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集團股份 » 鼎捷軟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意向書

鼎捷軟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意向書

發布時間: 2021-11-30 03:23:26

❶ 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需滿足以下哪些條件

你好,很高興幫助你
為你解答問題,疑問
祝你生活愉快,幸福
: 一方面是內在的調整需求,一方面也是反彈積累的做空動能的釋放,成交量的萎縮表明了後市即使重復前面的規律,但殺跌動能將有所減弱,還不會脫離底部構建的范疇

❷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的全文哪裡有

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發行上市條件
第一節 主體資格
第二節 規范運作
第三節 公司治理
第四節 成長與創新
第五節 募集資金使用
第六節 上市條件
第三章 發行程序
第四章 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
第五章 創業板咨詢委員會
第六章 信息披露
第七章 監管與處罰
第八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證券法》、《公司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以下簡稱 「發行人」或者「公司」),應當符合《證券法》、《公司法》和本辦法規定的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發行程序。
第四條 發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應當真實、准確、完整、及時,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五條 為證券發行出具有關文件的保薦人等證券服務機構和保薦代表人等人員,應當按照本行業公認的道德規范和業務標准,嚴格履行法定職責,誠實守信,勤勉盡責,並對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第六條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 「中國證監會」)對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核准,不表明其對該股票的投資價值或者對投資者的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股票依法發行後,因發行人經營與收益的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

第二章 發行上市條件

第一節 主體資格
第七條 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條 發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三年以上,但經國務院批準的除外。
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發行人成立後歇業、被勒令停業整頓或者由於其他原因導致主營業務中斷的,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從恢復營業之日起重新計算。
第九條 發行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最近兩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不低於人民幣一千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人民幣兩千萬元;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後)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百分之三十;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正,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比上一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增長不低於百分之三十;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一千五百萬元;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後)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百分之五十;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第十條 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或者重大不確定性。
第十一條 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第十二條 最近兩年內發行人主營業務突出,發行人主營業務收入占其總收入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五十。
第十三條 最近兩年內發行人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未發生重大變化。最近一年內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

第二節 規范運作
第十四條 最近三年內發行人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不得有嚴重影響本次發行上市或者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
第十五條 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環境保護要求。
第十六條 發行人依法納稅,各項稅收優惠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十七條 發行人應當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資產完整,人員、財務、機構、業務獨立。
第十八條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應從事與發行人相同或者相近的業務。
發行人應當規范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發生的關聯交易,不得有嚴重影響公司獨立性的關聯交易。
第十九條發行人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務報表的編制符合企業會計准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發行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第三節 公司治理
第二十條發行人依法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確保相關內部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第二十一條 發行人內部控制制度健全、合理、有效,能夠確保公司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
第二十二條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了解與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誠實信用、勤勉盡責。
第二十三條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第四節 成長與創新
第二十四條 發行人具有較高的成長性和較強的核心競爭力,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以下內容:
(一)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和發展前景;
(二)發行人的主營業務、主要產品或者服務;
(三)發行人的經營模式、營銷模式、管理模式和盈利模式;
(四)發行人的核心技術和工藝;
(五)發行人的財務狀況和主要資產;
(六)發行人的管理團隊和人力資源管理;
第二十五條 發行人具有一定的自主創新能力,在科技創新、制度創新、管理創新等方面具有較強的競爭優勢,並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以下內容:
(一)發行人在技術、經營、管理、盈利模式等方面具有的自主創新能力;
(二)發行人用於自主創新的費用支出及其占營業收入的比例;
(三)發行人的科技研發人員或者創新人員儲備;
(四)發行人的創新體系和創新機制。
第二十六條 發行人資產質量良好,資產負債結構合理,具有持續盈利能力。發行人不得有下列影響持續盈利能力的情形:
(一)發行人的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二)發行人的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三)發行人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
(四)公司資產全部或者主要為現金、短期投資或者長期投資;
(五)發行人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以及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
(六)其他可能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第二十七條 發行人應當確保現金流量能夠滿足公司正常運營需要,發行前一年經營現金流量凈額為負的,發行人應當提供經注冊會計師審閱的表明公司未來十二個月內現金流量能夠滿足正常運營的報告。

第五節 募集資金使用
第二十八條 發行人募集資金應當有明確的使用方向,原則上應當用於主營業務的擴大生產規模、開發新產品或者新業務、補充流動資金等。
除金融類企業外,募集資金使用項目不得為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不得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以買賣有價證券為主要業務的公司。
第二十九條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投資管理、環境保護、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第三十條募集資金數額和投資項目應當與發行人現有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適應。
第三十一條 發行人董事會應當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可行性進行認真分析,確信投資項目具有較好的市場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範投資風險,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二條 發行人應當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應當存放於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

