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記名股票樣式
⑴ 股份有限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為什麼
股份有限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為法人股,一年內不能轉讓或在二級市場買賣。為了便於管理,所以設置成記名股票。
⑵ 記名股票
記名股票。所謂記名股票是指在股東名冊上登記有 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稱及住址,並在股票上也註明持有人姓名 或名稱的股票。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一般都寫在股票背面。記 名股票不僅要求股東在購買股票時需要將姓名或名稱記人, 而且要求股東轉讓股票時需向公司辦理股票過戶手續,除了 記名股東外,任何人不得憑此對公司行使股東權。股票同為 一人所有者,應記載同一本名。記名股票不得私自轉讓,在 轉讓過戶時,應到公司提交股票,改換持有人姓名或名稱, 並將轉讓人的姓名或名稱、住址記載於公司股東名冊上。按 照本條規定,公司向發起人、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法人發 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機構或 者法人的名稱,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無記名股票。所謂無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上不記載 持有人姓名或名稱,可以任意轉讓的股票。任何人持有此種 股票就是公司的股東,都可以憑持有的股票對公司主張股東 權,享有該股票所代表的權利。這種股票所有權的特點是必 須具體地佔有股票本身,持有無記名股票的股東需要經常向 公司提示股票,留心股東大會的消息。無記名股票的好處在 於發行手續簡單,易於購買和轉讓,不足之處在於公司對股 東情況難以控制,可能導致經營風險較大。按照本條第二款 規定,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 無記名股票。
⑶ 記名股票的記名股票的特點
記名股票與記名股東的關系是特定的,因此,萬一股票遺失,記名股東的資格和權利並不消失,並可依據法定程序向股份公司掛失,要求公司補發新的股票。
我國《公司法》對此的具體規定是:記名股票被盜、遺失或者滅失,股東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依照公示催告程序,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後,股東可以向公司申請補發股票。 繳納股款是股東基於認購股票而承擔的義務,一般來說,股東應在認購時一次性繳足股款。但是,基於記名股票所確定的股份公司與記名股東之間的特定關系,有些國家也規定允許記名股東在認購股票時可以不一次性繳足股款。
⑷ 股票按記名方式幾種
股票種類很多,可謂五花八門、形形色色。這些股票名稱不同,形成和權益各異。股票的分類方法因此也是多種多樣的。 按股東權利分類,股票可分為普通股、優先股。
普通股:普通股的股東有權參加或派代表參加股東大會,討論公司重大事宜,並具有下列權利:1/投票選舉權;2/收益分配權;3/資產分配權;4/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增發新股)。在我國上交所與深交所上市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優先股:優先股的股東一般無上述權利,但在利潤和資產分配時有優先權,而次於債權人。優先股的優先權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1)股息領取優先權。 股份公司分派股息的順序是優先股在前,普通股在後。股份公司不論其盈利多少,只要股東大會決定分派股息,優先股就可按照事先確定的股息率領取股息,即使普遍減少或沒有股息,優先股亦應照常分派股息。(2)剩餘資產分配優先權。股份公司在解散、破產清算時,優先股具有公司剩餘資產的分配優先權,不過,優先股的優先分配權在債權人之後,而在普通股之前。只有還清公司債權人債務之後,有剩餘資產時,優先股才具有剩餘資產的分配權。只有在優先股索償之後,普通股才參與分配。
公司還可以發行其它不同類別或級別的股票,如可轉換優先股和不可可轉換優先股等。
股票又可分為記名和無記名股票。記名股票指的是股票上載有股東姓名,並記入公司股東名冊的股票。股票若轉讓,需將被轉換人名記錄在股票票面和公司股東名冊。無記名股票是無需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誰持有這種股票,誰就是股東。由於電子技術的發展與應用,我國深滬股市股票的發行和交易都藉助於電子計算機及電子通訊系統進行,上市股票的日常交易已實現了無紙化,所以現在的股票僅僅是由電子計算機系統管理的一組組二進制數字而已。但從法律上來說,上市交易的股票都必須具備上述內容。
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憑證。國外的股票(如圖所示)通常象學位證書一樣,做的很精緻,通常有公司的圖案或標志,一是為防止偽造,二是美觀,三是起到廣告宣傳作用。股票證上標有所購股數、票面價值、種類(如普通股或優先股)及投票表決權。為便於交易流通及防止丟失,股票通常由經紀公司代為保存,所以一般投資者很少看到「真正」的股票。我國目前發行的股票是無紙化的,只是一張簡單的股票交割憑單。
⑸ 股份有限公司無記名股票
無記名股票也稱不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東名冊上均不記載股東姓名的投票。它與記名股票比較,差別不是在股東權利等方面,而是在股票記載方式上。這種股票所有權的特點是必須具體地佔有股票本身,持有無記名股票的股東需要經常向公司提示股票,留心股東大會的消息。無記名股票的好處在於發行手續簡單,易於購買和轉讓,不足之處在於公司對股東情況難以控制,可能導致經營風險較大。按照規定,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無記名股票可以任意轉讓的股票。任何人持有此種股票就是公司的股東,都可以憑持有的股票對公司主張股東權,享有該股票所代表的權利。不記名股票發行時一般留有存根聯,它在形式上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股票的主體,記載了有關公司的事項,如公司名稱、股票所代表的股數等;另一部分是股息票,用於進行股息結算和行使增資權利。中國《公司法》在這方面的規定為:股份有限公司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任何人持有此種股票就是公司的股東,都可以憑持有的股票對公司主張股東權,享有該股票所代表的權利。一種在股票上不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以原聯邦德國最為流行。凡持有無記名股票者,即取得股東資格。此種股票僅憑股票所附息票領取股息,故可以自由轉讓。但無記名股票必須向公司繳足股款之後才能發給,因為這種股票不記載股東姓名,如果允許股東繳付部分股款即發給股票,日後不知股東姓名,無法催繳未付股款。與記名股票比,無記名股票存在兩個突出問題,一是由於無法向股東寄送書信,不易收集委任書,甚至會影響到股東大會;二是發行公司不能掌握無記名股東的姓名,很難避免股份被包購和公司被篡奪的局面。正是由於無記名股票存在一定弊端,有些國家不允許發行這種股票。英國公司雖允許無記名股票發行,但受嚴格的交易制度控制管理,許多大陸法系國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幾乎都是採用無記名,形式發行的。無記名股票轉讓和過戶手續簡便,交易方便,一經轉讓股權馬上就可易手。
⑹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必須記名嗎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⑺ 哪位提供一份記名股票的樣式
在 網站 http://www.gpz888.com 上面有很多股票的照片。
⑻ 哪些股票為記名股票
一,記名股票:
所謂記名股票是指在股東名冊上登記有 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稱及住址,並在股票上也註明持有人姓名 或名稱的股票。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一般都寫在股票背面。記 名股票不僅要求股東在購買股票時需要將姓名或名稱記人, 而且要求股東轉讓股票時需向公司辦理股票過戶手續,除了 記名股東外,任何人不得憑此對公司行使股東權。股票同為 一人所有者,應記載同一本名。記名股票不得私自轉讓,在 轉讓過戶時,應到公司提交股票,改換持有人姓名或名稱, 並將轉讓人的姓名或名稱、住址記載於公司股東名冊上。
按 照本條規定,公司向發起人、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法人發 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機構或 者法人的名稱,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