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眾股份股票
『壹』 股票!!!!
以下是我經常跟網路好友分享的選股的方法,供你參考.
巴菲特曾說過,優秀企業的標准:業務清晰易懂,業績持續優異,由能力非凡並且為股東著想的管理層來經營的大公司.遵循以上所說的標准,從下而上的去選股,就能找到好股票.
首先,是否為大公司;只需從滬深300中找市值排名前100 的公司即可;
其次,是否業績持續優異;一定要在最近的5-10年內,公司保持連續盈利,剛上市不久的公司不能成為目標,因為業績必須經歷過時間的考驗;
第三,是否業務清晰易懂;必須主業突出,產品簡單,經營專一,市場發展前景廣闊,最好是生產供不應求的產品;
第四,是否從股東的利益出發,為股東著想;查看公司上市以上來送紅股及分紅的紀錄,如果保持了良好的股本擴張能力或分紅能力,或者兩者兼之,那十有八九就是你所需要找的公司;
第五,管理層的能力非凡;這需要從幾個方面來判斷;首先,對所處行業的發展趨勢具有前瞻性及敏銳的判斷力,能夠很好的帶領公司解決或者避開前進中所碰到的困難或陷阱;其次,管理團隊穩定,團結,能夠很好的執行公司所定下的方針政策,達到所定立產業目標;其三,對公司忠誠及有事業心;
以上幾點中,最難的就是第五點,可以從A+H股中或已經實行股權激勵的公司中尋找,因為,A+H股的公司,往往持股結構和公司的治理比較合理;而股權激勵能夠讓管理層與公司的利益趨於一致;
如你忠實的根據以上要求來挑選股票,那幺恭喜你已經找到優秀企業了,你還需要在有足夠安全邊際的價位上買入,並能夠忍受住股價短期波動的誘惑,長期持有,就必能獲得豐厚的回報.
『貳』 我買哪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就是我有股份嗎
理論上就是這樣的,你只要買了哪家的股票,你就這家公司的股東,就有你的股份,如果公司有盈利分紅就會按你持有的股票份額分紅給你。平時可能你會聽到有人說炒股被套的說成是「炒股炒成了股東」。如果你持有一家的股票份額較高,比方說超過5%了,那你買入賣出都得發公告。如果你持有的股票達到一定程度,這就像我們平時聽到的控股股東,佔比越大在公司的話語權也就越大,甚至於可以影響公司的決策。但一般人炒股達不到這種程度。
『叄』 科技股有哪些股票龍頭
科技股股票龍頭有恆瑞醫葯、工業富聯、海康威視、邁瑞醫療、寧德時代等。
科技類屬性的龍頭上市公司合計128家,截至最新收盤日,這些上市公司A股市值合計6.06萬億元,佔A股總市值的10.7%。13家科技龍頭公司A股市值超過千億元,包括恆瑞醫葯、工業富聯、海康威視、邁瑞醫療、寧德時代等。
(3)安眾股份股票擴展閱讀:
科技股的走勢:
在2020年科技浪潮席捲A股的同時,機構抱團現象也成為熱議話題,而科技龍頭正是機構的重倉目標之一。數據寶統計顯示,截至三季度末,上述128家科技龍頭公司被QFII、保險公司、基金或券商、社保基金等五大機構合計持倉市值3320億元。
2019年、2020年及2021年三年凈利潤預測增幅均超過30%的公司,共計20家,包括電源管理類晶元龍頭韋爾股份、射頻前端晶元龍頭卓勝微、智能語音龍頭科大訊飛、眼科醫療龍頭愛爾眼科、智能醫療龍頭衛寧健康等。
三年內凈利潤增幅均值最高的是長電科技,平均預測增速高達225.57%,該公司是公司全球知名的集成電路封裝測試企業。
『肆』 股票事件!