第六節 上市條件
第三十三條 發行人申請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五)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 發行程序

第三十四條 發行人董事會應當依法就本次股票發行的具體方案、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作出決議,並提請股東大會批准。
第三十五條 發行人股東大會就本次發行股票作出的決議,至少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 本次發行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二) 發行對象;
(三) 價格區間或者定價方式;
(四) 募集資金用途;
(五) 發行前滾存利潤的分配方案;
(六) 決議的有效期;
(七) 對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具體事宜的授權;
(八) 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
第三十六條 發行人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製作申請文件,由保薦人保薦並向中國證監會申報。
特定行業的發行人應當提供管理部門的相關意見。
第三十七條 中國證監會收到申請文件後,在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第三十八條 中國證監會受理申請文件後,由相關職能部門對發行人的申請文件進行初審,並由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
第三十九條 中國證監會依照法定條件對發行人的發行申請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並出具相關文件。
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發行人應在六個月內發行股票;超過六個月未發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須重新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方可發行。
第四十條發行申請核准後、股票發行結束前,發行人發生重大事項的,應當暫緩或者暫停發行,並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影響發行條件的,應當重新履行核准程序。
第四十一條 股票發行申請未獲核準的,自中國證監會作出不予核准決定之日起六個月後,發行人可再次提出股票發行申請。

第四章 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

第四十二條 中國證監會依法設立創業板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以下簡稱「創業板發審委」)。創業板發審委依照《證券法》、《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對創業公司的股票發行申請文件和初審報告進行審核。
第四十三條 創業板發審委委員由中國證監會聘任,中國證監會可以委託證券交易所對創業板發審委的日常事務管理以及對創業板發審委委員的考核和監督。
第四十四條 創業板發審委委員應當不少於三十五人,由專職委員和兼職委員組成。創業板發審委委員原則上不得兼任主板市場的發行審核委員會委員。
第四十五條 創業板發審委以現場投票方式對創業公司股票發行申請進行表決,提出審核意見。每次參加發審委會議的委員為七名。表決投票時同意票數達到五票為通過,同意票數未達到五票為未通過。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對創業板發審委的未盡事宜,參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第五章 創業板咨詢委員會

第四十七條 創業板設立咨詢委員會,受證券交易所或者創業板發審委的委託對發行人的行業發展、技術水平、創新能力和經營模式等提出獨立咨詢意見。
第四十八條 創業板咨詢委員會委員由證券交易所聘任,證券交易所負責對創業板咨詢委員會事務的日常管理以及對創業板咨詢委員會委員的考核和監督。
第四十九條 創業板咨詢委員會由三十五人組成,委員可從國家部委、行業協會、科研機構、大專院校等單位聘請。
第五十條創業板咨詢委員會委員沒有表決權,其專業咨詢意見對審核工作不具有約束性。

第六章 信息披露

第五十一條 發行人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編制和披露招股說明書。
招股說明書內容與格式准則是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論准則是否有明確規定,凡是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均應當予以披露。
第五十二條 發行人應當針對創業企業的實際特點,按照重要性原則對發行人在生產經營、成長性、財務狀況和持續盈利能力等方面特有的重大風險因素在招股說明書中予以披露。
第五十三條 發行人及其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招股說明書上簽字、蓋章,保證招股說明書的內容真實、准確、完整。保薦人及其保薦代表人應當對招股說明書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核查,並在核查意見上簽字、蓋章。
第五十四條 招股說明書的有效期為六個月,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申請前招股說明書最後一次簽署之日起計算。
招股說明書中引用的財務報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後六個月內有效。特別情況下發行人可申請適當延長,但至多不超過一個月。
第五十五條 申請文件受理後、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前,發行人應當將招股說明書(申報稿)在中國證監會網站預先披露。發行人可以將招股說明書(申報稿)刊登於其公司網站,但披露內容應當完全一致,且不得早於在中國證監會網站的披露時間。
第五十六條 發行人及其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保證預先披露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的內容真實、准確、完整。
第五十七條 預先披露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不是發行人發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價格信息,發行人不得據此發行股票,發行人應當在招股說明書(申報稿)的顯要位置進行聲明。
第五十八條 發行人應當在發行前將招股說明書摘要刊登於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同時將招股說明書全文刊登於中國證監會指定的網站,並將招股說明書全文置備於發行人住所、擬上市證券交易所、保薦人、主承銷商和其他承銷機構的住所,以備公眾查閱。
發行人可以將招股說明書摘要、招股說明書全文、有關備查文件刊登於其他報刊和網站,但披露內容應當完全一致,且不得早於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和網站的披露時間。
第五十九條 保薦人出具的發行保薦書、證券服務機構出具的有關文件應當作為招股說明書的備查文件,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網站上披露,並置備於發行人住所、擬上市證券交易所、保薦人、主承銷商和其他承銷機構的住所,以備公眾查閱。

