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高集團股票
① 美縫劑十大品牌。是這些嗎
不完全是。應該是:皇氏工匠、卓高、彩陶、縫皇、德高、詩韻、彩牛、東鵬。
② 海南正合實業(集團)公司把我們賣了還不給錢 海南正合實業(集團)公司總經理宋久生把職工都賣了至今還不給錢
公司首席執行官 董事長 CEO 總裁之間的關系:CEO是英文Chief Executive Officer的縮寫,意思是首席執行官,主管公司的運營。總裁也可以簡單的看作CEO,他們並列第二。 執行官比CEO低一級。 而總經理和總監則更多的是負責某一個具體的項目,是項目的領導。在你所問的幾個職位中級別最低。文化:董事長、總裁和CEO的權力詳解 自從信息產業興起以來,尤其是網路股泡沫產生以來,「CEO」在中國驟然成為一個流行詞彙。總經理和總裁們紛紛改稱CEO,這個縮寫詞比它的中譯版「首席執行官」更簡潔,在中國人心目中更有神聖感,於是便出現了今天CEO滿天飛的局面。剛剛從大學畢業的年輕人驕傲的在名片上印著自己是某家新公司的CEO,海爾這樣年營業額上百億的大企業總裁也要求別人稱他CEO,但大部分人並不知道這個英文縮寫詞的實質內涵。 董事長,總裁,CEO,這三個公司領導者的稱謂不僅僅是文字游戲,它包涵了企業管理制度的基礎,與其說是權力的基礎,還不如說是義務的基礎。如果權力變成了一種享受,甚至連權力擁有者的稱謂都變成了一種享受,那真是糟糕透頂。 董事長的英文是Chairman(准確的說是Chairman of the Board),總裁是President,首席執行官是Chief Executive Officer,這是眾人皆知的。但媒體並沒有意識到這三個稱謂的微妙差異,經常把President譯成董事長或首席執行官,CEO有時候又被譯成總裁,情況十分混亂。Chairman這個職務可能是現代公司管理層最早確定的職務之一,因為它是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理論上講是公司管理層所有權力的來源。President和CEO都由Chairman任命,董事會只能由Chairman召集,非例行的股東大會一般也只能由Chairman召集(或者由股東聯名呼籲召集,這要看公司章程)。既然President和CEO都是由Chairman任命的,理論上講Chairman也可以隨時解除他們的職務;不僅如此,Chairman可以隨時解除任何人的職務,除了董事(Member of the Board)和監事(Member of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因為董事和監事不是公司雇員,而是公司的主人和仲裁人。因此我們常常看到一位弄砸了許多事情的CEO被罷免,卻依然保留董事職務;即使他沒有多少股份,仁慈的股東往往也會允許他在董事會繼續呆下去。 董事會不是一個行政機構,而是一個立法性質的委員會,這就決定了董事長和董事們之間沒有真正的上下級關系。一位強大的Chairman可能擁有真正的生殺大權,這種大權有時候來自他掌握的多數股份,有時候來自他的人脈資源,有時候來自他早年積累的威信,這時董事會不過是Chairman的傀儡而已,President和CEO也必須真正對他負責(不僅僅是名義上的負責)——比如微軟公司的比爾?蓋茨,長江實業-和記黃埔的李嘉誠,他們目前在公司都只保留了Chairman的職務,但對於行政事物他們一樣擁有最高的發言權。但大部分公司的Chairman只是一種榮譽性職務,就像英國女王一樣,擁有無比尊榮的地位,卻從來不說有分量的話。尤其是資產特別巨大、股權特別分散的公司,如通用汽車公司、美孚石油公司等等,各大股東及行政人員的關系非常復雜,Chairman只是一個德高望重、用來維持局面的「活人神」而已,除了召開董事會沒有任何權力(就連召開董事會都是應President或CEO的要求)。 喔,我也許說錯了——准確的說還是有一點權力的,那就是President或CEO太囂張,以至於大部分股東一致決定發動政變把他搞掉的時候,Chairman經常是政變的主腦人。石油大王洛克菲勒的兒子——小約翰?D?洛克菲勒就發動過一次非常著名的宮廷政變,那是在20世紀初期,他是一家鐵礦公司的董事長,總裁是洛克菲勒家族之外的人,他與小洛克菲勒產生了嚴重的沖突,最後小洛克菲勒不得不召開一次特別股東大會來審議罷免總裁議案。當時小洛克菲勒掌握的股份只有四分之一,遠沒有到達左右大局的程度,但他出色地收羅了工人、行政管理者和小股東的心,最終以壓倒優勢罷免了桀驁不馴的總裁。不久前迪斯尼公司的CEO也是這樣下台的,對於一位資深經理人來說,被自己的董事長發動股東趕下台無疑是最悲慘的事情。 President這個詞誕生要比CEO早,范圍也比CEO狹窄。被稱做President的人,無論是總統、總裁還是大學校長、委員會主席,都是有一定權力和社會地位的人,但CEO卻可以隨便用在哪個行政負責人身上。看過《兄弟連》的人都記得,E連的戰士甚至把連長稱為「CEO」,連長的上級也稱呼他為「E連的CEO」。對於一個清潔工小組來說,組長就是CEO;對於一個極地探險隊來說,隊長就是CEO,這個詞沒有任何特權榮耀的成分,只代表著某個范圍內的最高執行權和與之相伴的義務。想想中國國內的總裁、總經理們爭先恐後拋棄President的稱謂,視CEO為身份和地位的象徵,實在讓人感到好笑——難道他們不知道美英的一個下級軍官、一個職工領班都可以叫做CEO嗎? 一般來說,在公司內部,President是掌握實權的人;在CEO這個稱謂沒有誕生之前,President幾乎是唯一掌握實權的人。一個公司的創始人經常同時給自己加上Chairman和President兩種頭銜,但現代企業的所有者和管理者不是同一群人,再優秀的President往往也只佔有很少的股份,一個小股東是不應該成為Chairman的,就好象一個沒有王室血統的人即使再優秀也當不了國王。有時候大股東的力量太強大(比如摩根、杜邦這些大財團是許多公司的大股東),以至於President都成為了股東利益的代表,公司的行政實權就落到了其他行政人員手裡——比如執行委員會主席,副總裁,財務委員會主席等等,當然也包括CEO. President淪為大股東代表的例子,最典型的是1920年代早期的通用汽車公司,當時通用汽車創始人杜蘭特因為瘋狂買空股票而被一腳踢出公司,作為第一大股東的杜邦財團立即派遣了一位杜邦家族成員擔任通用汽車的President(注意不是Chairman,在通用汽車的歷史上Chairman一直是無足輕重的角色),直到赫赫有名的阿爾弗雷德?