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第一大股東股份解除司法凍結
⑴ 股東股權被司法凍結是利空還是利好
公司的主要股東,股權被司法凍結後可能會影響公司的運營,這是利空。
大股東股份被凍結,整個公司都會受到牽連,負面影響。如果大股東占股三分之一以上,公司無法決策。
股權凍結,一般屬於中性偏空;因為凍結之後流通盤會縮小從供應量的角度是好事,算利好;又因為股權被凍結多屬於違規違約事件,對大股東不利因素客觀存在,從基本面角度看是隱含利空,一般是風險大於機遇,利小弊大。
(1)股票第一大股東股份解除司法凍結擴展閱讀:
利空:對空頭有利,能促使股價下跌的因素和信息,如:銀根抽緊 ,利率上升,經濟衰退,公司經營狀況惡化等。
比如2010年1月12日,央行宣布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重大利空消息,導致13日滬指跌2.8%,深成指跌2.97%。
參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市利空
⑵ 一隻股票的控股股東股份被凍結會對股價造成什麼影響
這樣的情況會消除投資人和投機人對大股東減持的憂慮,引起投機資金的炒作,股價容易抬高上行。
⑶ 股權司法凍結解除的公告什麼意思
股權司法凍結解除的公告意思是股權已經解除凍結狀態,股權自由可以進行買賣、轉讓等正常交易。
1、股權凍結是指人民法院通過限制股權所有者提取或轉移自己股權的一種強制措施。這種措施當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權的收益的不當流失。給上市公司 內部的利益造成的損失。在這種股權凍結的過程中,並沒有否定股權持有者的股東身份。股票持有者同樣享受股票的收益權以及其他的各項權益。
2、股權的凍結主要是收取股息或紅利以及處分股權(股權轉讓或股權質押),防止股權收益的不當流失,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
3、解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
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或者放棄債權的;
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流拍或者變賣不成,申請執行人和其他執行債權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債的;
債務已經清償的;
被執行人提供擔保且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
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記方式實施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3)股票第一大股東股份解除司法凍結擴展閱讀
一、股權凍結的因素
1、用股權做抵押的;
2、企業申請破產的;
3、股權有爭議的;
4、債務官司中,其他資產不足以償還債務的;
二、法律規定
1、《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凍結控制性執行措施,可適用於無形財產。
因此對股權的執行,可以採取凍結措施。對被執行人預期應得的股息進行凍結,禁止到期後被執行人提取或公司向被執行人支付。對股息凍結的裁定,應直接送達公司和被執行人,此時對股息的支配權人是公司,如被執行人提取或公司支付股息則按民事強制措施予以制裁。
2、對股權本身也可採取凍結的措施。
《執行規定》第五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凍結股權時應當通知有關企業不得辦理股權的轉移手續及支付股息,凍結股權的措施延及股權的股息。實踐中不僅要通知公司,同時要通知工商登記部門,以防止企業和被執行人轉移財產,這樣才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凍對。
對被執行人在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權進行凍結時,除向工商部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外,還應向企業的對外經濟貿易主管機關送達,以限制股權的轉讓。
最高院《關於凍對、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為執行股權作了示範,同時還涉及到了一些相關問題,特別是凍結的數量應以股權持有人的債務為限,不能隨便擴大。
⑷ 股東股票解除凍結是利好還是利空
股東股票解除凍結,結果是利好還是利空?
一般來說,股東持有股票的狀態對上市公司沒什麼影響的。
股東持有股票只是表明股東在上市公司的股東權益,和上市公司的運營沒什麼關聯。
首先,股東解除質押表明股東本身的財務情況可能好轉,間接地有利於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其次,股東解除質押表明股東認為未來的股價可能會上漲,上漲之後的股份能夠質押更多的貸款,所以會做解除質押的操作。
⑸ 大股東所持股票被法院凍結,股票會怎樣走勢
肯定不是好事,一般來說,公司的股權被法院凍結,無非是該公司借款不還,才被法院凍結資產。
⑹ 大股東股票凍結怎麼回事
一、大股東經濟活動中出現的糾紛日益增多。重慶路橋、興業聚脂均屬這種情況。經濟糾紛的增多,是我國由計劃經濟走向市場經濟的必然產物。一般說來,大股東如果是經濟實體,則易發生經濟糾紛;而大股東如果是國有資產管理公司,則很少出現這種情況。
二、凍結股票比凍結其他財產更容易執行。一般說來,凍結未流通股份,往往不對被執行人的經營活動產生影響,而凍結銀行賬戶或其他形式的實物資產,則有可能對被執行人的經營構成負面影響。而且,其他形式的資產除不動產外,一般說來還存在轉移的可能。而我國的上市公司未流通股份卻無法「挪動」半步,——全都在證券登記結算公司。
⑺ 第一大股東股份被凍結還能當董事長嗎
民事訴訟中,你凍結的是大股東對其股權的處置權,只是一種財產保全措施,而不是股東權,他依然有行使股東權利的資格。
股權凍結後仍然可以行使除股權轉讓以外的權利。
凍結後不能進行轉讓,不影響其他權益。董事長變動需要股東會決議。
能夠行使股東權益,限制只是限制股權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