第七章 監管與處罰

第六十條發行人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的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發行人不符合發行條件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核準的,發行人以不正當手段干擾中國證監會及其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工作的,發行人或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簽字、蓋章系偽造或者變造的,除依照《證券法》的有關規定處罰外,中國證監會將採取終止審核並在三十六個月內不受理發行人的股票發行申請的監管措施。
第六十一條 保薦人出具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發行保薦書,保薦人以不正當手段干擾中國證監會及其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工作的,保薦人或其相關簽字人員的簽字、蓋章系偽造或變造的,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職責的,依照《證券法》和保薦制度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十二條 證券服務機構未勤勉盡責,所製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除依照《證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處罰外,中國證監會將採取十二個月內不接受相關機構出具的證券發行專項文件,三十六個月內不接受相關簽字人員出具的證券發行專項文件的監管措施。
第六十三條 發行人、保薦人或證券服務機構製作或者出具的文件不符合要求,擅自改動已提交的文件,或者拒絕答復中國證監會審核中提出的相關問題的,中國證監會將視情節輕重,對相關機構和責任人員採取監管談話、責令改正等監管措施,記入誠信檔案並公布;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警告。
第六十四條 發行人披露盈利預測的,利潤實現數如未達到盈利預測的百分之八十,除因不可抗力外,其法定代表人、盈利預測審核報告簽字注冊會計師應當在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開作出解釋並道歉;中國證監會可以對法定代表人處以警告。
利潤實現數未達到盈利預測的百分之五十的,除因不可抗力外,中國證監會在三十六個月內不受理該公司的公開發行證券申請。

第八章 附則

第六十五條 本辦法由中國證監會負責解釋。
第六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❸ 按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的規定,發行人董事會應當依法就本次股票