斯隆接任總裁為止。 事實上,西方的President在大部分時候與中國的總經理是一回事情。總經理可以翻譯成「President」,也可以翻譯成"General Manager",但後者在西方企業中不是一個常見的職位。但中國企業經常同時設立總裁和總經理,如果把總裁翻譯成President,總經理就應該翻譯成CEO.President和CEO在西方企業里經常合二為一(尤其是在中小企業當中),即我們所說的「總裁兼首席執行官」,你稱呼他President或CEO都無所謂;你也可以在禮儀場合稱呼他為President(強調身份和地位),在工作場合稱呼他為CEO(強調執行權和責任)。 在少數情況下,董事長、總裁和CEO都是同一個人,我們稱為「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或「董事長兼總裁」(稱呼「董事長兼總裁兼首席執行官」實在是太恐怖了,沒有必要),這種兼職大部分由公司創始人擁有(如比爾?蓋茨),有時候也是因為公司的傳統習慣(如韋爾奇,按照通用電氣的傳統,他同時擔任董事長和首席執行官,而且不存在獨立的總裁職務)。 看到這里,大部分讀者恐怕會有點頭昏腦漲,連我自己都昏了頭——既然President和CEO的職權沒有本質的區別,而且經常是同一個人,那麼為什麼要把這兩種職務分開呢?答案比較復雜:第一,因為某些大公司的行政事務過於繁重,一個人的精力無論如何不能處理,必須有兩個地位平等的最高執行官;有的時候,一家公司同時擁有兩個優秀的領導者,有必要為他們安排平等的地位,所以President和CEO就變成了兩個人。 第二,二戰結束之後,歐美大公司的執行權又發生了變化,演化為「重大執行權」和「日常執行權」兩塊,重大事件如大政方針、重大人事任命和比較大規模的投資等屬於「重大執行權」范疇,由CEO掌握;一般政策、一般人事任命和一般規模的投資等屬於「日常執行權」范疇,由President掌握。如果說CEO是總理,那麼President就是掌握日常工作的第一副總理,如果這兩個職位不屬於同一人,那麼CEO的地位稍微高一點。 我沒有調查CEO和President最早是什麼時候分開的,但最早的著名例子發生在1960年代的福特汽車公司。當時福特三世邀請號稱「藍血十傑」之首的麥克馬納曼擔任福特汽車的President,麥克馬納曼也成為了福特汽車歷史上第一位沒有福特家族血統的President.但是,福特三世並不想完全放棄行政權,因此他改稱自己為CEO,與麥克馬納曼形成了雙頭統治,這是現代企業歷史上CEO職務流行的開始。 從那以後,公司最高執行權掌握在兩個人手裡變的司空見慣,有時候CEO對總裁有很大的優勢,有時候又是總裁乾綱獨斷。1999年左右,比爾?蓋茨曾經任命一位新的微軟公司總裁,但自己仍然保留董事長兼CEO的職務;許多媒體報道說是蓋茨「辭去」總裁職務,但實際上蓋茨只是把微軟公司的總裁和CEO兩個職務清晰的分離開來,並把日常執行權授予總裁,這談不上什麼辭職可言。 Chairman, President and CEO,這三個詞的關系雖然錯綜復雜,但我們仍然可以把握它的精神實質。簡單的說,Chairman是股東利益在公司的最高代表,它不屬於公司雇員的范疇,President和CEO的權力都來源於他,只有他擁有召開董事會、罷免President和CEO等最高權力,但他從來不掌握行政權力。一位Chairman如果不兼任President或CEO,就僅僅是一個禮儀職務,一個德高望重的仲裁者,一般來說是某位大股東的代表。 President掌握著公司的日常行政權,既可以譯成總裁,又可以譯成總經理;President這個稱謂包含的榮耀和地位比CEO要高,因此經常用於禮儀場合。許多時候,President和CEO是同一個人,隨便你怎麼稱呼他;但在許多大公司里,President和CEO是兩個人,這時「總裁」和「首席執行官」才有嚴格的差異,有時候兩者地位平等,有時候CEO是總裁的上級(實際情況很復雜,必須一一分析)。 有時候President和Chairman一樣,也淪落為一種無足輕重的禮儀職位,但至今從沒有聽說過CEO變成一種禮儀職位——除了在中國。在中國,無數的經理人瘋狂地給自己加上CEO的冠冕,以為這就是跟世界接軌,就是擁有了最高的榮譽與地位;他們不知道,CEO這個詞在西方沒有任何榮譽與地位的暗示。
③ 為什麼股市總是散戶虧錢
股市是啥呢?
股市給那些缺少經濟基礎的人帶來以小錢賺大錢的機會。對那些才高志大者來講,股市簡直就是一塊經濟福地。但是這個「有經驗的人取得更多的金錢,有金錢的人取得許多經驗」之處殺機四伏,偶有斬獲盡管不難,要頻頻到手並不是易事,而以此為生則更是對自己以及人道的挑戰。
如果要我用一句話來解釋何以一般股民敗多勝少,其中一項重要的原因就是:人性使然!
說的全面些,就是這些永遠不變的人性——討厭風險,急著發財,自以為是,趕潮跟風,因循守舊和耽於報復——使股民難以逃避股市的陷阱。說的簡單些,就是好貪小便宜、吃不得小虧的心態使一般股民幾乎必然的成了輸家!
俗話說,掙錢只有三個方法:用手,用腦,用錢。用手掙得是辛苦錢,用腦掙錢的已算是人上人,真正的掙錢是用錢掙錢。用錢掙錢,聽來多麼吸引人,誰不想用錢掙錢?但用錢掙錢的先決條件是必須有錢,其次是你有相關知識來用這些錢掙錢。股市就提供了這種絕好的機會。
那麼誰能在炒股行生存?
個人的看法,大部分所謂的聰明人失敗的原因:大約有兩個:
1炒股的技能太活了;
2太聰明,選擇太多!
炒股是有技術的,20世紀的美國著名炒家朱爾有句名言:「股票市場是有經驗的人獲得很多金錢,有金錢的人獲得很多經驗的地方。」
炒股的傳統技術來自於經驗的積累,這一積累的過程是艱難且痛苦的,那些懶惰的人,不願動腦的人和指向快快發財的人在這行是沒有生存空間的。
股票充滿著誘惑性:什麼是股票?它代表著上市公司的一分子。股票的誕生依賴於其所代表的企業的資產。但股票一旦出生,脫離了母體,他就有了自己的聲明,不在完全依賴母體了。
我們來打個比方:一頭母豬現價100元,把他分成股票出賣,每股應該是1元。這一小學生都不會算錯的題目在股市上就會走樣了。假設將這頭母豬注冊成豬大集團,發型100股豬大集團的股票,你認為豬大集團的股票每股值多少?如果將這些股票上市,你認為豬大集團的股票會以什麼價錢交易?