、「東方鍋爐」事件的揭露
1999年1月16日,「東方鍋爐」董事會在《上海證券報》上刊登公告稱,公司上市過程中涉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幾日之後,有關媒體就刊載了如下消息:「審計署 的一份調查顯示,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所屬的東方鍋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採用『包裝上市』的辦法,連續多年編制虛假財務報告,虛增凈利潤1.23億元,上市後又將應列作1996年度的銷售收入1.76億元,銷售利潤3800萬元,轉列到1997年度,而將應列作1997年度的銷售收入2.26億元,銷售利潤4700萬元轉列到1998年,創造連續3年穩定盈利,凈資產利潤率增長平衡的假象。」
當投資者們正等待證券監管部門對此事做出處罰之時,3月份,「東方鍋爐」又先後兩次在《上海證券報》刊登公告,稱「本公司前任董事長江促生,現任董事長何允民,董事馬一中、程兆峰,因涉嫌經濟犯罪,已被司法機關依法逮捕。」投資者們不禁納悶「東方鍋爐」到底出了什麼事?4月14日,「東鍋」事件終於真相大白,法院開庭審理了江仲生、何允民、馬一中、程兆峰等4個在「東方鍋爐」股票上市前,私自領取社會公眾股進行場外交易以非法牟取暴利、將某證券公司返還廣告費款200萬元私分等違法事實。至於法定審理的結果,尚未公布。
可見,「東鍋」事件主要存在兩方面的違法行為,其一是公司採取非法手段包裝上市;其二是一部分董事私自將公司股票進行場外交易牟取暴利以及私吞公司財產。
四、對「利潤截期」問題的分析
在公司上市前和上市後對公司利潤進行包裝,是「東方鍋爐」違法行為的第一個方面。
「東方鍋爐」在上市之前,就通過調整財務報表而虛增凈利潤1.23億元,上市後,又在「利潤截期」問題上大做手腳,將1996年度的銷售收入1.76億元和銷售利潤3800萬元,調整至1997年底。1997年度又以同樣的方法,將該年度的銷售收入2.26億元和銷售利潤4700萬元轉移到1998年,從而創造連續3年穩定盈利,凈資歷產利潤率增長率平衡的假象。毫無疑問,這是一種嚴懲的利潤包裝行為。可是,我們不禁要問,作為「東方鍋爐」管理部門何以敢如此妄為呢?而作為對上市公司進行審計的注冊會計師,為何對如此嚴重的違法行為卻視而不見呢?
首先,從會計責任來看,銷售收入的確認與利潤的核算是有一定原則的。根據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准則——收入》的規定,銷售商品的收入,應在下列條件均能滿足時予以確認: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出售的商品實施控制權;3)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4)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與此同時,財政部還在上述准則的基礎上,頒布了有關確認銷售收入的指南,進一步明確了對銷售收入的確認,不能簡單地滿足形式上要求,而應注重交易的實質。只有同時滿足上述的所有條件,銷售才能據以確認。因此,會計准則的頒布,使企業要嘉賓行銷售收入的人為調節,就有一定難度。但是,在這樣的條件下,東方鍋爐仍然操縱銷售收入的調節,其動機就值得研究。
我們推測,東方鍋爐管理當局之所以敢如此調節利潤,其根源就在於輕視應有的會計責任。按照他們的想法:只要銷售收入是確實存在的,盡管在時間上有所出入,也不能算違法行為。因此,他們不僅調節了1996、1997年的銷售收入與利潤,還調節了1998年的銷售收入與利潤,而且所調節的金額之大令人咋舌。
事實上,「東方鍋爐」直到事發之後,管理當局對這種調節行為的會計責任仍未有所認識。而國際上在確認會計責任時,將銷售收入與利潤的調節視作為嚴懲的會計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嚴懲不貸。例如:以生產「芭比娃娃」著稱的美國馬蒂稱玩具製造公司於1971年調節了銷售收入與利潤,將本應在1972年實現的1500萬美元的銷售收入及800萬美元的利潤,調入1971年的會計年度,欺騙了該公司的投資者。事發後該公司的董事長兼總經理羅絲被美國聯邦法院判決個人罰款57000美元,並必須無償提供2500個小時的公益服務。最後,該董事長羅絲被董事會逐出玩具公司。如果我國的會計監管部門也將銷售收入與利潤的調節視作為一項嚴重的會計違法行為的話東方鍋爐公司的管理當局就可能不會如此的肆無忌憚了。
其次,從審計責任來看,根據審計准則,注冊會計師在進行審計時需要確定一般審計目標,而一般審計目標包括7項內容,即總體合理性、真實性、完整性、所有權、估價、截止和機械准確性。其中「截止」一項在我們上述「利潤截期」問題分析中已經涉及。「截止」又稱截期,英文表達為Cutoff,即注冊會計師在對被審計對象進行審查時,要確定接近資產負債表日的交易是否已計入適當的期間。尤其對於銷售收入、應收賬款、銷售折讓及退還等科目,注冊會計師更應關注其截期正確與否。根據我國的審計准則,注冊會計師只要遵循了規定的程序,是可以並應該提示出企業在利潤截期問題材的生大錯誤的。比如,對於「主營業務收入」這一項目截期正確與否的審查,不管「東方鍋爐」在會計記賬時是以貨物發出作為確認收入的標准,還是以發票的開出為標准,只要通過抽樣、檢查、函證、分析性復核等方法,注冊會計師完全可以獲取有效的審計證據。
退一步說,假設注冊會計師在審計中確實遵循了獨立審計准則,但由於企業的幫意隱瞞或精心偽造而致使注冊會計師不能發現其中的生大錯報和漏報的話,那麼還是有兩個方面問題值得總結,要麼是現有的獨立審計准則存在先天不足,無法發現重大錯報、漏報,要麼是審計報告使用者對注冊會計作用期望過高,對其抱有超越其能力的奢望。這些問題都是值得會計界進一步研究與總結的課題。
五、對公司董事擅自出售公司股票牟取暴利一事的分析
「東方鍋爐」部分董事私自將公司股票領出進行場外交易,牟取暴利後私分以及私吞公司財產的行為,是「東鍋」事件的第2個需要剖析的方面。