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發行上市條件第一節 主體資格第二節 規范運作第三節 公司治理第四節 成長與創新第五節 募集資金使用第六節 上市條件第三章 發行程序第四章 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第五章 創業板咨詢委員會第六章 信息披露第七章 監管與處罰第八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證券法》、《公司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以下簡稱 「發行人」或者「公司」),應當符合《證券法》、《公司法》和本辦法規定的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發行程序。第四條 發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應當真實、准確、完整、及時,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第五條 為證券發行出具有關文件的保薦人等證券服務機構和保薦代表人等人員,應當按照本行業公認的道德規范和業務標准,嚴格履行法定職責,誠實守信,勤勉盡責,並對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負責。第六條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 「中國證監會」)對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核准,不表明其對該股票的投資價值或者對投資者的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股票依法發行後,因發行人經營與收益的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 第二章 發行上市條件 第一節 主體資格第七條 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條 發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三年以上,但經國務院批準的除外。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發行人成立後歇業、被勒令停業整頓或者由於其他原因導致主營業務中斷的,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從恢復營業之日起重新計算。第九條 發行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最近兩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不低於人民幣一千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人民幣兩千萬元;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後)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百分之三十;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正,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比上一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增長不低於百分之三十;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一千五百萬元;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後)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百分之五十;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第十條 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或者重大不確定性。第十一條 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第十二條 最近兩年內發行人主營業務突出,發行人主營業務收入占其總收入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五十。第十三條 最近兩年內發行人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未發生重大變化。最近一年內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 第二節 規范運作第十四條 最近三年內發行人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不得有嚴重影響本次發行上市或者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 第十五條 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第十六條 發行人依法納稅,各項稅收優惠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第十七條 發行人應當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資產完整,人員、財務、機構、業務獨立。第十八條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應從事與發行人相同或者相近的業務。發行人應當規范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發生的關聯交易,不得有嚴重影響公司獨立性的關聯交易。第十九條發行人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務報表的編制符合企業會計准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發行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第三節 公司治理第二十條發行人依法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確保相關內部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第二十一條 發行人內部控制制度健全、合理、有效,能夠確保公司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第二十二條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了解與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第二十三條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一)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二)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第四節 成長與創新第二十四條 發行人具有較高的成長性和較強的核心競爭力,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以下內容:(一)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和發展前景;(二)發行人的主營業務、主要產品或者服務;(三)發行人的經營模式、營銷模式、管理模式和盈利模式;(四)發行人的核心技術和工藝;(五)發行人的財務狀況和主要資產;(六)發行人的管理團隊和人力資源管理;第二十五條 發行人具有一定的自主創新能力,在科技創新、制度創新、管理創新等方面具有較強的競爭優勢,並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以下內容:(一)發行人在技術、經營、管理、盈利模式等方面具有的自主創新能力;(二)發行人用於自主創新的費用支出及其占營業收入的比例;(三)發行人的科技研發人員或者創新人員儲備;(四)發行人的創新體系和創新機制。第二十六條 發行人資產質量良好,資產負債結構合理,具有持續盈利能力。發行人不得有下列影響持續盈利能力的情形:(一)發行人的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二)發行人的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三)發行人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四)公司資產全部或者主要為現金、短期投資或者長期投資;(五)發行人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以及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六)其他可能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第二十七條 發行人應當確保現金流量能夠滿足公司正常運營需要,發行前一年經營現金流量凈額為負的,發行人應當提供經注冊會計師審閱的表明公司未來十二個月內現金流量能夠滿足正常運營的報告。 第五節 募集資金使用第二十八條 發行人募集資金應當有明確的使用方向,原則上應當用於主營業務的擴大生產規模、開發新產品或者新業務、補充流動資金等。除金融類企業外,募集資金使用項目不得為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不得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以買賣有價證券為主要業務的公司。第二十九條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投資管理、環境保護、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第三十條募集資金數額和投資項目應當與發行人現有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適應。第三十一條 發行人董事會應當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可行性進行認真分析,確信投資項目具有較好的市場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範投資風險,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益。