其實我們都知道,答案是它既可以以每股一毛錢的價格交易,因為股民會認為母豬會老,會死!但也可能以每股上百元的價位交易,因為他們會想像到母豬每年能生10隻小豬,而小豬長大後又會生小豬,真實財源滾滾,永無止境!只要仰著頭母豬的張嫂,也就是豬大集團的張董事長,能說服股民們相信這頭母豬的生育能力奇強,而她的經營管理能力又是特高,豬大集團的股票被炒到上千元也不奇怪。
毫無疑問,豬大集團的公司介紹上不會說集團資產只是一頭母豬,他會告訴股民集團從事的是「私聊購銷,良種培育」之類的挑戰性業務。實際上在股市操作中,你將時刻面臨著行動選擇!
股市就像是恆久的賭局,他沒有開始,也沒有結束。股票永遠在動,只要有人以較上個交易價更高的價錢買股票,股票價格就會升一點。相反,有人願較上個交易耕地的價格賣股票,股票價格就會跌一些。上上下下就如同波浪,看不到始,也看不到終。
到賭場去賭錢,你知道何時賭局開始,因為莊家會告訴你該下注了。你也會知道賭局何時結束,全部的牌一翻開,這個賭局就結束了。你很清楚輸會輸多少,你也知道贏會贏多少。
在股市下注,你直接面對何時進場、何時等待、何時出場的決定。沒有人告訴你進場的時間,也沒有人告訴你離場的時候,所有的決定都要自己做,每個決定都是那麼的艱難,每個決定都沒有定規。你不知這一住下去贏會贏多少?輸會輸多少?賭注的數額也必須由你決定。所有這些決定都是令人生畏的!不是么?你決定進場了,幸運的你有了利潤,股價升了。
你馬上面對一個問題:夠么?你怎麼知道股價的波動不會一波高過一波?不幸的股價跌破你的買價,你也面對一個問題:虧多少?更要命的是你不知道他是不是暫時下跌,很快就會反彈?如果最終有可能等到勝利,為什麼現在要承認失敗?在股市這個「恆久」的賭局中,你每時每刻都面對著這些決定!
更重要的是,在股市上的這些選擇,並不是僅僅腦子一轉,而必須採取一定的行動才能控制你所投資近的命運。不採取行動,你的賭注永遠在檯面上。而「行動」倆字對於懶惰者來說是多麼令人厭憎的字眼!問問你自己喜歡做決定么?喜歡獨自為自己的決定負全部責任么?對99%的人來說,答案是否定的。股市這一恆久的賭局卻要求你每時每刻都要做理性的決定,並且為決定的結果負全部的責任!這就淘汰了大部分股民,因為他們沒有辦法長期承擔這樣的心裡壓力!
這一恆久變動的股市還有一致命的特點:它能使你虧掉較預期多得多的錢!因為你什麼都不做,也可能使虧損不斷增加。在賭台,每場游戲你最多失去你下的注。你在下注之前就很清楚你准備失去這個數目。除非你在下一場賭局重新下注,你的虧損不會超出這個數目。在股市,他把你的下注拿走一些,又給會一些,又是多些,有時少些。你說該怎麼辦?
下面我們來具體談談一般股民失敗的人性特點
我們來做兩個實驗,大家做一下選擇:
175%的機會得到1000元,但有25%的機會什麼都得不到;2確定得到700元,你選擇什麼?
我們看到股民好獲小利,買進的股票升了一點,便迫不及待的脫手。這只股票或許有75%繼續上升的機會,但寧可少賺些。規避25%什麼都得不到的可能性,結果是可能有5000的利潤的機會,你只得到500元。任何超過股的都明白,要用較出場價更高的價位重新入場是多麼困難。股價一天比一天高,你只能做旁觀者了。而一旦買入的股票跌了,股民變死皮賴臉不肯止損,想像出各種各樣的理由說服自己下跌之勢只是暫時的。起真正的原因只不過為了博那25%可能全身而退的機會!結果是小闊慢慢積累成大虧!假如說股票的運動只有上下兩種途徑,所以每次買股的盈虧機會格式均等的50%的話,對於一般股民來說,由於人性好小便宜、吃不得小虧的心裡,使得在股市中贏時賺小錢,虧時虧打錢,他就成了輸贏機會不是均等的游戲。實際股市沒有擊敗你,你自己擊敗了你自己!
散戶之所以虧損的原因之二是發財心太急!帶著「賺大錢」的心裡入場,你的注就會下的很大,從而開始在市場上盡量收集對自己有利的消息,忽略對自己不利的消息。如果不幸開始虧損,要接受「虧很多錢:的現實是極其困難的。隨著虧損的一天天增加,你的正常判斷力就慢慢消失了。直到有一天你終於無法承受過於巨大的損失,斷腕割肉!你承受了在正常情況下不會發生的大損失!
大家都知道股價總是在漲漲跌跌,當一天結束的時候,股票以某一價錢收盤,你有沒有思考過他代表什麼?他代表了股市的參與者在今天收市時對該股票的認同!任何一個交易,只要在特定的價格上面,一位願賣,一位願買,他們的交易就可以完成,價格就此確定。無論按你的想像,他們是多麼無知,愚蠢,但是他們在某個價位交易是事實,你不能與事實爭辯。除非你有足夠的資金,壓到股市中所有和你意見不合的人,你可以按照自己的一直確定股票的加以價格。
否則,請記住:你的想像,你的判斷,你的分析,都不能移動股價一分一毫!無論你對個股的判斷是多麼基於科學的分析,如果大多數參與者不認同你的看法,股價將隨大多數人的意志而動!
在炒股這行,傳統的對錯在這里是不存在的或者說是沒有意義的!無論你的智商多高,有什麼學位,多麼的德高望重,在股票行你的意見不具備在其他領域的分量。股價就是股價,無論你認為這只股票值多少錢,無論你認為股價和估值是如何脫節,股價永遠是對的。因此不要太固執己見,不要對自己的分析抱太大信心,認真觀察股市,不對時就迅速認錯,夠則,你在這行生存的機會是不大的!因此,在股市中千萬不要自以為是!這是大忌!
作為單獨的投資者,你要決定入場的時間,決定持股的時間,決定出場的時間。而股市就像海洋,它永不停息,沒有始點,沒有終點,每個浪潮的方向都難以捉摸。雖然它有漲潮,有退潮,但漲潮時有後退的波浪,退潮時有前進的波浪。
一句話,股市沒有既定的運行准則,要想達到盈利的目的,你必須建立自己的規則。否則太多的可能會使你無所適從,其結果將是災難性的。
在心理上困難的地方在於:你必須自己建立規則,並完全由自己為這些規則所產生的後果負責,這是極大的責任!承擔責任是一般人所畏懼的。看看你身邊發生的事情就不難明白,一旦有任何錯誤,張三怪李四,李四怪王五。而股市出錯又是如此的容易!但是在現實生活中,股民往往自然的選擇是「跟隨領袖」。
這些「領袖」可能是隔壁剃頭的師傅,也可能是樓上的裁縫,理由多半是他們「炒過幾年股」,「曾經賺過錢」。這樣散戶們就輕易的超越了做決定的橫杠,如果決定是失敗的,她們也有了代罪羊:「樓上的王裁縫真差勁!」這就算是所謂的「人好跟風」及其經常性的結果。各位你有過這樣的現象么?
