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行股票的說法
㈠ 1.有限責任公司可以發行股票么
發行股票的主題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不具備發行股票的條件,但是經改制後,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發起人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才具備發行股票的基本條件。
當然,是否能發行股票取決於公司所在的行業、地位、法律狀況、財務狀況、保薦人、發審委等等眾多環節。
㈡ 有限責任公司能發行股票嗎
不能。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是不能發行股票的。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性質
有限責任公司的性質與股份有限公司有所不同。有限責任公司也有股東,股東以其出資比例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證明是出資證明,轉讓比較困難。而股票則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憑證,可以進行轉讓。
股權是否被等份分割
有限公司的股權不會被分割成等份,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會被分割成等份。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就是按照每個股東認購一定的股份來實現的。也就是說,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之前就已經發行了股票,上市不過是能在交易所進行公開買賣。
股東人數限制
《公司法》對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沒有限制,只對發起人有限制,要求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後來加入的股東數量上沒有限制,也就是說沒有上限。但《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的上限和下限都有規定,要求在2人以上,50人以下。這也就決定了有限責任公司是不能發行股票的。
㈢ 關於股票發行與上市區別
股票發行是指公司為了募集股本而出售或分配自己的股份的行為。股票的發行包括設立發行和發行新股兩種。(1)股票的設立發行:指公司在設立過程中發行股份, 是公司第一次發行股份。它又可以分為發起設立發行和募集設立發行兩種。(2) 股票的發行新股:指公司在成立之後為進一步增加資本投資而發行股份。這是繼公司第一次發行股份以後的各次發行。發行新股的方式兩種:公開發行和不公開發行。
股票上市是指己經發行的股票經證券交易所批准後,在交易所公開掛牌交易的法律行為,股票上市,是連接股票發行和股票交易的「橋梁」。在我國,股票公開發行後即獲得上市資格。
股票發行有三重意義
1.設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發行,但未公開發行
2.公司股票開始公開發行,但未上市
3.公司股票掛牌上市之後,發行新股上市
㈣ 有限責任公司也可以發行股票嗎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可以超過200人,且不能向非特定對象公開發行股票
㈤ 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前者可以公開發行股票籌集資金 B.後者
A
㈥ 是不是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都能發行股票 只是不能到證券交易所交易,沒有上市的股票還是可以交易的。 ㈦ 關於股票,下列說法正確的有①發行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籌集資金的重要方式②股票對於股東來說是一種權利③ A ㈧ 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發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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