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為股份股票新增上市交易
Ⅰ 新股上市首日漲幅限制是多少
上海交易所:
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新股上市首日:
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80%;
連續競價階段、開市期間停牌階段和收盤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盤中臨時停牌制度:
新股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者下跌超過10%的,本所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上漲或下跌超過20%的,不再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因前款規定停牌的,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如停牌持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當日14:57復牌,進入收盤集合競價階段。
深圳交易所:
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新股上市首日:
開盤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競價范圍:發行價的上下20%(超過120%,但為超過144%的申報,不能參加開盤集合競價,暫存於交易主機,當連續競價成交價波動使其進入有效競價范圍時,參與連續競價)
全日有效申報價格範圍:不得高於發行價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連續競價、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盤中臨時停牌制度:
股票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出現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10%的,盤中臨時停牌30分鍾;
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14:4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採用收盤集合競價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代表華泰證券任何觀點,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也不對投資收益進行任何保證和承諾,請不要單獨依靠本內容的信息而取代自身獨立的判斷,應自主做出投資決策並自行承擔投資風險。本公司不保證本內容所含信息始終保持在最新狀態。本公司對本內容所含信息可在不發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資者應當自行關注相應的更新或修改。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Ⅱ 原始股要上市多久以後才可以賣吧
原始股要上市後一年才可以賣出。
由於原始股的購買途徑是通過其發行進行收購。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是指由公司發起人認購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而設立公司。
由於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一年內不得轉讓,社會上出售的所謂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另外一個途徑即通過其轉讓進行申購。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票為記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一年之後的轉讓應該在規定的證券交易場所之內進行,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則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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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原始股注意事項:
查看購買的股權估值是否正確,即查看商品價格問題。查看購買原始股公司能否按時上市公司,比如購買了股權,結果過了10年都沒有上市,會讓投資者很難受。看購買的股權是否清晰。比如有沒有出現糾紛,有沒有抽逃的情況,甚至你購買股權的公司會不會出現倒閉。
查看購買原始股公司能不能上市。這個涉及很多方面,比如法律、財務合法合規、盈利能力充足等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原始股
Ⅲ 新增股份上市是利好嗎
新增股份對股價是利好還是利空。其實,只要是概念,消息,都是主力為了配合股價的拉升或殺跌作準備的。炒股尤其是牛市玩股,既不要注重消息面,也不要注重業績面,基本面更不用說了。炒股是炒庄。也就是說當你進入某一個股時,只要看其庄強不強就可以了,強者恆強,這是巔撲不滅的真理。如果一個業績很好,凈資流量為正,市盈低的,股價總拉不起來。不是說一月兩月,而是近半年時間,從未有個大行情,那隻能說此庄弱。不碰為妙。而新增股份,除了是上市公司圈錢的把戲之外,並不會對其基本面改變很多。很多公司增發一是為了解決資金困難的局面,二是可能向其子公司注資,向處拆錢。就是說子公司賺了錢並不歸上市公司所有,三是發展新的項目,或開新的公司,反正增發的錢只會有一點點流入上市公司的財務中。股在增發價之前,公司會同機構勾結,抬高股價,當增發價定下來之後,其股價就不會搞高了。所以,增發的股要看其時機擇機而進,並不是所有的增發都能給你帶來利潤,
如果某股通過了董事會的增方預案,還有報批監證會。一般情況下,其增發會通過。在申報增發的過程中,該上市公司為了提高增發股價,達到圈錢的最大化,會暗中與機構勾結拉升股價,也就是說,當股有了增發,其批準的可能性極大時,此時可以介入,機構會狂拉股價,達到上市公司高層的意願。如果增發方案已經通過,此時還是不介入為妙,因為一通過,其增發的股價也就隨之定來了。主力及上市公司是不會讓增發價與現股價相差很多的。如果股價高,其增發低,則會打壓股價。所以,不要因為某股通過了增發,且當日上市漲幅無限制而搶進,其結果只會讓痛心,因為,這時股也不會漲,也不會跌。橫盤。大家近期還是從整體上市及資產注入方面去玩股吧,因為這兩個方面才是真正意義是的要辦好公司,即使短期套著,也可以長線持有。
如果有好的項目急需資金,增發股票無疑是圈錢的最佳方案。如果為圈錢而圈錢,則是公司的一大敗筆,圈了錢來沒有用途,即不能給股東帶來收益,又不能給公司帶來利潤,對公司的正常經營並沒有半點幫助,其結果只能是凈資產繼續被攤薄。
Ⅳ 非公開發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股價會跌嗎
根據《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之規定,非公開發行股票認購的股份按認購對象的不同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至36個月內不得轉讓。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2011年修訂)
第九條 發行對象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具體發行對象及其認購價格或者定價原則應當由上市公司董事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確定,並經股東大會批准;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二)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三)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第十條 發行對象屬於本細則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按照本細則的規定以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Ⅳ 掛牌股票什麼時候才能上市交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主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所持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鎖定36個月,而新三板市場則規定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所持有股票在掛牌之日、掛牌滿一年以及掛牌滿兩年等三個時點可分別轉讓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 另外,對於公司其他股東而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鎖定12個月。而新三板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新增股份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不得超過其所持股份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除此之外,其他股東均無限售規定。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不作為任何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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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定向增發新增股份上市首日無漲跌幅限制.
定向增發新增股份上市首日無漲跌幅限制!
定向增發------對特定的機構或公司發行新股,普通股民無法參與。
不定向------向普通股民發行新股。
定向增發的優勢至少有三:一是定向增發極有可能給上市公司的業績增長帶來立竿見影的效果,比如說G鞍鋼向鞍鋼集團定向增發,然後再用募集來的資金反向收購集團公司的優質鋼鐵資產,可增厚每股收益,據資料顯示,G鞍鋼在定向增發後的每股收益有望達到1.03元,而2005年報只不過為0.702元;二是定向增發有利於引進戰略投資者,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三是定向增發也改變了以往增發或配股所帶來的股價壓力格局,這是因為定向增發有點類似於「私募」,不會增加對二級市場資金需求,更不會改變二級市場存量資金格局。另外,因為定向增發的價格往往較二級市場價格有一定溢價,這也有利於增加二級市場投資者的持股信心。
Ⅶ 新增股份上市日對股票波動有影響嗎是利空還是利好
一般來說利空比較大,但是也不排除有個別股票逆市上漲。其實就看解禁的股票這些持有人和莊家有沒有具體溝通過。
Ⅷ 新三板:新增股票掛牌和正常狀態有何區別
指公司股票開始在某些股票交易場所中接受交易。注意在我國,「掛牌」與「上市」各有嚴格的含義。
一般而言,掛牌指的是公司已經發行的股票在某交易場所可以交易,而上市則指的是公司需要在某交易場所中新增發行一批股票,這批新發行的股票與公司原來已發行的股票此後在該交易場所中可以交易(注意原來已發行的股票仍然有限售的規定)。
(8)邁為股份股票新增上市交易擴展閱讀: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滿足上述條件可向國務院證券管理審核部門及交易所申請上市。
Ⅸ 新三板的股票上市後能交易限制是多少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暫行)》第十五條規定:「非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掛牌前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份分三批進入代辦系統轉讓,每批進入的數量均為其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進入的時間分別為掛牌之日、掛牌期滿一年和兩年。」第十七條規定:「掛牌前十二個月內掛牌公司進行過增資的,貨幣出資新增股份自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滿十二個月可進入代辦系統轉讓,非貨幣財產出資新增股份自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滿二十四個月可進入代辦系統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