在股市上,上回賺了錢,不知道為什麼,下回應該怎麼做才能重復賺錢。虧了錢,不明白為什麼虧,下次改怎麼做去防止再次發生虧損的情形。這在心理上必然會產生極其沉重的壓力,帶來憂慮、期待和恐懼是難以用筆墨形容的。
當你失去控制,在股市的海洋中無目的的漂流,不知下一站是何處,你有過這樣的經歷么?解決這個問題的唯一方法就是:自己學習,不要跟風,不要人雲亦雲,一定要建立一套系統化的操作規則。經過十多年的努力經傳人建立了「唯信號論,理性投資,長期生存」的操作規則!無論你是否承認並且認可,至少是可以系統化的完整的規則!
同時股市有他特有的規律,有他特有的特點。他不會完全的重復自己,去年股票有這樣的運行方式,今年絕不會有同樣的波動,而這些似曾相識的感覺,但是你卻像跳進了海洋,失去了方向,覺得自己渺小,孤獨,無助。
每次我們都要面對未知和疑問,有多少人能長期承受這樣的煎熬?記住,人喜歡熟悉的環境,不喜歡陌生的環境,但是股市絕對不會簡單的重復,因此千萬不要因循守舊。這是大忌!
在股市中你有過這樣的現象么?買進的股票跌了,你就在多買一點,因為第二次買的價錢較上次低,所以平均進價攤低了。從心理上看,你的心態和賭場虧錢時的賭徒們一樣,輸了一手,下一手下注加倍,再輸了,再加倍。希望總有一手能贏,那時連本帶利都賺回來。
一方面,你虧不起,另一方面你在報復股市,報復股市讓你虧錢。盼望著因為平均進價攤低了,股票的小反彈就能給你提供全身而退的機會。其實我想說,這樣的心態是極其有害的!股票跌的時候通常有他跌的理由,常常下跌的股票會越跌越低。這樣被套牢,你就越陷越深,直到你心裡無法承受的地步。因此,千萬不要去報復股市,你報復不了股市的,要嚴格的趨勢操作,趨勢破了就是破了,沒有商討的餘地的了!
大家都知道美國有感恩節,也叫火雞節。紀念印第安人用火雞成就第一批從歐洲抵達北美快餓死的英國人。野火雞當年在美國是很多的。以前北美有這樣一種捕捉火雞的方法,我們小時候捉鳥的時候也用過的:獵手置一隻籠子於曠野之中,門是捲起的。獵手先用玉米普條路,讓火雞自然的順著玉米蒲城的路跑進籠子里。通常籠子里放的玉米比較多,火雞進籠子後不會馬上跑出來,一旦進入籠子的火雞夠了,獵手就觸動機關,放下籠門,火雞就被關在籠子里了。
有一個真實的故事:
一位獵手早上去查看他的籠子,發現籠子里又12隻火雞,在他放下籠門之前,1隻火雞溜出了籠子。「喳,握手慢了些,讓我等等看,看那隻火雞會不會自己跑回籠子里。」在他打開籠門等那隻火雞回籠的時候,又有2隻火雞跑了出去。「見鬼,11隻火雞已經不錯了,我怎麼會讓那2隻火雞也跑走?現在只要外出的3隻火雞有1隻回來,我就關門。」很快,又有三隻火雞昂然的離開了籠子,接著又是3隻!當籠子里只剩下最後一隻火雞的時候,獵手毛了:「要麼1隻都不要,但如果有一隻回籠,我就關籠子,拎2隻火雞回家。」最後,這位獵手空手回家!這個故事是凱利先生親眼所見並且,寫進了他的小冊子「投機心理」之中。
有一定炒股經驗的股友讀這個故事的時候大約會發出會心的微笑!這一心理過程對於他們而言是非常熟悉的,每個人炒股都會經歷這個過程!20元買好股票,定好18元止損,當股票跌到18元時,你有沒有想想再等等?或許股票馬上反彈!股票又跌倒16元你會不會拍著自己的腦殼說:「真該按定好的規矩辦!18元就走人;現若股票反彈5毛錢我就一定說再見!」股票跌到10元了,你准備怎麼辦?你會發毛么?你會不會發狠:「老子這次拼了!現在就是不走,我倒要看看你最低會跌到什麼地方?」
坦率的說,除了你自己必勝的信念之外,其他一切幾乎都反對你在股市成功,就算你的親戚朋友也是一樣的!股市剛開始時或許很慷慨,隨著時間的推移,你就會明白它向你討債是何等凶惡。
記得,你在和一位巨人搏鬥,蠻干是不成的!你要學習技巧,永不和他正面沖突。你要了解這位巨人,熟悉他的習性,在適當的時機,攻擊他的要害。只有這樣你才有勝利的機會!股市這位巨人很笨拙,作為獨立的投資人的你很靈巧,一旦發現你的攻擊無效,你就必須逃離,防備巨人的報復!人的弱點遲疑不決,心存僥幸往往在很多的時候會害了你。這個時候就需要多一份理性,《唯信號論》就是經傳人追求的話題,只有能夠做到理性投資,你才能夠真正的做到在這個古老的行業中成功!今天的講解到此到此結束,最後祝願各位投資順利!
總結人性弱點:
1、厭惡風險;
2、發財心太急;
3、自以為是;
4、好跟風;
5、因循守舊;
6、好報復;
7、遲疑不決,心存僥幸!
要想真正的成為獨立的投資者,必須改變以上7條!