第三十二條 發行人應當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應當存放於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 第六節 上市條件第三十三條 發行人申請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股票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已公開發行;(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五)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 發行程序 第三十四條 發行人董事會應當依法就本次股票發行的具體方案、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作出決議,並提請股東大會批准。第三十五條 發行人股東大會就本次發行股票作出的決議,至少應當包括下列事項:(一) 本次發行股票的種類和數量;(二) 發行對象; (三) 價格區間或者定價方式;(四) 募集資金用途;(五) 發行前滾存利潤的分配方案;(六) 決議的有效期;(七) 對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具體事宜的授權;(八) 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第三十六條 發行人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製作申請文件,由保薦人保薦並向中國證監會申報。特定行業的發行人應當提供管理部門的相關意見。第三十七條 中國證監會收到申請文件後,在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第三十八條 中國證監會受理申請文件後,由相關職能部門對發行人的申請文件進行初審,並由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第三十九條 中國證監會依照法定條件對發行人的發行申請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並出具相關文件。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發行人應在六個月內發行股票;超過六個月未發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須重新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方可發行。第四十條發行申請核准後、股票發行結束前,發行人發生重大事項的,應當暫緩或者暫停發行,並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影響發行條件的,應當重新履行核准程序。第四十一條 股票發行申請未獲核準的,自中國證監會作出不予核准決定之日起六個月後,發行人可再次提出股票發行申請。 第四章 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 第四十二條 中國證監會依法設立創業板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以下簡稱「創業板發審委」)。創業板發審委依照《證券法》、《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對創業公司的股票發行申請文件和初審報告進行審核。第四十三條 創業板發審委委員由中國證監會聘任,中國證監會可以委託證券交易所對創業板發審委的日常事務管理以及對創業板發審委委員的考核和監督。第四十四條 創業板發審委委員應當不少於三十五人,由專職委員和兼職委員組成。創業板發審委委員原則上不得兼任主板市場的發行審核委員會委員。第四十五條 創業板發審委以現場投票方式對創業公司股票發行申請進行表決,提出審核意見。每次參加發審委會議的委員為七名。表決投票時同意票數達到五票為通過,同意票數未達到五票為未通過。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對創業板發審委的未盡事宜,參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第五章 創業板咨詢委員會 第四十七條 創業板設立咨詢委員會,受證券交易所或者創業板發審委的委託對發行人的行業發展、技術水平、創新能力和經營模式等提出獨立咨詢意見。第四十八條 創業板咨詢委員會委員由證券交易所聘任,證券交易所負責對創業板咨詢委員會事務的日常管理以及對創業板咨詢委員會委員的考核和監督。第四十九條 創業板咨詢委員會由三十五人組成,委員可從國家部委、行業協會、科研機構、大專院校等單位聘請。第五十條創業板咨詢委員會委員沒有表決權,其專業咨詢意見對審核工作不具有約束性。 第六章 信息披露 第五十一條 發行人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編制和披露招股說明書。招股說明書內容與格式准則是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論准則是否有明確規定,凡是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均應當予以披露。第五十二條 發行人應當針對創業企業的實際特點,按照重要性原則對發行人在生產經營、成長性、財務狀況和持續盈利能力等方面特有的重大風險因素在招股說明書中予以披露。第五十三條 發行人及其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招股說明書上簽字、蓋章,保證招股說明書的內容真實、准確、完整。保薦人及其保薦代表人應當對招股說明書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核查,並在核查意見上簽字、蓋章。第五十四條 招股說明書的有效期為六個月,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申請前招股說明書最後一次簽署之日起計算。招股說明書中引用的財務報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後六個月內有效。特別情況下發行人可申請適當延長,但至多不超過一個月。第五十五條 申請文件受理後、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前,發行人應當將招股說明書(申報稿)在中國證監會網站預先披露。發行人可以將招股說明書(申報稿)刊登於其公司網站,但披露內容應當完全一致,且不得早於在中國證監會網站的披露時間。第五十六條 發行人及其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保證預先披露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的內容真實、准確、完整。第五十七條 預先披露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不是發行人發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價格信息,發行人不得據此發行股票,發行人應當在招股說明書(申報稿)的顯要位置進行聲明。第五十八條 發行人應當在發行前將招股說明書摘要刊登於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同時將招股說明書全文刊登於中國證監會指定的網站,並將招股說明書全文置備於發行人住所、擬上市證券交易所、保薦人、主承銷商和其他承銷機構的住所,以備公眾查閱。發行人可以將招股說明書摘要、招股說明書全文、有關備查文件刊登於其他報刊和網站,但披露內容應當完全一致,且不得早於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和網站的披露時間。第五十九條 保薦人出具的發行保薦書、證券服務機構出具的有關文件應當作為招股說明書的備查文件,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網站上披露,並置備於發行人住所、擬上市證券交易所、保薦人、主承銷商和其他承銷機構的住所,以備公眾查閱。 第七章 監管與處罰 第六十條發行人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的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發行人不符合發行條件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核準的,發行人以不正當手段干擾中國證監會及其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工作的,發行人或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簽字、蓋章系偽造或者變造的,除依照《證券法》的有關規定處罰外,中國證監會將採取終止審核並在三十六個月內不受理發行人的股票發行申請的監管措施。第六十一條 保薦人出具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發行保薦書,保薦人以不正當手段干擾中國證監會及其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工作的,保薦人或其相關簽字人員的簽字、蓋章系偽造或變造的,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職責的,依照《證券法》和保薦制度的有關規定處理。第六十二條 證券服務機構未勤勉盡責,所製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除依照《證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處罰外,中國證監會將採取十二個月內不接受相關機構出具的證券發行專項文件,三十六個月內不接受相關簽字人員出具的證券發行專項文件的監管措施。第六十三條 發行人、保薦人或證券服務機構製作或者出具的文件不符合要求,擅自改動已提交的文件,或者拒絕答復中國證監會審核中提出的相關問題的,中國證監會將視情節輕重,對相關機構和責任人員採取監管談話、責令改正等監管措施,記入誠信檔案並公布;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警告。第六十四條 發行人披露盈利預測的,利潤實現數如未達到盈利預測的百分之八十,除因不可抗力外,其法定代表人、盈利預測審核報告簽字注冊會計師應當在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開作出解釋並道歉;中國證監會可以對法定代表人處以警告。利潤實現數未達到盈利預測的百分之五十的,除因不可抗力外,中國證監會在三十六個月內不受理該公司的公開發行證券申請。 第八章 附則 第六十五條 本辦法由中國證監會負責解釋。第六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金杉財富網這個網站上私募,集合理財等數據非常的及時,評論也很到位。你可以去看一下