據司法機關調查發現,在「東方鍋爐」5400萬股社會公眾股尚未上市之前,即1996年11月,當時的「東方鍋爐」董事長江仲生和董事何允明、馬一中、程兆峰等4人背著公司其他領導,共謀後由程兆峰從董事會秘書處領出東方鍋爐社會公眾股30萬股(在未付認購股本金每股2.2元的情況下),並按照事先與北京某公司的約定在成才蜀都大廈一客房以每股7元的價格轉賣,獲得現金210萬元。同月,和兆峰兩次領出50萬股股票,同何允明一起再次在蜀都大廈以每股8.8元賣給對方,獲得440萬元。四人均分了650萬元中的340萬元,分別以個人名字和家屬名字存入銀行,或用於購買國債、償還個人債務等。
1996年12月,上述4人在到上海參加「東方鍋爐上市掛牌儀式」期間,構同商議後以東方鍋爐財務收據收取某證券公司返還廣告費款200萬元現金平均私分,以各自親屬名字存入上海市合作銀行武昌支行,存單歸個人所有。同月,在「東方鍋爐」股票託管期間,廠務領導會議決定東方鍋爐每位董事可獲得2萬股社會公眾股的處置權,並要繳納股本認購金。會後,4人又私自決定將何以明管理的「東方鍋爐」股票每人再多分8萬股統一辦好手續後交由個人處理。據查,4人已將私分的8萬股股票以不同的價格在不同的證券公司賣出,江仲生獲73萬元,何允明獲92萬元,馬一中獲73萬元,程兆峰獲69萬元。(參考1999年4月14日《中國證券報》)
「東方鍋爐」1996年12月27日掛牌上市的社會公眾股為5400萬股,這是由於「東方鍋爐」作為股份制試點企業而於1988年和1989年分兩次募集的。但由於當時並沒有證券交易二級市場,於是便有了成都紅廟的非正規交易市場,俗稱「一級半市場」。正是看到了在這個一級半市場上許多投機家發了大財,使何以明等4個產生了心理不平衡。這時,他們想到了自己手中的權利。作為公司的董事長和董事,他們可以從公司領出股票,然後在未付股本認購金的情況下,先拿去一級半市場進行交易,在牟取暴利之後現將股本認購金歸還公司。以1996年11月程兆峰領出的50萬股股票為例,認購股本金為2.2元,而交易成交價為8.8元,4個從中牟利為330萬元,他們不需支付一分錢便可輕而易舉地取得如此豐厚的利潤。而「東方鍋爐」的投資者們對此卻一無所知,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權利已經被某些人濫用並以此而發了橫財。這對於投資者而言是極不公平的。對此,我們覺得在上市公司運行機制上以及注冊會計師審計方面,有值得總結的方面:
(一)在上述事件中,公司管理人員在私分內部職工股、侵吞200萬元廣告費的過程中,可以不受約束地為所欲為,不得不使我們對現行上市公司的管理機制引起思考。盡管為了強化控制,國家規定了上市公司內部必須設置監事會機構,以防止公司的管理部門超越許可權,為個人謀取私利。但在實際運行過程中,這一職能部門形同虛設,以致重慶百貨大樓股份中,這一職能部門形同虛設,以致重慶百貨大樓股分公司(600729)在公布1998年財務報表時,沒有公布作為年報重要內容之一的監事會報告,引起社會公眾的極大反響。在解釋這一事件時,公司董事會秘書稱:在1999年4月5日如開董事會會議時,監事會主席缺度。實際上,該公司監事會成員共有5人,其中監事會主席系重慶市商業局局長,自1997年10月以後,從未列席過董事會,現已退休。而副主席也已調離公司,另一位監事聲稱自己是公務員,早已寫了矢職報告。因此,所謂的監事會實質上是沒有召集人的一個殘缺機構(詳見1999年4月15日《中國證券報》)。可見,由於我國目前正處在轉型時期,上市公司缺乏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Corporate governance),使得我國上市公司存在著大旦的內部人控制現象(Insidrt\ control),公司的經營決策大權均掌握在公司總經理與有關主管人員手中。在這樣的情況下,一些公司的管理部門就有了私營舞弊的機會。「東鍋」事件給我們一個學生的教訓。
(二)在對上市公司審計過程中,我國注冊會計師更多地是關注財務報表的公允表達,而較少關註上市公司的舞弊現象。那麼,迪樣的做法是否達到社會對注冊會計師的要求呢?「東方鍋爐」作為一個典型安全,生動說明了財務報表的「公允表達」與公司內部的管理舞弊二者並不矛盾。從「東鍋」公司的財務報表來扯,形式上已經滿足了會計准則的要求,沒有違反有關的會計法規,公司管理當局只是在報表之外,炒作職工內部股時進行了營私舞弊。因此,如果從專業角度據此指責注冊會計師,似乎對注冊會計師期望過高。但是,對並非專業人士的社會公眾來說,經過注冊會計師審核過的公司仍存在成額欺詐,要說注冊會計師沒有責任,他們似科是難以接受的。因此,如何處理財務報表公允表達與查找公司管理當局舞弊一直是國際審計界中的一個難題。例如,美國除了在1988年頒布的每53、54號審計准則說明中,對注冊會計師揭露與報告企業舞弊及非法行為的責任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外,又在1997年頒布的第82號審計准則說明中,再一次強調了注冊會計師應對企業存在舞弊和差錯的可能性保持應用的專業關注。如注冊會計師在對上市公司進行審計時,必須詢問公司管理部門在防止舞弊的問題材上採取了會么樣的措施,這些措施實施的效果如何?有否發現過舞弊?對已發現的舞弊採取了會么欄的行動。通過這些程度,可以形成對管理當局舞弊的威懾力,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減少舞弊的發生。但在我國獨立審計准則中,雖然也包含了注冊會計師對企業舞弊予以關注的具體准則,但從目前來看,絕大多數注冊會計師僅僅關注財務報表的公允表達,而不太關注的問題材。從「東鍋」事件看,除了要進一步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審核上市公司財務報表時應注意公允表達的目標外,同時還要強調注冊會計師對公司舞弊現象的關注。實際上,當公司舞弊現象比較嚴重時,後者的意義要大於前者。
『伍』 股票都有什麼股份
股票可以分普通股和優先股,也可以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還可以分A股B股和H股,等等.
『陸』 78家退市公司名單 a股退市股票還能在上市嗎