④ 董事將股票全部拋出就將離開公司嗎
理論上董事時選舉產生的,跟持股沒有確定的關系,但一般各公司對獲得參選資格都有一個最低持股要求,具體個個公司不同而不同,有的公司還規定不同類型的持股人可選舉的董事的名額也不相同,不過獲得董事參選資格相對時比較容易的,所以通常董事拋出部分股票往往不會導致其喪失董事參選資格,至於能不能選上,那就是另外一個層面的問題了。
董事現在普遍分成了兩類,即經營董事和非經營董事,後者也就是所謂的獨立董事,該人選要求跟公司經營沒有直接關系,從德高望重,經驗豐富的外部人士中選出,加入董事會幫助股東監督公司的經營,這類董事則可完全不持有該公司的股份,目前很多類似的職位是由大學里的經濟學教授出任的。
綜上,你的問題很難就此回答,需要根據具體事例分別判斷才行。
⑤ 德高紅股票代碼是不是
有高德紅外這支股票,代碼:002414
⑥ 北斗期權股是國家的嗎
不是,假的。
2016年4月,吉祥集團啟動雲吉祥1949買酒送期權計劃;2017年1月8日又啟動北斗和正買產品贈期權股計劃。
北斗雲吉祥期權股饋贈計劃:
1、0星預約消費500元:自選500+分紅500=1000元產品、饋贈500期權股。
2、0星預約消費1000元;自選1000+分紅1000=2000元產品、饋贈1000期權股。
3、一星預約消費3000元;自選3000+分紅3000=6000元產品、饋贈3000期權股。
4、二星預約消費6000元;自選6000+6000分紅=12000元產品、饋贈6000期權股。
5、三星預約消費10000元;自選10000+分紅10000=20000元產品, 饋贈10000期權股。
6、四星預約消費20000元;自選20000+分紅20000=40000元產品, 饋贈20000期權股,可選北斗手機一台,另選8000產品、分紅產品。
7、五星預約消費50000元;自選50000+分紅50000=100000產品、饋贈50000期權股,再贈送茅台原漿大師級收藏酒30升一壇,並簽收藏協議。兩年後公司按市場價回收,增值收益歸收藏者所有。
(6)德高集團股票擴展閱讀
獨特的損益結構
與股票、期貨等投資工具相比,期權的與眾不同之處在於其非線性的損益結構。正是期權的非線性的損益結構,才使期權在風險管理、組合投資方面具有了明顯的優勢。通過不同期權、期權與其他投資工具的組合,投資者可以構造出不同風險收益狀況的投資組合。
風險
期權交易中,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同,使買賣雙方面臨著不同的風險狀況。對於期權交易者來說,買方與賣方部位均面臨著權利金不利變化的風險。
這點與期貨相同,即在權利金的范圍內,如果買的低而賣的高,平倉就能獲利。相反則虧損。與期貨不同的是,期權多頭的風險底線已經確定和支付,其風險控制在權利金範圍內。
期權空頭持倉的風險則存在與期貨部位相同的不確定性。由於期權賣方收到的權利金能夠為其提供相應的擔保,從而在價格發生不利變動時,能夠抵消期權賣方的部份損失。雖然期權買方的風險有限,但其虧損的比例卻有可能是100%,有限的虧損加起來就變成了較大的虧損。
期權賣方可以收到權利金,一旦價格發生較大的不利變化或者波動率大幅升高,盡管期貨的價格不可能跌至零,也不可能無限上漲,但從資金管理的角度來講,對於許多交易者來說,此時的損失已相當於「無限」了。因此,在進行期權投資之前,投資者一定要全面客觀地認識期權交易的風險。
參考資料來源:和訊網-買東西贈送期權股,國嘉吉祥這波操作是餡餅還是陷阱?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期權
⑦ 工廠.公司.集團.企業有什麼區別廠長.董事長.總栽的各樣自代表的含義
一、工廠
工廠就是各種產品之製造場所。 它必須有一整套制度來保證管理及生產的順利進行。在製造場所,導入各種有效的生產資源,通過計劃、組織、用人、指導、控制等活動,使工廠所有部屬,如期達成預定的生產目標。
生產資源包括:1.勞工;2.土地;3.資本;4.資材(原物料) 。
二、公司及其基本特徵:
A、公司是以資本聯合為基礎,以營利為目的,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法律規定的程序設立,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組織。這種企業組織是由投資者以股份的形式聯合起來組成的,所以又被稱為股份制企業。也就是投資者為了一個共同的目的,將各自的財產結合在一起,組成一個企業,所以公司又被稱為是一種財產組織形式。
我們可以簡單地描述一下公司的基本面貌,比如有四五個人,或者更多的人,各有一筆資金,他們願意結合在一起,開辦一個公司,經營食品;各人的出資加在一起為五十萬元,每一個都成了投資者,也就是投資人成了股東,共同請了一些經營者去管理這個公司,投資者自己不直接參與經營,不去過問公司的具體事務,但是對公司的重大事項採用會議形式行使決定權;經營者受投資者的委託,獨立地管理運用由投資者集合起來的財產,得到的利益在投資者之間按出資比例分享,當然,如果出現了虧損,就由公司對債權人負責,投資者不直接對債權人負責,所受到的損失僅限於作為投資的部分,最多是喪失了全部投資;這個公司在運行中,它有獨立的利益、獨立的責任,法律將它擬人化,就是像一個有生命的人來對待它;公司如果不破產,也不解散它,就永續存在,股東換了,但公司不受影響,仍然照常活動。這個描述雖然還難以都包涵公司的非常豐富的內容,但是它反映了公司的特點,表明公司這種企業形式有別於其他企業形式。
B、公司的基本特徵在於是:
1. 公司是資本的聯合而形成的經濟組織。公司是由許多投資者投資,為經營而設立的一種經濟組織,具有廣泛的籌集資金的能力,這種功能是適合社會生產力發展需要的,所以它有發展的優勢。
2.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也就是從法律上賦予公司以人格,使公司像一個真實的人那樣,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營,享有權利,承擔責任,起訴應訴,從而使公司在市場上成為競爭主體。在現實的經濟活動中公司是一個經濟實體。
3.公司股東承擔有限責任。這就是指公司一旦出現了債務,這種債務僅是公司的債務,由公司這個擬人化的實體對債權人負責,而公司股東不直接對債權人負責;公司的股東對公司債務僅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間接、有限的責任,這就為股東分散了投資風險,使股東在投資中不致影響投資外的個人財產,所以這種責任形式具有吸引力。
4.公司是以營利為目的的。這是反映公司基本屬性的一個特徵,因為投資者投資於公司是有一定利益追求的,希望從公司取得收益;從經濟整體來說,公司資產的增值是社會發展的需要。公司以營利為目的,這也使公司與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有所區別。
三、集團
集團就是為了一定的目的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的團體。
【企業】《公司法》中並沒有「集團」一說,只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提法。但是在現實中,我們常常看到某某集團公司的名頭,其實這不過是多個公司在業務、流通、生產等等方面聯系緊密,從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公司(或者企業)聯盟罷了。另外有的公司進行多元化經營戰略,在多個領域均成立了相應的子公司,這樣,母子公司之間也會因為這種「血緣」關系組成一個企業集團,頗類似於軍隊當中的集團軍。這些就是我們常說的集團公司的由來。
(一)、公司法中沒有關於集團的概念。但是,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存在集團公司的概念。集團公司,在國家有關規范性文件中均稱為企業集團,但在工商注冊時,一般稱為某某集團公司。
(二)、最早關於設立企業集團,並對企業集團給出定義的國家規范性文件,是《國家體改委、國家經委關於組建和發展企業集團的幾點意見》(1987年12月16日)。該文件是這樣定義企業集團的:
1.企業集團是適應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產的客觀需要而出現的一種具有多層次組織結構的經濟組織。它的核心層是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照章納稅、能夠承擔經濟責任、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2.企業集團是以公有制為基礎,以名牌優質產品或國民經濟中的重大產品為龍頭,以一個或若干個大中型骨幹企業、獨立科研設計單位為主體,由多個有內在經濟技術聯系的企業和科研設計單位組成;它在某個行業或某類產品的生產經營活動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有較強大的科研開發能力,具有科研、生產、銷售、信息、服務等綜合功能。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初步建立,上述規定已經不能囊括所有企業集團,因為現實生活中已經存在非公有制的企業集團。
1991年,《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國家體改委、國務院生產辦公室關於選擇一批大型企業集團進行試點請示的通知》(國發〔1991〕71號)中稱:「企業集團是適應我國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產的客觀需要而出現的一種新的經濟組織。」此時已不再強調公有制。但是,該文件的精神還是主要支持建立國營大中型企業的企業集團。
1992年5月,國家工商局/國家計委/國家體改委/國務院生產辦 聯合發布了《關於國家試點企業集團登記管理實施辦法(試行) 》。該文件規定:
第二條 國家試點企業集團應由一個大型企業或控股公司為核心組建,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的審批機關批准後,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使用企業集團名稱。
第三條 國家試點企業集團應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有一個實力強大、具有投資中心功能的集團核心。集團核心可以是一個大型生產、流通企業,也可以是一個資本雄厚的控股公司。
(2)必須有多層次的組織結構。除核心企業外,必須有三個以上的緊密層企業,還可以有半緊密層和鬆散層企業。
(3)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與其他成員企業之間,要通過資產和生產經營的紐帶組成一個有機的整體。核心企業與緊密層企業之間應建立資產控股關系。核心企業、緊密層企業與半緊密層企業之間,應逐步發展資產的聯結紐帶。
(4)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和其他成員企業,各自都具有法人資格。第四條 國家試點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應是一個全民所有制大型企業或國家控股的公司。
此後,國家工商局又制定了《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此文件規定:
第三條 企業集團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企業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第四條 企業集團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員單位組建而成。事業單位法人、社會團體法人也可以成為企業集團成員。
母公司應當是依法登記注冊,取得企業法人資格的控股企業。
子公司應當是母公司對其擁有全部股權或者控股權的企業法人;企業集團的其他成員應當是母公司對其參股或者與母子公司形成生產經營、協作聯系的其他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或者社會團體法人。
第五條 企業集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三)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四、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是指股東僅以自己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負責。同股份無限公司相比,有限公司的股東較少,許多國家公司法對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都有嚴格規定。如英、法等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應在2至50人之間,如果超過50人,必須向法院申請特許或轉為股份有限公司。同時,有限公司的資本並不必分為等額股份,也不公開發行股票,股東持有的公司股票可以在公司內部股東之間自由轉讓,若向公司以外的人轉讓,須經過公司的股東的同意。由於股東少,因此公司設立手續非常簡便,而且公司也無須向社會公開公司營業狀況,增強了公司的競爭能力。
A、股份有限公司是根據《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的條件成立,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金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徵是:
(一)應為5人以上作為發起人,其中半數以上應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可以少於5人;
(二)全部資本分成若乾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數額對公司承擔責任,並確定其權利的大小;公司以其全部資產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三)公司股份體現為股票形式。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可在股票市場上發行和流通;
(四)公司具有較嚴密的內部組織機構。公司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分別行使公司重大事項決策權、經營管理權和監督權。公司的議事規則及辦事程序均有明確規定。組織機構較充分地體現了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
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資合公司,公司信用完全建立在資本的基礎上。它具有其他公司形式所不具備的優勢,一是可以吸收社會上的閑散資金,融資能力強,二是股份可以自由流動,較大程度上分散了投資人的投資風險。
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比較,設立條件及程序更為嚴格。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方式可分為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兩種,募集設立可通過向社會公眾發行股份而募集到更多的資金,其設立程序比發起設立更為嚴格。
B、有限責任公司
1.有限責任公司是指由50人以下的股東共同出資,股東以其所繳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授權的投資機構或國家授權的部門單獨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十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 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依照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具備如下法律特徵:
(一)有限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公司的股東以其出資額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是有嚴格限制的。各國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數的規定不盡相同。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人數為50人以下。
