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不是等額的
A. 股份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什麼區別是包含關系嗎
股份公司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資本為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中國《公司法》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以下為發起人,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
由於所有股份公司均須是負擔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但並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稱「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產生於18世紀的歐洲,19世紀後半期廣泛流行於世界資本主義各國,到目前,股份公司在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中占據統治地位。
拓展資料:
我國法定公司有兩種形式: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國企業實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種組織形式,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
其優點是設立程序比較簡單,不必發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賬目,尤其是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一般不予公開,公司內部機構設置靈活。
其缺點是由於不能公開發行股票,籌集資金範圍和規模一般都比較小,難以適應大規模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
因此,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這種形式一般適於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B. 關於股份有限公司說法正確的是( ) A.公司資本不必劃分為等額股份 B.公司發行的股票都可上市
C
C. 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區別與聯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出資是以股份形式,當該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後才叫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上市,上市公司一定是股份有限公司 D. 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沒有上市,也可以發行股票嗎 可以啊,不過不叫發行股票,沒上市是一般是增資入股——一般企業不好,遇到困難了,缺錢,這個時候需要錢,銀行又不給貸款,公司老大隻有簽合同出讓股權。這些股權流通性一般較差,不是行業內部知根知底的人,或者專業的風投,一般人進場都是個死。 E. 什麼是等額股份與不等額股份
等額股份是每一股金額(價值)相等。有限責任公司,比如資產1000萬,假如董事長500萬,其他總經理300萬,另外其他人一共200萬,他們的股份就可以這樣表示,而不需要非得化成某一個數字,這種情況之下的股份你可以以百分比來表示。 F. 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有什麼聯系和區別他們發行的股票呢
簡單的說一句話:這兩個概念是真包含關系,就好比人和牛人。是上市公司必定是股份有限公司。 G. 股份有限公司是把全部資本劃分為等額股份 股份公司剛成立設立的是原始股,原始股用來反應對應持有人的份額以及該公司的資本。當該公司達到上市條件時,通過發行新股募集資金後原始股就變為可流通股票,可以進行交易了。當然有的股份是有鎖定期的! H. 股份有限公司一定要發行股票嗎 股份公司不一定要發行股票。 I.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區別是什麼 1、股東的數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1~50人。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則沒有數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達幾十萬人,甚至上百萬人,但至少2人。與有限責任公司不同,必須設立股東大會,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2、注冊的資本不同。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資本額較少,公司依據生產經營性質與范圍不同,其注冊資本數額標准也不盡相同,我國《公司法》規定:注冊資金不得少於下列最低限額: (1)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 (2)以商業批發為主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 (3)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人民幣30萬元; (4)科技開發、咨詢服務性公司人民幣10萬元; 特定行業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金最低額 高於上述規定者,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而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額,我國《公司法》規定為1000萬元,對允許由其他法律 或行政法規定某些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限額可以高於1000萬元,如批准上市公司的股 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股本的劃分方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劃為等額股份,其資本按股東各自 所認繳的出資額劃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須是等額的,其股本的劃分,數額較小,每一股金額相等。 4、發起人籌集資金的方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其股票不可以公開發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過發起或募集 設立向社會籌集資金,其股票可以公開發行並上市交易。 5、股權轉讓的條件限制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依法自由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東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員轉讓股本時,必須有過半數股東同意方可實行;在轉讓股本的同等條件下,公司其他股東享有優先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所擁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轉讓,但不能退股。 6、公司組織機構的許可權不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少,組織機構比較簡單,可只設立董事會而不設股東會或不設監事會,因此,董事會往往由股東個人兼任,機動性許可權較大。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程序和組織復雜,股東人數較多而相對分散,因此,股東會使用的許可權受 到一定限制,董事會的許可權較集中。 7、股權的證明形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證明是公司簽發的出資證明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證明是公司簽發的股票。 8、財務狀況公開程度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財務狀況,只需按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交各股東即可,無須公告和備查,財務狀況相對保密;股份有限公司,由於其單。如前所述,公司的設立方式有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兩種。 發起設立比較簡單, 而募集設立因需向社會公眾募集股份, 故出於保護社會公眾的目的, 其設立程序比較復雜。在有限公司設立中,只有發起設立的方式,而不用募集設立方式。 (9)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不是等額的擴展閱讀: 有限責任公司的弱點 1、 有限公司因採用有限責任制度具有人合公司特點, 這使得公司股東可以利用此種方式 從事個人的業務。由於缺乏社會公眾的監督,難免會出現個別股東濫用公司形式,不當地逃 避責任和風險。 2、有限公司不注重公示主義,這使得股東之間得以在眾多公司事務上保守秘密。股東或 公司更容易因此忽視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甚至會通過公司從事如高額負債、 損害社會公眾利 益及相對人利益。 3、有限公司的出資轉讓不像股份轉讓那樣自由,通常須獲得其餘股東的同意,且出資轉 讓必須變更或者說修改有限公司的章程。 對股東而言, 這不利於其實現投資的流動性和增強 投資的變現能力,故投資風險相對較高。 J. 股份有限公司是否一定要發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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