A股退市股票還能再重新上市,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退市股重新上市只需滿足條件、得到交易所批准即可重新上市。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2018年修訂)中第第八條規定:上市公司在其股票終止上市後,其終止上市情形已消除,且同時符合《上市規則》規定的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請重新上市:
1、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五千萬元;
2、社會公眾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為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社會公眾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為10%以上;
3、最近三年公司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4、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未被出具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5、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均為正值且累計超過人民幣三千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
6、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五千萬元;或者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三億元;
7、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正值;
8、公司最近三年主營業務未發生重大變化;
9、公司最近三年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發生重大變化;
10、公司最近三年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
11、公司具備持續經營能力;
12、具備健全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內部控制制度且運作規范;
13、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備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所有關規定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且不存在影響其任職的情形;
14、本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此外,《上海證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第八條也規定:本所上市公司的股票被終止上市後,其終止上市情形已消除,且符合《上市規則》規定的重新上市申請條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請重新上市。
(6)安眾股份股票擴展閱讀:
2018年11月16日,滬深交易所發布《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該退市新規主要是明確了證券重大違法和社會公眾安全重大違法兩類強制退市情形,特別是對於上市公司嚴重危害市場秩序,嚴重侵害社會公眾利益,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專門作為一類退市情形進行規范。
滬深交易所在內容上基本一致,都列出了6種上市公司重大違法應被終止上市情況,分別涉及欺詐發行、年報造假、信息披露違法等。
1、上市公司IPO申請或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構成欺詐發行,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條作出有罪生效判決。
2、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構成重組上市,申請或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構成欺詐發行。
3、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根據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導致連續會計年度財務指標實際已觸及《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終止上市標准,其股票本應被終止上市;
4、上市公司在申請或披露的文件中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上市公司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作出有罪生效判決;
5、上市公司最近60個月內,被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作出3次以上行政處罰;
6、交易所根據上市公司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影響等因素認定的其他情形。
『柒』 同花順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減持,說明該股東要麼不看好股票後市走勢,要麼資金緊張。但這種減持要看減持的數量和持續性。如果持續減持,那麼必然要對股價造成壓力。如果只是一次性的,那麼充其量是一點心理層面的影響,不用過於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