(三)有限責任公司是資合公司,但同時具有較強的人合因素。公司股東人數有限,一般相互認識,具有一定程度的信任感,其股份轉讓受到一定限制,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份須得到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四)有限責任公司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公司資本,不能發行股票。
(五)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條件和程序相對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較為簡單和靈活。如組織機構、審批程序都比股份有限公司簡單。
五 企業
公司屬於企業范疇,但除去企業外,還包括合夥企業和獨資企業,公司是承擔有限責任的,而合夥和獨資要承擔無限責任。所以按承擔責任分為兩種,有限責任(也就是公司)和無限責任(包括合夥企業和獨資企業等)
董事長,總裁,CEO,這三個公司領導者的稱謂不僅僅是文字游戲,它包涵了企業管理制度的基礎,與其說是權力的基礎,還不如說是義務的基礎。如果權力變成了一種享受,甚至連權力擁有者的稱謂都變成了一種享受,那真是糟糕透頂。
董事長的英文是Chairman(准確的說是Chairman of the Board),總裁是President,首席執行官是Chief Executive Officer,這是眾人皆知的。但媒體並沒有意識到這三個稱謂的微妙差異,經常把President譯成董事長或首席執行官,CEO有時候又被譯成總裁,情況十分混亂。
Chairman這個職務可能是現代公司管理層最早確定的職務之一,因為它是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理論上講是公司管理層所有權力的來源。President和CEO都由Chairman任命,董事會只能由Chairman召集,非例行的股東大會一般也只能由Chairman召集(或者由股東聯名呼籲召集,這要看公司章程)。既然President和CEO都是由Chairman任命的,理論上講Chairman也可以隨時解除他們的職務;不僅如此,Chairman可以隨時解除任何人的職務,除了董事(Member of the Board)和監事(Member of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因為董事和監事不是公司雇員,而是公司的主人和仲裁人。因此我們常常看到一位弄砸了許多事情的CEO被罷免,卻依然保留董事職務;即使他沒有多少股份,仁慈的股東往往也會允許他在董事會繼續呆下去。
董事會不是一個行政機構,而是一個立法性質的委員會,這就決定了董事長和董事們之間沒有真正的上下級關系。一位強大的Chairman可能擁有真正的生殺大權,這種大權有時候來自他掌握的多數股份,有時候來自他的人脈資源,有時候來自他早年積累的威信,這時董事會不過是Chairman的傀儡而已,President和CEO也必須真正對他負責(不僅僅是名義上的負責)——比如微軟公司的比爾?蓋茨,長江實業-和記黃埔的李嘉誠,他們目前在公司都只保留了Chairman的職務,但對於行政事物他們一樣擁有最高的發言權。但大部分公司的Chairman只是一種榮譽性職務,就像英國女王一樣,擁有無比尊榮的地位,卻從來不說有分量的話。尤其是資產特別巨大、股權特別分散的公司,如通用汽車公司、美孚石油公司等等,各大股東及行政人員的關系非常復雜,Chairman只是一個德高望重、用來維持局面的「活人神」而已,除了召開董事會沒有任何權力(就連召開董事會都是應President或CEO的要求)。
喔,我也許說錯了——准確的說還是有一點權力的,那就是President或CEO太囂張,以至於大部分股東一致決定發動政變把他搞掉的時候,Chairman經常是政變的主腦人。石油大王洛克菲勒的兒子——小約翰?D?洛克菲勒就發動過一次非常著名的宮廷政變,那是在20世紀初期,他是一家鐵礦公司的董事長,總裁是洛克菲勒家族之外的人,他與小洛克菲勒產生了嚴重的沖突,最後小洛克菲勒不得不召開一次特別股東大會來審議罷免總裁議案。當時小洛克菲勒掌握的股份只有四分之一,遠沒有到達左右大局的程度,但他出色地收羅了工人、行政管理者和小股東的心,最終以壓倒優勢罷免了桀驁不馴的總裁。不久前迪斯尼公司的CEO也是這樣下台的,對於一位資深經理人來說,被自己的董事長發動股東趕下台無疑是最悲慘的事情。
President這個詞誕生要比CEO早,范圍也比CEO狹窄。被稱做President的人,無論是總統、總裁還是大學校長、委員會主席,都是有一定權力和社會地位的人,但CEO卻可以隨便用在哪個行政負責人身上。看過《兄弟連》的人都記得,E連的戰士甚至把連長稱為「CEO」,連長的上級也稱呼他為「E連的CEO」。對於一個清潔工小組來說,組長就是CEO;對於一個極地探險隊來說,隊長就是CEO,這個詞沒有任何特權榮耀的成分,只代表著某個范圍內的最高執行權和與之相伴的義務。想想中國國內的總裁、總經理們爭先恐後拋棄President的稱謂,視CEO為身份和地位的象徵,實在讓人感到好笑——難道他們不知道美英的一個下級軍官、一個職工領班都可以叫做CEO嗎?
一般來說,在公司內部,President是掌握實權的人;在CEO這個稱謂沒有誕生之前,President幾乎是唯一掌握實權的人。一個公司的創始人經常同時給自己加上Chairman和President兩種頭銜,但現代企業的所有者和管理者不是同一群人,再優秀的President往往也只佔有很少的股份,一個小股東是不應該成為Chairman的,就好象一個沒有王室血統的人即使再優秀也當不了國王。有時候大股東的力量太強大(比如摩根、杜邦這些大財團是許多公司的大股東),以至於President都成為了股東利益的代表,公司的行政實權就落到了其他行政人員手裡——比如執行委員會主席,副總裁,財務委員會主席等等,當然也包括CEO.
President淪為大股東代表的例子,最典型的是1920年代早期的通用汽車公司,當時通用汽車創始人杜蘭特因為瘋狂買空股票而被一腳踢出公司,作為第一大股東的杜邦財團立即派遣了一位杜邦家族成員擔任通用汽車的President(注意不是Chairman,在通用汽車的歷史上Chairman一直是無足輕重的角色),直到赫赫有名的阿爾弗雷德?斯隆接任總裁為止。
事實上,西方的President在大部分時候與中國的總經理是一回事情。總經理可以翻譯成「President」,也可以翻譯成"General Manager",但後者在西方企業中不是一個常見的職位。但中國企業經常同時設立總裁和總經理,如果把總裁翻譯成President,總經理就應該翻譯成CEO.President和CEO在西方企業里經常合二為一(尤其是在中小企業當中),即我們所說的「總裁兼首席執行官」,你稱呼他President或CEO都無所謂;你也可以在禮儀場合稱呼他為President(強調身份和地位),在工作場合稱呼他為CEO(強調執行權和責任)。
在少數情況下,董事長、總裁和CEO都是同一個人,我們稱為「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或「董事長兼總裁」(稱呼「董事長兼總裁兼首席執行官」實在是太恐怖了,沒有必要),這種兼職大部分由公司創始人擁有(如比爾?蓋茨),有時候也是因為公司的傳統習慣(如韋爾奇,按照通用電氣的傳統,他同時擔任董事長和首席執行官,而且不存在獨立的總裁職務)。
看到這里,大部分讀者恐怕會有點頭昏腦漲,連我自己都昏了頭——既然President和CEO的職權沒有本質的區別,而且經常是同一個人,那麼為什麼要把這兩種職務分開呢?答案比較復雜:第一,因為某些大公司的行政事務過於繁重,一個人的精力無論如何不能處理,必須有兩個地位平等的最高執行官;有的時候,一家公司同時擁有兩個優秀的領導者,有必要為他們安排平等的地位,所以President和CEO就變成了兩個人。
第二,二戰結束之後,歐美大公司的執行權又發生了變化,演化為「重大執行權」和「日常執行權」兩塊,重大事件如大政方針、重大人事任命和比較大規模的投資等屬於「重大執行權」范疇,由CEO掌握;一般政策、一般人事任命和一般規模的投資等屬於「日常執行權」范疇,由President掌握。如果說CEO是總理,那麼President就是掌握日常工作的第一副總理,如果這兩個職位不屬於同一人,那麼CEO的地位稍微高一點。
我沒有調查CEO和President最早是什麼時候分開的,但最早的著名例子發生在1960年代的福特汽車公司。當時福特三世邀請號稱「藍血十傑」之首的麥克馬納曼擔任福特汽車的President,麥克馬納曼也成為了福特汽車歷史上第一位沒有福特家族血統的President.但是,福特三世並不想完全放棄行政權,因此他改稱自己為CEO,與麥克馬納曼形成了雙頭統治,這是現代企業歷史上CEO職務流行的開始。