❹ ipo(首次公開發行)與證券上市的區別

首次公開募股簡稱IPO:是指一家企業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發行後該公司不一定能夠上市。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券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IPO之前,應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❺ 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需滿足哪些條件

請參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2014年5月14日 證監會令第99號)
第十一條 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三)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二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四)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第十二條 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第十三條 發行人應當主要經營一種業務,其生產經營活動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環境保護政策。
第十四條 發行人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第十五條 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所持發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第十六條 發行人資產完整,業務及人員、財務、機構獨立,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以及嚴重影響公司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
第十七條 發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審計委員會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發行人應當建立健全股東投票計票制度,建立發行人與股東之間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切實保障投資者依法行使收益權、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求償權等股東權利。
第十八條 發行人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務報表的編制和披露符合企業會計准則和相關信息披露規則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發行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第十九條 發行人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公司運行效率、合法合規和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結論的內部控制鑒證報告。
第二十條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忠實、勤勉,具備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資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一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的。
第二十一條 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違法行為。
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證券,或者有關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處於持續狀態的情形。
第二十二條 發行人募集資金應當用於主營業務,並有明確的用途。募集資金數額和投資方向應當與發行人現有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技術水平、管理能力及未來資本支出規劃等相適應。

❻ 哪位知道首次公開發行(IPO)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公開募集設立對吧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一定都會上市么

理論上說,公開募集設立是ipo的一種形式。按照證監會的規定,ipo條件之一是要求股份有限公司合法存續,也就是無法在成立前公開募集,但是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中留了一個活口:國務院批準的除外,也就是說,在國務院批準的情況下,可以通過ipo募集設立股份公司。但實踐中這幾乎是不可能的,所以公開募集設立只是個理論。
無論是哪種設立方式,股票性質都沒有區別。
交易所是歸證監會管的,所以上市條件相當於也是證監會定的。向證監會申請IPO的時候,公司提出的申請全稱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也就是IPO並上市,證監會也是按發行並上市的標准核準的。證監會核准公開發行以後,向交易所的上市申請只是個程序性的。但實踐中存在IPO後沒上市的情況,比如勝景山河,在IPO募資完成以後掛牌上市以前被曝出了問題,最後沒能上市,IPO募集資金返還給投資者。

ipo就是initial public offerings(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在我國證券市場上,IPO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一種形式,相對於買殼上市而言。一般老百姓的理解,IPO就是上市。其實嚴格意義上說,IPO只是股票發行,發行和上市是兩個環節。現在企業向證監會提交的申請文件也寫的是「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所以理論上存在發行後不能上市的可能。實踐中也有公司已經公開發行股票了但出現了問題不能上市並且最後將募集資金退還給投資者的情況

