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力集團股票號
1. 卓力電器集團有限公司
本科生實習期3個月,工資在1800-2000之間,不過一本的話大概是2000元。
轉正後在原來的實習工資上加200元,另外每月還有額外的加勤獎,每個月都有的,一般在200-300元之間每月,也就是說轉正後大概能拿到2400元左右,這是凈工資哦,是拿到手的,因為公司已經把我們個人的個人所得稅,五險之類的上交過了,另外管住不管吃,吃飯跟大學一樣是刷卡的,每頓4元,隨便吃。
據公司人力資源人員介紹,不過本人是學財務的,知道公司的財務狀況並沒有好到這地步,所以還是持懷疑態度,不過,可以認為是潛力股吧,如果你認為自己有能力有信心,加入這個企業可以讓它更有活力。
一般的本科生進入先鋒後市基層管理者,最多三年,一般兩年之後大概就可以上升為中層管理者,年薪是5-15萬之間,當然如果能力強的話,一年就可以上升為中層管理者。但是公司的福利好像不是很好
2. 慈溪民生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 慈溪民生村鎮銀行成立於2008年12月30日,注冊於慈溪市周巷鎮興業北路1號,是由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聯合慈溪市財政投資經營總公司、慈溪市供銷合作社聯社、浙江雙羊集團有限公司、浙江卓力電器集團有限公司、海通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技術進出口寧波有限公司、寧波甬石農墾油品有限公司、德邦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寧波奧爾登有限公司、浙江寶基金屬壓延有限公司、慈溪市潔達納米復合材料有限公司、寧波凱波集團有限公司、慈溪市亞太汽車服務有限公司13家企業及一個自然人共同發起設立的新型農村銀行業金融機構。
法定代表人:黃建鋒
成立時間:2008-12-29
注冊資本:10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30200000051323
企業類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公司地址:慈溪市周巷鎮興業北路618號
3. 周巷卓力老闆是誰
慈溪周巷卓力老闆是卓力電器集團董事長:張建傑
我能確定,望採納我的回答。
4. 河南卓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河南卓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創建於焦作市新區,是國內第一家以熱列印耗材為主的專業生產企業。公司主導產品為「卓立」牌熱列印色帶、熱燙墨輪、LO熱轉印膜、條碼碳帶、燙木箔、玻璃熱轉印膜及數碼條幅列印碳帶等系列產品,這些產品均為公司自主研發,廣泛被食品、醫葯、包裝、物流、金融、廣告、通信、裝飾、製造、化工、電子、鐵路和家電等行業,用於食品葯品等外包裝文字、日期、圖案的標識列印和表面裝潢裝飾加工等。
法定代表人:黨偉
成立時間:2001-04-23
注冊資本:1638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10893105000111
企業類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焦作高新區神州路2758號
5. 寧波杭州灣興慈三路卓力集團怎麼走
公交線路:地鐵2號線 → 378路 → 慈溪201路 → 慈溪210路 → 慈溪杭州灣新區1號線,全程約87.8公里
1、從寧波市步行約560米,到達鼓樓站
2、乘坐地鐵2號線,經過5站, 到達大通橋站
3、步行約440米,到達紅梅新村站
4、乘坐378路,經過10站, 到達龍山公交中心站
5、步行約830米,到達龍山公交中心站
6、乘坐慈溪201路,經過47站, 到達慈溪客運東站
7、步行約150米,到達機關幼兒園站
8、乘坐慈溪210路,經過16站, 到達杭州灣新區公交中心站
9、步行約170米,到達新區公交中心站
10、乘坐慈溪杭州灣新區1號線,經過2站, 到達海南村(老指揮部)站(也可乘坐慈溪杭州灣新區6號線)
11、步行約660米,到達卓力集團-西北二門
6. 浙江寧波卓力電器集團是一個好公司嗎在那裡打工的員工們生活都好嗎工資怎樣
他就是個黑廠,沒有為員工想半分錢的福利,辭職走人也不結算。真他娘混蛋黑廠。大部分人干三個月左右就走了。
7. 卓力電器集團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卓力電器集團坐落於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鎮工業開發區。地處杭州灣南岸,是經濟發達的滬杭甬經濟金三角的中心區,她東接寧波,西連杭州,與上海隔海相望,出海通道寧波港近在咫尺。
法定代表人:張建傑
成立時間:1996-06-24
注冊資本:11888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30282000109635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慈溪市周巷鎮開發路48號
8. 上海卓力集團1128燕郊分公司有工資嗎我加入兩個月了,還沒拿到工資
工資按月發放,隔月發放違法,本月工資下月發合法。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3電話投訴,該電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提出辭職,並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裁決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