從那以後,公司最高執行權掌握在兩個人手裡變的司空見慣,有時候CEO對總裁有很大的優勢,有時候又是總裁乾綱獨斷。1999年左右,比爾?蓋茨曾經任命一位新的微軟公司總裁,但自己仍然保留董事長兼CEO的職務;許多媒體報道說是蓋茨「辭去」總裁職務,但實際上蓋茨只是把微軟公司的總裁和CEO兩個職務清晰的分離開來,並把日常執行權授予總裁,這談不上什麼辭職可言。
Chairman, President and CEO,這三個詞的關系雖然錯綜復雜,但我們仍然可以把握它的精神實質。簡單的說,Chairman是股東利益在公司的最高代表,它不屬於公司雇員的范疇,President和CEO的權力都來源於他,只有他擁有召開董事會、罷免President和CEO等最高權力,但他從來不掌握行政權力。一位Chairman如果不兼任President或CEO,就僅僅是一個禮儀職務,一個德高望重的仲裁者,一般來說是某位大股東的代表。
President掌握著公司的日常行政權,既可以譯成總裁,又可以譯成總經理;President這個稱謂包含的榮耀和地位比CEO要高,因此經常用於禮儀場合。許多時候,President和CEO是同一個人,隨便你怎麼稱呼他;但在許多大公司里,President和CEO是兩個人,這時「總裁」和「首席執行官」才有嚴格的差異,有時候兩者地位平等,有時候CEO是總裁的上級(實際情況很復雜,必須一一分析)。
有時候President和Chairman一樣,也淪落為一種無足輕重的禮儀職位,但至今從沒有聽說過CEO變成一種禮儀職位——除了在中國。在中國,無數的經理人瘋狂地給自己加上CEO的冠冕,以為這就是跟世界接軌,就是擁有了最高的榮譽與地位;他們不知道,CEO這個詞在西方沒有任何榮譽與地位的暗示。
CEO(Chief Executive Officer),即首席執行官
什麼是CEO(Chief Executive Officer)
CEO(Chief Executive Officer),即首席執行官,是美國人在20世紀60年代進行公司治理結構改革創新時的產物。 由於市場風雲變幻,決策的速度和執行的力度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重要。傳統的「董事會決策、經理層執行」的公司體制已經難以滿足決策的需要。而且,決策層和執行層之間存在的信息傳遞時滯和溝通障礙、決策成本的增加,已經嚴重影響經理層對企業重大決策的快速反應和執行能力。而解決這一問題的首要一點,就是讓經理人擁有更多自主決策的權力,讓經理人更多為自己的決策奮斗、對自己的行為負責。CEO就是這種變革的產物。CEO在某種意義上代表著將原來董事會手中的一些決策權過渡到經營層手中。
CEO與總經理,形式上都是企業的「一把手」,CEO既是行政一把手,又是股東權益代言人————大多數情況下,CEO是作為董事會成員出現的,總經理則不一定是董事會成員。從這個意義上講,CEO代表著企業,並對企業經營負責。
由於國外沒有類似的上級主管和來自四面八方的牽制,CEO的權威比國內的總經理們更絕對,但他們絕不會像總經理那樣過多介入公司的具體事務。CEO作出總體決策後,具體執行權力就會下放。所以有人說,CEO就像我國50%的董事長加上50%的總經理。
一般來講,CEO的主要職責有三方面:①對公司所有重大事務和人事任免進行決策,決策後,權力就下放給具體主管,CEO具體干預的較少;②營造一種促使員工願意為公司服務的企業文化;③把公司的整體形象推銷出去
⑧ 若一個集團設置了首席執行官(CEO) 和 董事總經理(Managing Director,縮寫MD ,那他們誰的級別高
董事長 CEO 總經理是三個不同的概念。下面引用網路的資料給你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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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O
首席執行官(Chief Executive Officer,縮寫CEO)是在一個企業中負責日常經營管理的最高級管理人員,又稱作行政總裁(香港和東南亞的稱呼)或最高執行長(日本的稱呼)。在香港,大企業和大集團的CEO口頭上也被稱作「大班」,這是一個帶有褒義的尊稱,是企業掌舵人的意思。
嚴格來說,首席執行官是一個不恰當的稱呼,它英語Chief Executive Officer逐字逐句的生硬翻譯,行政總裁才是CEO最恰當的翻譯。但由於「首席執行官」這個名詞在中國內地已經廣泛傳開,人們已經慢慢習慣了這個不恰當的稱謂。
概括地說,CEO向公司的董事會負責,而且往往是董事會的成員之一。在公司或組織內部擁有最終的執行經營管理決策的權力。在較小的企業中首席執行官可能同時又是董事會主席和總裁,但在大企業中這些職務往往是由不同的人擔任的,避免一個人在企業中扮演過大的角色、擁有過多的權力,同時也可以避免公司本身與公司的擁有人(即股東)之間發生利益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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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的英文是Chairman (准確的說是Chairman of the Board),是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它不屬於公司雇員的范疇,理論是指公司管理層所有權力的來源。
董事長是公司董事會的領導,其職責具有組織、協調、代表的性質。董事長的權力在董事會職責范圍之內,不管理公司的具體業務,一般也不進行個人決策,只在董事會開會或董事會專門委員會開會時才享有與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權。President和CEO的權力都來源於他,只有他擁有召開董事會、罷免President和CEO等最高權力,但他從來不掌握行政權力。
Chairman可以隨時解除任何人的職務,除了董事(Member of the Board)和監事(Member of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因為董事和監事不是公司雇員,而是公司的主人和仲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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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是公司的業務執行的最高負責人。但實際上,總經理所在的層級,還是會因公司的規模而有所不同。例如在一般的中小企業,總經理通常就是整個組織里職務最高的管理者與負責人。而若是在規模較大的組織里 (如跨國企業),總經理所扮演的角色,通常是旗下某個事業體或分支機構的最高負責人。
股份公司的總經理是董事會聘任的,對董事會負責,在董事會的授權下,執行董事會的戰略決策,實現董事會制定的經營目標。並通過組建必要的職能部門,組聘管理人員,形成一個以總經理為中心的組織、管理、領導體系,實施對公司的有效管理。總經理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公司日常業務的經營管理,經董事會授權,對外簽訂合同和處理業務;組織經營管理班子,提出任免副總經理、總經濟師、總工程師及部門經理等高級職員的人選,並報董事會批准;房地產業:薪酬增幅下降 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業務情況,向董事會提交年度報告及各種報表、計劃、方案,包括經營計劃、利潤分配方案、彌補虧損方案等。
⑨ 分眾和德高的商業模式有何異同
本質沒有區別,都是新媒體形式,都是戶外媒體,都有整套系統的傳播方案,都有自己的聯播網路;至於商業模式,本質上也是一樣的,都是售賣媒介的方式實現盈利。
不同的是分眾定位高端,有樓宇、機場、高爾夫等高端渠道,有一個經典的業界說法,即分眾發展到一定階段後內部有人提議做大眾受眾方面的媒介拓展,但江南春立即否決,因為這會傷害分眾的高端定位,削弱品牌的厚度;德高整合了輕軌、公交等戶外媒體,受眾更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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