❼ 鼎捷軟體股份有限公司的企業大事記

2014年1月,鼎捷軟體在深圳交易所創業板完成上市程序,正式開始掛牌上市,股票代碼:300378
2013年9月,鼎捷軟體榮獲由中國計算機行業協會、中國信息化推進聯盟與中國計算機報社三方聯合頒發的2013年度機械、電子、傢具、印刷四大行業信息化最佳解決方案大獎。2012年12月,鼎捷軟體榮獲由上海市軟體行業協會頒發的「2012年度上海市明星軟體企業」稱號,鼎捷易飛管理軟體V8.0則成功斬獲「2012年度上海市優秀軟體產品」殊榮。2011年5月,鼎捷軟體有限公司整體變更鼎捷軟體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月,榮登由中國經營報社、《職場》雜志頒出的「50佳第一工作場所」榜單,成為最適合年輕人邁入職場、開展第一份工作的地方。
2010年12月2日鼎捷軟體通過了美國卡內基美隆大學(CMU)軟體工程學院SEI(Software Engineering Institute)授予的CMMI ML4認證評估。
2010年11月,鼎捷軟體榮獲《電腦商報》「2010十佳製造行業方案商」
2010年10月,「問鼎神州--鼎捷集團·神州數碼戰略合作新聞發布會」在北京召開,宣布神州數碼成為鼎捷集團最大法人股東。至此鼎捷集團與神州數碼進入全新合作階段。
2010年9月,鼎捷集團正式入駐上海。
2010年8月,鼎捷軟體渠道商峰會在大連成功舉辦。
2010年7月,鼎捷軟體榮獲《電腦商報》「建材冶金行業優秀方案商」
2010年7月,鼎捷軟體榮獲《電腦商報》「TOP100方案商」
2010年7月,鼎捷軟體榮獲《電腦商報》「電子製造行業優秀方案商」
2010年6月22日,由工信部信息化推進司指導、鼎捷軟體有限公司主辦的「塑造企業價值」2010企業信息化高峰論壇移師上海,在國際會議中心隆重舉辦
2010年6月2日,由工信部信息化推進司指導、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支持、鼎捷軟體有限公司主辦的「塑造企業價值」2010企業信息化高峰論壇在廣州花園酒店成功舉辦
2010年4月21日,由工信部信息化推進司指導、鼎捷軟體有限公司主辦的「塑造企業價值」2010企業信息化高峰論壇在北京萬豪酒店成功舉辦
2010年3月25日,由鼎捷軟體有限公司主辦的「ERP產業發展報告會」在京成功舉辦
2009年11月,神州數碼管理系統有限公司正式更名為鼎捷軟體有限公司
2009年6月,神州數碼管理系統有限公司主辦,以「進退有道,管理為先」為主題的2009企業信息化高峰論壇在上海國際會議中心成功舉辦
2009年5月,神州數碼管理系統有限公司在「2008年度華東百佳方案商評選」活動中榮膺百佳殊榮,同時獲得「電子製造行業優秀方案商獎」、「建材冶金行業優秀方案商獎」以及「食品飲料行業優秀方案商獎」
2009年1月,神州數碼易用軟體榮膺「《e製造》編輯推薦獎」
2009年1月,神州數碼管理系統有限公司榮獲「2008中國製造業信息化工程管理創新支撐獎」
2009年1月,神州數碼易用管理軟體獲「2008年度中國IT服務創新獎」
2008年5月,神州數碼TOP GP入選第二屆上海市企業信息化十佳優秀解決方案
2008年3月,神州數碼蟬聯「2007年度中國企業信息化500強」企業稱號
2008年1月,神州數碼ERP榮獲《中國製造業信息化》「2007製造業信息化工程管理創新獎」
2008年1月,神州數碼TOP GP系統再次獲得《E製造》「管理系統類產品編輯推薦獎」,TOP GP已連續三年獲得該獎項
2007年8月,獲2007年中國IT服務用戶滿意度調查「製造業專業服務滿意獎」
2007年5月,神州數碼管理系統有限公司在「第二屆華東百佳方案商」評選中榮膺百佳殊榮,並名列製造業TOP10廠商之首。
2007年2月,神州數碼TOP GP榮獲中國計算機報編輯選擇獎。
2007年2月,神州數碼PDM榮獲中國計算機報編輯選擇獎。
2007年2月,據CCW RESEARCH調研結果,2006年神州數碼ERP在中國製造業排名第一,成為中國製造業信息化第一品牌。
2007年1月,神州數碼管理系統有限公司榮獲國家製造業信息化培訓中心、中國製造業信息化雜志社「中國製造業信息化2006年度十佳產品供應商」稱號。
2006年11月,與江西最大的IT綜合服務企業思創數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資成立神州數碼思創管理系統有限公司。
2006年9月,在國家認可委的嚴格評估下,神州數碼正式通過了信息產業部「軟體能力成熟度評估模型SJ/T11235」的三級評估(CMM3)
2006年8月,由中國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研究院以及中國信息化推進聯盟共同主辦的「2006中國IT服務年會」神州數碼被授予「2006年製造行業專業服務滿意獎」 等八項殊榮。
2006年5月,獲中國軟體行業協會管理軟體分會「2005年度中國企業信息化十大突出貢獻廠商獎」。
2006年5月,TOP GP電子行業解決方案獲支點網「編輯推薦十大解決方案獎」。
2006年5月,易助ERP3.0獲中國軟體行業協會管理軟體分會「2005年度最受中小企業信賴十大產品獎」。
2006年5月,東南汽車獲支點網「2005年度中國企業信息化編輯推薦十大案例獎」。
2006年5月,神州數碼牽手韓國INOPS成立神州數碼技術信息管理有限公司( Digital China Innovative Solution Limited. 簡:DCIS )。
2006年4月,神州數碼管理系統有限公司知識學院成立
2006年4月,神州數碼工作流軟體以其優越的性能和高質量服務,獲得「優秀解決方案獎」。
2006年4月,DCMS獲「用戶最信賴渠道獎」。
2006年3月,神州數碼ERP榮獲天極網2005中國IT網路調查「ERP年度推薦品牌」。
2006年3月,神州數碼TOP GP榮獲「e-works2005年度中國製造業信息化優秀推薦產品」。
