發出通知。。。
⑦ 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的,一定要置備股東名冊嗎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130條的規定,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的,應當置備股東名冊,並應當記載下列事項:(1)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2)各股東所持股份數;(3)各股東所持股票的編號;(4)各股東取得股份的日期。
⑧ 股份有限公司籌資方式只能通過發行股票嗎
股份有限公司籌集資金的方式主要有:
①發行股票。股票是公司發給股東的入股憑證,是股東擁有公司財產所有權的法律證書 ,也是股東據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可以依法進行買賣,價格隨行就市。股票的種類有: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普通股票和優先股票、有票面值股票和無票面值股票、單一股票和復數股票等。
②發行公司債券。債券是公司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手續發行,承擔在指定時間內支付一定利息和償還本金義務的有價證券。債券可分為記名債券和無記名債券兩種。記名債券在轉讓時,除要交付債券外 ,還要在債券上背書;無記名債券在轉讓時立即生效。公司債券持有者是公司的債權人,無權參與公司事務和業務的決策,只是根據債券金額享有向公司請求支付固定利息的權利。公司債券清償期屆滿時,公司負有向債券持有者清償債券本金的義務,公司解散時,債券持有者有權優先從公司財產中受償。
當然也可以通過銀行借款等方式,但是那樣有可能受到較多的約束和限制,而且股份公司在上述兩種籌資方式有先天的優勢
⑨ "股份有限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中的發起人是誰
就是股東,持有股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