2006年3月,追日電器項目獲「e-works2005年製造業信息化經典成功案例」。
2006年3月,易助ERP財務模塊獲「(GB/T19581-2004)國家標准產品認證」證書。
2006年2月,神州數碼榮獲國家信息化測評中心「2005年中國信息化500強」獎,位居IT業內聯想、中國惠普之後排名第三。
2006年2月,神州數碼榮獲國家信息化測評中心「中國信息化500強最佳協同辦公應用獎」、「最佳信息化戰略」 並與CA中國、中國惠普共同獲得「最佳IT管理服務(ITSM)」獎。
2006年1月,在AMT研究院「中國管理軟體與實施商2005年度評選」活動中,神州數碼入圍中國管理軟體實施商Top20。動入圍中國國內軟體公司Top 10。
2006年1月,「中國信息化樣板工程」年度總評選中神州數碼PDM解決方案海爾電機項目,榮獲製造行業「最佳項目實施獎」。
2006年1月,神州數碼管理系統公司(DCMS)被ERP世界網評為2006「中國管理軟體十大自主品牌廠商」。
2005年12月,易飛ERP財務模塊通過會計核算軟體國家標准認證。
2005年12月,TIPTOP GP榮獲《e製造》雜志「編輯推薦獎」。
2005年12月,神州數碼管理系統公司(DCMS)被中國計算機用戶協會評為「製造行業用戶量領先企業」。
2005年11月,美國IT界知名刊物《信息周刊》「2005中國商業科技100強」評選中,神州數碼成為中國信息化應用前三甲企業。
2005年10月,DCMS在廈門鼓浪嶼成功召開第二屆渠道代理商大會,渠道業務進入新時代。
2005年10月,DCMS榮獲2005矽谷動力中國信息化樣板工程評選活動「專家組信息化建設推薦獎」。
2005年08月,神州數碼控股有限公司榮獲塞迪顧問「2005年度中國最具價值的IT服務品牌」。
2005年08月,DCMS榮獲塞迪顧問中國IT用戶服務滿意度及服務商價值調查「製造行業專業服務用戶滿意獎」。
2005年08月,DCMS榮獲IBM高級ISV成員資格及PWIN計劃高級成員資格。
2005年07月,DCMS榮獲廣東省信息產業廳、廣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推薦企業信息化技術服務商「稱號。
2005年03月,DCMS榮獲E-works頒發的「2004年度中國製造業信息化高速成長IT企業」。
2005年02月,DCMS榮膺SAP亞太區Best Practice Most Win合作夥伴大獎。
2005年01月,DCMS榮獲支點網頒發的「2004年度十大信息化廠商」。
2005年01月,易助ERP被評為《E製造》雜志「2004編輯推薦獎」。
2004年06月,Call Center(全國統一的客服中心)正式推出。
2004年06月,在04年度中國IT產品行業競爭力大型調查活動中,DCMS榮獲「管理軟體製造行業成長顯著獎」。
2004年04月,正式推出渠道產品「易助ERP」與「易飛ERP專業版」,開始渠道元年。
2004年02月,神州數碼管理系統有限公司易飛ERP被評為《E製造》雜志「編輯推薦獎」。
2003年12月,神州數碼管理系統有限公司易飛ERP榮獲《中國計算機報》03年度「編輯選擇獎」。
2003年09月,神州數碼管理系統有限公司被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推介為「中國汽車工業企業信息化服務單位」。
2003年08月,神州數碼管理系統有限公司榮獲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
2003年06月,根據IDC 2002年度中國ERP市場報告,神州數碼管理系統公司的市場份額位列國內ERP廠商首位。
2003年04月,神州數碼管理系統有限公司被評為「中國石油和化工行業企業信息化服務單位」。
2003年03月,神州數碼管理系統有限公司被中國計算機用戶協會評為管理軟體產品「中國計算機用戶二十年信賴品牌」。
2003年03月,神州數碼正式通過CMM3評估,達到CMM3級標准。
2003年02月,根據CCID 2002年度報告,神州數碼管理系統有限公司成立一年即沖進國內ERP軟體市場三甲,並榮獲「2002年中國ERP軟體市場年度成長最快企業」稱號。
2002年12月,神州數碼自身信息化建設成功入選美國哈佛商學院案例庫。
2002年11月,神州數碼管理系統有限公司榮獲中國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研究院和中國信息化推進聯盟頒發的「2002年電子行業ERP解決方案用戶滿意獎」。
2002年10月,順利通過科技部製造業信息化工程2002年度三維CAD及ERP軟體產品測評。
2002年10月,首屆中國信息化優秀解決方案評選「ERP類優秀解決方案獎」,「OA類優秀解決方案獎」。
2002年07月,計世資訊2002年中國IT用戶滿意度調查「ERP軟體方案滿意獎」。
2001年12月,神州數碼管理系統有限公司(DCMS)正式成立。

熱點內容
e是什麼貨幣 發布:2025-06-21 04:11:53 瀏覽:710
股票投資是什麼時候開始的 發布:2025-06-21 04:02:03 瀏覽:990
鄭州設立股票交易所 發布:2025-06-21 03:59:55 瀏覽:32
兩網及退市股票傭金標准 發布:2025-06-21 03:53:40 瀏覽:516
寧波漢意投資管理合夥企業股票行情 發布:2025-06-21 03:50:01 瀏覽:826
浦發銀行理財經理要做什麼 發布:2025-06-21 03:47:51 瀏覽:68
當前貨幣環境怎麼樣 發布:2025-06-21 03:06:26 瀏覽:851
百度買車識別奇瑞金融什麼意思 發布:2025-06-21 03:03:29 瀏覽:246
鄰客金融投資多少錢 發布:2025-06-21 02:59:07 瀏覽:638
如何做投資基金 發布:2025-06-21 02:41:19 瀏覽: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